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2020修订)

2.北京取暖费是如何计算的?

3.北京燃气自采暖补贴标准

4.2020-2021北京暖气费是多少,供暖费收费标准多少钱一平米?

5.北京自采暖补贴发放标准

北京燃气价格收费标准2017_北京燃气价格收费标准2020最新公布

一、昌平供暖最新通知?

2021-2022年度北京昌平区供暖缴费通知(北京永安热力有限公司)

尊敬的采暖用户:

2021—2022年度采暖季供暖准备工作已经开始,为确保冬季供暖工作的顺利进行,居民温暖过冬,根据《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规定,请您在2021年12月31日前到我公司缴纳2021—2022年度供暖费,具体如下:

一、收费标准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燃气居民用热(即住宅)价格30元/m2(建筑面积);非居民用热(即非住宅)层高4米以下价格为43元/m2。

重要提示:

1.超高加价举例,如实际超过4米的高度为2.1米,超高加价标准=面积热价12.5%2.1。超高加价最高为面积热价的1倍。

2.经本市民政部门认定的养老服务机构,供热价格按照居民燃气锅炉供热价格执行。

二、停暖办理

具备分户停暖条件的用户,如果您今冬不用热,请您于2021年10月31日前携带房屋所有权证明及身份证明到我公司收费大厅办理停暖手续并缴纳60%的基础热费后,我公司将暂停供暖。

三、根据《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规定,收费时间为每年7月1日—12月31日收取本采暖季的费用。次年1月1日起将收取未支付部分的逾期违约金(按当年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标准)。

四、收费地点

1、昌平区科技园区振兴路39号永安热力收费大厅,联系电话:69742909

2、昌平区南邵镇景兴街10号(东门内)

五、收费时间:8:00—17:00,节假日不休息(春节除外)。

六、服务热线(报修电话):69741230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北京本地宝(bdbbeijing),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昌平供暖可获北京昌平区供暖最新消息、服务热线、缴费方式等信息;回复供暖可手机获取北京各区供暖费缴纳入口(微信支付宝现场网点)、在线计算供暖费交多少及各区供暖漏水报修电话;回复采暖可获2020-2021北京自采暖补贴申报入口等。

二、北京昌平供暖时间是什么时候

1、根据北京市专业气象台预报,11月14日前后两次冷空气活动,气温下降幅度较大,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2019-2020年采暖季正式供热时间提前至11月14日0时。

2、市城市管理委要求各供热单位做好系统调试和逐步升温,抓紧入户解决循环不畅问题,消除跑冒滴漏和安全隐患,确保11月14日0时居民室温达到18℃以上。

3、市民若家中出现暖气不热、跑水漏水等情况,可直接拨打小区供热单位服务电话报修解决;如出现供热单位未及时处理或供热单位服务态度差等情况,可拨打市、区供热服务监督电话进行投诉。市、区供热服务管理平台将对供热温度不达标的投诉逐一派单,督促供热单位整改,及时解决问题,并将进行考核,确保市民温暖过冬。

三、北京二手房过户手续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7、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四、2022昌平区马池口供暖时间

2022-2023年北京供暖时间:2022年应该是按照北京统一供暖时间;11月13日正式供暖2022-2023年北京试供暖时间自2022年11月7日开始,具体供暖时间将视天气情况而定

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2020修订)

现在,由于国家十分重视环境保护问题。再多省多地都开始制定新的燃气政策。北京市2020年最新的燃气管理条例,主要内容分为七章,一共有五十五条内容。这七章每一章所管理的内容不一样。

北京市最新燃气管理条例第一章:加强北京燃气的城镇管理,和要保障城镇燃气供应。保护使用者的财产安全和个人生命安全。促进燃气事业的健康发展。

且对于城镇燃气的管理和规划,燃气的保护和经营,和燃气服务、燃气的使用和燃气安全事故预防处理条例等等。并且还管理了燃气的主要燃料,石油和天然气的运输和管理方面的内容。

还有就是,确定县级政府领导对燃气管理职责方面的内容。划分好各地和各领导的权责。并且将燃气工程划分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且各级领导,都要根据这些规划,来制定相应的法律规章制度。

并且,国家鼓励和支持新燃气技术的开发和利用。推广使用高效的节能的污染的燃气。并且同时要求县和以上政府,都要加大公民们对使用燃气的责任意识,宣传工作。并且有相关政府还要根据当地的,土地规划和政策,来划分专门制造燃气的一个工业基地。

第三章的主要内容是:燃气的经营与服务。主要参与燃气设施的建设和筹备,那么关于燃气方面的经营,就需要地方上的民营企业来进行竞标。这样也可以带动当地的经济发展,同时也可以增加当地的就业名额。

