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天然气价格监督监察政策研究_河南省关于天然气文件
1.对天然气初装费不合理收费投诉哪个部门
2.发展和改革局的工作主要是什么?
3.焦作市国土局
4.天然气利用政策
5.发改委有哪些部门?
6.河南省能源规划建设局的主要职责
一、加强行业管理和指导
一是完善全国天然气规划体系。各省(区、市)根据本规划制定本地区的天然气发展规划,并配套制定天然气管道建设等子规划,报院能源主管部门备案;大中城市也要制定管网等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并报省级人民主管部门备案。
二是通过页岩气探矿权招标试点,推动上游市场化改革;在管输和配气领域以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为试点,探索天然气管输、配气服务与天然气供应业务分离的有效途径;制定合理的管输价格标准,引导企业降低投资成本和造价。
三是完善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的相关制度,明确建设单位、运营企业、销售企业以及用户等相关各方在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与天然气供应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保障安全稳定供气,促进天然气产业有序健康持续发展。
四是研究制定储气调峰有关制度,明确供用气各方责任。天然气销售企业应当逐步建立天然气商业储备,满足市场季节性调峰和供应中断时应急用气需求,以及直供天然气用户的调峰应急用气需求。城镇燃气经营企业也要建立天然气商业储备,满足所供区域的日、小时调峰和应急用气要求。
五是加大天然气水合物勘查与评价力度,适时开展试开工作。
二、建立完善天然气勘查开发促进机制
一是推动天然气探矿权、矿权竞争性出让制度,严格探矿权退出机制,加快增储上产。二是做好天然气勘查开发与其他固体矿产勘查开发的衔接工作,协调解决天然气勘查开发区域与其他固体矿产矿业权、整装勘查区重叠问题。三是天然气勘查开发按现行税收政策规定进行税前扣除。四是明确页岩气作为新矿种的管理办法,继续推进和扩大页岩气探矿权区块招投标工作。
三、落实页岩气产业鼓励政策
将页岩气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加以培育和引导,推进页岩气投资主体多元化,加强页岩气勘探开发活动的监督管理,推动页岩气科学发展。参照煤层气政策,研究制定具体的页岩气财政补贴等支持政策;依法取得页岩气探矿权、矿权的矿业权人或探矿权、矿权申请人可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减免页岩气探矿权和矿权使用费;对页岩气勘探开发等鼓励类项目项下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自用设备(包括随设备进口的技术),按有关规定免征关税;页岩气出厂价格实行市场定价;优先用地审批。
四、积极推动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积极推动核准目录修订工作,经院批准后下放部分天然气管道核准权限,并建立地方省市管网等基础设施规划备案制度。二是抓紧开展非油气藏型地下储气库库址普查筛选和评价工作。三是加快地下储气库及其他储气设施核准工作,确保储气设施与管网联通。四是对从事国家鼓励发展的液化天然气进口项目,所需国内不能生产的进口设备,在规定范围内免征进口关税。五是鼓励省际管网互连互通。六是积极研究天然气战略储备问题。七是依据沿海天然气接收站布局,加强与港口规划的衔接,配套建设港口接卸中转储运设施,做好通航安全影响评估和岸线使用审批工作。八是加强重大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工作力度。九是继续按《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要求,积极支持民间资本参股建设天然气储运设施和城市供气管网。
五、引导天然气高效利用
一是修订《天然气利用政策》并组织实施,鼓励和支持天然气分布式能源、LNG汽车和船舶燃料等高效天然气利用项目,制定船用LNG燃料相关技术标准规范,鼓励地方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加大市场开发力度。二是各地和电网企业应加强配电网建设,电网公司将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纳入区域电网规划范畴,解决分布式能源并网运行问题。三是对城镇居民用气等优先类用气项目,地方各级可在规划、用地、融资、收费等方面出台扶持政策,积极推进低碳城市试点。四是统筹考虑天然气产地的合理用气需求。符合条件的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气化项目,可按税法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五是将LNG接收站冷能利用纳入LNG项目核准评估内容,实现节能减排和提高能效。
六、完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
一是建立反映稀缺程度和市场供求变化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加快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充分发挥价格在调节供求关系中的杠杆作用,并为天然气价格最终市场化奠定基础。二是研究建立上中下游价格联动机制。三是鼓励天然气用气量季节差异较大的地区,研究推行天然气季节差价和可中断气价等差别性气价政策,引导天然气合理消费,提高天然气利用效率。鼓励天然气生产企业、下游用户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参与储气调峰设施的建设,支持发展可中断、可转换、可调节的天然气用户。四是研究建立国家级天然气交易市场问题。
七、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一是完善天然气产业相关制度,依法加强监管。二是深入研究管网专营化运行管理机制,为培育竞争性市场创造条件。三是实施天然气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及向第三方提供准入服务。四是明确参与天然气供应的相关主体储气调峰义务。五是逐步构建与国内天然气产业发展相符的监管体系和政策体系。
八、保障管道安全运行
一是研究制定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实施细则,完善有关配套法规和标准。积极开展向全社会特别是管道沿线群众普及管道保护法的宣传活动。督促指导管道企业落实管道保护责任,严格履行各项法定义务。
二是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管道保护工作的领导,督促本行政区域内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指定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建立管道保护工作联系制度。
九、加强国际合作
按照互利双赢原则参与海外天然气开发项目;鼓励开展页岩气等非常规天然气与国外公司的合作,通过对外合作,引进技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一、加强规划协调管理
院能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协调和指导,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推动规划各项指标和任务的落实。院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沟通配合,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为规划实施创造有利条件。地方各级人民有关部门和相关企业要根据各自的职责,细化落实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二、建立滚动调整机制
