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细则全文_湖北2020年民用天然气价格
1.湖北省优质产品评选管理办法
2.殷增涛(殷增涛殷明)是谁
截止至2020年1月,初装费收费标准为1150元/户,其“一户一表”安装费为2350元/户。
以重庆市为例,天然气安装收费包含初装费、安装费、材料超长费、特殊材料费。其农户需承担费用情况如下:天然气初装费收费标准为1150元/户。
农村居民生活用天然气,其“一户一表”安装费为2350元/户。此收费中,含普通气表(型号G2.5)、表前后阀门、气表箱及雨棚、表前后管道各4米。但农村居民安装费不包括安装工程管沟开挖、回填及青苗损失赔偿费用。按实际发生费用由农户承担。
扩展资料:
农村居民生活用天然气的相关要求规定:
1、农村供气应保证稳定性和连续性。靠近管道气源的地区,宜用管道供气作为气源;不具备管道气源的地区,宜用供气厂站供气作为气源。
2、农村燃气供气方案应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所在地地质条件、能源现状、暖方式和经济水平等实际情况,并结合农村散煤治理、农村危房改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统筹确定。
3、?室外架空燃气管道与农村建筑沿墙明装敷设的绝缘低压电力线(220V)平行或交叉时,应根据安全需要,在燃气管道上加装具有绝缘功能的保护装置,且最小净距不得小于25cm。
重庆网络问政平台-天然气初装费到底该由谁来买单
湖北省优质产品评选管理办法
物价问题涉及民生、关系全局、影响稳定,各级党委和都高度关注。价格调节基金,是指县级以上人民依法设立,通过多种方式筹集,用于调控价格、稳定市场的专项资金。2011年4月18日,省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北省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这部地方规章的公布施行是我省价格调控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充分体现了省委、省切实关注和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执政理念。
一、制定《办法》的目的立法目的是立法的价值取向和根本追求。《办法》第一条开宗明义,宣告其目的是规范价格调节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行为,增强价格调控能力,稳定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在省委常委会议讨论《办法》草案时,李鸿忠书记强调,设立价格调节基金的出发点是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扶贫济困,帮助的对象一定是弱势群体。制定这个《办法》的政治性很强,指导思想要十分明确。这一点,在《办法》公布后要取适当的形式广为宣传,解释清楚。
二、制定《办法》的依据、背景和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可以建立重要商品储备制度,设立价格调节基金,调控价格,稳定市场。《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办法》第二十条进一步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可以建立重要商品储备制度,设立价格调节基金。2010年11月19日,《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要求,“各地区要把稳定价格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协调机制,加强监测预警,及时研究制定价格应急预案,依法完善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增强价格调控监管能力。”制定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全省统一的价格调节基金,有助于增强价格调控能力,克服单纯用行政手段调控物价的弊端,保持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稳定,更好地实现宏观调控目标。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推进,国际市场价格波动对国内价格影响日益显著,互联网迅速发展,信息快速传播,引发价格异常波动的因素越来越多,特别是近年来全球气候变化加剧,自然灾害频发,动物疫情增多,加上社会游资投机炒作等因素,对价格调控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制定《办法》,运用价格调节基金平抑价格异常波动,预防和制止社会游资投机炒作,在维护基本生活必需品正常价格秩序,稳定价格,安定人心等方面,将产生积极作用。目前,山西、湖南、广东、内蒙古、重庆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出台了统一的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并设立了省级价格调节基金,在调控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我省已有武汉、黄冈、大冶等多个市、县开征了价格调节基金,并在应对非典、雪灾、洪灾等价格异常波动的非常时期发挥了积极作用,收到了良好效果。