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价格调整程序有哪些形式_燃气价格调整程序有哪些形式呢
1.成都燃气收费标准2023年
具体的调价方案是,方案一,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建立阶梯用气量价格:每户月用气量在50立方米及以下的,由目前的1.6元/立方米上调至1.95元/立方米;每户月用气量超出50立方米的,超出部分适用2.5元/立方米的阶梯价;学校教学和学生炊事、生活热水用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学校暖类用气适用2.5元/立方米。商业用气价格由现行的2.4元/立方米调整为2.8元/立方米。工业用气价格暂不调整,仍按2.5元/立方米执行。
方案二,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由现行的1.6元/立方米调整为2.1元/立方米;学校用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商业用气价格由现行的2.4元/立方米调整为2.8元/立方米。工业用气价格暂不调整,仍按2.5元/立方米执行。
成都燃气收费标准2023年
6月10日起,陕西省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将有所上涨,虽然居民用气销售价格暂时不作任何调整,但根据规定各地天然气价格调整原则上应在今年8月底前完成。省物价局下发文件规定,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调整前,燃气企业不得擅自停气或临时增加限购措施。
省物价局要求,我省天然气上游门站价格和中游省内管道运输价格理顺后,各地要加强城市配气价格监管,尽快启动价格听证等定调价程序,综合考虑上游门站价格和中游管道运输价格调整、增值税税率下调、居民承受能力、燃气企业经营状况等因素,从紧从严安排用户终端销售价格。
同时,加快实现配气环节居民和非居民用气价格并轨目标,在不过多增加居民用气价格上涨负担的同时,适度降低偏高的非居民用气价格。本次调价有条件实现价格并轨的城市可直接并轨,条件暂不具备的城市尽量缩小价差,减少不同用户之间的交叉补贴,还原天然气商品价值属性,引导天然气用户合理节约用气。各地天然气价格调整疏导工作原则上应在2018年8月底前完成。
成都燃气收费标准2023年:(气量为0-500立方米/户*年气费2.18元/立方米;气量为501-660立方米/户*年气费2.59元/立方米;气量为661立方米/户*年以上;气费3.20元/立方米)。
注意事项:
抄表及计价周期:每两个月抄一次表,结算一次气费。阶梯气价计价周期以年为单位。用气量在周期之内可累计、结转。
多人口家庭用气:阶梯气价每户表对应人口基数为4人;超过此人口基数的多人口用户凭户口簿、居住证,每增加1人可申请增加气量65立方米/户表/年。
合表居民用户及学校、养老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气价2.38元/立方。根据《四川省定价目录》,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由市、县分级管理,该价格实施范围为中心城区“5+1”区域,其余区(市)县居民气价由当地负责按程序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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