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然气发电的现状与前景如何?

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温州销售分公司电话是多少?

3.浙江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条例(2021修正)

4.中国天然气工业的发展现状

5.煤气和石油气、天然气有什么分别?哪个好点、平宜点?

6.原油价格走势主要受什么影响比较大?

浙江石油天然气价格调整_浙江2020年天然气价格

通过修改

(1998年8月22日杭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次会议通过,1998年10月24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8次会议批准;根据2001年11月26日杭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8次会议通过、2001年12月28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批准的《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杭州市燃气管理条例〉的决定》第1次修正;根据2003年6月13日杭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次会议通过、2003年9月4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次会议批准的《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杭州市燃气管理条例〉部分条款的决定》第2次修正;根据2004年4月28日杭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7次会议通过、2004年5月28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批准的《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杭州市燃气管理条例〉的决定》第3次修正;2013年10月31日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5次会议修订,2014年3月27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9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 为了加强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燃气经营与设施管理、燃气使用与安全管理等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燃气,是指供给生活、生产使用的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气体燃料的总称,沼气、秸秆气和作为工业生产原料使用的气体燃料不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燃气设施是指燃气储存充装站、门站、应急气源站、气化站、混气站、加气站、灌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市政燃气管网等的总称,包括市政燃气设施、建筑区划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以及户内燃气设施等。

第四条 燃气工作应当坚持统筹规划、保障安全、确保供应、规范服务、节能高效的原则。

第五条 市、县(市)人民应当加强对燃气工作的领导,将燃气事业的建设和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乡规划。

第六条 市、县(市)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城乡规划、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工商、公安、交通运输、价格、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燃气管理工作。 第七条 市、县(市)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发展和改革、城乡规划等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或者县(市)域总体规划和上一级能源发展规划,编制区域内燃气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燃气管理部门备案。

燃气发展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燃气气源、燃气种类、燃气供应方式和规模、燃气设施布局和建设时序、燃气供应保障措施、安全保障措施,以及燃气设施建设用地、燃气设施保护范围的划定原则等。

市燃气发展规划应当明确市行政区域内天然气气源以及与省天然气供气系统衔接、天然气高中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天然气应急保障气源场站和市区城市天然气管网、瓶装燃气供应站点、车船加气站布局等内容。县(市)燃气发展规划应当明确区域内天然气管网、瓶装燃气供应站点和车船加气站布局等内容。

第八条 燃气发展规划确定的燃气设施建设用地应当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落实,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改变用途。

第九条 天然气管道供应项目应当以区域化、规模化统一建设的模式实施。

第十条 市、县(市)人民应当组织建立燃气应急储备制度。

发展和改革部门应当会同同级燃气管理部门编制燃气应急储备预案,确定燃气应急气源和种类、燃气储备的布局、储备总量、应急供应方式、应急处置程序、应急救援措施和启用要求等内容。

第十一条 市、县(市)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燃气供求状况实施检测、预测和预警。

因气源短缺等原因不能正常供气,造成燃气供求状况重大失衡的,市、县(市)人民应当根据优先保证民用原则启动燃气应急储备预案。燃气经营者因执行燃气应急储备预案所增加的成本费用,由市、县(市)人民给予适当补贴。 第十二条 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

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具备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

个人从事瓶装燃气经营活动应当具备《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

第十三条 燃气销售价格应当根据购气成本、经营成本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确定并与上游价格适时联动调整。

第十四条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对其供气范围内的市政燃气设施、建筑区划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承担运行、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的责任。

第十五条 燃气用户对其所有的管道燃气设施承担管理、维护责任。燃气用户委托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维修保养的,双方应当签订维修保养协议。

以下管道燃气设施属于燃气用户所有:

(一)居民用户:以燃气计量表具为界,表具(不含)后的燃气设施归用户所有;

(二)机关、企事业单位用户和其他团体用户:中压管道供气用户以城市燃气中压管道支线阀门为界,支线阀门后的燃气设施(不含支线阀门,含调压室、调压器)归用户所有。低压管道供气用户以用户围墙或者建筑物外缘为界,围墙或者建筑物以内的,归用户所有。

燃气用户需要改装、拆除管道燃气设施的,应当经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同意,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组织施工。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涂改和擅自移动、拆除、覆盖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