但由于缺乏全省统一规定,各市、县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对象、标准、方式等不一致,亟待统一规范。特别是当前宏观调控既需要处理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与管理通胀预期的关系,又要坚定不移地推进性产品价格与环保收费改革,而全国统一的政策尚在调研中,短期内难以出台,在这种情况下,出台全省统一的《办法》,规范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和管理行为,有利于更好地彰显价格调节基金在平抑物价方面“四两拨千斤”的功能,增强稳定社会通胀预期的信心。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和制度创新
(一)界定了价格调节基金的主要来源。《办法》第四条规定,价格调节基金的主要来源有四种:一是纳入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额的2%;二是实行价格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因特殊价格政策形成的加价收入,其中车用天然气为加价收入用于补贴支出后的结余部分;三是向社会征收部分;四是经省同意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
(二)规定了价格调节基金向社会征收部分的征收范围、征收标准及征收方式。鉴于我省的实际情况,《办法》没有完全照搬其他省市做法,而是将普遍征收改为了部分征收。对于向社会征收的价格调节基金,《办法》第五条将征收范围确定为四类:业;旅店业、饮食业;烟草、酒类、化妆品行业;成品油、电力、燃气、热力、通信等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必要时,经省同意可以对磷矿石等性产品单独计征。征收标准为上述行业的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的1%。征收方式统一为同级地方税务机关在征税环节一并征收,并按规定缴入国库,这样有利于节约征管成本,提高效率,保证应收尽收。
(三)明确了价格调节基金的使用范围。设立价格调节基金主要是为了稳定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应当把有限的资金集中用于关键部分,避免“撒胡椒面”式的做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并参考国家部委有关规定,《办法》第八条明确了价格调节基金的使用范围,主要用于平抑粮油食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对生活困难群体的动态价格救助,以及重要商品储备等。一是当粮油食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剧烈波动时,根据价格波动的原因、影响的环节等因素综合考量,可以适时使用价格调节基金进行适当补贴。二是当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大幅上涨,或者提价影响到低收入群体等生活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时,可以使用价格调节基金向这部分困难群体提供生活必需品动态价格补贴。三是对基本生活必需品等重要商品储备给予补贴,以保证适时收购或者投放,平衡市场供求,稳定市场价格。另外,对本省范围内跨行政区域或者重大突发引发的价格异常波动,省人民也应当运用价格调节基金予以应对。
(四)完善了价格调节基金的监管制度。价格调节基金是依法设立的用于调控价格、稳定市场的专项资金,要加强监督管理,真正造福于民。《办法》着重从下列几个方面完善了制度:一是分工负责,《办法》第三条明确了价格主管部门、地方税务机关和财政部门各自的责任;二是规范使用程序,《办法》第九条规定使用价格调节基金,应当由价格主管部门根据重要商品价格形势的监测分析情况,商有关部门提出使用方案,并经本级人民审批;三是强化审计监督,《办法》第十二条专门规定审计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价格调节基金征缴和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四是突出社会监督,除了财政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办法》第十三条还规定县级以上人民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价格调节基金的使用情况,并组织绩效评估,突出社会监督,向人民群众交出一份明白账、廉洁账、放心账;五是严格法律责任,《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价格调节基金使用单位不按照规定用途使用的,要责令限期改正,终止拨款并追回已拨付资金,逾期仍不改正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第十六条规定在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工作人员,要视具体情形承担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六是制定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加强价格调节基金的管理工作,增强可操作性,《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由相关部门制定实施细则,具体细化各项管理制度。