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天然气的价格调整方案_天然气价格调整通知文件最新消息
1.关于潍坊市区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
2.陕西发改委发布关于天然气价格管理有关事项通知
3.太仓天然气收费标准
4.忻州市天然气收费标准
5.天然气要涨价是真的吗
法律分析: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第一档用气量销售价格调整为2.70元/立方米;第二档用气量销售价格调整为3.15元/立方米;第三档用气量销售价格调整为3.83元/立方米。居民独立暖用气第一档用气量销售价格为2.70元/立方米;第二档销售价格为3.15元/立方米。对学校、养老机构等执行居民用气价格标准的非居民用户,气价水平按照第一档气价和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2.93元/立方米执行。城市居民用户原复置金项目,由市物价局根据当地实际研究确定,如确需保留,需经市同意。燃气工程费,包括居民用户和其他用户两类,居民用户类:建筑物最大高度不超过24米、户均分摊庭院管网长度在1米以下(含1米)的居民住宅,燃气工程费为 1588.00元/户;建筑物最大高度超过24米、户均分摊庭院管网长度在1米以下(含1米)的居民住宅,燃气工程费为 1938.00元/户。以上价格均不含燃气表及燃气灶,且仅适用于户内只有一个燃气开口的居民用户。对含底商、复式结构、安装壁挂炉等非炊事设施、架空管线、庭院管网直径在100mm以上、庭院管网长度户均分摊1米以上等情况,燃气销售企业可按有关规定和标准找差。设计测量费、带气接线费未纳入工程费用中,燃气销售企业可据实按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收取。其他用户,可按燃气销售企业和用户双方合同约定执行。
法律依据:《关于太原市城区天然气价格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一条 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我市城区管道天然气综合配气价格为 0.79 元/立方米,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为 0.59 元/立方米。
第二条 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一)居民生活用气。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第一档销售价格为 2.61 元/立方米,第二档销售价格为 3.06 元/立方米,第三档销售价格为 3.74 元/立方米。(二)居民独立暖用气。居民独立暖用气第一档销售价格为 2.61 元/立方米,第二档销售价格为 3.06 元/立方米。(三)对学校、养老机构等执行居民用气价格标准的非居民用户,气价水平按照第一档气价和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 2.84 元/立方米执行。(四)低保户家庭用气。对使用管道天然气低保家庭用户,按每户每月用气量在第一阶梯以内免费使用 5 立方米,超出部分按阶梯气价政策执行。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分级用量、计量周期等有关规定仍按《关于太原市实施居民用气阶梯价格相关事宜的通知》
关于潍坊市区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
衡阳市天燃气价格会上涨。
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上调0.19元/立方,从3.34元/立方米上调为3.53元/立方米;
2、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上调0.19元/立方米,从3.99元/立方米上调为4.18元/立方米。
二、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燃气用户应当遵守安全用气规则,使用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和气瓶,及时更换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使用年限已届满的燃气燃烧器具、连接管等,并按照约定期限支付燃气费用。 单位燃气用户还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操作维护人员燃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
陕西发改委发布关于天然气价格管理有关事项通知
关于潍坊市区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发改局、市属各开发区经发局,各有关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
根据原山东省物价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4〕467号文件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现将潍坊市区居民阶梯气价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气量阶梯基数和气价标准
普通居民用户气量。
每户以4口人为基数,每月用气量划分为三档,气价实行分档递增。
第一档: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气量每户每月30立方米及以下,执行居民生活用气到户基本气价;
第二档: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用气量,气量每月每户30立方米-80立方米,价格按与第一档用气价格1.2倍比例确定;
第三档:满足特殊需要用气量,气量每户每月80立方米以上,价格按与第一档用气价格1.5倍比例确定。
壁挂炉暖用户气量。
对壁挂炉用户不分供热区域内外,年用气量在1000立方米以内的,执行第一档居民生活用气到户价格;
1000立方米-1200立方米的用气量,价格按与第一档用气价格1.2倍比例确定;
1200立方米以上的用气量,价格按与第一档用气价格1.5倍比例确定。
气价标准。