在燃气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从事敷设管道、打桩、顶进、挖掘、钻探等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活动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单位施工,会同燃气经营者制定燃气设施安全保护方案,签订安全监护协议书,并在施工中落实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书面通知燃气经营者,燃气经营者应当派专业人员到施工现场指导和监护。

第十七条 对途经各区、县(市)的各类燃气高中压输气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当地人民应当对沿线单位、村(居)民进行管线安全保护的宣传教育,并负责协调解决有关管线设施巡查、维修和事故抢险等事项。

第十八条 燃气计量表具及其附属配件由燃气经营者按国家规定送具备相应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机关、企事业单位用户和其他团体用户的燃气计量表具由用户按国家规定的检验周期送检。 第十九条 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应当通过签订合同等方式达成供气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管道燃气用户变更用户名称、用气量、燃气用途或者停止使用燃气的,应当办理变更、停用手续。

第二十条 管道燃气用量由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定期抄表计量,燃气用户应当按时缴纳燃气费。

一方对计量表具的计量有异议的,可申请具备相应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检定合格的,由申请方缴纳检测费;检定不合格的,由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缴纳检测费并由表具产权所有者维修或者更换计量表具,管道燃气用量按照供气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燃气输配管网上直接接管安装燃气器具或者用其他方式盗用燃气;

(二)擅自安装、拆除、改装、迁移、遮挡、覆盖管道燃气设施或者将计量表具安置于密闭的箱、橱(柜)内,或者在燃气计量表具周围设置影响读数的障碍物;

(三)将燃气设施作为负重支架堆放、悬挂物品或者将燃气管道作为电器设备的接地导体;

(四)违反技术规范要求拆卸、安装、改装燃气燃烧器具;

(五)擅自启封、动用、调整燃气经营企业密闭的管道燃气设施;

(六)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燃气燃烧器具或者与当地燃气气源不相适配的燃气燃烧器具、连接器;

(七)使用明火检查泄漏;

(八)火烤、摔砸、倒卧液化气钢瓶,违反规定倒灌、分装液化气和排放液化气残液,改换钢瓶检验标记或者瓶体漆色,擅自拆修瓶阀等附件;

(九)擅自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

(十)在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使用燃气或者上门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后继续使用燃气;

(十一)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危害用气安全的行为。

燃气用户出现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燃气经营者应当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协助用户落实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管道燃气用户,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可以按照供气合同约定停止供气。申请的管道燃气用户存在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拒绝开通燃气,直至上述行为消除。

第二十二条 市、县(市)人民应当建立由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公共卫生、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部门参加的重大燃气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按燃气事故分类、事故等级制定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市人民应当建立市行政区域内高中压输气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燃气应急保障气源场站统一协调的应急预案。

第二十三条 燃气经营者应当建立包含组织机构、责任分工、事故分类、处置程序、事故分析及上报等内容的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每年定期开展演练。

第二十四条 市、县(市)燃气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燃气安全宣传,对燃气经营者的安全管理、应急处置水平进行监督检查,并制定相应的考核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安全检查、维修维护、事故抢修等制度,健全燃气安全保障体系。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向燃气用户提供安全使用手册,宣传安全使用常识,提供安全使用燃气指导,并每两年对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和燃气燃烧器具进行预约上门免费安全检查。

第二十六条 燃气经营者应当在燃气储配站、门站、调压站、计量站、应急气源站、气化站、加气站、灌装站、供应站、阀室、桥管、市政燃气管网等场所和设施上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并按照规定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定时进行巡回检查。

第二十七条 瓶装燃气充装应当在储灌站内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禁止在储罐和槽车罐体的取样阀上灌装液化气或者用钢瓶相互倒灌液化气。

第二十八条 生产、储存、输配燃气的储罐、槽车、车用储气罐、燃气钢瓶等压力容器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其安全附件应当齐全、可靠。压力容器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燃气经营者应当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登记,并将登记标志置于压力容器设备醒目位置。 第二十九条 市、县(市)燃气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燃气工程建设、燃气经营、燃气设施保护、燃气使用和安全管理等活动的监督检查。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法加强对燃气经营场站、使用燃气的经营性场所以及燃气储存场所等的消防安全检查,监督落实消防安全制度。

