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庆现在的天然气费多少钱一方?

2.重庆开通天然气工本费是好多钱

重庆市天然气价格调整文件公告最新_重庆天然气价格上涨

天然气大家都很熟悉,跟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主要用于生活中的煮饭炒菜、洗澡烧热水等,但其实天然气还是化工原料和工业燃料,用途十分广。

近些年一直进行乡村振兴,从各个方面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其中就包括天然气进入农村,很多农村地区开始安装天然气,天然气安装后,可以用天然气做饭、取暖,不用像以前一样烧柴火做饭,烧煤炭取暖,大大方便人们的生活。

对于天然气,农民们都不了解,比如天然气价格,那么天然气价格多少钱一方?农村初装费多少?农村天然气入户有补贴吗?关于大家关心的这些问题,下面一起来了解2022农村天然气入户政策。

天然气价格多少钱一方?

1、鱼台县

自2022年10月1日起,鱼台县居民生活用天然气价格为2.5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气价格为3.95元/立方米。

暖季(从11月份开始到次年的3月底)期间非居民用气价格将另行测算调整。

2、盘山县

10月起,盘山县现居民天然气价格为3.10元/立方米。

天然气阶梯气量标准为:第一档用气量22立方米/月(含22立方米),基础气价3.10元/立方米;第二档用气量23-32立方米/月(含32立方米),价格为3.72元/立方米;第三档用气量为超出第二档用气部分,价格为4.65元/立方米。

对非居民用户气价水平按居民第一档、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制定,即为3.41元/立方米。

3、聊城

根据(鲁发改价格(2022)306号)等文件可知,非居民用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为3.88元/立方米。

4、重庆市

居民天然气一、二、三阶梯最高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2.039元、2.209元、2.559元。

非居民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2.576元。

5、济南市

普通居民用户实施阶梯气价。

年用气量240立方米(含)以内第一阶梯气价为2.72元/立方米;年用气量240-360立方米(含)第二阶梯气价为3.20元/立方米;年用气量360立方米以上第三阶梯气价为4.00元/立方米。

注:天然气一立方价格各地不一,分居民用气和非居民用气几种,每一种收费标准不一,具体标准以当地发布的为准。

农村天然气入户初装费多少?

农村天然气入户初装费各个地区标准不一,据了解河南、山西、浙江、云南等地天然气入户初装费价格在2800—3600元不等。

农村天然气入户初装费即城镇燃气工程安装费,是指为保障用户通气,相关企业提供建筑区划红线内燃气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服务而收取的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服务费和材料费等费用。

目前城镇新建商品住宅燃气初装费已纳入房价,不再单独收取;由于农村自建建筑并无“建筑区划红线”概念,因此仍需单独收取。

2022年农村天然气入户有补贴吗?

由于天然气设备的初装费用较高,天然气入户改造工程停滞不前,部分地区为了鼓励农民进行天然气入户,是会有一定补贴的。

具体有这些补贴标准:

1、当地储气设施的建设补贴

针对储气设施的发展建设,国家会进行适当的补贴。

注意具体补贴标准由市、县商储气企业确定。

2、购买及安装设备的补贴

按燃气设备购买安装总投资的百分之七十给予补贴,每户最高补贴金额不会超过2700元。

3、天然气使用的补贴

暖用气有1元/立方米的气价补贴,每户每年最高补贴气量1200立方米,仅限暖期使用,使用补贴暂行3年。

农村要不要装天然气?

其实农村装天然气还是有很多好处的,一是环境污染得到一定程度上的遏制,二是生活方便很多,三是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安全作用,避免煤气中毒,四是使用价格在一定程度有所降低。

现在农村家家户户装修越来越好,所以大多数人不愿意再用土灶做饭,尤其是生活节奏快的年轻人,会使用液化气或电磁炉来做饭。

不管是用液化气还是用电磁炉做饭,都没有使用天然气做饭更方便快捷,所以现代农村安装天然气还是不错的。

以上就是关于2022农村天然气的介绍了,2022天然气入户政策还在持续推进中,但是由于入户初装费较高以及农村很多的留守老人,很多农民并不愿意安装,但其实小编觉得,天然气的安装不仅是管道的安装、更不是仅仅是把煤气通到农村家庭里面,而是包含了后续的气体供应,收费便捷,快速维修,安全保障等,这些措施以及服务跟上,相信很多农村的人还是愿意安装的,话说你会安装吗?

重庆现在的天然气费多少钱一方?

