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然气有哪些股票

2.呼和浩特市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3.武汉市天然气有限公司的发展历程

4.新奥燃气客服电话95158

燃气价格收费标准_燃气价格挂牌价格一览表最新版最新

四川海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燃气表有三个区域,滚动数字的区域是已经使用的燃气量,单位是立方,电子屏显示区域是剩余燃气量,最下方是插卡区域,插卡区域同时也是安装电池的区域,需要安装三节五号电池才能使用。四川海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身隶属于国营前锋无线电仪器厂改制后成立前锋实业集团。公司已于2016年5月成功挂牌上市,是一家规范运营的股份制企业。海力CG-L家用系列/MPM工商业系列IC卡膜式燃气表是具有预付费用气功能的智能燃气表,用IC卡作为信息载体,先缴费后用气,一表一卡,记录和控制燃气表的运行。本产品外形美观、体积小、重量轻、流量范围大、计量准确、灵敏度高、安全可靠且使用寿命长,是当今国际上先进的预收费燃气表之一。

天然气有哪些股票

95158,新奥燃气热线电话24小时在线。

新奥燃气集团的热线服务电话,24小时都有工作人员接听电话,无论是燃气报修还是还使用中需要任何问题都可以拨打95158进行咨询个寻求帮助。

新奥燃气规范化服务标准

1、正常运转,稳定供气。正常供气,运转良好,灶前压力合格率达100%。

2、确保安全,抢修及时。抢修、维修24小时值班。抢修接报后,必须立即到现场,做到有报必查,查必有果,有漏必修,修必彻底。抢修及时率达到100%。

3、抄表准确,收费合理。坚持按期收费。燃气表非人为损坏的做到及时换表。

4、业务受理,方便快捷。公开燃气用户办事指南和服务项目、价格标准,公开新用户发展流程。

5、礼貌待客,文明服务。语言文明、着装整齐。站内挂牌服务,入户出示证件。

呼和浩特市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天然气概念股有以下几个:

1、中国石油:

中国石油广泛从事与石油、天然气有关的各项业务,主要包括:原油和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生产和销售;原油和石油产品的炼制、运输、储存和销售;基本石油化工产品、衍生化工产品及其他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天然气、原油和成品油的输送及天然气的销售。

2、广州发展: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综合能源节能、环保等业务投资开发和经营,以及能源金融业务.其产品主要有电力、加气混泥土、煤炭、油品、天然气等。公司属下控股子公司广州珠江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是广东省最大的市场煤供应商之一。

3、东华能源: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拥有大型液化石油气冷冻储运批发基地的合资企业,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高纯度液化石油气的生产加工与销售,主要产品有工业燃气、民用液化气、车用燃料、烯裂解原料等。

其产品作为燃料广泛应用于对燃烧品质要求较高的工业领域。公司连续多年占据中国进口液化气市场4.8%以上的份额,进口液化气数量连续三年位居全国前七名。

4、中天能源: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天然气(包括CNG和LNG)的生产和销售,天然气储运设备的开发、制造和销售,海外油气资产的并购、投资及运营,海外天然气及原油等相关制品的进口分销。公司主要产品有天然气储运设备、天然气汽车改装设备、天然气。

5、杰瑞股份: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油田专用设备制造与油田服务提供的企业,业务涵盖油田专用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维修服务(含矿山设备)、配件销售(含矿山设备)和油田技术服务等领域。

公司主要从事于油田专用设备制造,油田、矿山设备维修改造及配件销售和海上油田钻平台工程作业服务。

6、远兴能源: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经营化工产品及其原材料的生产、销售;经销化工机械设备及配件,出口本企业生产的化工产品的公司,所属行业为化工行业。公司主要产品是甲醇及其下游产品等天然气化工产品;纯碱等天然碱系列化工产品;煤炭能源产品。

