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天然气价格优惠政策解读_居民管道天然气价格
1.太仓天然气收费标准
2.成都燃气补贴政策是什么
3.郑州市天然气价格
管道液化天然气:4.0元/立方米。管道液化石油气:15.0元/立方米。管道天然气:阶梯1:324m_及以下的,销售价格为2.95元/立方米;阶梯2:324至504m_(含)的,销售价格为3.50元/立方米;阶梯3:504m_以上的,销售价格为4.50元/立方米管道液化石油气:21元/立方米;管道天然气:4.78元/立方米。管道天然气:3.24元/立方米。
管道液化石油气与管道液化天然气不适用阶梯计价模式。管道天然气以年度用气量为计算周期,将居民家庭全年用气量划分为三挡,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
商业贸易、餐饮服务业、旅游、执行所、宾馆饭店疗养院、旅游业、影剧院、技术服务、信息咨询、中介机构、金融保险业、信托投资、证券交易房地产、邮电通讯等经营服务行业用气。工矿企业、交通运输业及农林渔业等工业制造企业用气。学校、社会场所、宗教场所、城乡社区居委会企事业单位集体宿舍等公共服务场所的用户用气。
太仓天然气收费标准
为加强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和城镇燃气配气价格管理,提高定价科学性、合理性和透明度,省发改委制定《陕西省天然气管道运输和配气价格管理办法》。本办法自2022年4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1日。办法适用于制定调整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和配气价格行为。
对新成立企业投资建设的管道
制定管输试行价格
本办法所称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是指天然气管道运输经营企业,通过省内短途管道向天然气经营企业或者用户提供管道输气服务的价格(包括煤制气、煤层气管输价格)。配气价格是指天然气经营企业通过城镇燃气管网向用户提供天然气配送服务的价格。
按照天然气价格改革“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总体要求,完善天然气管道运输和配气价格形成机制,为实现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和上下游价格联动奠定基础。
对新成立企业投资建设的管道,制定管输试行价格,运用建设项目财务评价的原理,使被监管企业在整个经营期内取得合理回报,原则上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成本参数,以及准许收益率7%、经营期40年来确定。
价格主管部门核定企业年度准许总收入后,根据管网结构、输气流向等实际情况具体确定管输价格形式,可实行同网同价,也可按距离或区域确定价格。其中:实行同网同价的,管输价格按照管道运输企业年度准许总收入除以年度管道运输气量计算确定。
管道运输企业有多条管道供气的,可根据各条管道运输气量之和确定价格。同一管道运输企业法人单位新建管道投产时,原则按照所属区域管输价格执行,下一监管周期纳入有效资产统一管理。
同一区域配气管网
执行同一配气价格
配气价格以经营天然气配送业务企业为管理单位,同一城镇区域内有多家燃气企业的,鼓励建立激励机制,科学确定标杆成本,在同一区域配气管网执行同一配气价格。
配气价格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制定。燃气企业年度准许总收入由准许成本、准许收益以及税金之和扣减其他业务收支净额确定。其他业务收支净额为燃气企业使用与配气业务相关资产和人力从事安装施工等其他业务活动的收支净额。其他业务和配气业务的共用成本,应当按照固定资产原值、收入、人员等进行合理分摊。
年度配送气量按以下原则核定:配气管网负荷率(实际配气量除以设计配气能力)高于40%的,按实际配送气量确定;配气管网负荷率低于40%的,按设计能力的40%计算确定。
对新成立企业投资建设的配气管网,可运用建设项目财务评价的原理,使企业在整个经营期取得合理回报的方法核定初始配气价格。核定价格时,准许收益率不超过6%,经营期不低于30年,定价成本参数原则上按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可行性研究报告成本参数与成本监审规定不符的,按成本监审的规定进行调整。随着经营气量的增加,可适时调整为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核定配气价格。
各地可对配气成本按合理比例在居民用气和非居民用气间分配,逐步减少用户间价格交叉补贴。
管输和配气价格原则上
每3年校核调整一次
加快建立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当上游天然气价格调整时,终端用户销售价格可相应同向调整。天然气终端用户销售价格由购气价格和配气价格组成。多气源供气时,购气价格按不同气源购气价格加权平均确定。终端用户销售价格=购气价格+配气价格。联动调整额=(计算期平均单位购气价格-现行平均单位购气价格)÷(1-供销差率)。联动调整后的终端销售价格=现行终端销售价格+联动调整额。
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清理规范配气延伸服务收费。属于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用户建筑区划红线范围内的供气管网设施,由项目投资建设主体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并承担费用,其中属于新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费用纳入房价,不得在房价外另行向用户收取,属于老旧小区改造的,按照“受益者付费”原则公平分摊;建筑区划红线范围以外的供气管网设施由或者特许经营企业按照经营范围负责投资建设,费用由或特许经营企业承担。
管输和配气价格原则上每3年校核调整一次。管道运输企业、燃气企业应在每年6月1日前,通过企业门户网站或指定平台公开收入、成本、具体执行价格等相关信息,推进价格信息公开透明,强化社会监督。