四、保证《办法》贯彻实施取措施积极有效地稳定物价,抑制通胀,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是摆在各级党委和面前的重要任务,躲不过、绕不开。全省法制部门应当积极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办法》的学习宣传教育,推动《办法》的贯彻实施,对《办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做好法制协调和执法监督工作,做到从严监管,让价格调节基金在阳光下运行。同时,还应当做好价格调节基金管理活动中可能出现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省法制办相信各有关部门一定会牢固树立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涵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支持,密切配合,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认真组织实施《办法》,承担起维护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稳定的重任,将有关安民、惠民政策尽快落到实处。同时也希望承担筹集、缴纳价格调节基金义务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能够顾全大局,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积极主动地申报、缴纳价格调节基金,切实履行法定的义务。
殷增涛(殷增涛殷明)是谁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鼓励企业生产优质产品,增强产品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国家优质产品评选条例》及院有关规定的精神,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所有企业生产的工业产品,均可参加省优质产品(以下简称省优产品)的评选。第三条 评选省优产品,必须遵循标准先进、评价科学、评选公正的原则。第四条 省优产品每年评选一次,被评定的产品四年内享受省优产品称号,其生产企业四年内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优惠待遇;四年有效期满,原被评定的省优产品应参加复评,未参加复评或复评落选的产品,以及在有效期内依据本办法的规定予以撤销省优产品称号的产品,其生产企业不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优惠待遇。第五条 省成立优质产品审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审定委员会)。审定委员会由省人民有关部门的负责人,省质量管理协会、省消费者协会等组织的负责人,以及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审定委员会在省人民领导下,负责省优产品的评审工作。省经济委员会质量管理机构同时为审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处理审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评审期间,省标准、计量、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抽调人员参加办公室工作。第二章 评选条件第六条 省优产品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产品结构、性能先进,经济适用,安全可靠;
(二)产品按现行技术标准组织生产(传统工艺产品除外),经省质量检测中心或省标准化管理部门委托检验省优产品质量的质量检测机构检测,产品各项质量指标达到现行技术标准,主要质量指标接近或达到国内同类产品的先进水平。产品有行业分等标准的,应达到行业分等标准的优等(一等)品标准;
(三)产品自生产企业申报评优之日算起的前两年内,质量稳定提高;
(四)产品生产企业已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执行了GB/T10300.1-5-88标准,对创优产品实行了有效的质量控制,建立了质量体系;
(五)拥有在用计量器具一百台(件)以上(含一百台)的产品生产企业已取得计量合格证书。在用计量器具在一百台(件)以下的企业,经计量行政部门实施计量验收,达到合格的标准;
(六)产品一般已连续批量生产一年以上,在能源、原材料消耗,废水、废气、废渣处理和产品经济效益方面,达到省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七)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产品,已经核准注册,领取了商标注册证。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有与商标注册人依法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八)产品适销对路,享有良好声誉。第七条 对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产品,可优先评为省优产品:
