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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汇算清缴也就是年度纳税申报,报表先填写附表,再填主表,附表的内容能直接到主表中。具体如下

1、收入明细表 根据利润表本年累计数分项填写,没营业收入,投资收益的话,就全填写0

2、成本费用明细表 一项项填写即可,营业外支出要分拆,根据实际,分类填写。

3、纳税调整项目表 这个很关键,按照账目一项项填写,具体参考所得税法暂行条例,需要调增的就调增。不需要就如实填写。很多事要先填写后面的附表的,就先填附表。

4、企业所得税亏损弥补明细表

5、税收优惠明细表 如果你没有税收优惠项目,前面都是0,把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和所属行业填写一下即可。

6、境外所得税抵免 我的基本都是0

7、以公允价值计量资产纳税调整表 我填写的基本都是0

8、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调整表 有的话就按实际填写 没的话就是0

9、折旧摊销 注意折旧的年限不要低于税法要求,否则调增,要对固定资产分类再填表。

10、其它的表格都不是很重要,我的基本都是0 认真填写一下就好了。

举几个最常见 最简单的扣除类调增的例子:

1、你全年计提了100万的职工薪酬,全年只发放了90万,那帐载金额就是100万,税收金额就是90万,调增金额为10万。因为根据税法,只计提没有发放的职工薪酬,不能税前扣除。

2、全年营业收入为5000万,发生招待费50万,能扣除的为25万,因为50*0.6=30 大于5000*0.005,只能按25万税前扣除。那招待费的帐载金额就是50万,税收金额就是25万,调增金额为25万。

3、税收滞纳金计入营业外支出,500元,税前不能扣除,帐载金额就是500,税收金额就是0,调增金额为500。

再说个收入调整的,就要先填写附表五了,比如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按税法免所得税,要调减收入。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怎么填

一般纳税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填写:

进项税额:是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蓝色登记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红色登记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

已交税金:填企业当月上缴本月增值税额。

减免税款:按规定减免的增值税款

转出未交增值税

填企业月终转出应缴未缴的增值税

销项税额:填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出口退税:记录企业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而收到退回的税款。

进项税额转出:记录企业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扩展资料:

应交增值税明细表是反映企业应交增值税详细情况的报表,是企业资产负债表的附表。

我国1993年税制改革之后,增值税实行抵扣税制和价外计征的办法。相应地,会计核算上,企业也需要设立“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及明细科目,核算企业增值税进项税、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等方面的内容。

参考资料:

应交增值税明细表--百度百科

家装水电报价明细表

F21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019年版)》(表F200)的附表,由纳税人根据税法、相关税收规定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企业所得税涉税事项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差异以及纳税调整情况。

二、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本表纳税调整项目按照“收入类调整项目”“扣除类调整项目”“资产类调整项目”“特殊事项调整项目”“特别纳税调整应税所得”“其他”六大项分类填报汇总,并计算出纳税“调增数额”和“调减数额”的合计数额。

数据栏分别设置“账载数额”“税收数额”“调增数额”“调减数额”四个栏次。“账载数额”是指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项目数额。“税收数额”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含有关以前年度金额结转的规定)计算的项目数额。

(一)收入类调整项目

1.第1行“一、收入类调整项目”:根据第2行至第10行进行填报。

2.第2行“(一)视同销售收入”:填报会计处理不确认销售收入,而税收规定确认为应税收入的数额。第2列“税收数额”填报税收确认的应税收入数额;第3列“调增数额”等于第2列“税收数额”。

3.第3行“(二)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收入”:填报会计上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计税时按照收付实现制确认的收入,若第2列≥第1列,将第2-1列的余额填入本行第3列“调增数额”;若第2列

4.第4行“(三)投资收益”:根据税法、相关税收规定以及国家统一企业会计制度,填报纳税调整情况。若第2列≥第1列,将第2-1列的余额填入本行第3列“调增数额”;若第2列

5.第5行“(四)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对初始投资成本调整确认收益”:第4列“调减数额”填报纳税人采取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取得投资当期的营业外收入的数额。

6.第6行“(五)交易性金融资产初始投资调整”:第3列“调增数额”填报纳税人根据税收规定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初始投资数额与会计核算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初始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

