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地区民用天然气价格_成都民用天然气价格最新价格2022最新公布公告
1.江苏省成品油价格调整公告2022年第13号
2.江苏省成品油价格调整公告2022年第11号
3.2022下半年四川成都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
4.2022出入禹城最新规定(禹城市人民公告2021)
5.2022南阳宛城区征地公告最新消息(2022南阳宛城区征地公告最新消息公布)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22年11月7日公告,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的有关精神,提高成品油销售价格。现将我区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公布如下,自2022年11月7日24时起执行。
__________________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___________________2022年11月7日
宁夏市场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_若表格显示不全请左右划动查看_品号最高零售价元/吨元/升汽油89#国Ⅵ车用汽油105107.8892#国Ⅵ车用汽油111418.3695#国Ⅵ车用汽油117718.83柴油+5#国Ⅵ车用柴油92467.86+10#国车用柴油90587.70#国车用柴油94358.02-10#国车用柴油100018.5-20#国车用柴油104738.9-35#国车用柴油108509.22
江苏省成品油价格调整公告2022年第13号
武都区关于公布风险点位的公告
根据当前全区疫情防控形势,经市、区专家组综合分析研判,现将10月6日至8日风险点位公布如下:
滨河市场,盘旋路小吃市场,西关大桥底市场;
钟楼滩佳源招待所、缘聚招待所、金鑫招待所,东江镇5号路雅艺宾馆;
桥南阿丹烤肉,东江川香聚川菜馆,高氏烤肉店,两水镇唐亮饭店,东江5号路香乐厨饭店;
东江新陇源超市,物资局佳佳乐超市,东江11号路昌盛缤纷荟超市,尚好佳超市东江5号路店,7号路路家生鲜,果蔬有约泰和丽景店;
桥南汇森工贸一楼建材商店,隍庙街彩虹商贸,浪漫之约酒吧,_枫酒店门口灯具店;
请以上时段在相关区域有活动轨迹的所有人员主动向居住地所在村、单位进行报备,全面落实好居家健康监测,主动每日核酸检测。如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应及时报告健康状况。
武都区疫防办电话:
0939-8265251
武都区疾控中心电话:
0939-8238580
武都区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12日
甘肃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汇总
江苏省成品油价格调整公告2022年第11号
江苏省成品油价格调整公告
2022年第13号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国内成品油价格调价信息,现将我省汽、柴油最高零售、批发价格公布如下,自2022年7月12日24时起执行。
江苏省汽、柴油最高零售批发价格表
单位:元/吨,元/升
项目
最高零售价格
最高批发价格
吨价
升价
吨价
89#国VIA汽油
10955
8.19
10655
92#国VIA汽油
11612
8.74
11312
95#国VIA汽油
12270
9.30
110
0#国VI柴油
9860
8.43
9560
-10#国VI柴油
10452
8.94
10152
备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规定,98号汽油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制定具体价格。
2022下半年四川成都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
江苏省成品油价格调整公告2022年第11号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国内成品油价格调价信息,现将我省汽、柴油最高零售、批发价格公布如下,自2022年6月14日24时起执行。
江苏省汽、柴油最高零售批发价格表
单位:元/吨,元/升
项目
最高零售价格
最高批发价格
吨价
升价
吨价
89#国VIA汽油
11635
8.70
11335
92#国VIA汽油
12333
9.29
12033
95#国VIA汽油
13031
9.88
12731
0#国VI柴油
10515
8.99
10215
-10#国VI柴油
11146
9.53
10846
备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规定,98号汽油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制定具体价格。
2022出入禹城最新规定(禹城市人民公告20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经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公安厅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1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范围
(一)招考对象: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招考范围:面向全国。
二、报考条件
(一)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中国***、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4.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
5.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人民警察职业。
6.年龄在18至30周岁(1991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86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报考特警职位的人员,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6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26日(报名第一日)。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9.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的人员。
2.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第八条、第九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在职(含试用期内)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2023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
7.在读的非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8.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人民警察工作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招录职位及名额
2022年下半年我市各级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共118名,具体职位、录用名额及要求详见《成都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录取网络方式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网络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截止时间为11月1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相关附件等信息,了解招考职位的具体情况,选择与自身条件完全相符的职位报考,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承担。报考者应使用有效居民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必须保持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2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中央组织部、人力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上午8:00。报考者应在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因报考者本人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照片质量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重新上传照片。报考者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在工作时间按照本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招录机关咨询。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应于11月3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心理素质测试费每人8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凭相关证明材料,可减免报考费用。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符合减免报考费用条件的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无需缴费,请于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成都市清江东路118号5号楼5202室)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现场办理减免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考生,须在上述时间内拨打联系电话(028-61802793)确认后,按照要求上传减免所需材料的扫描件,经审核确认后在1至2个工作日内办理减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不予减免考务费用。
(三)职位调整
招录名额与确认缴费人数之比一般应达到1:5方可开考,人才紧缺职位可放宽到1:3(各职位具体开考比例见《职位表》)。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成都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并公告。被取消录用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有关情况将于2022年11月10日在报名网站和成都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网站(://cdhrss.chengdu.gov.cn/)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于2022年11月22日至11月25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不含复印件、过期的、户口簿、驾照等证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
五、考试科目及分值计算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特警职位加试专业技能测试,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及分值
综合管理、警务技术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执法勤务职位(含特警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三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40%、30%、30%。