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燃气压力容器的充装与使用、供气计量、燃气器具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钢瓶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燃气经营者未及时回收并报废的,由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负责查处。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加强燃气运输安全管理。未依法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从事燃气运输的,以及燃气运输企业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查处。

第三十条 燃气、质量技术监督、交通运输等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属于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管辖的,应当及时书面通报或者移交相关主管部门处理。涉嫌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相关规定向公安机关移送。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关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施工单位未在开工前书面通知燃气经营者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可以处三千元罚款;燃气经营者未指派专业人员到施工现场指导和监护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可以处五千元罚款。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以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将计量表具安置于密闭的箱、橱(柜)内,或者在燃气计量表具周围设置影响读数的障碍物的;

(二)擅自启封、动用、调整燃气经营企业密闭的管道燃气设施的;

(三)擅自拆修瓶阀等附件的。

第三十四条 市、县(市)燃气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不依法作出许可决定或者办理批准文件的;

(二)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后不予查处的;

(三)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

(四)对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或者经批准从事燃气相关经营活动的经营者不履行监管职责的;

(五)其他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天然气发电的现状与前景如何?

1、中石化浙江分公司怎么搬迁了2、中国石化浙江石油分公司周末上班吗3、为什么安徽中石化油没有浙江中石化油耐烧?4、中石化浙江石油分公司新大楼地址5、浙江石油油价为何比中石化低中石化浙江分公司怎么搬迁了

中石化浙江分公司已于2018年10月1日正式搬迁至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路399号浙江中石化,新办公地点位于宁波市北仑区梅山路浙江中石化,毗邻宁波北仑国际港口经济区浙江中石化,交通便利浙江中石化,距宁波机场、宁波火车站仅20分钟车程。

中国石化浙江石油分公司周末上班吗

对外服务单位周末上班。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石油分公司,成立于2000年, 位于浙江省杭州市, 是一家以从事批发业为主的企业。中国石化浙江石油分公司周末是上班的,这里所指的是对外服务的各个单位,如营业室,油库,加油站等,尤其是中石化加油站24小时不间断服务。

为什么安徽中石化油没有浙江中石化油耐烧?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提问。安徽中石化油和浙江中石化油的耐烧性能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首先,安徽中石化油的抗烧性能比浙江中石化油的要低。安徽中石化油的抗烧性能只能达到150℃,而浙江中石化油的抗烧性能可以达到200℃。其次,安徽中石化油的抗烧性能受到温度的影响比较大,当温度超过150℃时,它的抗烧性能会急剧下降,而浙江中石化油的抗烧性能却可以在200℃以上保持良好的稳定性。最后,安徽中石化油的抗烧性能受到添加剂的影响比较大,添加剂可以有效提高抗烧性能,但是添加剂的成本也会增加,而浙江中石化油的抗烧性能却不受添加剂的影响。总之,安徽中石化油的抗烧性能比浙江中石化油的要低,但是它的成本更低,因此在一定的使用场景下,它仍然是一种可行的选择。

中石化浙江石油分公司新大楼地址

中石化浙江石油分公司新大楼地址?

回答如下:河坊街58号浙江省石油总公司综合楼 杭州市 中国石化(杭州浙江石油分公司)街景 中国石化(杭州浙江石油分公司)地图 专业机构 信息纠错 ...

浙江石油油价为何比中石化低

因为产油源头和销售终端竞争。

据查浙江石油,浙江石油因为产油源头和销售终端浙江中石化的竞争,因此浙江石油油价比中石化低。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石油分公司是从事石油、石油产品、天然气、石油化工化纤及其他化工产品浙江中石化的销售、储运等的企业。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温州销售分公司电话是多少?