7.第7行“(六)公允价值变动净损益”:第1列“账载数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以及投资性房地产类项目,计入当期损益的公允价值变动数额;第1列≤0,将绝对值填入第3列“调增数额”;若第1列>0,填入第4列“调减数额”。

8.第8行“(七)不征税收入”:填报纳税人计入收入总额但属于税收规定不征税的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政府性基金和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第3列“调增数额”填报纳税人以前年度取得财政性资金且已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应计入应税收入额的数额。第4列“调减数额”填报符合税收规定不征税收入条件并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且已计入当期损益的数额。

9.第9行“(八)销售折扣、折让和退回”:填报不符合税收规定的销售折扣和折让应进行纳税调整的数额,和发生的销售退回因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有差异需纳税调整的数额。第1列“账载数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的销售折扣和折让数额及销货退回的追溯处理的净调整额。第2列“税收数额”填报根据税收规定可以税前扣除的折扣和折让的数额及销货退回业务影响当期损益的数额。第1列减第2列,若余额≥0,填入第3列“调增数额”;若余额

10.第10行“(九)其他”:填报其他因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有差异需纳税调整的收入类项目数额。若第2列≥第1列,将第2-1列的余额填入第3列“调增数额”;若第2列

(二)扣除类调整项目

1.第11行“二、扣除类调整项目”:根据第12行至第30行填报。

2.第12行“(一)视同销售成本”:填报会计处理不作为销售核算,税收规定作为应税收入对应的销售成本数额。第2列“税收数额”填报税收确认的销售成本数额;第4列“调减数额”等于第2列“税收数额”。

3.第13行“(二)职工薪酬”:根据税法、相关税收规定以及国家统一企业会计制度,填报纳税人本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的会计处理、税法规定,以及纳税调整情况。若第1列≥第2列,将第1-2列的余额填入本行第3列“调增数额”;若第1列

4.第14行“(三)业务招待费支出”:第1列“账载数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当期损益的业务招待费数额。第2列“税收数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支出的数额。第3列“调增数额”为第1-2列数额。

5.第15行“(四)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根据税法、相关税收规定以及国家统一企业会计制度,填报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会计处理、税法规定,以及跨年度纳税调整情况。若第1列≥第2列,将第1-2列的余额填入本行第3列“调增数额”;若第1列

6.第16行“(五)捐赠支出”:根据税法、相关税收规定以及国家统一企业会计制度,第1列“账载数额”填报企业实际发生的所有捐赠。第2列“税收数额”填报按税收规定可以税前扣除的捐赠支出。若第1列≥第2列,将第1-2列的余额填入第3列“调增数额”;若第1列

7.第17行“(六)利息支出”:第1列“账载数额”填报纳税人向非金融企业借款,会计核算计入当期损益的利息支出的数额。第2列“税收数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利息支出的数额。若第1列≥第2列,将第1-2列的余额填入第3列“调增数额”;若第1列

8.第18行“(七)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第1列“账载数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当期损益的罚金、罚款和被罚没财物的损失,不包括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第3列“调增数额”等于第1列数额。

9.第19行“(八)税收滞纳金、加收利息”:第1列“账载数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当期损益的税收滞纳金、加收利息。第3列“调增数额”等于第1列数额。

10.第20行“(九)赞助支出”:第1列“账载数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当期损益的不符合税收规定的公益性捐赠的赞助支出的数额,包括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赞助支出等(不含广告性的赞助支出,广告性的赞助支出在第15行“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中调整)。第3列“调增数额”等于第1列数额。

11.第21行“(十)与未实现融资收益相关在当期确认的财务费用”:第1列“账载数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的与未实现融资收益相关并在当期确认的财务费用的数额。第2列“税收数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数额。若第1列≥第2列,将第1-2列的余额填入第3列“调增数额”;若第1列

12.第22行“(十一)佣金和手续费支出”:第1列“账载数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当期损益的佣金和手续费数额。第2列“税收数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佣金和手续费支出数额。第3列“调增数额”为第1-2列的余额。

13.第23行“(十二)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第3列“调增数额”填报符合条件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计入当期损益的费用化支出数额。