第四章:关于燃气的使用方面的知识和制度。使用燃气的用户应当要遵循,安全用气规则,用合格的燃气瓶的单位也应该加强对此条例的执行力度。

第五章主要是讲,燃气设施的保护。对于我们节约资源是有很大的帮助的。第六第七章就是一些相应的法律法规。

希望各位市民朋友们都能遵守这些规章制度。

北京取暖费是如何计算的?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市燃气管理,维护燃气市场秩序,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促进燃气事业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的规划、供应和使用,燃气设施的建设以及其他相关活动。第三条 本市燃气管理遵循统筹规划、科学发展,安全第一、规范服务,保障供应、节能高效的原则。第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统筹燃气事业发展,将燃气事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

城市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燃气管理工作,推动燃气事业发展,对燃气供应的安全生产工作和燃气供应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对燃气供应和使用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气瓶、燃气储罐、燃气罐车、燃气管道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安全附件安全和燃气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对燃气场站、非居民用户的用气场所实施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燃气管理工作,对各自行业、领域燃气使用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第五条 燃气供应企业和非居民用户应当将燃气安全纳入本企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燃气供应企业应当对燃气供应安全负责,并加强对燃气使用安全的服务指导和技术保障。燃气用户应当对燃气使用安全负责。第六条 本市鼓励燃气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安全、环保、节能和智能化的燃气技术、设备、工艺和材料。

各级人民政府、城市管理部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和燃气供应企业应当加强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和普及工作,增强社会公众的燃气安全意识,提高防范和应对燃气事故的能力。

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应当开展燃气使用安全公益性宣传。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七条 市、区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发展改革、规划和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能源规划等,组织编制燃气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燃气发展规划涉及城市空间资源的内容,应当纳入相应层级的国土空间规划。

燃气发展规划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气源和种类,市政燃气管网、各类燃气场站设施布局、建设规模、建设时序、建设用地,燃气设施保护范围,燃气供应和安全保障措施等作出安排,并对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活动提出管理规范、供应要求和安全保障等专项措施。第八条 新建、改建和扩建燃气管网和场站,应当符合燃气发展规划。

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燃气设施建设用地,未经法定程序调整规划,不得改变用途。第九条 城市新区开发、旧区改造工程,新建、改建、扩建道路等市政工程和住宅建设项目,按照燃气发展规划需要建设燃气设施的,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新建、改建住宅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会同燃气供应企业确定燃气供应方案。燃气供应方案应当包括燃气供应方式、配套设施建设安排。燃气供应方案应当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

建设单位应当公开燃气供应方案,在房屋销售合同中明确燃气供应方式,并根据燃气供应方案,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配套建设燃气设施。第十条 发展改革部门审批燃气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征求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的意见。

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对燃气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规划审查,应当征求城市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的意见。第十一条 燃气工程的设计应当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标准,符合景观环境和方便用户的要求。

在城市主干道、繁华商业地段、历史文化保护区等设置燃气调压装置的,应当逐步采用地下等隐蔽设置方式。

新建使用天然气的建筑的,应当设计、安装燃气室内安全防护装置,使用的燃气计量表应当方便用户购气、具有异常情况下切断供气并报警的智能管理功能,并纳入竣工验收内容;有条件的,燃气计量表应当安装在室外。既有建筑的燃气计量表不具备相应功能的,应当逐步改造。第十二条 新建、改建和扩建燃气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选择具有相应等级资质的单位进行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依法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并负责组织竣工验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对燃气工程的施工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北京燃气自采暖补贴标准

说起首都北京大多数人都应该知道北京的冬天还是比较冷的。所以,北京居民冬天都会取暖。那么你知道北京取暖费是如何计算的吗?假如遇到暖气不热,又该如何操作进行放气呢?

关键词:北京取暖费是如何计算的,北京供暖

一、北京取暖费怎么计算:

住宅建筑供热计量收费试行价格实行两种供热价格,由基本供热价格和计量供热价格两部分组成。其中基本热价按建筑面积计征,实测热价按热耗计征。即用户费用=基本热费+计量热费。其中,基本热费=基本热价建筑面积;计量热费=计量热价热耗。

1.基本热价:

(1)燃煤锅炉供应的居住建筑基本热价标准为每供暖季7元/建筑平方米;

(2)市供热集团供应的住宅建筑基本热价标准为每供暖季12元/建筑平方米;

(3)燃气、燃油、电锅炉供应的住宅基本热价标准为2号楼18元/平方米。每到供暖季节。

2.测算热价:根据用热量,价格标准为每千瓦时0.16元,相当于每吉焦44.45元。

3.公共建筑费用:

北京公共建筑实行供热计量收费后,实行基本供热价格和计量供热价格两种供热价格。其中基本热价标准为每个采暖期每平方米建筑18元,实测热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16元(44.45元/吉焦),按热耗计征。

它是中国城市(尤其是北方城市)入冬后居民向供热部门缴纳的一定费用。主要用于维持取暖所需的原材料、人员、住房等相关费用。

二.2020-2021年,北京供暖价格有调整吗?