第一档气价仍按《潍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制定潍坊市区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和调整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的通知》规定的用气价格执行,即2.80元/立方米,第二档气价为3.36元/立方米,第三档气价为4.20元/立方米。
根据我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办法有关规定,遇城市门站价格调整时,终端销售价格将作联动调整,第二档、第三档气价将按比例相应调整。
二、实施范围与周期
市区居民生活用气阶梯气价的执行范围,包括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峡山生态经济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供气企业直接抄表、收费到户的居民用户,即“一户一表”用户。
实行阶梯气价的城乡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一个房产证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的,以供气企业为居民家庭安装的燃气表为一“户”。
阶梯气价以年度为执行周期。全年分档气量按月用气量标准乘以月份计算,执行相应的气价标准,用气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用气量跨年度不累计、不结转。
三、配套措施
1.户籍人口5人及以上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第一档气量每月增加5立方米。
户籍人口5人及以上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申请“一户多人口”用气政策,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核发的居民户口簿原件、房产证原件及房屋产权人原件,到当地供气企业营业厅办理认定手续,所享受政策自认定的次月起执行。
2.根据上级文件规定,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民委员会等),按照一档、二档平均价格执行。
3.城市“低保户”家庭、城乡特困人员和困难职工,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件,到燃气企业办理价格优惠手续,用气价格仍按2.50元/立方米执行。
四、加价收入用途
实行阶梯气价后,供气企业增加的收入主要用于“一户一表”改造,弥补居民基本生活用气供应和储气调峰成本,以及减少与工商业交叉补贴等用途。
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潍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1月27日
太仓天然气收费标准
为深化天然气价格改革,加强对自然垄断环节价格监管,推动天然气行业高质量发展,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根据《陕西省天然气管道运输和配气价格管理办法》规定,结合陕西省实际,经省同意,现将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降低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
自2021年9月22日起,将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省内管道运输价格每立方米降低2.4分,调整后的供各城市管道运输和城市基准门站价格见附件。陕西发改委委托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其他省内管道运输价格也应按相关办法规定加快理顺。
二、从严核定配气价格和终端销售价格
各地要抓紧开展城市管道燃气配气价格调整工作,综合考虑本次管道运输价格调整、居民承受能力、燃气企业经营状况等因素,合理安排终端销售价格,将省内管输价格降价红利及时足额传导至终端用户。要加快推进配气环节居民和非居民用气价格并轨,在不增加居民用气负担的前提下,适度降低非居民用气价格。本次调价有条件实现价格并轨的市县要直接并轨,条件暂不具备的市县要缩小居民和非居民用气价差。按规定今年重新核定配气价格的,天然气价格调整工作原则上在2021年-2022年供暖季开始前完成。尚未制定出台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部分市县,要高度重视,积极向当地汇报国家和省上相关精神及要求,加快建立联动机制,为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创造条件。
三、有关要求
省内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要认真贯彻执行本次价格调整相关政策,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政策宣传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争取各方面理解支持。同时做好舆情应对,确保政策平稳实施。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报告陕西发改委。
附件:省天然气公司供各城市省内管道运输和城市基准门站价格表
忻州市天然气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太仓市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改革方案的批复》(苏价工〔2014〕418号),经市同意,决定调整我市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并实行阶梯式气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居民用天然气销售基准价格。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综合考虑我市上游气价变化、以及居民承受能力等因素,参考周边城市价格水平,决定居民用天然气销售基准价格上调0.25元/立方米,即从现行的2.20元/立方米调整至2.45元/立方米。 二、推行居民用天然气阶梯式气价政策。 