14.第24行“(十三)跨期扣除项目”:填报维简费、安全生产费用、预提费用、预计负债等跨期扣除项目调整情况。第1列“账载数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当期损益的跨期扣除项目数额。第2列“税收数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数额。若第1列≥第2列,将第1-2列的余额填入第3列“调增数额”;若第1列

15.第25行“(十四)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第1列“账载数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当期损益的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的数额。第3列“调增数额”等于第1列数额。

16.第26行“(十五)境外所得分摊的共同支出”:根据税法、相关税收规定,第3列“调增数额”填报本年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纳税人实际发生与取得境外所得有关但未直接计入境外所得应纳税所得的成本费用支出。

17.第27行“(十六)分摊境外总机构费用”:第1列“账载数额”填报因分摊境外总机构费用而实际列入纳税人会计账目的数额。第2列“税收数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可以分摊扣除的境外总机构费用数额。若第1列≥第2列,将第1-2列的余额填入第3列“调增数额”;若第1列

18.第28行“(十七)向其他机构、场所分摊的费用”:第1列“账载数额”填报因向其他机构、场所分摊费用而实际列入纳税人会计账目的数额。第2列“税收数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应向其他机构、场所分摊的费用数额。若第2列≥第1列,将第2-1列的余额填入第3列“调增数额”;若第2列

19.第29行“(十八)分摊资源勘探开发费用”:填报可分摊的其他境内机构、场所资源勘探开发费用。将本年度可分摊的境内机构、场所资源勘探开发费用数额填入第2列,以第2列数额填入第4列“调减数额”。

20.第30行“(十九)其他”:填报其他因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有差异需纳税调整的扣除类项目数额。若第1列≥第2列,将第1-2列的余额填入第3列“调增数额”;若第1列

(三)资产类调整项目

1.第31行“三、资产类调整项目”:填报资产类调整项目第32、34、35、36行的合计数额。

2.第32行“(一)资产折旧、摊销”:根据税法、相关税收规定以及国家统一企业会计制度,填报资产折旧、摊销的会计处理、税法规定,以及纳税调整情况。若第1列≥第2列,将第1-2列的余额填入本行第3列“调增数额”;若第1列

3.第33行“其中: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调减额”:填报纳税人享受各类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的优惠金额,即享受加速折旧政策的税法折旧额大于按税收一般规定计算的折旧额的差额。同时填报该固定资产加速折旧项目对应的减免性质代码。减免性质代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制定或更新的“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填列。减免项目多于一项的,附页填报。

4.第34行“(二)资产减值准备金”:填报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理赔费用准备金等不允许税前扣除的各类资产减值准备金纳税调整情况。第1列“账载数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减值准备金数额(因价值恢复等原因转回的资产减值准备金应予以冲回)。第1列,若≥0,填入第3列“调增数额”;若

5.第35行“(三)资产损失”:根据税法、相关税收规定及国家统一企业会计制度,填报资产损失的会计处理、税法规定,以及纳税调整情况。第1列“账载数额”填报本纳税年度实际发生的需报税务机关审批的财产损失数额,以及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转让、处置所得(损失)和金融资产转让、处置所得等损失数额;第2列“税收数额”填报税务机关审批的本纳税年度财产损失数额,以及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转让、处置所得(损失)和金融资产转让、处置所得等损失数额,长期股权投资除外;若第1列≥第2列,将第1-2列的余额填入本行第3列“调增数额”;若第1列

6.第36行“(四)其他”:填报其他因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有差异需纳税调整的资产类项目数额。若第1列≥第2列,将第1-2列余额填入第3列“调增数额”;若第1列

(四)特殊事项调整项目

1.第37行“四、特殊事项调整项目”:填报特殊事项调整项目第38行至第43行的合计数额。

2.第38行“(一)企业重组及递延纳税事项”:根据税法、相关税收规定以及国家统一企业会计制度,填报企业重组的会计核算及税法规定,以及纳税调整情况。若第1列≥第2列,将第1-2列的余额填入本行第3列“调增数额”;若第1列