主城区不同用途的天然气价格不一样.详细价格见下面:

重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天然气销售价格明细表

1 工业用气

专用管线 0.983 渝价[2006]74号

城市公用管网 1.243 渝价[2006]74号

2 锅炉用气

集体锅炉 1.91 渝价[2006]74号 (鉴于市办公厅[2000]69号文件规定的煤改气工程中锅炉用气价格给予3年优惠的政策已执行到期,现将集体锅炉、商业锅炉用气分别并入集体、商业用气类别价格执行。)

商业锅炉 2.21

3 集体用气 学校(含幼儿园)学生食堂 1.40 渝价[2006]228号 按渝[2006]228号文件规定,学校学生食堂、澡堂及部队食堂用气并入居民用气类别

其他集体用气 1.91 渝价[2006]74号

4 商业用气 2.21 渝价[2006]74号

5 居民住宅用气 1.40 渝价[2006]228号

重庆开通天然气工本费是好多钱

重庆市物价局6日发出通知,决定对主城九区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作出调整,由原每立方米1.4元调整为1.72元,从8月7日起执行。 参考: ://finance.qq/a/20100806/006024.htm

为了改善我市投资环境,有利于西部大开发中重庆经济的发展,经我局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决定在取消部分天然气安装及服务收费项目的基础上,适当降低部分天然气安装及服务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部分收费项目: 1、取消原规定的对外咨询并提供接气点收取的咨询费。 2、取消原规定的通气费。 3、取消原规定的堵户费。 4、取消原规定的新安管道与带气管道碰接时的进场费。 5、取消原规定的过户费(过户只收工本费5元/户) 二、降低及合并部分安装工程收费标准 1、城市居民安装收费:初装费每户由1200元降为1150元,安装费每户1000元,两项合并收费每户2150元。 2、商业、集体用户(含场镇)安装收费:初装费分别由按日最高用气量每立方米2500元、1600元降为按年均日用气量200元。安装费由按日最高用气量每立方米1000元降为按年均日用气量700元。两项合并收费每立方米900元。商业用气起点气量按年均日用气5立方米、集体用气起点气量按年均日用气3立方米计算。 3、场镇居民用户安装收费:场镇居民安装天然气,取定额包干收费办法,每户收费3500元。 4、热水器安装收费:直排式由原每台210元降为180元;烟道式由原每台304元降为250元;容积式收费每台350元。 5、天然气安装超长费及特殊材料价差费计收标准:居民(除场镇居民)、集体、商业用户安装收费标准中,均含户内管道(镀锌管)5米,户外调压箱后的低压埋地管3米。超过上述标准的,按国家规定的天然气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加收超长费。场镇民用户不再收取超长费。对使用特殊材料的用户,按材料进价加收5%的管理费。 6、热水器安装超长费计收标准:热水器安装收费标准中,含管材3米,烟道1.5米,超过此标准的,管材每米加收15元,烟道每米加收25元。 7、接口费。新安装管道与带气管道碰接时收取接口费,低压管接口250元/口;次高压接口1000元/口;∮108以上管径接口,按被接口管径大小收取1000-3000元/口。 8、凡用燃气锅炉、燃气空调和中央热水机组的商业、集体用户免收初装费,安装费按实际工程量,根据国家规定的天然气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结算。 三、燃气工程设计费收费标准 1、居民用气工程设计费为每户20元,商业、集体用气工程设计费按该燃气工程总造价的1.8%计收。 2、主支干管设计按该燃气工程总造价的1.8%计收。 四、拆除燃气设施收费标准 1、拆除户内管道及设施,居民每户60元,商业、集体按年均日用气量每立方米60元计收。 2、户外埋地管道拆除补偿费,按实际拆除长度及现行国家规定的天然气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结算。 3、拆除或迁装调压箱,进场费500元;拆除及迁装调压箱,进场费1000元。材料费用按进价加收15%的管理费。 五、经营管理及服务性收费标准 1、居民用户户内迁装收费200元/户;户外迁装免收初装费,安装费按每户1000元执行。商业、集体用户迁装免收初装费,安装费按每立方米700元计收。 2、放空费:在已用气管道上新安装天然气,每户收取放空费10元;次高压或高压接口放空费按所带民用气户与实际放空时间,每户每小时放空收费2元。 3、单独申请安装热水器的查勘费、验收费、手续费、工本费共计25元/台。 4、用户过户,每户收取过户工本费5元。 5、直排式热水器换装烟道式热水器每台90元(含安装费、验收费等)。 6、换表费。家用J2.5表145元/只,G25皮囊表3000元/只,其他类型气表按实际进价加收20%的换表费(含换表所需的零配件)。 7、校表费 。用户要求上门校表,居民用户每只10元;G25每只50元;G25以上按国家规定的计量部门收费标准执行。 8、维修费。上门维修民用灶具或热水器,维修费每具10元;维修商业、集体用气,单灶每具20元,多管燃烧器具按火头计,工时费每头5元。材料费按进价加收15%的管理费。 六、其他 1、对违章、偷气等罚款标准仍由供气部门根据《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制定。 2、以上规定执行的范围为重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和重庆凯源实业总公司所属供区。其他区县(自治县、市)天然气公司所属供区的天然气安装及服务收费标准,由当地物价局在不超过以上收费标准的情况下自行制定。 3、本通知下发后,我局重价工发[1996]277号、重价工发[1996]332号、渝价[1998]295号文件同时废止。 以上通知,请从2000年7月10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