天然气输送系统效率提高与井口价格解禁的结合必然导致用户费用的下降。人们有望看到电力的解禁也会发生相似的情景,即整个过程与天然气的发展十分相像。但是随着价格的下降与下降幅度的窄小,各公司需要所有的能够在竞争市场环境下保证自身利益的工具。期待着解禁环境的机遇与商务活动的结合,正驱使着天然气工业和电力工业这两大工业的结合。这两大工业越来越多地重叠、结合在一起。本书的目的已经帮助读者了解了这两个充满活力的工业及彼此之间的联系。

根据美国天然气协会的研究,对于所有消费天然气的领域来说,零售价格在1996年平均比1987年低18%,在此期间,井口价格的解禁正在开始实施。下降的领域为:民用:14%;商业用:25%;工业用:19%;发电业:12%(所有的数据都按通货膨胀进行了调整)。虽然目前评价相关的预测是否精确还为时过早,但是对天然气解禁的支持者与电力解禁的支持者人数相同。

来自能源部的数据显示,天然气将成为“最好的能源”。DOE的数据表明,1998年,天然气的价格为6.19美元/(MBtu),而相应的电价为24.68美元,加热的油为6.85美元,1 Btu的价格相当于天然气的一个热单元为61.9美分,电价是8.42美分/(kWh),加热油为95美分/gal1 gal(美国液体加仑) =3.7854118L(升)。(这些DOE的数据被用于联邦交易委员提出的定标方案中的预算,用于帮助用户们选择能最经济地运行的机器设备)。经折算,丙烷价格为10.39美元/(MBtu),或者95美元/gal,而石蜡油为7.48美元/(MBtu),或1.01美元/gal。

天然气在美国国内极为丰富。美国的天然气进口主要来自加拿大和墨西哥。这使得燃料经济且可靠。全球性的影响其供应不太可能。在美国天然气继续供大于求。来自能源信息管理部门的最近数据显示,在过去几年中储量的增长已经超过了开量。不断有新的气藏发现,储量的接替保持在105%左右,使得天然气的供应越来越充分。

这种充足增加了天然气作为发电燃料应用的可能性。人们对天然气青睐的其他原因包括其低排放、易输送和储存以及高效率的技术。

虽然天然气的价格受到气候变化与季节性需求的影响,但它的消费量正在稳步增长,公共事业部门的增加与减少对这种良好的增长趋势没有大关系。1998年,美国天然气消费量达到23×1015m3,是自12年以来天然气消费的最高水平。在过去的10年中,天然气消费增加了35%,这是天然气工业成熟的表现。

由于电力需求的连续增长,使得对以天然气为燃料的发电需求也随之增加。这两大工业将继续它们的融合、获胜、合作和联盟——共筑明天的Btu工业。

浙江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条例(2021修正)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温州销售分公司****:公司电话0577-56729559,该公司在爱企查共有5条****,其中有电话号码4条。

公司介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温州销售分公司是2004-06-29在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成立的责任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瓯江路5999号8楼。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温州销售分公司法定代表人曲阳永,目前处于开业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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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天然气工业的发展现状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保护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输送石油、天然气的管道以及管道附属设施(以下统称管道)的建设和保护,适用本条例。

海上管道、城镇燃气管道和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道的建设和保护,不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管道保护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领导、部门监管、社会监督和管道企业负责的机制,落实和强化管道企业的主体责任。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加强对管道建设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管道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依法履行管道建设和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决定相关重大事项,组织排除管道的重大外部安全隐患,加强管道保护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

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承担管道建设和保护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发展改革(能源)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管道建设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以及危害管道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指导、监督管道企业履行管道保护义务。

县级以上人民公安机关依照本条例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管道保护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以及危害管道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

县级以上人民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职责共同做好管道建设和保护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第六条 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等职权,可以根据省人民的决定,由设区的市、县(市、区)综合执法部门行使。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七条 省发展改革(能源)、自然主管部门根据全国管道发展规划以及本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共同组织编制省管道发展和布局规划。组织编制省管道发展和布局规划应当征求省有关部门,有关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以及管道企业的意见。

省管道发展和布局规划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

因国土空间规划修改、地质结构变化等因素可能影响管道安全的,省发展改革(能源)、自然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组织修改省管道发展和布局规划。

国土空间规划的修改,涉及现有管道改建、搬迁的,应当征求管道企业的意见;确需管道改建、搬迁或者增加防护设施的,应当与管道企业协商确定补偿方案。第八条 管道企业应当根据省管道发展和布局规划编制管道建设规划,将管道建设规划确定的管道建设选线方案报拟建管道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自然主管部门审核,并报省发展改革(能源)主管部门备案;选线方案经自然主管部门审核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应当依法纳入拟建管道所在地的国土空间规划。第九条 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道建设用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县级以上人民自然主管部门不得在管道建设用地范围内批准妨碍管道建设的其他建设项目。第十条 管道企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管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以及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管道企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规定,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管道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管道工程建设有关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进行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确保工程质量。