到目前为止,供暖价格没有调整。北京火电作为供热企业,无权调整供热成本,价格调整由相关部门统一规定。供热企业和用户应当执行规定的价格。

三、供暖前要注意哪些事项

1.首先检查暖气总进气开关。门的开度应为开关位置的1/3。暖气通过主门的时候,压力还是很大的。如果此时门处于全开位置,前门后温差过大,膨胀不均匀,导致门破裂或漏水,甚至导致门破裂、散热器漏水。

2.其次,当采暖水温稳定时,可以根据室内温度调节开度,但时间必须在30分钟后调节。

3.另外,供暖前,供暖公司会对水进行测试和打压,散热器里会有水。此时,水不得释放或用于其他目的。暖气片里的水是用来保护暖气片的,不要动,记住!

2020-2021北京暖气费是多少,供暖费收费标准多少钱一平米?

一、调整补贴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1.自2019-2020年采暖季起,天然气分户采暖居民(含城市及农村地区住户)用户采暖用气补贴标准调整为每立方米补贴0.71元。

2.补贴标准执行动态调整机制。建立随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同步变动的天然气分户采暖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即在居民集中供热价格不变,分户采暖用气量补贴上限、居民炊事及生活热水户均日用气量不需调整的情况下,按照下列公式调整补贴标准:采暖用气补贴标准=市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第一档价格-1.9元/立方米。(1.9元/立方米:2007年开始实施天然气分户采暖居民用户采暖用气补贴政策前的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二、核算补贴气量

天然气分户采暖居民用户每采暖季每户采暖用气量上限按我市户均住宅建筑面积、供热每平方米天然气单耗值计算,采暖用气量以820立方米为补贴上限,低于上限的据实补贴。以燃气供应企业采暖季前后取得的用户燃气表底数测算出采暖用气量,按补贴标准计算补贴金额,并折算成等值气量,燃气供应企业向用户予以等值气量补贴(计算公式详见附件)。

按每采暖季每户采暖用气量820立方米上限计算,每立方米补贴0.71元,管道天然气价格按每立方米2.61元计算,每户等值气量补贴上限为223立方米(按四舍五入计);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按实际执行价格计算户补贴气量。如遇采暖季提前或延长情况,报请市政府批准后,动态调整采暖用气量上限。

三、采集补贴数据

(一)燃气供应企业取得用户燃气表底数第一次需在当年法定或政府确定的采暖季起始日前完成,第二次需在当年法定或政府确定的采暖季结束后30天内完成。

(二)用户拒绝入户或不配合申报燃气表底数,每年8月31日前仍未取得联系的用户视为放弃补贴。

四、发放和领取补贴气量

(一)燃气供应企业需将上一采暖季补贴气量及时发放至用户账户。对已在当年法定和政府确定的采暖季结束后30天内获取到第二次表底数的用户,应于当年7月1日前发放完毕;采暖季结束30天后到8月31日前获取到表底数的用户最迟应于当年9月15日前发放完毕。

(二)燃气供应企业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提示告知用户及时申报燃气表底数和领取补贴。截至次年4月30日,用户仍未领取补贴的,视为放弃领取补贴。

北京自采暖补贴发放标准

当冬季来临,每家每户都会取暖过冬,因此,取暖费收取标准以及缴费方式就成了大家关心的话题。2020-2021北京暖气费是多少,国家针对供暖费的收取是怎样规定的呢?今天金旗舰为大家整理了供暖费收取规定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1、2020-2021供热季,居民用户的采暖收费标准是什么?

答:城市集中供热大网供应的民用采暖价格为每供热季每建筑平方米24元。燃油(柴油)、燃气(天然气、煤气)、电锅炉供应的民用采暖价格为每采暖季每建筑平方米30元。

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收费价格为两部制,即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基本热价:按照建筑面积征收,城市集中供热大网供应的居住建筑基本热价为每采暖季每建筑平方米12元;燃气、燃油、电锅炉供应的居住建筑基本热价为每采暖季每建筑平方米18元。计量热价:按照用热量征收,价格为每千瓦时0.16元(折合每吉焦44.45元)。

2、2020-2021供热季,采暖价格有无调整?

答:到目前为止,采暖费价格没有调整。北京热力作为供热企业,无权对采暖费进行调整,价格调整由市政府统一调控。供热企业和用户都要执行市政府规定的价格。

3、2020-2021供热季有哪些方式缴纳供热费?

