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然气开口费2023政策

2.阶梯气价是怎么规定的

天然气价格政策最新解读图_天然气价格政策最新解读

阶梯气价是指居民每年或每月超过天然气基本消费量后,执行高气价,对用户消费的气量分段定价。阶梯气价将居民用气划分为三档,各档气价按照1:1.2:1.5的比价安排,实行超额累积加价方式计费,于2015年全面建立。

阶梯气价是指居民每年或每月超过天然气基本消费量后,执行高气价,对用户消费的气量分段定价。

阶梯气价将居民用气划分为三档,各档气价按照1:1.2:1.5的比价安排,实行超额累计加价方式计费,于2015年全面建立。

中国的居民用气不均衡,不足20%居民家庭消费40%居民气量;用气量最多的5%家庭消费了近20%的居民气量。

同时,实行阶梯气价前的价格政策下,收入高,天然气高消费家庭得到的暗补比普通家庭反而更多。

天然气开口费2023政策

统一执行1.89元/立方米。

提高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实施居民用气和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同价,统一执行1.89元/立方米。居民与非居民用气门站价差较大的,分两年理顺,今年最大调整幅度不超过0.35元/立方米,剩余价差一年后理顺。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由市县疏导,今年的疏导工作应在8月底前完成。

2019年6月10日起,允许供需双方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2018年门站价格暂不上浮。合理制定补贴政策,对低收入群体及北方农村“煤改气”家庭给予适当补贴。

扩展资料:

居民用天然气的相关要求规定:

1、现行气价由2.25元/立方米疏导到2.56元/立方米,每立方米上调0.31元,根据我市居民户均用气量统计,每户每月用气量为20立方米左右,因此,每户每月大约多增加支出6.2元。

2、对我市市区“煤改气”用户,暖季期间在第一阶梯50立方米用气量的基础上再增加100立方米气量,由燃气企业承担。“煤改气”用户名单由市发改委提供给燃气企业。

3、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包括:门站价格、管道运输价格和输配价格三部分,因此,在输配价格不做调整的前提下,销售价格疏导不需进行价格听证。

郑州市政务服务网-《关于疏导郑州市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阶梯气价是怎么规定的

天然气开口费2023政策是指自2023年1月1日起,中国国家发改委将取消城市天然气开口费,即城市天然气用户不再需要支付开口费用。

这一政策的实施将减轻城市天然气用户的负担,降低生活成本,同时也有助于推动天然气在城市能源结构中的应用和普及。燃气管道初装费政策是指国家发改委规定,自2019年7月1日起,全国城市燃气管道初装费实行指导价。

这一政策的实施将有效降低城市居民用气成本,促进城市燃气供应的普及和发展。总的来说,这两项政策都是为了促进城市天然气的普及和发展,降低居民用气成本,提高生活质量,同时也有助于推动城市能源结构的转型和升级。

相关规定

部分相关“煤改气”乡镇和村委会与燃气公司签订的合同显示,燃气计量表以下户内支管1米以内不收费,1米以外,燃气公司收取工程建设费(含人工费、材料费),收费的管件(如弯头、接头、软管等)属市场调节价,价格由企业根据成本和合理利润自滑正主确定。

对农村低保户、五保户等特殊家庭“哪让轮煤改气”优待政策,根据《宁李信晋县2019年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要求,由民政部门指导各乡镇兜底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五保户等特困群众冬季清洁取暖工作。

阶梯气价是指居民每年或每月超过天然气基本消费量后,执行高气价,对用户消费的气量分段定价。阶梯气价将居民用气划分为三档,各档气价按照1:1.2:1. 5的比价安排,实行超额累计加价方式计费,于2015年全面建立。

为什么要推行居民阶梯气价制度?

(一)国家有明确的政策要求。201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4]467号),明确要求2015年底前所有已通气城市均应建立居民阶梯气价制度,今后凡制定或调整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的城市,必须同步建立起阶梯价格制度。

(二)发挥价格机制的调节作用,体现天然气的稀缺性。我国是天然气稀缺性国家,人均占有量少,我市天然气供应全部依赖输入,在居民用气量占比逐年上升的情况下,对居民用气实行阶梯制度,调节居民消费行为,促进珍惜、节约用气是必要的。天然气作为稀缺,价格要反映其稀缺程度,实施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用气多的居民多负担,更能体现社会公平,目前国内已经有许多城市实行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我市建立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顺应了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

为什么要提高销售价格?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天然气价格政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加快自然及其产品价格改革,全面反映市场供求、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另外,《山东省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天然气价格的制定和调整应遵循补偿成本、法定税金、并有合理利润的原则,反映市场供求、兼顾消费者承受能力,并与其他燃气保持合理比价关系”和第九条 “物价部门应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经营企业成本变动情况适时制定或调整天然气价格”的规定,也为此次居民用气价格调整提供了政策依据。

(二)合理补偿成本,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要求,居民用气价格总体上要逐步反映用气成本。我市居民用气价格已近14年未做调整。期间,居民用气门站价格、运营成本的人工、安全维护等成本因素也发生了较大变化。由于供气成本增加,居民用气价格多年未作调整,与成本出现倒挂,价格矛盾持续积累,经测算,居民用气成本价格为3.32元/立方米,远高于现行销售价格2.40元/立方米。因此,适当调整居民用气价格,有利于缓解企业经营压力,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企业服务质量,为我市提供安全可靠的供气服务。

法律依据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分档气价的安排。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其中:

第一档气价,按照基本补偿供气成本的原则确定,并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

第二档气价,按照合理补偿成本、取得合理收益的原则制定,价格水平原则上与第一档气保持1.2倍左右的比价;

第三档气价,按照充分体现天然气稀缺程度、抑制过度消费的原则制定,价格水平原则上与第一档气保持1.5倍左右的比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