管道确需通过地质结构复杂、人口密集、水源保护等特殊区域的,应当提高管道建设标准,并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第十一条 管道的安全保护设施应当与管道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管道建设使用的管道产品及其附件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第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管道受地理条件限制,不能避开地震活动断层和容易发生洪灾、地质灾害的区域的,管道企业应当提出防护方案。

新建、改建、扩建的管道与房屋、铁路、公路、河(航)道、港口、市政设施、水利设施、军事设施、光缆、电缆等的保护距离,不能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管道企业应当提出防护方案或者改线方案。

防护方案或者改线方案应当经专家评审论证后,报管道所在地县(市、区)发展改革主管部门批准;涉及的管道跨县(市、区)的,报设区的市发展改革主管部门批准;涉及的管道跨设区的市的,报省发展改革(能源)主管部门批准。

煤气和石油气、天然气有什么分别?哪个好点、平宜点?

一、天然气工业的特点

1.探明可储量稳步增长

2006年,全国累计探明天然气可储量为3.84万亿立方米,比2005年增长了10%。其中,中石油累计探明天然气可储量2.80万亿立方米,占当年全国探明可储量的73%;中石化0.72万亿立方米,占18.8%;中海油0.32万亿立方米,占8.2%。截至2006年底,全国剩余天然气可储量约为3.09万亿立方米,比2005年增加0.24万亿立方米,增长幅度约为8.4%。其中,中石油剩余天然气可储量为2.22万亿立方米,占全国剩余天然气可储量的71.8%;中石化0.61万亿立方米,占19.7%;中海油0.26万亿立方米,占8.4%

2006年,陆上天然气储量增长地区主要集中在塔里木和四川盆地等气区,海上天然气的储量增长海域集中在南海海域和渤海海域。天然气勘探不断取得新成果,尤其是在四川、新疆等我国天然气的主要产区,普光、塔里木气田等大气田的天然气储量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为我国天然气工业发展提供了更好的基础。

2.生产量和销售量持续上升

2006年,中国天然气工业产量为585.53亿立方米(其中包括地方产量10.67亿立方米),比2005年增加86.03亿立方米,增长约17.2%。其中,中石油的天然气产量为442.12亿立方米,占全国天然气工业产量的75.5%;中石化、中海油的天然气产量分别为70.63亿立方米、62.11亿立方米,分别占全国总产量的12.1%和10.6%。在各气区中,四川气区天然气工业产量最大,超过150亿立方米,约占全国天然气产量的26%;塔里木气田开发能力提高,天然气工业产量突破100亿,达到110亿立方米,成为中国第二个产量超百亿的大气田,产量增长幅度高达94%,几乎翻了一番。

2006年,全国天然气销售量为491亿立方米,比2005年增长21.8%。其中,中石油的天然气销售量为370亿立方米,占全国天然气销售量的75%。中石油的天然气销售市场主要分布在西南、环渤海和长江三角洲地区。西南市场销售量最大,为143亿立方米,占全国天然气销售量的29%。销售量增长最快的是长江三角洲地区,天然气销售量达到75亿立方米,主要是由于西气东输。天然气市场的快速增长,从结构来看:天然气消费以城市燃气和化工(包括化肥)为主,两者占天然气销售量的3/4;增幅最大的是发电用气,天然气销售量47亿立方米,增幅接近100%,占总销售量的9.5%。

3.工程建设进展顺利,管网安全平稳运行

截至2006年底,全国天然气管道总长度约3.38万千米,其中管径大于426毫米的管道总长度为2.3万千米。中石油的天然气管道总长2.8万千米,占全国总量的80%。

2006年仍然是天然气管道建设的高峰期。全年管道建设的总长度为1600千米。主要包括深圳LNG项目外输管道和淮武联络线管道。深圳LNG项目外输管道是配套LNG接收站的外输管线,一期工程主要向广州、深圳、东莞及佛山等四城市和珠江三角洲地区发电用户供应天然气,全线长度385千米,主干线管径914毫米,设计压力9.2兆帕,2006年管线实现全线贯通竣工投产;淮武线为连接西气东输管线与忠武线的联络线,起于西气东输管线淮阳分输站,止于忠武线武汉末站,管道线路长454千米,管径610毫米,设计压力6.4兆帕。