答:北京热力目前收取采暖费的方式有多种渠道:

(1)收费人员上门收费;

(2)北京热力收费网点收取热费;

(3)北京市范围内的任何一家合作银行网点进行缴纳热费,具体银行如下:

工商银行

交通银行

建设银行

华夏银行

中信银行

北京银行

浦发银行

平安银行

民生银行

邮政储蓄银行

广发银行

农业银行

光大银行

(4)北京市范围内凡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柜员机也可以代收热费;

(5)用户通过工商银行与中信银行的网上银行实时缴纳热费;

(6)用户通过手机下载“掌上热力”APP缴纳热费。

4、为什么要提前缴纳采暖费?

答:依据《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供热单位应当直接向用户收取采暖费,收费时间为当年的5月1日至12月31日,逾期应收取滞纳金。

先交采暖费是因为供热单位首先要为用户准备好供热运行所需的一切设施、设备。这些设施、设备有的需要新建、更新改造和大修;其次,每年停热后,要对所有设备进行日常检修维护;再次,要购买热能及燃气等。

5、假如温度不达标能否退采暖费?

答:依据《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用户认为其室内温度不达标,可找第三方测温机构进行测温,并出具有效证明。经北京热力供热服务单位确认后,确实符合相关规定的,我们可将该部分热费充抵用户下一年度的采暖费。

6、拖欠采暖费,信用是否会受到影响?

答: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社会信用系统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精神,2014年,市经信委会同市工商局启动了北京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并计划于2016年年底前按照目录,完成全部信息归集工作。北京热力将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完成个人供热违约信息的归集。

同时,北京热力将已经通过诉讼且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供热违约人纳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7、2020-2021供热季的时间是否提前?

答:北京热力的供热时间执行北京市政府的统一安排。我们做好充分的供热准备,可随时按照市政府要求的时间投入供热运行。

提前供热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按照“看天供热”的原则,如在非法定供热日期间,一旦连续5天的日平均气温低于5℃,或是出现突降大雪等恶劣天气,北京就可以提前启动供热。

北京自采暖补贴发放标准为居民供热价格拟每平方米降2元,由28元/平方米调整为26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其中没有单位报销采暖费的居民用户按23.30元/平方米交费,差额2.7元/平方米由政府给予补贴。机关、事业单位行政人员取暖费补助标准,厅级每人每年1500元处级,每人每年1100元,科级每人每年900元,科员以下每人每年700元。

另外,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工勤人员取暖费补助标准,高级技师每人每年1100元,技师,高级工每人每年900元,中,初级工,普通工人每人每年700元。采暖补贴的申报方式如下:

1、线上申报,通过北京燃气App线上申报;

2、线下申报,拨打用气地址所属北京燃气服务中心电话,或北京燃气客户服务热线96777。

2020-2021年采暖补贴表底数申报时间为:

1、第一次申报时间为2020年10月15日到2020年11月14日;

2、第二次申报为2021年3月16日到2021年4月15日。

申报流程如下:

1、可以扫描二维码,或者在应用商城搜索“北京燃气”下载软件;

2、点击首页“采暖补贴”按钮,登录成功后,点击“补贴报数”;

3、进入后填写实际表底数,上传含有表底数的照片,然后点击“保存”按钮,系统会提示“采暖补贴申报成功”。

注意事项有以下几点:

1、表底数只需要填写整数,不需要填写小数位,表底数不超过5位;

2、红色*项为必填项,其他为选填项;

3、如果未申报一次表底数,将无法申报二次表底数;

4、用气量超过1万立方米的用户无法通过北京燃气APP自助报数,需拨打北京燃气客服热线96777流转线下服务网点核实;

5、保存成功过后,在采暖补贴填报界面右上角的填报信息中可以查看到申报的表底数和申报时间;

6、第一、二次报数后生成的补贴进入“待审核”状态,补贴领取开放时间为2022年7月1日。

《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第三条 冬季采暖是本市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供热事业是直接关系公众利益的基础性公共事业。本市供热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属地管理、保障安全、规范服务、促进节能环保和优化资源配置的原则。本市建立并完善供热能源保障、采暖救助、应急处置等安全供热保障体系。

第四条 市政管理行政部门主管本市供热采暖管理工作。区县市政管理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供热采暖管理工作。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本办法和各自的职责,做好相关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做好本辖区内的供热采暖管理工作。

第五条 鼓励、支持相关行业组织、中介机构参与供热行业管理和技术服务、宣传培训等工作。鼓励利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节能、高效、环保、安全的供热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节能效率高和环境效益好的供热技术和项目给予支持,对在供热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予以表彰或者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