(一)对全省经济发展有较大影响,或者体现行业技术进步和发展方向的;
(二)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主要质量指标达到国外同类产品先进水平的;
(三)在国际市场上声誉好,出口创汇能力强的;
(四)主要质量指标达到了高于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的;
(五)在全国同类产品质量评比中获得好名次的。第八条 下列工业产品不参加省优产品评选:
(一)电力以及未进行工业性加工的原煤、矿石、原油、天然气、原木等;
(二)完全军事用途的;
(三)完全或绝大部分由进口零部件装配的;
(四)国家规定淘汰的;
(五)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到期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
(六)长期滞销的;
(七)自生产企业申报评优之日算起的前一年内,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者经地、市、州以上质量监督机构抽查有一次不合格的。第三章 创优(规划)与申报程序第九条 地、市、州与省有关主管部门,应在相互协调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本地区、本部门三至五年滚动创优规划和年度创优,征得审定委员会同意后下达执行。第十条 审定委员会根据本省经济发展方向、历年评选省优产品的情况,以及地、市、州和省主管部门产品创优规划与年度,于每年第一季度确定本年度内评选省优产品的控制数,下达给省有关主管部门,尔后按产品分类逐类进行评选。第十一条 凡列入地、市、州或者省主管部门创优年度的产品,由企业按照审定委员会规定的申报手续,向当地主管部门申报,经地、市、州经济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报省企业主管部门(省属企业的产品直接报省企业主管部门)。省企业主管部门应通知企业将申报评优的产品,送省质量检测中心或省标准化管理部门委托检验省优产品质量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组织初评后,报审定委员会。跨部门的产品,原则上由省行业管理部门组织检测,并会同省有关企业主管部门组织行业评比后,再由省企业主管部门报审定委员会。
省企业主管部门申报评选省优产品的数量,不得突破审定委员会下达给本部门的年度评选省优产品的控制数。
今天小编辑给各位分享殷增涛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殷增涛殷明分析解答,如果能解决你想了解的问题,关注本站哦。
武汉市天然气有限公司的发展历程
2002年3月15日武汉市燃气热力集团有限公司与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在香港签署《合资经营武汉市城市管道天然气供应协议书》。
2002年5月8日由原武汉市李宪生带队的武汉市招商代表团在香港招商,武汉市燃气热力集团有限公司与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在香港草签《武汉市天然气利用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及经营项目合资合同》。
2003年3月17日由原市委副书记殷增涛带队赴港,武汉市燃气热力集团有限公司与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正式签署《武汉市天然气利用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及经营项目合资合同》。
2003年6月30日武汉市天然气有限公司获发营业执照,标志着武汉市天然气有限公司正式获准成立。
2003年10月31日武汉市天然气有限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忠武管道天然气销售和输送合同》。
2003年12月16日武汉市天然气有限公司正式挂牌成立,武汉市原市委副书记殷增涛、香港中华煤气常务董事陈永坚共同揭牌
2004年1月16日公司第一家客户服务中心正式成立。
2004年3月1日武汉市天然气有限公司正式接管武汉市武昌、汉阳地区管道燃气经营事务。
2004年5月15日武昌杨园、梨园“两园”地区改用代天然气(空混液化气)置换工程开始,此次工作为大规模开展武汉地区的置换奠定了实战基础。
2004年12月26日武汉市天然气项目正式点火通气。
2004年12月29日武昌天然气置换工程开始,水蓝郡南波湾小区的尹维新教授成为武汉市第一位用上天然气的用户
2005年1月1日武汉市天然气有限公司正式接管汉口管道燃气业务。
2005年1月31日武昌地区置换完成,13万用户用上天然气。
2005年4月20日汉阳地区天然气置换完成,天然气用户达到17万户。
2005年6月10日武汉市天然气价格正式出台,标志武汉市天然气公司正式进入运营发展时期。
2005年11月26日汉口地区天然气置换完成,标志着历时近11个月的武汉市天然气置换工程胜利结束,50余万用户用上清洁环保的天然气
2006年4月公司第一座CNG子站沌口加气站落成,开始面向社会提供汽车用清洁能源。
2006年11月24日经法国BVQI(国际质量认证有限公司)审核后,武汉市天然气有限公司以“零缺陷”一次性通过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国际认证。
2006年12月1日武汉市天然气有限公司与武汉市房地产行业巨头武汉万科地产有限公司正式签署全面合作协议,结成战略合作伙伴。