3.第39行“(二)政策性搬迁”:根据税法、相关税收规定以及国家统一企业会计制度,填报企业政策性搬迁项目的相关会计处理、税法规定及纳税调整情况。若≥0,填入第3列“调增数额”;若

4.第40行“(三)特殊行业准备金”:根据税法、相关税收规定以及国家统一企业会计制度,填报特殊行业准备金会计处理、税法规定及纳税调整情况。若第1列≥第2列,将第1-2列的余额填入本行第3列“调增数额”;若第1列

5.第41行“(四)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计算的纳税调整额”:根据税法、相关税收规定以及国家统一企业会计制度,填报房地产企业销售未完工产品、未完工产品转完工产品特定业务的税法规定及纳税调整情况。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数额填入本行第2列,若≥0,填入第3列“调增数额”;若

6. 第42行“(五)合伙企业法人合伙人应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第1列“账载数额”填报合伙企业法人合伙人本年会计核算上确认的对合伙企业的投资所得;第2列“税收数额”填报纳税人按照“先分后税”原则和相关税收规定计算的从合伙企业分得的法人合伙方应纳税所得额;若第1列≤第2列,将第2-1列的余额填入第3列“调增数额”,若第1列>第2列,将第2-1列余额的绝对值填入第4列“调减数额”。

7.第43行“(六)其他”:填报其他因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有差异需纳税调整的特殊事项数额。

(五)特别纳税调整所得项目

第44行“五、特别纳税调整应税所得”:第3列“调增数额”填报纳税人按特别纳税调整规定自行调增的当年应税所得。第4列“调减数额”填报纳税人依据双边预约定价安排或者转让定价相应调整磋商结果的通知,需要调减的当年应税所得。

(六)其他

1.第45行“六、其他”:其他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存在差异需纳税调整的项目数额。

2.第46行“合计”:填报第1+11+31+37+44+45行的合计数额。

三、表内、表间关系

(一)表内关系

1.第1行=第2+3+4+5+6+7+8+9+10行。

2.第11行=第12+13+14+...+29+30行。

3.第31行=第32+34+35+36行。

4.第37行=第38+39+40+41+42+43行。

5.第46行=第1+11+31+37+44+45行。

(二)表间关系

1.第46行第3列=表F200第3行。

2.第46行第4列=表F200第4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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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水电装修报价

1.水路安装

水管暗装:60元/米,材质20PP-R 下水管安装:60元/米,材质50PVC

水管明装:45元/米,材质20PP-R 水龙头:15、20,价格8元/个? 水表:规格15、20,价格25元/个 总阀:规格25,价格30元/个? 换阀门 :规格20、25,价格25元/个 冲洗阀:规格15、20,价格20元/个

2.电路安装

弱电:

1.线:电话线、网线、电视线、音响线、音频线、视频线、背景音乐等使用的线材。

2.线管:PVC硬质阻燃电工管直径D16线管3弱电(电话、电视网线)单独穿管.开关插座底盒86型10元/个;118型15元/个。加装16路信息集成盒另加160元/套。保证管内无接头、剔槽埋管后,用石膏或水泥砂浆填平。暗管价格:28元/米。明管价格:18元/米 材料:1PVC线管加厚冷弯管电线。

强电:

阻燃电工管内穿线不超过3根,如超3根每米加5元。管内电线无接头,分线处用分线盒。开关插座底盒86型10元/个;118型15元/个、4平方电线每米加10元。多管同槽按多个暗线计费。剔槽埋管后,用石膏或水泥砂浆填平。

暗管:35元/米? 明管:25元/米? 材料:PVC线加厚冷弯管,电线。

配件安装:电表:规格10A-60A,价格30元/个 断路器:规格16A-60A,价格10元/个 气扇:规格250mm以下,价格30元/台 吊扇:规格1400 mm以下,价格40元/台 插座(3-5孔):价格10元/个 明、暗装墙壁开关:价格5元/个

二.水电装修注意事项

1、卫生间水电改造

水路设计首先要想好与水有关的设备,比如:净水器、热水器、厨宝、马桶和洗手盆等,它们的位置、安装方式以及是否需要热水;要提前想好用燃气还是电的热水器,避免临时更换热水器种类,导致水路重复改造;卫生间除了留给洗手盆、马桶、洗衣机等出水口外,尽量还接一个出来,以后接水拖地等很方便。