2.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2年11月26日至11月27日(星期六、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笔试加分项目
(1)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
(2)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院校毕业生,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
(3)“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5·12”汶川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报考市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1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同时符合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考生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须于11月29日前(工作日内)将准考证(注明本人联系电话)、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材料),送交成都市公安局政治部(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文武路136号3号楼7楼703办公室;联系电话:028-86407323)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4.成绩查询
笔试各科成绩于2022年12月下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2022年12月30日前,考生可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cdpta.cdhrss.chengdu.gov.cn/)查询本人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笔试折合成绩和职位排名。
(二)心理素质测试
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于2022年11月27日取笔试方式进行,实行合格制,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步考录程序。
(三)专业技能测试
特警职位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专业技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测试项目、标准、成绩计算及要求于2022年11月21日前在成都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
(四)面试资格审查
成都市公安局负责在2023年1月5日前,在心理素质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特警职位含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特警职位还包括专业技能测试>有违规违纪或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特警职位含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及后续工作安排,于2023年1月5日前在成都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以下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1.?有效居民(不含复印件、过期的、户口簿、驾照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信息表》两份(贴上照片)。
3.?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原件及复印件。
4. 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5.?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6.?报考特警职位的,需提供曾在特种作战部队服役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及退役士兵、退役士官明材料。
7.?报考警务技术三、六职位(网络安全管理<技术>)的,需提供以下至少一项证书或证明材料:a、参加市级以上、学校及社会组织的网络安全技能大赛、CTF比赛、“护网行动”并获得名次;b、获得省级及以上网络、信息安全等方面技能证书;c、提交具有CVE、CNVD编号的漏洞;d、参与市级及以上相关重大网络信息安全项目。
8.?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特警职位含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进入资格审查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按上述要求进行。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本人有效(不含复印件、过期的、户口簿、驾照等证件)、面试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于2023年1月13日至1月15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六)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的考生均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照人力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和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年龄按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在成都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
六、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面试和体能测评结束后,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各职位录用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特警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特警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特警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其他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对实际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本次公开招警达到开考比例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体检有关安排在成都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
体检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考生未按规定参加体检及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进入下一步程序。
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考察
成都市公安局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考察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招录机关将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进行深入考察,全面了解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人民警察)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经成都市公安局核准,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七、公示
确定拟录用人员后,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公安局在成都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工作单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八、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通过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成都市公安局进行审核,报成都市委组织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新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或拒不报到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二)新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试用期为1年。对新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新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在成都市公安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九、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和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公安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考录全过程的监督,确保招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凡招录机关、考务工作人员、报考者有违反上述规定和招录工作纪律的行为,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招考工作监督电话:(028)12380。
招考工作咨询电话:(028)86407323。
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
十、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十一、其他事项
1.疫情防控。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2.请报考者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并对照公告和报考职位的具体要求,审慎选择与自身条件完全相符的职位进行报考。
3.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以及专业技能测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事项,将在成都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公告,请考生及时查看。
4.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两种****(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报名参考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5.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6.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成都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
原文标题:关于成都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
文章来源:://202.61.89.231/content-50-BB7DFAB4E19E042D
2022南阳宛城区征地公告最新消息(2022南阳宛城区征地公告最新消息公布)