人民网-民用价格市场化带来行业新动能大单抢筹6只天然气股

武汉市天然气有限公司的发展历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燃气安全事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应当从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出发,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强化应急”的原则,体现到燃气经营、使用、运输、储存以及设施保护的各个环节,全面落实燃气经营者和用户主体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各级属地责任,增强全民燃气安全意识。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和义保护燃气设施,规范使用燃气,防止燃气安全事故,有权制止和举报妨害燃气安全的行为。第二章 和相关部门的管理责任第四条 责任

(一)市人民领导全市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燃气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责任体系和部门监管协调机制,组织城镇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和部门联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燃气设施安全运行和燃气安全使用存在的问题。每半年召开一次燃气安全工作调度会,研究解决燃气安全监管领域的重要事项。将燃气安全监管工作经费及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按照市场规则完善燃气价格形成机制,建立燃气经营者政策性亏损财政补偿机制。因定价行为和承担法律、法规及规定的指令性义务,形成燃气成本上升和政策性亏损的,应当及时调整用户燃气供应价格或者财政足额补偿。

(二)旗县区人民和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燃气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组织本地区有关部门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有关行业、场所使用燃气的基本安全规范,建立健全燃气监督管理规章制度,开展执法检查,加强燃气安全日常监管,监督检查落实燃气场站、管线、设施等燃气建设工程和城市地下管线建设《工程施工燃气设施保护方案》,依法制止危及燃气设施安全运行违法行为。负责制定本辖区燃气隐患排查整改、燃气用户入户安全检查、燃气安全防护技术应用推广、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宣传普及等专项工作方案,报市城镇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组织实施。每季度调度一次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并做到有记录、有检查、有落实。将燃气安全监管工作经费及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旗县人民负责燃气经营许可和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许可,负责依法查处未经许可安装和维修燃气燃烧器具等违法经营行为;区人民和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监督检查本地区燃气经营许可和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许可情况,清理违法设立的燃气经营和燃烧器具维修站点等。

(三)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在城镇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或者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燃气安全工作,协助城镇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对燃气安全实施监督管理,指导社区将安全用气纳入社区安全管理网络,建立日常巡查台账、隐患整改台账,定期组织燃气安全巡查和用户安全用气宣传教育,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燃气经营者通报,向城镇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监督隐患整改到位。负责定期向燃气经营者通报地区安全用气形势,落实燃气安全宣传责任,配合燃气经营者开展用户入户安全检查,督促燃气用户及时整改用气安全隐患等。负责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和重要节日前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燃气安全公益宣传活动。第五条 有关部门责任

(一)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城镇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统筹负责全市燃气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落实燃气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制定燃气安全使用规范和保障燃气设施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明确相关行业、场所和居民使用燃气的基本安全要求。

负责燃气经营许可和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许可,依法查处未经许可经营燃气和安装维修燃气燃烧器具等违法经营行为,组织清理违法设立的燃气经营和燃烧器具维修站点等。负责燃气场站、燃气设施等燃气建设工程审批管理工作,监督落实城市地下管线建设《工程施工燃气设施保护方案》,依法查处危及燃气设施安全运行的违法行为。

组织落实燃气经营者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运行、维护、抢修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制度,单位燃气用户管理人员、操作维护人员燃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制度。负责制定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燃气用户入户安全检查、燃气安全防护技术应用推广、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宣传普及等专项工作年度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和落实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月调度制度,做到有记录、有检查、有落实。

(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燃气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实施安全监察,对燃气钢瓶充装、检验等环节实施监督管理,落实燃气钢瓶充装许可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擅自充装燃气钢瓶、超许可范围充装燃气钢瓶,充装非自有产权燃气钢瓶、超期未检燃气钢瓶,充装改装、翻新、报废燃气钢瓶和燃气销售掺杂掺等违法行为。

