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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福建天然气是国企。中海福建天然气成立于2003年,由中国海油全资子公司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0%)和福建省属国企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0%)共同出资组建,是一家经营液化天然气(LNG)进口和销售、建设和运行LNG接收站和输气管线的国有能源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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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燃气管理,安全、合理地利用燃气,维护用户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燃气是指液化石油气(以下简称液化气)、天然气及其他用作燃料的气体。第三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储存、输配、销售、使用燃气和进行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以及燃气设施、器具的销售、安装、维修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第四条 福州市建设委员会是本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燃气产业政策和编制专业规划,对燃气经营企业实施资质管理,指导、检查、监督供气、用气行为。福州市燃气行业管理部门负责燃气经营企业的行业指导和具体管理。

各县(市)建设局(委)是各自辖区内燃气的行政主管部门。

公安消防部门负责燃气的消防监督;劳动部门负责燃气的安全监察;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燃气和燃气器具的质量、计量监督;贸易、规划、物价、工商、环保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燃气管理监督工作。第五条 各级人民应把燃气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分级管理、安全第一、方便群众的原则,对公用燃气事业实行扶持政策,鼓励新技术的开发研究和推广。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六条 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公安消防、劳动等有关部门编制燃气专业规划,经规划部门综合协调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后,予以实施。各县(市)的燃气专业规划,由各县(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并按规定程序批准后实施。第七条 在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时,应当按照规划的要求,安排燃气设施建设用地;配套建设的燃气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所需费用纳入主体工程的总概算。

在城市管道燃气供气规划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居民住宅,可以使用管道燃气的,应同时设计和安装管道燃气设施。第八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燃气工程,应经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方可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规划部门在燃气工程选址审查时,应征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和劳动、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意见,经认可后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第九条 燃气工程的设计和施工项目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

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并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规划、劳动、公安消防等部门进行审查和监督;工程竣工后,由上述部门参加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第三章 经营企业第十条 燃气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安全、环境保护要求的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有保障经营的必备资金;

(三)有符合规定的供气设施、设备和储运能力;

(四)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五)有相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一条 燃气经营企业在申领营业执照前应向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资质审查,资质审查按国家燃气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办理。

燃气经营企业凭资质审查的批准文件办理有关证照。未经资质审查或不具备资质的,不得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液化气经营企业增设瓶装液化气供应站和代办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第十二条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的燃气经营企业进行年度审检。对年度审检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不得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市燃气行业管理部门收取燃气管理费用按《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办理,并专项用于发展燃气事业。第十三条 燃气经营企业停业,应当提前30天向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报告,同时负责为用户办理转移供气手续后,按照规定办理停业手续。第四章 燃气设施和器具第十四条 城市管道燃气设施的产权按以下规定划分:

(一)居民用户的燃气表以内(不含燃气表)的供气设施,归居民用户所有

(二)单位用户的专用支管和专用支管以内的设施,归单位用户所有;

(三)其它燃气设施的产权,归经营企业所有。

液化气钢瓶及附件的产权归出资者所有。

燃气设施的维修以及燃气设施的增减、拆除、迁移、更新和改造,统一由经营企业负责,费用由产权所有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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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了。福建省建瓯市中晟华庭是南平建瓯市的新楼盘,开发商建瓯市中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有天然气管道,截止到2023年5月,用天然气了。天然气是指在多种自然因素作用下形成的存在于地层中一种气体自然。

泉州泉港石化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是2013-11-19在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注册地址位于泉州市泉港区界山镇综合楼204#。

泉州泉港石化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50505084301483Y,企业法人吴晓菁,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泉州泉港石化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经营燃气工程的设计、开发、施工与技术咨询;管道燃气设施的设计和安装;燃气设施与燃气器具的批发和零售、检验、维修和安装(不含特种设备);天然气(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管道输配、销售与供应服务;管道燃气业务咨询、商务服务咨询(不含证券、期货投资咨询、金融咨询及其他需经前置许可的项目);劳务服务;设备租赁;厨房设备、暖设备销售、安装、配送、维修服务;冷热水、蒸汽的生产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在福建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19313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1000-5000万 规模的企业中,共1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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