2、客厅水电改造

客厅需要安装的电线线路包括电源线、照明线、空调线、电视线、电话线、电脑线、门铃线等。电线的位置需要事先考虑好,做好预留工作,一般来说,就在沙发的边沿处预留电话线口,在户门内侧预留门铃线口,饮水......点击查看更多

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这个怎么填

老师 汇算清缴时的税额抵免优惠明细表是什么意思?里面需要怎么填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享受专用装置投资额抵免优惠的纳税人填报。

二、填报依据和说明

纳税人根据税法、《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环境保护专用装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装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装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节能节水专用装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和环境保护专用装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安全生产专用装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装置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56号)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填报本年发生的专用装置投资额抵免优惠情况。

三、有关专案填报说明

1.第1列“年度”:填报公历年份。第6行为本年,第5至第1行依次填报。

2.第2列“本年抵免前应纳税额”:填报纳税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第25行“应纳所得税额”减第26行“减免所得税额”后的金额。2009-2013年度的“当年抵免前应纳税额”:填报原《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第27行“应纳所得税额”减第28行“减免所得税额”后的金额。

3.第3列“本年允许抵免的专用装置投资额”:填报纳税人本年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装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装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装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装置的发票价税合计金额,但不包括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按有关规定退还的增值税税款以及装置运输、安装和除错等费用。

4第4列“本年可抵免税额”:填报第3列×10%的金额。

5.第5至9列“以前年度已抵免额”:填报纳税人以前年度已抵免税额,其中前五年度、前四年度、前三年度、前二年度、前一年度与“专案”列中的前五年度、前四年度、前三年度、前二年度、前一年度相对应。

6.第10列“以前年度已抵免额—小计”:填报第5+6+7+8+9列的金额。

7.第11列“本年实际抵免的各年度税额”:第1至6行填报纳税人用于依次抵免前5年度及本年尚未抵免的税额,第11列小于等于第4-10列,且第11列第1至6行合计数不得大于第6行第2列的金额。

8.第12列“可结转以后年度抵免的税额”:填报第4-10-11列的金额。

9.第7行第11列“本年实际抵免税额合计”:填报第11列第1+2+…+6行的金额。

10.第8行第12列“可结转以后年度抵免的税额合计”:填报第12列第2+3+…+6行的金额。

11.第9行“本年允许抵免的环境保护专用装置投资额”:填报纳税人本年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装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专用装置的发票价税合计价格,但不包括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按有关规定退还的增值税税款以及装置运输、安装和除错等费用。

12.第10行“本年允许抵免节能节水的专用装置投资额”:填报纳税人本年购置并实际使用《节能节水专用装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节能节水等专用装置的发票价税合计价格,但不包括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按有关规定退还的增值税税款以及装置运输、安装和除错等费用。

13.第11行“本年允许抵免的安全生产专用装置投资额”:填报纳税人本年购置并实际使用《安全生产专用装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安全生产等专用装置的发票价税合计价格,但不包括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按有关规定退还的增值税税款以及装置运输、安装和除错等费用。

四、表内、表间关系

1.表内关系

(1)第4列=第3列×10%。

(2)第10列=第5+6+…+9列。

(3)第11列≤第4-10列。

(4)第12列=第4-10-11列。

(5)第7行第11列=第11列第1+2+…+6行。

(6)第8行第12列=第12列第2+3+…+6行。

2.表间关系

(1)第7行第11列≤表A100000第25-26行。

(2)第7行第11列=表A100000第27行。

(3)第2列=表A100000第25行-表A100000第26行。

汇算清缴上报时,税额抵免优惠明细表A107050-前五年度0必须=本年度的前五年度2011是什么意

这个原因,我也遇到正好今天解决了。税额抵免优惠明细表这张表不管有没有都要填,资料预设是0,只需要年度2011、2012、2013、2014、2015填上,就可以提交了。