负责对燃气计量表安装使用前实施首次强制检定,监督管理燃气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强制检定工作。组织和监督燃气充装单位建立燃气钢瓶电子技术档案,推行“一瓶”数字化管理;监督检查燃气燃烧器具生产企业产品质量,依法查处生产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燃气以及销售不合格燃气燃烧器具、连接管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认真履行“双告知”义务。燃气供应、经营的企业新办、变更、注销营业执照时,告知城镇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并告知当事人未取得相关许可不得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四)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落实燃气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保障或预留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办理规划许可时充分考虑建设项目与燃气设施间防火安全间距。建立完善的地下管线管理信息系统,向建设单位提供准确、完整的城市地下燃气设施信息。与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划定燃气设施保护范围。

(五)城管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拆除占压燃气管道、妨害公共安全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

(六)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燃气运输单位和车辆实施严格监管,落实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制度,并依法查处企业和个人无证运输、使用不符合运输安全规定的车辆运输燃气等违法行为。

(七)公安部门:依法查处违法买卖、储存、运输燃气和盗窃、损毁燃气管道、设施等妨害公共安全的治安违法案件和燃气管理、燃气事故中涉嫌犯罪的刑事案件。划定城区燃气运输车辆行驶路线、通行时间,依法查处无证运输、不按规定行驶路线和通行时间运输等违法行为。

公安消防部门负责依法对燃气工程建设项目消防工程审核、消防工程验收(备案)行政许可等。

(八)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处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影响燃气安全的行为。指导监督物业服务单位配备专兼职燃气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开展必要的燃气安全知识培训,配合城镇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和燃气经营者开展燃气安全管理工作。

(九)气象主管机构:组织落实城镇燃气建设工程防雷、防静电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制度,指导燃气经营者做好城镇燃气设施设备防雷、防静电装置检测工作。

(十)商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商业用气单位开展燃气使用安全检查,教育引导商业用气单位安全使用燃气。

(十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燃气安全管理相关地区、部门和燃气经营者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综合监管,对重点安全隐患实施挂牌督办。负责对以城镇燃气以外的化工燃料替代城镇燃气的使用安全实施监督管理。依法组织调查燃气安全生产事故。

(十二)新闻、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负责面向社会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教育。

(十三)监察机关:对、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燃气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实施监察,对燃气事故负有监督、管理责任的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实施问责、处分。

新奥燃气客服电话95158

2002年3月15日 武汉市燃气热力集团有限公司与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在香港签署《合资经营武汉市城市管道天然气供应协议书》。

2002年5月8日 由原武汉市李宪生带队的武汉市招商代表团在香港招商,武汉市燃气热力集团有限公司与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在香港草签《武汉市天然气利用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及经营项目合资合同》。

2003年3月17日 由原市委副书记殷增涛带队赴港,武汉市燃气热力集团有限公司与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正式签署《武汉市天然气利用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及经营项目合资合同》。

2003年6月30日 武汉市天然气有限公司获发营业执照,标志着武汉市天然气有限公司正式获准成立。

2003年10月31日 武汉市天然气有限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忠武管道天然气销售和输送合同》。

2003年12月16日 武汉市天然气有限公司正式挂牌成立,武汉市原市委副书记殷增涛、香港中华煤气常务董事陈永坚共同揭牌

2004年1月16日 公司第一家客户服务中心正式成立。

2004年3月1日 武汉市天然气有限公司正式接管武汉市武昌、汉阳地区管道燃气经营事务。

2004年5月15日 武昌杨园、梨园“两园”地区改用代天然气(空混液化气)置换工程开始,此次工作为大规模开展武汉地区的置换奠定了实战基础。

2004年12月26日 武汉市天然气项目正式点火通气。

2004年12月29日 武昌天然气置换工程开始,水蓝郡南波湾小区的尹维新教授成为武汉市第一位用上天然气的用户

2005年1月1日 武汉市天然气有限公司正式接管汉口管道燃气业务。

2005年1月31日 武昌地区置换完成,13万用户用上天然气。

2005年4月20日 汉阳地区天然气置换完成,天然气用户达到17万户。

2005年6月10日 武汉市天然气价格正式出台,标志武汉市天然气公司正式进入运营发展时期。

2005年11月26日 汉口地区天然气置换完成,标志着历时近11个月的武汉市天然气置换工程胜利结束,50余万用户用上清洁环保的天然气

2006年4月 公司第一座CNG子站沌口加气站落成,开始面向社会提供汽车用清洁能源。

2006年11月24日 经法国BVQI(国际质量认证有限公司)审核后,武汉市天然气有限公司以“零缺陷”一次性通过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国际认证。