2006年年底武汉市城市天然气二期供气工程长江(含天兴洲)穿越工程全面展开。
2007年3月公司“天然气输配工程项目”被中国投资协会评选为“优秀投资项目”。
2007年7月公司与中信银行联合推出天然气信托理财产品,共在全国发行两亿元,开创公用事业企业融资新模式。
2007年10月31日港华优质服务日活动在武汉隆重举行。
2007年11月公司喜获优秀外商投资企业荣誉称号。
2008年3月4日由港华投资有限公司与武汉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的港华科技(武汉)有限公司正式注册成立。
2008年5月8日公司与招商银行携手合作,面向社会发行武汉天然气——招商银行一卡通。
2008年12月公司荣膺武汉市企业100强荣誉称号
2009年8月27日,在武汉市“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暨文明单位表彰大会上,公司被武汉市委、市授予“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09年8月17日——21日,公司接受了香港品质保证局的OHSAS18001转证审核。该局审核后认为我公司“OHSAS18001管理体系系统完整、模式成熟、运行有效,审核中没有发现不符合项。至此,公司连续四年保持“零缺陷”通过OHSAS18001管理体系标准的认证审核。
2009年9月、10月,公司举办了红歌会、迎国庆花展、新党员入党宣誓等系列活动以庆祝伟大祖国成立60周年,表达了对伟大祖国60周年的赞颂和祝福。
2009年9月5日,武汉市老武黄——杨春湖15公里高压管线通过验收,随着该段管线的验收,公司规划的一期高压管线全面建成,形成了预期的天然气高压管线布局,将积极推动公司天然气经营管理,造福武汉市民。
2009年年底,公司新行政办公大楼全面落成,标志着武汉市天然气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2010年年初,公司总部搬迁至新行政办公大楼,各项事业迈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2010年5月,公司OA系统一期项目上线试运营。
2010年6月,公司迈入天然气客户百万俱乐部。
2010年7月,公司成为英国燃气专业协会会员单位。
2010年11月,武汉城市天然气供应主体工程全面竣工。全方面照顾客户所需,在每一环节都提供优质的服务。具体表现为安全可靠,亲切专业,一站式服务。
汉阳三中和汉南一中可以同时报吗
可以的,中考可以同时填报多个志愿。
武汉汉阳三中创建于1905年,初名汉阳府晴川书院,抗战胜利后更名湖北省汉阳高中(简称阳高),1953年定名为武汉市第三中学,现为湖北省示范高中,湖北省文明单位。05年11月6日,省、市、区近百名领导参加我校百年华诞庆典活动,他们是:全国人大常委程贻举、教育部科技司司长张酉水、省政协副周宜开、湖北省副韩宏树、武汉大学校长刘经南、省教育厅厅长路钢、副厅长黄俭、武汉市政协刘善壁、市委副书记殷增涛、市委常委袁善腊、市人大副主任胡国璋、市教育工委市教育局领导罗国轩、谭仁杰、靳雁、谢世腰、汉阳区委书记刘传铁、区长李诗伟等。湖北省副辜胜阻、省政协副王少阶、武汉市李宪生等领导及国家教育部、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科技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中农业大学、中国地质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大学、江汉大学等发来贺电。百年华诞庆典活动的成功举行,标志着武汉三中又进入一个崭新发展时期。
武汉市汉南第一中学(WuhanHannanfirstmiddleschool)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是湖北省示范中学。学校创建于11年,前身是由东城垸中学和纱帽学校合并而成的汉南农管局第一中学,年汉南区成立,即更为武汉市汉南第一中学,2005年被湖北省人民授予“湖北省示范中学”称号。根据2015年12月学校显示,该校占地面积11.8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7万余平方米,有教学班32个,在校生1372人,教职工149人。
传说中的九头鸟是什么来历
《山海经·大荒北经》中载:“大荒之中,有山名北极天桓,海水北住焉。有神九首,人而鸟身,名曰九凤。”这九头凤就是九头鸟的最早说法。也可以说九头鸟就起源于《山海经》中的九凤。凤本是中国神话中的神鸟,九头凤就更加神奇了。《山海经》中不仅有九首之凤,还有九首或九尾之狐、羊、虎等等,而且在讲究阴阳和合的古代中国,九是阳数,寓吉祥神圣意味,所以九头鸟最初并不含妖气。
关于九头鸟染上妖邪之气,在中国民俗中演变成招人厌恶的反面角色,是从汉代所载“周公居东,恶闻此鸟,命庭氏射之,血其一首,犹余九首”开始的,后来的《荆楚岁时记》、《酋阳杂俎》、《齐东野语》诛书的记述渲染而广为人知。宋代著名文学家欧阳修留下《鬼车诗》一首,对此有最为生动完整的记述:“昔时周公居东周,厌闻此鸟憎若仇,夜呼命庭率其属,弯弧陴遂出,射之三发不能中,天遣从空透,自从狗嗤一头落,断头至今清血流,迩弥相距三千秋,昼藏夜出如咻_。每逢阴黑天外过,乍见火光惊辄堕,有时余血下点呼,所遭之家家必破。我闻此语惊且疑,反祝疾飞无我祸,我思天地何茫茫,百物巨细理莫详,占凶在人不在物,一去两头反为祥。”这里讲,对九头鸟的仇视,是从春秋时曾被楚人战败的周公开始的。后来此鸟被咬去一头一尾后,断头处血流不止,人们以为被血滴玷污即属不祥,於是九头鸟就成妖邪之物了。但欧阳修不信此说,而是主张“凶吉在人不在物”。由此可见妖由人生,同九头鸟的形态习性其实并无多大关系。
陈东安是谁?
