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1年河北燃气补贴政策

2.河北农村燃气补贴标准

河北燃气价格是多少钱_河北家用燃气多少钱一立方

一、补贴标准

1.我县2019—2020年采暖季燃气销售价格继续执行“元/立方”的气价标准;居民享受1元/立方的政府燃气气价财政补贴,每户核定最高补贴气量1200立方米(含1200立方米)、最高补贴资金1200元。

2.燃气采暖用户用气量超过1200立方米(不含1200立方米)以上的,按照县城主城区燃气居民用户元/立方米的售气价格执行。

3.采暖季之外时间购买燃气的,按照县城主城区燃气居民用户元/立方米的售气价格执行。

二、补贴方式

—2020年采暖季购气方式采取居民购气实行全款购气的方式;

2.采暖季结束后,由燃气供应企业与各村村委会共同核查燃气采暖用户用气情况,形成明细台账,双方盖章后,报所在乡镇政府核实,最后由乡镇汇总后向县政府(县财政局)提出燃气补贴申请,县财政局依据乡镇申请足额将燃气补贴资金拨付给乡镇,由乡镇统一发放。

三、购气气量标准

每次购气最多不得超过500立方米。燃气表剩余燃气气量少于100立方米后,可以继续购买燃气气量。

四、采暖季时间

年11月15日—2020年3月15日

2.因大风降温、寒流袭击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采暖季的,由政府另行确定供暖时间。

五、禁煤区燃气采暖用户购气享受补贴时间

2019年11月10日—2020年3月10日

六、补贴排除范围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委会、学校、幼儿园、沿街商业门店及其他商业用户等不享受燃气气价财政补贴。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1年河北燃气补贴政策

1立方燃气。

根据邯郸天然气公司官方资料查询得知,截止2022年12月13日,天然气的单价是一立方然气1.46元,因此余额1.46元是还有1立方燃气。

邯郸,是河北省省辖市,是批准具有地方立法权的18个较大的市,位于河北省南端。

河北农村燃气补贴标准

(1)设备购置补贴70%

按燃气设备购置安装投资的70%给予补贴,每户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700元,由省和市县各承担1/2,其余由用户承担。补贴资金按各县(市、区)实际任务统一拨付、统筹使用。

(2)采暖期用气补贴

给予采暖用气1元/立方米的气价补贴,每户每年最高补贴气量1200立方米,由省、市、县各承担1/3,补贴政策及标准暂定3年。

(3)“气代煤”用户不再执行阶梯气价

给予建设村内入户管线户均4000元投资补助,由省承担1000元,市县承担3000元。

(4)支持建设储气设施

支持各类投资主体建设储气调峰设施,允许正常蒸发气量就近接入供气管网,支持投资主体适当建设加气站或对核定存储气量给予适当补贴,保障储气设施有效库容、安全运行和适当收益。具体由市、县商储气企业确定。

其他政策补贴有哪些?

(1)凡列入“电代煤”或“气代煤”实施方案的农村、农户,在期限内未实施的,以后不再享受以上支持政策。

(2)禁煤区农村公办卫生所、学校和村委会等非营利性公益场所“电代煤”或“气代煤”,市、县可参照以上投资补贴标准,自行筹措资金给予支持;运行费用由用户自行承担。非公益性生产经营场所,由县(市、区)督促用户自行负责实施“电代煤”或“气代煤”。

(3)禁煤区企事业单位燃煤锅炉(窑炉)实施“电代煤”或“气代煤”,给予每蒸吨10万元奖补投资,由市、县组织企业提出需求,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解决。

(4)禁煤区“电代煤”或“气代煤”涉及的变电站、LNG撬装站和储气设施、LPG供气站建设用地指标,由省统筹解决。

(5)禁煤区不再推广洁净型煤和炉具,市、县(市、区)政府负责妥善解决遗留问题;鼓励已建成的型煤企业转型升级,各级政府要优先给予支持。

(6)对采用空气(地)源热泵、电锅炉等方式替代燃煤的农户,可按“电代煤”投资和运行电费补贴标准执行,其余投资由农户自行承担;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农村优先采用地热、沼气、生物质、轻烃等清洁能源替代,可按“气代煤”投资补贴标准执行,其余投资和运行费用由企业商农户承担。

(7)为保障设备供应和运行维护,加快工程建设,支持相关装备制造企业在省内建设制造基地和研发中心,促进全省产业结构调整。

(8)为加快禁煤区实施“煤改电”和煤改气,10千伏及以下配套电网、天然气入村入户管网及配套设施等建设项目,一律由有关县(市、区)投资主管部门审批。

一、气代煤补贴政策

1.设备补贴

按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700元/户标准,省级补贴1350元,其余1350元由县(区)统筹解决;灶具每户补贴200元,由县级承担;燃气初装费执行特殊优惠价2600元/户,由用户承担。

2.运行补贴

按每户最高补助1300元标准,由省级承担320元、市级承担320元,县(区)最高承担660元,由各县(区)统筹解决。对于气代煤用户采暖季使用燃气低于40立方米(含)的用户不予补贴;采暖季使用燃气40立方米以上且低于540立方米(含)的用户,执行每立方米元的运行补贴标准;采暖季使用燃气540立方米以上的用户,执行每立方米1元的运行补贴标准,最多补贴1300元。

二、电代煤补贴政策

1.设备补贴

按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7400元/户标准,由省级补贴3700元、市级补贴1850元,其余1850元由县(区)统筹解决。

2.运行补贴

按每户最高补贴1200元标准,由省级补贴400元、市级补贴400元,其余400元由县(区)统筹解决,用户采暖季享受峰谷电价政策。对于电代煤用户采暖季用电量低于200千瓦时(含)的不予补贴;采暖季使用200千瓦时以上的用户,执行每千瓦时元的运行补贴标准,最多补贴1200元。

三、“分布式光伏+电取暖”补贴政策

“分布式光伏+电取暖”中的“电取暖”改造用户享受现行的“电代煤”补贴政策,对农户“电取暖”设备购置给予补助,对运行给予补贴,用户采暖季享受峰谷电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