汇算清缴A107040所得税优惠明细表不自动计算什么原因

你好!A107040是“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表中的第4、29行是自动计算;第2、18、20行需要填相应的表格才能显示。其他行次是根据你(单位)享受优惠的情况填写。不能自动计算可能的原因有:1、你是否是直接在电子表格上填写,如果是,那么表格里要新增相应的计算函式才行;2、软体错误。软体是否及时升级或者软体里有档案丢失。

希望能帮到你,如对回答满意,请采纳

A105050《职工薪酬纳税调整明细表》填报说明本表适用于发生职工薪酬纳税调整专案的纳税人填报。纳税人根据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6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体产业和积体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等相关规定,以及国家统一企业会计制度,填报纳税人职工薪酬会计处理、税法规定,以及纳税调整情况。一、有关专案填报说明1.第1行“一、工资薪金支出”: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金额;第4列“税收金额”填报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第5列“纳税调整金额”为第1-4列的余额。2.第2行“其中:股权激励”: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职工股权激励计划,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金额;第4列“税收金额”填报行权时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第5列“纳税调整金额”为第1-4列的余额。3.第3行“二、职工福利费支出”: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福利费的金额;第2列“税收规定扣除率”填报税法规定的扣除比例(14%);第4列“税收金额”填报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按第1行第4列“工资薪金支出-税收金额”×14%的孰小值填报;第5列“纳税调整金额”为第1-4列的余额。4.第4行“三、职工教育经费支出”:根据第5行或者第5+6行之和填报。5.第5行“其中:按税收规定比例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适用于按照税法规定职工教育经费按比例税前扣除的纳税人填报。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金额,不包括第6行可全额扣除的职工培训费用金额;第2列“税收规定扣除率”填报税法规定的扣除比例;第3列“以前年度累计结转扣除额”填报以前年度累计结转准予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余额;第4列“税收金额”填报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按第1行第4列“工资薪金支出-税收金额”×扣除比例与本行第1+3列之和的孰小值填报;第5列“纳税调整金额”,为第1-4列的余额;第6列“累计结转以后年度扣除额”,为第1+3-4列的金额。6.第6行“其中:按税收规定全额扣除的职工培训费用”:适用于按照税法规定职工培训费用允许全额税前扣除的的纳税人填报。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且按税法规定允许全额扣除的职工培训费用金额;第2列“税收规定扣除率”填报税法规定的扣除比例(100%);第4列“税收金额”填报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第5列“纳税调整金额”为第1-4列的余额。7.第7行“四、工会经费支出”: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工会经费支出金额;第2列“税收规定扣除率”填报税法规定的扣除比例(2%);第4列“税收金额”填报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按第1行第4列“工资薪金支出-税收金额”×2%与本行第1列的孰小值填报;第5列“纳税调整金额”为第1-4列的余额。8.第8行“五、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的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的金额;第4列“税收金额”填报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的金额。第5列“纳税调整金额”为第1-4列的余额。9.第9行“六、住房公积金”: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的住房公积金金额;第4列“税收金额”填报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住房公积金金额;第5列“纳税调整金额”为第1-4列的余额。10.第10行“七、补充养老保险”: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的补充养老保险金额;第4列“税收金额”填报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补充养老保险的金额,按第1行第4列“工资薪金支出-税收金额”×5%与本行第1列的孰小值填报;第5列“纳税调整金额”为第1-4列的余额。11.第11行“八、补充医疗保险”: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的补充医疗保险金额;第4列“税收金额”填报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按第1行第4列“工资薪金支出-税收金额”×5%与本行第1列的孰小值填报;第5列“纳税调整金额”为第1-4列的余额。12.第12行“九、其他”:填报其他职工薪酬支出会计处理、税法规定情况及纳税调整金额。13.第13行“合计”:填报第1+3+4+7+8+9+10+11+12行的金额。二、表内、表间关系(一)表内关系1.第4行=第5行或第5+6行。2.第13行=第1+3+4+7+8+9+10+11+12行。3.第5列=第1-4列。4.第6列=第1+3-4列。(二)表间关系1.第13行第1列=表A105000第14行第1列。2.第13行第4列=表A105000第14行第2列。3.第13行第5列,若≥0,填入表A105000第14行第3列;若<0,将其绝对值填入表A105000第14行第4列。相关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释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释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2014年版]等报表》的公告