禹城市疫情防控须知
广大市民朋友:
当前,肺炎疫情起伏反复,特别是我市近日已发现肺炎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保障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觉主动报备。请近21天曾到过有中高风险地区的城市或与官方公布的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主动向所在单位及社区报备,按要求配合执行相关管控措施。
二、非必要不要离禹。请密切关注我市新发病例疫情动态消息和各地风险等级调整,非必要不要离开禹城。
三、非必要不要聚集。请坚持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尽量避免参加民俗、宗教活动,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切实降低疫情感染风险。
四、积极接种疫苗。请符合条件的市民朋友尽快完成全程疫苗接种,保护自己及公众的健康。
五、做好个人防护。不论是在密闭空间,还是人员聚集场所都要带好口罩。乘坐交通工具时,应全程配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者医用外科口罩,准确记录好活动轨迹。
六、做好日常监测。要做好个人及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时,不要自服药物缓解症状,应尽快就近至医院发热门诊、卫生院发热哨点就诊,如实向医务人员告知外出旅行居住史及人员接触情况,积极配合医疗机构调查。就诊途中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在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出示“健康码”“行程码”。
七、坚持健康生活方式。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要坚持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餐、分餐制等良好卫生习惯。不购买来源不明的冷链食品,选购冷冻生鲜肉类食品时不直接接触;购回后单独、密闭存放,清洗、加工时勤用肥皂和洗手液清洗双手;生鲜肉类产品烧熟煮透,切勿生食。接收快递邮件及时消毒,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禹城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0日
禹城市疾控中心疫情防控公众健康提示
近期,国内多地出现肺炎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禹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疫情防控公众健康提示:
一、自青岛、威海、昆明、沈阳、崇左、西安、百色、杭州、河源、保定、兰州、长春、连云港、保山、温州、辽源、吉林、惠州、邯郸、邢台、延边、上海、牡丹江、佳木斯、哈尔滨、三亚、天津、中山、德阳、绵阳、眉山、太原、防城港、临沧、武汉、成都、鸡西、晋中、包头、德宏、红河、呼和浩特、呼伦贝尔、葫芦岛、黑河、东莞、深圳等发生本土疫情地区入禹人员,请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目的地后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近期从上述地区入禹已经抵达目的地的人员,请主动向社区、住宿宾馆和单位报备,按规定在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继续进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必需外出时请做好个人防护。一旦出现发热、干咳、鼻塞、流涕、乏力、咽痛、嗅觉减退、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请立即报告,并前往发热门诊就诊,详细说明流行病学史。
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人员暂缓来禹。确需来禹的,抵达后进行7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公布中、高风险地区前14天内已经抵达的人员,执行健康管理至抵达后14天,并在随访后的前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返乡后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
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其他县人员非必要不来禹。确需来禹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进行1次核酸检测。公布中高风险地区前14天内已经抵达的人员,进行2次核酸检测。
四、机场和港口区域与入境人员或货物有直接接触的服务保障人员、隔离场所、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冷链相关企业等高风险岗位人员尽量避免来禹,确需入禹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报备,返乡后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
五、近14天内有陆地边境口岸城市旅居史的人员,请持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六、近期有外出旅行史的人员,请密切关注疫情发生地区公布的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流调轨迹信息和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与阳染者活动的时空轨迹重叠人员、到过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同时空伴随人员,要立即向社区、住宿宾馆和单位报告,配合落实隔离医学观察。
七、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其他县;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所在单位报备;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
八、建议出行前提前通过中国网及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目的地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主动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措施,途中做好个人防护。
九、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常测温、少聚集”等个人防护措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立即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十、建议符合条件的公众全程接种疫苗,提倡完成全程免疫满6个月的公众进行加强免疫。
山东出行防疫政策
离开当地政策:
1.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其他县。
2.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所在单位报备。
3.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
进入当地政策:
1.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人员暂缓来鲁。确需来鲁的,抵达后进行7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公布中、高风险地区前14天内已经抵达的人员,执行健康管理至抵达后14天,并在随访后的前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
2.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其他县人员非必要不来鲁,确需来鲁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进行1次核酸检测。公布中高风险地区前14天内已经抵达的人员,进行2次核酸检测。
3.省外高风险岗位人员尽量避免来鲁,确需入鲁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报备,纳入当地防控管理。
4.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与感染者活动时空轨迹重叠的人员、“同时空”伴随人员、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全域封闭管理地区人员等六类高风险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
5.对于发生本土疫情有社区传播风险但未公布中高风险地区的地级市,参照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地级市。对于发生本土疫情的直辖市,纳入排查的市辖区对应地级市,纳入排查的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街道对应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
2022南阳宛城区征地公告最新消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现将纬九路、长江路用地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纬九路、长江路
二、征收目的
为实施公共利益,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
三、拟征收土地位置及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长江路以西、规划区间路以东及纬九路以南、王营村以北部分区域
四、拟征收土地现状权属、地类、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及拟开发用途等见下表
五、补偿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费用标准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照《河南省人民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进行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按照《南阳市人民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青苗和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据实补偿,社保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1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进行补偿。如征收土地时补偿标准调整,按最新标准执行。
六、拟征收土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和****
拟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于本公告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到所属乡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请互相转告。逾期未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调查结果为准。自公告颁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上抢种的树木、作物或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等不予办理补偿登记。联系电话0377-63508956。
七、本公告期限为30日,被征收土地农民和其他权利人对上述公告有不同意见的,在此期限内可以就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意见或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权利。
特此公告
202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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