与此同时,从提升现有管网输气能力、保障管网安全运行的角度出发,中石油还实施了西气东输和涩宁兰增输工程,建成了华北地区板808和828地下储气库。

在管道等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的同时,2006年储运设施的运行相对比较平稳。西气东输、陕京线、忠武线、涩宁兰、崖港线等国家基干管道以及华北地下储气库全年安全平稳运行,实现了全年安全供气。

4.天然气市场开发工作取得丰硕成果

目前,中国6大气区天然气已实现了全面外输,天然气消费分布也逐渐由油气田周边向中东部转移。尤其是随着西气东输、陕京二线、忠武线、涩宁兰及联络线和深圳LNG项目建成的投产,新的市场区域大面积扩展,新的用户用气条件逐渐成熟。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地区、两湖地区以及干线沿线省区,不断有新的气化城市增加,掀起了气化高潮。2006年天然气市场开发工作主要围绕西气东输管线、忠武管线、陕京线系统、冀宁联络线和引进LNG等市场展开。

西气东输工程的目标市场为管道沿线的河南、安徽和长江三角洲两省一市(上海、浙江、江苏)。2006年,西气东输管道合同用户均已用上天然气,全年天然气销售量为80.8亿立方米,为年用量的116%。尤其是发电用户的发电用气量大幅增长,全年用气量达到20亿立方米,长三角地区的电厂基本上处于高负荷运行状态。

忠武线的目标市场为两湖地区。2006年管道沿线城市相继实施了城市气化工程。截至2006年底,约有20个城市用上了天然气,全年天然气销售量达到9.1亿立方米。

深圳LNG项目的目标市场是珠江三角洲地区。项目于2006年6月投产后,广州、深圳、东莞和佛山四个主要城市以及管道沿线的部分中小城市用上了天然气,深圳、广州、惠州等地的电厂也相继使用天然气发电。深圳LNG项目全年实现天然气销售量5.8亿立方米。

除了以上重点开发的天然气市场外,陕京线系统的供气市场也在不断扩大,供气量不断增加,2006年销售量达到50亿立方米;冀宁线以及忠武线等联络管道也实现了向沿线地区部分城市供气。

5.天然气国际合作项目,或取得突破性进展,或正积极稳妥地推进

在中国的全力支持下,中国石油企业积极地寻求对外合作,稳妥地开展工作。在天然气引进方面,中国石油企业多线出击,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1)液化天然气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

一是广东LNG项目投产。2006年6月28日,总投资290亿元的我国第一个进口液化天然气试点工程———广东LNG项目正式投产。项目一期规模370万吨/年。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和澳大利亚西北大陆架合营项目25年供应合同开始实施。

二是福建、上海LNG项目得到落实。福建LNG项目与印度尼西亚签署了购销协议。根据协议,从2009年年初起,印度尼西亚东固项目每年向福建省提供260万吨液化天然气。这标志着中海油和福建省在引进液化天然气、开拓国际能源供应渠道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上海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与马来西亚液化天然气第三公司于2006年11月签署了《液化天然气购销合同》,合同期限为25年。根据协议,马来西亚将从2009年开始向上海供应液化天然气,数量自110万吨起逐年增加至2012年后的每年300万吨(约合40亿立方米天然气)。这标志着上海液化天然气项目开始启动。

(2)其他相关的天然气合作正在积极推进。

2006年3月,中国与土库曼斯坦签署了中土天然气管道总协议,中国每年从土库曼斯坦进口300亿立方米天然气,此前中国已与哈萨克斯坦签署了“关于联合开展哈萨克斯坦至中国天然气管道可行性研究的协议”。

2006年,中国三大石油公司与伊朗方面加强了合作。中海油与伊朗签署了一项新的谅解备忘录,旨在开发伊朗的北帕尔斯(NorthPars)天然气田,并建造生产液化天然气的相关装置。2006年12月,伊朗国家天然气出口公司宣布,每年将向中石油供应约300万吨液化天然气。此外,中石化在伊朗有一个更为庞大的,开发和进口包括石油和天然气在内的。