2014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税额抵免优惠明细表怎么填

你这属于亏损不交税,不是减免税。汇缴的时候如果调整后还是亏损无需缴纳,也无需账务处理

税额抵免优惠明细表为什么是灰色的填不上数字

此表适用于享受专用装置投资额抵免优惠的纳税人填报。

说明不适合你们的

汇算清缴应交税费明细表怎么填(增值税期末账面余额

如期末余额为贷方数字,说明期末应缴而未缴的增值税额。

如期末余额为借方数字,说明期末还有待抵扣的增值税额,且当期无增值税费缴交。

“汇算清缴”是什么意思?

一、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是按年计征,按季预缴,年度汇算清缴。汇算清缴的期限是年后4个月内,这是给企业一个全面自查自核的机会,也最后一次的调整机会,该提的提足,不该进成本费用的全部剔除,确保不缴冤枉税(多缴),减少少缴税的风险(偷税)。

二、汇算清缴是纳税调整,不需要作会计处理的,通过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只是减少了可供企业税后分配的利润。

三、清缴中应该把握的几个方向:

1、收入方面:主要是核查该入帐的是否全部入帐,特别是往来款项是否还存在该确认为收入而没有入帐。

2、成本方面:主要是成本结转与收入是否匹配,是否有多结转的情况存在。

3、费用方面:主要是计提专案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多提情况存在(特别是与工资有关的专案);列支渠道是否正确(特别是与福利费专案有关的);按实扣除专案是否计算正确(特别是招待费、广告费专案);

4、缴税方面:除主税种要核查外,还有其他的小税种是否都已按规定缴纳,如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等等。

汇算清缴: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明细表填写

“盈利额或亏损额”填 每年的 纳税调整后所得.填表说明中有。

今年没有弥补亏损的可以不填。因为你已经没有亏损弥补了。

我认为,是你说的那样。

请问汇算清缴中纳税调整明细表以下几项怎么填?

1、请记住一点基础的思路:会计做账是按权责发生制,所得税是按收付实现制来处理的。

2、计提的费用,从所得税的基本原理来说,是不允许扣除的。但是,计提的税金等除外。此处,需要具体对待了。福利费和教育附加计提与实付的差额,需要进行纳税调整。计提的会员费,按讲是不能扣除的。但是主管税务机关如果认可了,那这不需要调整了,这样填写表格的时候还可以少填几个数字。

3、除了生产人员的工资必须进行计提,以使收入和成本能匹配外,象福利费等最好不要计提。否则,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财务人员自己就麻烦了。

汇算清缴报表怎么填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填写说明

本表“货物及劳务”与“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各项目应分别填写。

(一)“税款所属期”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件号码。

(三)“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名称全称。

(四)第1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填写本期销售货物及劳务、发生应税行为适用3%征收率的不含税销售额,不包括应税行为适用5%征收率的不含税销售额、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销售旧货的不含税销售额、免税销售额、出口免税销售额、查补销售额。

纳税人发生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行为且有扣除项目的,与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第8栏数据一致。

(五)第2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填写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合计。

(六)第3栏“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货物及劳务、应税行为的普通发票金额换算的不含税销售额。

(七)第4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5%征收率)”:填写本期发生应税行为适用5%征收率的不含税销售额。

纳税人发生适用5%征收率应税行为且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填写扣除后的不含税销售额,与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第16栏数据一致。

(八)第5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填写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合计。

(九)第6栏“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发生应税行为的普通发票金额换算的不含税销售额。

(十)第7栏“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填写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下同)和销售旧货的不含税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十一)第8栏“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销售旧货的普通发票金额换算的不含税销售额。

(十二)第9栏“免税销售额”:填写销售免征增值税的货物及劳务、应税行为的销售额,不包括出口免税销售额。

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填写扣除之前的销售额。

(十三)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填写符合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免税销售额,不包括符合其他增值税免税政策的销售额。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不填写本栏次。

(十四)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填写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未达起征点(含支持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免税销售额,不包括符合其他增值税免税政策的销售额。本栏次由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填写。

(十五)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填写销售免征增值税的货物及劳务、应税行为的销售额,不包括符合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未达起征点政策的免税销售额。