院能源主管部门要及时掌握规划实施情况,做好中期评估。根据国内天然气生产实际和国际天然气市场新形势,适时调整规划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项目,保障安全稳定供气,促进天然气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三、编制年度实施
对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大任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要制定年度实施,指导各地区和有关企业按照国家战略意图和政策导向开展工作。同时,要研究建立规划实施考核体系和奖惩制度,保证规划目标和任务顺利实施。
对天然气初装费不合理收费投诉哪个部门
发改委是综合研究拟订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总量平衡,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宏观调控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简称:国家发展改革委,National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sion)。是院的职能机构。国家发改委的前身是国家委员会,国家发展委员会。
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院机构改革方案和《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 (国发〔2008〕11号),设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院组成部门。
扩展资料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前身,可以追溯到成立于1952年的“国家委员会”。原“国家计委”曾长期承担着中国对综合经济管理的职能。
但是,随着中国由“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转变,“国家计委”的功能不断发生转变。
现根据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28个职能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展和改革局的工作主要是什么?
可以去市政市容委投诉,市政市容委是燃气公司的主管部门。《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燃气用户有权就燃气收费、服务等事项向燃气经营者进行查询,燃气经营者应当自收到查询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燃气用户有权就燃气收费、服务等事项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价格主管部门、燃气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投诉,有关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物价局明确,城市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由购气价格和配气价格构成。各地可根据当地天然气市场发展情况,选用经营期定价法或成本加成法从紧制定配气价格。对居民用气价格的制定和调整,各地应严格按照价格听证等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对通过城市燃气管网供应的居民生活用气实行阶梯价格制度。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研究推行非居民用户用气季节性差价、峰谷差价、可中断气价等差别性价格政策。同时,可建立非居民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购气价格变化时及时通过销售价格的调整予以疏导。
焦作市国土局
发展和改革局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提出综合运用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推动缩小城乡发展差距;负责协调农业、工业、服务业发展重大问题,提出优化重大产业结构目标、规划和政策建议;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推进经济(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组织拟订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政策;组织协调各行业部门拟订和编制产业发展规划()及产业政策,并做好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受市人民委托向市人大作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报告。
二、研究分析市内外经济社会发展形势,负责宏观经济社会预测、预警;研究分析宏观经济运动和社会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研究分析财政、土地、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财政、土地、金融体制改革以及政策的制定,提出投资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研究分析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有关工作,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社会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社会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社会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社会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和推进经济社会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项目工作;承担统筹城乡发展的责任,分析研究和协调城乡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牵头制定统筹城乡发展的政策、措施。
四、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市安排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全市财政性投资项目,按规定权限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重大境外投资项目,协调重大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拟定投资管理规范性文件,发布投资信息,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按规定指导和协调招标投标工作,对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国外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五、负责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承担市内公共交通、市交通网络和部省合作干线铁路项目、城际轨道交通网络规划与建设的协调职能;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服务业发展,组织拟订和实施综合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现代物流业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参与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
