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天然气价格多少钱一方_河北天然气收费标准2020
1.河北衡水天然气补贴什么时候给
2.2021年河北燃气补贴政策
现在河北农村地区主要反映的问题是二个方面,一方面是本来正常供应的天然气突然断供,家中取暖做饭一下没有着落,另外一个问题就是天然气公司对于用户的限供问题,即每月可以购买的天然气量太少,根本不够家中正常生活的使用。
2022年12月15日,邯郸市鸡泽县一位居民反映,“中燃天然气公司天天停气,导致居民取暖吃饭都成了问题,甚至还导致老人和孩子受冻生病。2022年12月17日,河北省保定市定兴县一位村民也反映,“中燃天然气限购停气的问题严重影响了农村居民的生活。限购我们可以去多买几次,但半夜停气的寒冷,老人和孩子难以忍受。
另外多名河北省邢台市柏乡县内步乡村民反映:自2022年供暖季以来,柏乡县农村地区主要供气公司就频繁出现天然气限购、不定时停气、燃气质量下降等问题。自2022年11月起,柏乡县村民每户每月仅能从燃气公司购买200方天然气,每个月200多方只够做个饭。取暖的问题根本无法解决。
其实,河北部分地区出现限气、断气,早在今年供暖季开始之初就出现了。2022年1月7日,邯郸市魏县一位村民反映:“天天没有气,白天饭做不了,暖气供不了,冻得大人孩子一直感冒咳嗽。”2022年1月25日,河北省保定市一位居民反映,天然气三天两头停。针对此事,2月份徐水区委曾回复称,经过相关部门与燃气公司积极协调,目前供气已恢复正常。但是事隔快一年,现在看这个问题并没有根本解决。
对于此事造成的原因,河北各地的政府各有不同的说法。如邢台南宫市委办公室统一回复称,网友反映问题属实,出现问题的原因主要是中燃公司在全省范围内气源合同量不足,供气量与需求量之间存在缺口;保定市望都县民心热线服务中心则称,是因上游气源紧张造成。
相比邯郸政府的回复比较坦诚,1月5日凌晨,邯郸市人民政府回复称,近年来受上游天然气采购价格和销售端价格倒挂严重等影响,燃气企业亏损严重,今年购气资金更加紧张,企业从上游采购气量减少,同时今年采暖季冷空气侵入时间较早,用气高峰提前,在用气高峰时段,线路末端村出现了气压不足情况,影响了居民用气。
冬季天然气断供的起因何在?
河北农村地区从2017年开始大规模推进“煤改气”,其当时当地政府的目的是大幅度减少了空气污染物排放,提升了农村居民生活质量。但在实际运作中却发现了很多问题,最主要问题是气源保障、成本核算、补贴价格等问题具体问题估计不足,这就导致了本来初衷是好的,但是现实在由于多钟原因天然气提供不到位,尤其是冬天取暖季节更是如此,最终的结果是问题长时间得不到解决,而让当地农民承担问题得不到解决的全部的后果。
中国现在真的缺气么?