成都燃气补贴政策是什么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太仓市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改革方案的批复》(苏价工〔2014〕418号),经市同意,决定调整我市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并实行阶梯式气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居民用天然气销售基准价格。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综合考虑我市上游气价变化、以及居民承受能力等因素,参考周边城市价格水平,决定居民用天然气销售基准价格上调0.25元/立方米,即从现行的2.20元/立方米调整至2.45元/立方米。 二、推行居民用天然气阶梯式气价政策。 对户籍人口在4人及以下的居民天然气用户按年用气量分三档实行阶梯式气价: 第一档:居民用户年用气量在300立方米及以下的,销售价格为2.45元/立方米; 第二档:居民用户年用气量300立方米以上、600立方米及以下部分,销售价格在基准价格基础上上浮20%,即2.94元/立方米; 第三档:居民用户年用气量600立方米以上部分,销售价格在基准价格基础上上浮50%,即3.68元/立方米; 对户籍人口超过4人的,超过部分按人均年用气量作为计量标准,每增加一人,则相应增加60立方米的年用气量。即户籍人口5人的家庭第一档年用气量为360立方米及以下;第二档年用气量为360立方米以上、660立方米及以下部分;第三档年用气量为660立方米以上部分。以此类推,具体可由房屋产权所有人凭户口簿(本)到所在地天然气公司申请确认后调增。 三、执行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非居民用户的价格。 对执行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非居民用户(各类学校、养老院、院、居民住宅小区共用设施、城市社区服务设施、农村社区服务设施)不执行居民阶梯气价,销售价格从现行的2.20元/立方米调整至2.70元/立方米。 四、对低收入家庭实行用气补贴。 对持有《太仓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和《太仓市特困职工救助证》用户由太仓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对上述家庭每户每月补贴5立方米天然气。并将每年补贴情况上报市物价局,确保低收入家庭优惠措施落实到位。 五、建立民用天然气上下游气价联动机制。 为正确反映市场供求状况和的稀缺程度,及时疏导上游天然气价格调整对终端产品销售的影响,根据《江苏省管道天然气价格即当国家、省有关部门提高或降低上游天然气出厂价格和管道运输价格累计超过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建立上下游气价联动机制。5%时,居民用天然气到户销售基准价格原则上作同向同幅度调整。为控制价格调整频率,每次联动调整后,价格相对稳定不少于12个月。具备启动联动机制的条件后,市价格部门要结合价格宏观调控总体情况,周边地区民用天然气价格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提出方案,报经市同意后实施。 六、上述价格自2015年1月1日用气量起执行。天然气是人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的变动涉及千家万户,燃气企业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制定相关执行细则,不得随意变更用户的抄表时间,要认真落实低收入家庭优惠政策,加强沟通与协调,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和阶梯式气价顺利实施。郑州市天然气价格
法律分析:居民用户可在补贴与燃气公司补贴中自由选择,同步享受。
(一)补贴。1.将直排或烟道式燃气热水器更换为强排燃气热水器,或将超过使用年限的燃气热水器更换为强排燃气热水器的,给予400元/台的补贴。2.将不带自动熄火装置燃气灶具更换为带自动熄火装置燃气灶具,或将超过使用年限的燃气灶具更换为带自动熄火装置燃气灶具的,给予200元/台的补贴。3.对燃气热水器未安装烟道或烟道破损更换为不锈钢材质烟道,据实给予最高不超过100元/户的补贴。
(二)燃气公司补贴。1. 软管无管箍:由燃气公司免费提供喉箍并加装喉箍后现场立即整改消除隐患。2.预留口未封堵:由燃气公司免费提供堵头现场立即整改消除隐患。3.烟道破损密封不严:具备现场整改条件的,现场由燃气公司工作人员免费提供(锡箔纸)并进行现场立即处置消除隐患,不具备现场整改条件的,无法修复的,限期更换烟道。4.强排式恒温燃气热水器(品牌:华润百尊CRQ11-6207M)挂牌价为:1735元/台,燃气公司隐患促改价格为:966元/台,免安装费及8年质保服务。5.带自动熄火保护装置台式燃气灶具(品牌:华润百尊CRT-5001)挂牌价为:639元/台,燃气公司特供价格为:366元/台;带自动熄火保护装置嵌入式燃气灶具(品牌:华润百尊CRB-2115S)挂牌价为:1079元/台,燃气公司特供价格为:566元/台,以上两款灶具免费安装及8年质保服务。以上政策为成都燃气公司提供,其中第4、5项非成都燃气用户也可享受。
(三)其他补贴。对低保户、重度残疾人、失独家庭、特困人群,由出资,用户申请,对符合整改条件的客户产权燃气管道隐患进行整治。
法律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第二条 城镇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燃气经营与服务、燃气使用、燃气设施保护、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生产和进口,城市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燃气作为工业生产原料的使用,沼气、秸秆气的生产和使用,不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燃气,是指作为燃料使用并符合一定要求的气体燃料,包括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
第三条 燃气工作应当坚持统筹规划、保障安全、确保供应、规范服务、节能高效的原则。
统一执行1.89元/立方米。
提高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实施居民用气和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同价,统一执行1.89元/立方米。居民与非居民用气门站价差较大的,分两年理顺,今年最大调整幅度不超过0.35元/立方米,剩余价差一年后理顺。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由市县疏导,今年的疏导工作应在8月底前完成。
2019年6月10日起,允许供需双方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2018年门站价格暂不上浮。合理制定补贴政策,对低收入群体及北方农村“煤改气”家庭给予适当补贴。
扩展资料:
居民用天然气的相关要求规定:
1、现行气价由2.25元/立方米疏导到2.56元/立方米,每立方米上调0.31元,根据我市居民户均用气量统计,每户每月用气量为20立方米左右,因此,每户每月大约多增加支出6.2元。
2、对我市市区“煤改气”用户,暖季期间在第一阶梯50立方米用气量的基础上再增加100立方米气量,由燃气企业承担。“煤改气”用户名单由市发改委提供给燃气企业。
3、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包括:门站价格、管道运输价格和输配价格三部分,因此,在输配价格不做调整的前提下,销售价格疏导不需进行价格听证。
郑州市政务服务网-《关于疏导郑州市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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