陈东安男,1946年12月生于湖北黄陂县(现武汉市黄陂区)。党员,高级记者。中国广播电视学会会员。1994年入选《中国当代著名编辑记者传集》(第二部),1999年入选《中华魂.中国百业领导英才大典》(第一卷)。
自参加工作2年后的1968年起,任冶金部一冶机装公司党委宣传部通讯宣传干事。18年调入武汉人民广播电台(1986年前隶属于湖北省广播电视厅)当记者。1982年被省广电厅选送到北京广播学院新闻系(广电部第一期新闻干训班)学习。年起,任武汉电台新闻部记者组副组长、组长、新闻部副主任。1991年起,主持新闻部(1995年成立新闻中心,负责武汉电台及其下属长江经济电台、武汉文艺电台“新闻节目”)工作。组织、参与了“全国省会城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中日青年大联欢”、“’93中国武汉国际横渡长江节开幕式现场直播”、“武汉军民迎战’98特大洪灾”、“武汉改革开放辉煌成就”等一系列重大新闻宣传活动与战役。还主持创办了一批“名牌节目”和“名牌栏目”。
——牢记宗旨,服务大众。
他精心策划创办的大型舆论监督节目《市民之声》,1995年6月20日开播(每周1期,每期40分钟),仅播出2期就得到时任武汉市赵宝江的大力支持与直接指导。截至19年10月28日的两年半中,有2位和14个局的局长、处长坚持轮流到武汉电台直播室,接受听众关于环境保护、环境卫生、餐饮食品卫生和道路、交通、供电、通讯以及城市管理等方面的投诉并回答提问。总共受理投诉问题1500多起,查处率和答复率均达到100%,60%的问题得到解决。取得了领导满意、支持和市民百姓高兴、拥护的理想宣传效果。在武汉市委常委、殷增涛的提议下,19年10月31日召开了“《市民之声》座谈(理论研讨)会”。武汉市委宣传部原副部长、武汉市新闻工作者协会杨振兴在座谈会上说:“总的认为,这个节目是持续时间最长、参与群众最多、涉及范围比较广的一次舆论监督。客观地讲,就运用和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来说,这是最成功的一次!”殷增涛在座谈会上说:“我完全是带着感谢的心情来参加今天的座谈会的。因为,我作为分管城市管理的一个负责人,我是直接的受益者。市的许多决策是通过纳这个节目中反映的群众建议制订出来的。如果说武汉的市容、市貌有所前进、有所变化的话,这个节目功不可没。”他从理论的高度总结说:“这个节目的最大成功之处,就在于它探索出了‘舆论监督与群众监督和行政监督’紧密结合的‘三位一体’的行之有效的一种新型监督模式。”
他参与策划的由武汉电台新闻部、长江日报周刊部、武汉电视台经济部联合开办的《热门话题纵横谈》专栏(获武汉市新闻奖特别奖、湖北省新闻奖一等奖),自1994年元月开始,共刊播了20多个话题,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和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各个方面,都是群众关心和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武汉作为特大(副省级)中心城市,报纸、广播、电视三大主流媒体联合开办这样的专栏,在发挥“舆论整体优势”上探索出了一种新形式,社会反响热烈,效果显著,受到中央宣传部的高度重视。当年9月,中宣部批示新闻局和中央电视台派专人到武汉总结该“联办专栏”的经验。
——探索创新,不辱使命。
截至退出新闻工作第一线时的2001年,他自写(制)新闻作品,共获省级新闻奖(不含省广播奖)以上奖30余项。编审的新闻作品共获省级新闻奖(不含省广播奖)以上奖10余项。此外,还发表(交流)约10万字的学术论文。从获奖作品和长期新闻工作实践中,他逐步总结出了这样一种学术观点:“社会是在不断探索与变革中前进的。在与社会密切相关的新闻学中,必然少不了反映这种探索与变革的‘探索性报道’。因而搞‘探索性报道’,应该成为记者追求的重要目标和崇高使命。”
早在1986年,他就制了“探索性报道”、录音访问记《有这样一家工厂》,大胆地客观报道了一位私营企业主突破当时中央有关政策规定,雇工60余人,并推行当时在理论权威中尚有争议(是否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股份制,探索私营(个体)经济发展新途径所取得的宝贵经验及其显著效果。《有这样一家工厂》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播出后,产生了较大反响,分别获市、省新闻奖一等奖,中国广播(电视)奖一等奖,1986年“全国好新闻奖”(后来改为“中国新闻奖”)三等奖。
接着,他结合制《有这样一家工厂》的体会,撰写了《对探索性报道的探索》一文(分别获全省和全国第二届广播电视学术论文评比一等奖、三等奖)。他给“探索性报道”下了一个定义:“所谓探索性报道,就是对社会上已经出现的、人们比较关心的而在政策上、理论上尚未作定论或在政策上、理论上有突破的新情况、新问题的报道。”因此,“探索性报道”的题材是可遇不可求的,也难以把握,而且是担政治风险的报道。
《有这样一家工厂》,在从下至上参与全市(省)、全国广播(电视)系统和全国1986年度好新闻评比中,层层争议激烈、层层涉险过关。最终,在“全国好新闻奖”(后改为“中国新闻奖”)评比中,没有被“枪毙”就算是很的了,况且还得了个“三等奖”。虽是“末奖”,其“含金量”可见一斑!