(十六)第13栏“出口免税销售额”:填写出口免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出口免征增值税应税行为的销售额。

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填写扣除之前的销售额。

(十七)第14栏“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销售额”: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出口免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出口免征增值税应税行为的普通发票销售额。

(十八)第15栏“本期应纳税额”:填写本期按征收率计算缴纳的应纳税额。

(十九)第16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包含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免的购置税控收款机的增值税税额。

当本期减征额小于或等于第15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减征额实际填写;当本期减征额大于第15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第15栏填写,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二十)第17栏“本期免税额”:填写纳税人本期增值税免税额,免税额根据第9栏“免税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

(二十一)第18栏“小微企业免税额”:填写符合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增值税免税额,免税额根据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

(二十二)第19栏“未达起征点免税额”:填写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未达起征点(含支持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增值税免税额,免税额根据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

(二十三)第21栏“本期预缴税额”:填写纳税人本期预缴的增值税额,但不包括查补缴纳的增值税额。

扩展资料

申报资料

为保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 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3号)的规定,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如下:

(一)自试点之日税款所属期起,全所有增值税纳税人均应按照本公告的规定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并实行电子信息采集。

(二)纳税申报资料

纳税申报资料包括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和纳税申报其他资料两类。

1、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包括:

(A)《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B)《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C)《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D)《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明细);

一般纳税人提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需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其他一般纳税人不填写该附列资料。

(E)《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包

括:

(A)《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B)《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附列资料》。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需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附列资料》。

其他小规模纳税人不填写该附列资料。

(3)上述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表样和《填表说明》详见总局2012年第43号公告)。

2、纳税申报其他资料

(1)已开具的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存根联;

(2)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

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

的抵扣联;

(3)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购进农产品

取得的普通发票、运输费用结算单据的复印件;

(4)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代扣代缴增值税的税收通用缴款书及其清单,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

(5)已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凭证的存根联或报查联;

(6)应税服务扣除项目的合法凭证及其清单;

(7)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3、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为必报资料,其纸质资料的报送份数、期限由市(地)国税机关确定;纳税申报备查资料是否需要在当期报送、如何报送由主管国税机关确定。

4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特定纳税人(如成品油零售企业,机动车生产、经销企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试点企业,废旧物资经营企业,电力企业等)填报的特定申报资料,仍按现行要求填报,今后如有调整,另行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百度百科-增值纳税申报表

深圳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加油信息明细表怎么填

法律分析:1、收入明细表根据利润表本年累计数分项填写。

2、成本费用明细表 : 一项项填写即可,营业外支出要分拆,根据实际,分类填写。

3、纳税调整项目表 : 这个很关键,按照账目一项项填写,具体参考所得税法条例,需要调增的就调增,不需要就如实填写。很多是要先填写后面的附表的,就先填附表。

4、企业所得税亏损弥补明细表

5、税收优惠明细表 : 如果没有税收优惠项目,前面都是0,把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和所属行业填写一下即可。

6、境外所得税抵免的,没有的填0

7、以公允价值计量资产纳税调整表,一般没进行的,填写都是0

8、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调整表 有的话就按实际填写 没的话就是0 。

9、折旧摊销注意折旧的年限不要低于税法要求,否则调增,要对固定资产分类再填表。10、其它的表格不一定重要,基本都是0,认真填写一下就好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深圳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加油信息明细表填写步骤如下。

1、填写附表一:销售收入情况。部分栏次对纯货物劳务类纳税人开放。部分栏次对纯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类纳税人开放。兼营纳税人相关行次都会放开。

2、填写附表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3、填写附表四税额抵减情况表。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及技术维护费本期实际抵减税额,在主表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中要再次体现。

4、有享受减免税业务的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5、附表填写完毕后才可以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表,主表上相应的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来自于附表,自动带出不可修改。

6、加油信息明细表这样写:加油站月份加油信息明细表和加油站月销售油品汇总表根据销售日报表进行填写,就是每天的销售记录填写加油信息明细表及销售油品汇总表,肯定是有必要填写的。

7、不填写是影响企业的库存数量。成品油的销售是受金税三期系统进行控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