国家统计局和国家发改委数据显示,今年前10月,国内生产天然气1785亿立方米,进口天然气8874万吨(约合1233亿立方米),合计超3018亿立方米;11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也表示,今冬供暖季国内天然气资源供应总体上有保障。
由此来看,今年国内并不缺气,但为什么却发生了限气、断气的事情?目前从网上披露的信息看,多是因为当地政府和供气公司之间供气合同、补贴资金等问题造成的,究其根本原因是当地政府财政吃紧,本来政府拿钱补贴燃气公司的老路有点无以为继了。燃气公司没有了政府输血,也就无法向上游企业购买燃气,导致当地燃气充气不足。这才不得以将所有的问题暴露到台面上来。
现河北的各地政府都纷纷表示,正在积极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将尽快解决群众用气难的问题。不让群众在数九寒天冷了身、又寒了心。
河北衡水天然气补贴什么时候给
因地区不同而异。
1、北京市:对使用天然气独立采暖的用户,用气补贴从实施年份开始,连续补贴三年,第一年为900元全额发放,第二年起分三次按居民实际用气量进行补贴,每立方气补贴1元,一个采暖季每户不超过900元。
2、河北保定:保定市连续三年对城乡居民用气实行低价气价政策,每方气补贴一块钱。
2021年河北燃气补贴政策
衡水天然气补贴是每年的3月15号以后开始发放。
根据官方发布的通知 ,河北省天然气补贴费用大概是在8月底给的,大概是在8月25号~8月30号之间的
法律分析:在供暖季结束之后根据燃气使用量情况进行统一发放。气费补贴发放期间,凡持有市民政局下发的有效《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市总工会本年度下发的《特困职工家庭优待证》的燃气用户,可持2021年1月—12月的气费收据到清水河南路31号公司客服大厅领取气费补贴。办理时间为每天8:40—11:40,14:10—17:00(周六、日及节假日不办理该业务)。天然气用户每户每月使用在10立方米(包括10立方米)以内的按0.57元/立方米补贴,超出部分不补贴;管道液化气用户每户每月使用超过2立方米(包括2立方米)按每户15元/月补贴,不足2立方米按实际用量7.5元/立方米补贴。法律依据:《财政部关于政府补助准则有关问题的解读》 第一条 政府补助准则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政府补助准则不对“日常活动”进行界定。通常情况下,若政府补助补偿的成本费用是营业利润之中的项目,或该补助与日常销售等经营行为密切相关(如增值税即征即退等),则认为该政府补助与日常活动相关。
(1)设备购置补贴70%
按燃气设备购置安装投资的70%给予补贴,每户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700元,由省和市县各承担1/2,其余由用户承担。补贴资金按各县(市、区)实际任务统一拨付、统筹使用。
(2)采暖期用气补贴
给予采暖用气1元/立方米的气价补贴,每户每年最高补贴气量1200立方米,由省、市、县各承担1/3,补贴政策及标准暂定3年。
(3)“气代煤”用户不再执行阶梯气价
给予建设村内入户管线户均4000元投资补助,由省承担1000元,市县承担3000元。
(4)支持建设储气设施
支持各类投资主体建设储气调峰设施,允许正常蒸发气量就近接入供气管网,支持投资主体适当建设加气站或对核定存储气量给予适当补贴,保障储气设施有效库容、安全运行和适当收益。具体由市、县商储气企业确定。
其他政策补贴有哪些?
(1)凡列入“电代煤”或“气代煤”实施方案的农村、农户,在期限内未实施的,以后不再享受以上支持政策。
(2)禁煤区农村公办卫生所、学校和村委会等非营利性公益场所“电代煤”或“气代煤”,市、县可参照以上投资补贴标准,自行筹措资金给予支持;运行费用由用户自行承担。非公益性生产经营场所,由县(市、区)督促用户自行负责实施“电代煤”或“气代煤”。
(3)禁煤区企事业单位燃煤锅炉(窑炉)实施“电代煤”或“气代煤”,给予每蒸吨10万元奖补投资,由市、县组织企业提出需求,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解决。
(4)禁煤区“电代煤”或“气代煤”涉及的变电站、LNG撬装站和储气设施、LPG供气站建设用地指标,由省统筹解决。
(5)禁煤区不再推广洁净型煤和炉具,市、县(市、区)政府负责妥善解决遗留问题;鼓励已建成的型煤企业转型升级,各级政府要优先给予支持。
(6)对采用空气(地)源热泵、电锅炉等方式替代燃煤的农户,可按“电代煤”投资和运行电费补贴标准执行,其余投资由农户自行承担;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农村优先采用地热、沼气、生物质、轻烃等清洁能源替代,可按“气代煤”投资补贴标准执行,其余投资和运行费用由企业商农户承担。
(7)为保障设备供应和运行维护,加快工程建设,支持相关装备制造企业在省内建设制造基地和研发中心,促进全省产业结构调整。
(8)为加快禁煤区实施“煤改电”和煤改气,10千伏及以下配套电网、天然气入村入户管网及配套设施等建设项目,一律由有关县(市、区)投资主管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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