所以,他在该论文中,运用马克思《资本论》、中央关于改革总方针中的有关观点,对“探索性报道”的定义、选材和如何把握、提炼主题以及表现手法、写作技巧等方面,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进行了较全面论述和有益探讨。该论文发表于《中国广播电视学刊》(1988年笫2期)并附《有这样一家工厂》全文。该学刊《编者的话》中介绍说:“在改革开放中,记者遇到突破现有理论、现行政策的新情况、新问题时应该怎么办?陈东安在《对探索性报道的探索》一文中谈了他的经验。”
后来,他又结合武汉市的报纸、广播、电视三大主流媒体联办《热门话题纵横谈》专栏的体会,撰写了《充分发挥“舆论整体优势”的初步探索》一文(当年向中宣部来汉调研人员汇报材料)。该文对发挥“舆论整体优势”的必要性与重要性以及如何发挥这个优势,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进行了全面论述和有益探讨。该文发表于《中国广播》(1995年第1期),获94-95年湖北新闻(论文)奖。
他还结合创办《市民之声》节目的体会,撰写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的成功尝试》一文,用成功的实践经验及其理想社会效果,对开展舆论监督的前提条件、保证条件和根本目的等方面进行了有说服力的论述。该论文于1996年8月在“全国城市电台新闻业务研讨会”上交流;1999年2月在“武汉新闻界‘深化新闻改革与坚持舆论监督’研讨会”上交流;发表于武汉新闻学会会刊《交流与探讨》(1999年笫1期)。
——勇于改革,追求完美。
尽管在新闻业务工作中取得了可喜成就,然而,他聊以的却是在新闻工作笫一线的最后阶段即主持武汉电台新闻中心工作期间,所致力于的一系列改革。他结合自己的切身体会,撰写了题为《不断深化机制改革,加强新闻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新闻宣传质量》的论文。该文从改革用人办法和分配制度,建立竞争机制;改革管理体制和加强业务管理,建立约束机制等方面,阐述了在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新闻单位应如何通过改革,充分发挥全体“、编、播(出版)”人员的积极性,努力提高新闻宣传质量的紧迫性与重要性。1995年11月15日在“湖北省记协新闻业务研讨会”上,他以该文为题作了发言,受到省记协(原湖北日报总编辑)周传仁的充分肯定与高度评价。周说:“我们新闻单位,如果都能够做到像武汉电台新闻中心这样,何愁工作搞不好、宣传质量上不去!”
1991年至2001年,他主持武汉电台新闻部(1995年成立新闻中心,负责武汉电台及其下属长江经济电台、武汉文艺电台“新闻节目”)工作的10年中,在全体“、编、播”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全市(省)一系列重要新闻宣传任务,打了许多漂亮的宣传战役;全台“新闻节目”每日播出总量达260分钟(创本台历史最高纪录),年年确保了安全播出和正确舆论导向;日均播发新闻100多条(篇),年年超额完成市下达武汉电台的新闻宣传目标管理任务;本部门共获省市级新闻奖(不含省市广播奖)以上奖200余项;新闻中心多次被评为(授予)市(省)新闻宣传战线先进集体(立功单位)。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