2006年12月1日 武汉市天然气有限公司与武汉市房地产行业巨头武汉万科地产有限公司正式签署全面合作协议,结成战略合作伙伴。

2006年年底 武汉市城市天然气二期供气工程长江(含天兴洲)穿越工程全面展开。

2007年3月 公司“天然气输配工程项目”被中国投资协会评选为“优秀投资项目”。

2007年7月 公司与中信银行联合推出天然气信托理财产品,共在全国发行两亿元,开创公用事业企业融资新模式。

2007年10月31日 港华优质服务日活动在武汉隆重举行。

2007年11月 公司喜获优秀外商投资企业荣誉称号。

2008年3月4日 由港华投资有限公司与武汉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的港华科技(武汉)有限公司正式注册成立。

2008年5月8日 公司与招商银行携手合作,面向社会发行武汉天然气——招商银行一卡通。

2008年12月 公司荣膺武汉市企业100强荣誉称号

2009年8月27日,在武汉市“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暨文明单位表彰大会上,公司被武汉市委、市授予“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09年8月17日——21日,公司接受了香港品质保证局的OHSAS18001转证审核。该局审核后认为我公司“OHSAS18001管理体系系统完整、模式成熟、运行有效,审核中没有发现不符合项。至此,公司连续四年保持“零缺陷”通过OHSAS18001管理体系标准的认证审核。

2009年9月、10月,公司举办了红歌会、迎国庆花展、新党员入党宣誓等系列活动以庆祝伟大祖国成立60周年,表达了对伟大祖国60周年的赞颂和祝福。

2009年9月5日,武汉市老武黄——杨春湖15公里高压管线通过验收,随着该段管线的验收,公司规划的一期高压管线全面建成,形成了预期的天然气高压管线布局,将积极推动公司天然气经营管理,造福武汉市民。

2009年年底,公司新行政办公大楼全面落成,标志着武汉市天然气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2010年年初,公司总部搬迁至新行政办公大楼,各项事业迈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2010年5月,公司OA系统一期项目上线试运营。

2010年6月,公司迈入天然气客户百万俱乐部。

2010年7月,公司成为英国燃气专业协会会员单位。

2010年11月,武汉城市天然气供应主体工程全面竣工。 全方面照顾客户所需,在每一环节都提供优质的服务。具体表现为安全可靠,亲切专业,一站式服务。

新奥燃气的全国官方客服电话是95158。

可以咨询你所在地区的具体的分公司的电话电话网上都是直接可以查询到的新奥燃气是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提供的。

该公司很早就开始从事管道燃气业务目前已经是国内规模最大的清洁能源分销商之一,新奥燃气分公司遍布全国各地售后服务还是很好的有什么问题也可以直接到分店咨询。

新奥集团创建于1989年是一家致力于清洁能源生产与应用的企业集团,公司以创新清洁能源为使命以二氧化碳化利用为核心以煤基能源的清洁生产为切入。初步构建了涵盖煤基清洁能源、太阳能、生物质能,贯通生产、转化、储运和应用的清洁能源产业链。

为了更好地发展能源主业同步构建了以新奥科技为技术支撑、新奥资本为资金支持、新奥大学为能力提升的三大平台。截止2007年新奥拥有员工2.3万余人总资产超过200亿人民币,100多家全资、控股公司和分支机构分布在国内80多座城市及英国、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