此外,中俄双方正在共同推动中俄两国已签署的石油、天然气等能源合作项目,积极落实双方已经签署的协议

二、天然气工业存在的问题

1.中国天然气丰富,但探明程度较低

根据第二轮全国油气评价结果,中国天然气总量为38.04万亿立方米,其中陆上29.9万亿立方米,海上8.14万亿立方米。而累计探明储量只占其量的6%,同世界平均探明程度(42.6%)相比,要低得多

2.天然气分布与市场分布的矛盾突出

根据目前的评价,中国80%以上的天然气集中分布在四川、鄂尔多斯、新疆和青海等中西部地区和海域;而经济较发达和发展速度较快、能源短缺、大气污染较为严重、对清洁能源需求大的城市和地区主要集中在与地区相距上千千米乃至数千千米以外的中国东部和东南沿海地区;海域发现的天然气也不可能完全满足上述经济发达地区对清洁能源的需求,由此造成分布与市场分布的矛盾十分突出。

3.天然气分布地区的自然条件较差

中国天然气大部分分布在条件较差的地区,其中沙漠地区26%,山区25%,黄土塬12%,海域21%,合计达84%。同时,天然气储层埋藏深,物性不好,中国大陆有32.5%的天然气分布在地下3500~4500米的范围内,24.8%的天然气分布在4500米以下的地层内。

4.天然气产量较低,导致储比较大

目前,天然气年产量仅有270亿立方米,以人均来看,天然气产量20立方米左右,同发达国家有较大差距(如英国人均天然气产量为1300立方米以上);与此同时,中国尚有10000多亿立方米的天然气剩余可储量没有动用,储比达到70以上。

5.天然气消费构成不合理

中国天然气消费的构成,发电占15%,工业占16.8%,化工原料消费占50.8%,城市和商业用占17.4%;天然气在能源一次消费结构中仅占2.1%。而世界各地天然气的消费构成,北美地区依次为发电13%,工业34%,化工原料4%,城市与商业39%,天然气占能源消费的27.2%;西欧国家依次为发电17%,工业24%,化工原料4%,城市与商业45%,天然气消费占能源消费的19.2%。显然,同世界各地的天然气消费构成相比,中国化工原料用气过大,天然气消费构成极不合理,消费结构亟待优化,且天然气在能源消费构成中的比例也亟待提高。

6.天然气储运设施落后

由于长期以来受“重油轻气”思想的影响和国家基本建设投资资金紧张等原因,中国天然气储运管网等基础建设较为落后。到目前为止,中国只建成天然气输送管线1.3万千米,且以地区性干线为主,除四川和重庆地区连成输送管网外,其他均为由独立的气田直接向少量用户供气的输气管道组成,没有连接成为输气管网;同时,中国至今为止尚没有建设供调峰用的贮气设施。

7.天然气市场机制不完善

目前中国天然气从生产到消费,存在四个利益主体:油气田企业、管道输气公司、城市天然气开发销售商和终端用户。其中前三者的利益都要从用户消费中得到,而市场的最终载体只有一个———用户。此外,中国天然气的生产经营全部被国有企业独家垄断。这种垄断经营,以“个别成本+利润”的定价方法,将企业应当消化的费用转嫁给消费者,直接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这种以个别成本定价的方法是“本末倒置”的,它违背了价格形成的机制,不利于企业技术进步,最终也损害了企业自身的利益。

原油价格走势主要受什么影响比较大?

煤气是煤炭经过蒸馏等多道工序加工而成。

液化石油气是石油产品之一,是由炼厂气或天然气(包括油田伴生气)加压、降温、液化得到的一种无色挥发性气体。主要成分为丙烷、丙烯、丁烷、丁烯。

天然气是指在地层中天然存在的可燃气体,但通常都是把由油、气田开出来的可燃气体称之为天然气。煤矿的瓦斯、浅地层中的沼气等也属于天燃气。

天然气是比较经济的。

基本面利好因素

年底日模式启动,美元上周表现萎靡不振,美元指数本月迄今已跌逾2%,势将创下4月来最大月线跌幅。美元暂时走弱为原油等以美元计价的大宗商品价格提供支撑。

2.截至12月25日当周美国石油活跃钻井数减少3座至538座,为过去6周内第5周减少。而当周美国石油和天然气活跃钻井总数持下降9座至700座,较去年同期减少1140座。