对户籍人口在4人及以下的居民天然气用户按年用气量分三档实行阶梯式气价: 第一档:居民用户年用气量在300立方米及以下的,销售价格为2.45元/立方米; 第二档:居民用户年用气量300立方米以上、600立方米及以下部分,销售价格在基准价格基础上上浮20%,即2.94元/立方米; 第三档:居民用户年用气量600立方米以上部分,销售价格在基准价格基础上上浮50%,即3.68元/立方米; 对户籍人口超过4人的,超过部分按人均年用气量作为计量标准,每增加一人,则相应增加60立方米的年用气量。即户籍人口5人的家庭第一档年用气量为360立方米及以下;第二档年用气量为360立方米以上、660立方米及以下部分;第三档年用气量为660立方米以上部分。以此类推,具体可由房屋产权所有人凭户口簿(本)到所在地天然气公司申请确认后调增。 三、执行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非居民用户的价格。 对执行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非居民用户(各类学校、养老院、院、居民住宅小区共用设施、城市社区服务设施、农村社区服务设施)不执行居民阶梯气价,销售价格从现行的2.20元/立方米调整至2.70元/立方米。 四、对低收入家庭实行用气补贴。 对持有《太仓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和《太仓市特困职工救助证》用户由太仓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对上述家庭每户每月补贴5立方米天然气。并将每年补贴情况上报市物价局,确保低收入家庭优惠措施落实到位。 五、建立民用天然气上下游气价联动机制。 为正确反映市场供求状况和的稀缺程度,及时疏导上游天然气价格调整对终端产品销售的影响,根据《江苏省管道天然气价格即当国家、省有关部门提高或降低上游天然气出厂价格和管道运输价格累计超过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建立上下游气价联动机制。5%时,居民用天然气到户销售基准价格原则上作同向同幅度调整。为控制价格调整频率,每次联动调整后,价格相对稳定不少于12个月。具备启动联动机制的条件后,市价格部门要结合价格宏观调控总体情况,周边地区民用天然气价格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提出方案,报经市同意后实施。 六、上述价格自2015年1月1日用气量起执行。天然气是人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的变动涉及千家万户,燃气企业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制定相关执行细则,不得随意变更用户的抄表时间,要认真落实低收入家庭优惠政策,加强沟通与协调,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和阶梯式气价顺利实施。天然气要涨价是真的吗
关于调整忻州城区管道燃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各天然气用户: 根据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忻州城区管道燃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忻发改发〔2021〕62号),现对忻州城区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做出调整,具体通知如下:一、居民生活用气
居民生活用气价格在原价格基础上各档气价上调0.07元/立方米,即第一档气量、第二档气量、第三档气量销售价格分别由2.58元/立方米、3.03元/立方米、3.71元/立方米调整为2.65元/立方米、3.10元/立方米、3.78元/立方米。二、居民独立暖用气
居民独立暖用气价格在原价格基础上各档气价上调0.07元/立方米,即第一档气量、第二档气量销售价格分别由2.58元/立方米、3.03元/立方米调整为2.65元/立方米、3.10元/立方米。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
学校、养老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销售价格在原价格基础上上调0.07元/立方米,由2.81元/立方米调整为2.88元/立方米。四、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非居民用管道燃气分为商业用气、工业用气和其它非居民用气。其中,商业用气、其它非居民用户用气价格在原价格基础上上调0.03元/立方米,工业用气价格不做调整,即商业用气、其它非居民用户用气价格由2.86元/立方米调整为2.89元/立方米,工业用气价格为2.86元/立方米。 本通知自2021年6月7日起执行。 忻州市燃气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日天然气要涨价是真的,以湖南省为例很多城市的天然气价格都在上涨,与长沙市的天然气价格保持一致。
湖南省在2022年冬天出台了《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联动调整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浏阳、望城区、长沙县天然气涨价,价格与长沙市中心一致。值得注意的是,对经济状况不是很好的人群天然气价格不做调整,这意味着对于这些人群而言天然气价格还是按照之前的标准执行,这无疑是减轻这些人群的负担。
长沙天然气价格分为三个档次,分别为一档、二档、三档,一档价格为2.832元每立方米,二档价格为3.398元每立方米,三档价格为4.248元每立方米。寒流之际,欧洲天然气出现变化,但是国内液化天然气价格七日下跌超10%,随着北方供暖开始,天然气需求增加,部分地区天然气价格上涨。
节省天然气的技巧:
1、定期请燃气具(燃气灶和热水器)的售后服务单位进行维护和保养,提高燃气利用效率。
2、避免烧“空灶”:做饭时,应事先把要做的食物准备好,然后再点火做饭。
3、控制好火的大小,调整好火苗的高度:做饭时,火不是越大越好,火的大小应该根据锅的大小来决定,火焰分布的面积与锅底相平即为最佳。可通过灶具上的气流调节阀,把火苗控制到与炊具底部接触后稍弯的程度即可,尽量利用次外焰,避免火苗过大蹿到外面,造成热量浪费。
4、选择好炊具也是节约用气的一个有效途径:从炊具的形状来说,使用直径较大的平底锅和壶更省气。
5、保持锅底干爽:应先把锅、壶表面的水抹干再放到火上,这样能使热能尽快传进锅内,节约用气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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