3.美国能源信息署(EIA)周三(12月23日)公布最新的库存数据显示,截至12月18日当周美国原油库存大减587.7万桶,李歆婕预计为增加108.3万桶,目前库存量达到4.848亿桶,降幅1.2%。汽油库存增加111.1万桶,低于预期的增加138.3万桶。包括柴油和取暖油的精炼油库存减少66.1万桶,预测为增加201.7万桶;美国原油日均进口减少104.1万桶。此外,精炼厂设备利用率下降0.6%,至91.3%。

基本面利空因素

圣诞长周末期过后,油价下滑,国际市场上的原油和油品供应依然远大于需求。黄金与石油的价格走势为正向关联,因黄金被视作对冲油价引发通胀的工具。

2.密歇根大学消费调查主管Curtin称,美国12月密歇根大学消费者信心指数刷新今年7月份以来的新高;美国12月密歇根大学预期指数刷新今年6月以来新高;12月消费者信心指数上升,主要原因是通胀率走低,实际收入提振和消费者对家庭耐用品购买抱有信心。

3.在沙特坚决维持产量甚至增产的策略威逼之下,俄罗斯的原油产量却在以稳健的步伐上升,沙特和俄罗斯在全球原油产量的份额差距正在缩小,当前差距为每日10万桶。

4.OPEC月报指出,该组织产量达到超过三年以来的最高水平。OPEC上周会议维持接近纪录的产量目标不变,试图通过此举将美国生产商挤出市场,尽管油市供应过剩已经压低油价。

李歆婕:解析影响原油价格走势的因素

因素一:原油需求

李歆婕认为原油的需求主要由世界经济发展水平及经济结构变化,替代能源的发展和节能技术的应用决定。

1、全球石油消费与全球经济增长速度明显正相关。全球经济增长或超预期增长都会牵动国际原油市场价格出现上涨。而反过来,异常高的油价势必会阻碍世界经济的发展,全球经济增长速度放缓又会影响石油需求的增加。

2、替代能源的成本将决定石油价格的上限。当石油价格高于替代能源成本时,消费者将倾向于使用替代能源。而节能将使世界石油市场的供需矛盾趋于缓和。据李歆婕了解,目前各国都在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和节能技术,这势必将对石油价格的长期走势产生影响。目前原油需求方面的数据主要看美国等大型工业国的用油需求量,如工业产出月率、制造业PMI值等。

因素二:原油供给

影响供给的因素主要包括世界石油储量,石油供给结构以及石油生产成本。

1、石油供给必须以石油储量为基础。过去的几十年中,世界石油探明的储量一直在持续增加,但是,由于石油的不可再生性,国际能源机构预测世界石油产量将在2015年以前达到顶峰,全球石油供给逐步进入滑坡阶段。

2、世界石油市场的供给特点也对石油供给具有重大影响。目前世界石油市场的供给方主要包括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和非OPEC国家。OPEC拥有世界上绝大部份探明石油储量,其产量和价格政策对世界石油供给和价格具有重大影响。而非OPEC国家主要是作为价格接受者存在,根据价格调整产量。

3、石油生产成本也将对石油供给产生影响。石油作为一种不可再生能源,其生产成本会影响生产者跨时期的产量配置决策,进而影响到市场供给量,间接地引起石油价格波动。李歆婕认为目前供给上的影响主要通过美国EIA原油库存量、API原油库存量及一些国际大型的石油输出国的产量来进行数据上的量化影响。

因素三:美元指数

原油价格历来都是和美元紧密挂钩的,其交割和计价都是用美元来结算,所以美元指数也会对原油价格产生影响。石油价格变动和美元指数变动成一定的反相关关系。比如美元若持续贬值,以美元标价的石油产品的实际收入下降,导致石油输出国组织就需要通过提升原油价格作为应对措施来保持其价值的相对稳定。同理,若美元升值,则油价会有所下调。

因素四:地缘冲突

在影响油价的因素中,地缘政治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之一。在地缘政治中,世界主要产油国的国内外发生革命或者局势不稳,中东地区爆发战争,包括恐怖分子在世界范围内的等等,都会对油价产生重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