六、研究能源开发和利用,提出综合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对能源产业的管理,推进能源结构战略性调整;拟订能源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规划重大能源项目布局;研究提出相关能源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监测和分析能源产业、能源安全的发展状况;参与有关基础设施方面的发展与合作,开展能源对外合作。
七、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参与拟订人口和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八、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总量平衡并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各类重要物资储备并监督执行。承担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审核上报工作。
九、贯彻国家和省市的价格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价格(收费)地方规范性文件,及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和组织实施价格改革中长期规划、年度,推进有关专项价格改革方案和试点工作;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优化配置。
十、负责价格分析、预测、预警和监控。拟订年度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设立、运作和管理;参与重要商品风险基金、储备制度的运作和监督;运用价格信息引导市场供求;依法开展价格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
十一、按照省定价目录以及规定权限,负责对列名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及中介服务收费进行管理;负责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教育、医疗收费、各种协会(学会)收费及在定价和指导价外收取的保证金、抵押金、风险金等费用的管理;指导、监督全社会价格(收费)工作;管理价格认证、鉴证;协调、处理价格(收费)争议。
十二、依法实施市场价格监管,开展反价格垄断,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制止低价倾销、牟利暴利、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指导行业价格自律;组织实施明码标价;调查和处理价格投诉举报,依法对各类价格(收费)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价格(收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维护公平竞争的价格秩序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粮食购销政策和动用储备粮的建议,开展粮食产销合作,保障粮食安全;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
十四、拟订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市级储备粮行政管理、军粮供应管理和粮食流通行业监督;负责规划和协调粮食仓库、流通设施、市场体系建设;参与制定粮食购销价格政策。
十五、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拟订相关政策,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天然气利用政策
丁新务 党组书记、局长
张正海 党组成员、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黄三明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承富 党组成员、副局长
丁长春 党组成员、副局长
薛东来 党组成员、副局长(2010年6月)
张铁鹰 党组成员、副局长(2010年6月)
新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2010年6月)
侯宝中 党组成员、副调研员(2010年6月)
王卫民 党组成员、副调研员(2010年6月)
国土2010年,焦作市耕地面积为19.66万公顷。园地3877公顷,林地62087公顷,草地11082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70681公顷,交通用地13184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3395公顷,其他土地6389公顷。煤炭年产矿量493.37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444.87万吨,水泥用灰岩212.37万吨,制灰用灰岩38万吨,熔剂用灰岩36万吨,耐火粘土2.3万吨,硫铁矿4.6万吨,铁矾土6.7万吨,高岭土3.8万吨,玻璃用白云岩1.15万吨。
耕地保护2010年,市与市、县、乡主要领导层层签订了2010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将耕地保护责任纳入各级年度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同时,进一步严格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的审查、论证、补划等工作,落实与农业部门联合验收的工作制度,全年补充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15748亩,耕地面积继续稳定在289万亩,基本农田保持在242万亩,连续第12年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和基本农田面积稳定,受到了省厅和国家的好评。
测绘市场管理2010年,市国土局对测绘任务的备案、测绘成果的汇交及涉密测绘成果的管理都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完成了10个测绘项目备案和11个测绘成果的汇交。开展了焦作市坐标系统统一化建设工程,确定了省测绘工程院作为技术协作单位,建立了统一的焦作市地方坐标系,将西安80坐标系的D级GPS坐标成果和焦作市原城建坐标控制网成果转换到新的焦作市地方统一坐标系中。开展了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工作。对全市符合换证条件的25家测绘单位进行了初审和资质上报,批准19家。另新申报测绘单位两家,获省测绘局批准。开展地图市场检查22次,查封、收缴违规地图产品68件,其中“三无”地图28幅、地球仪21个、涉及政治性问题的地图产品14件,涉及的生产及销售单位5家,未发现存在泄密隐患的地图。
地政地籍管理2010年12月,六县(市)、四区(高新区并入山阳区)的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农村部分)顺利通过省级预检。全市共投入调查经费2173万元,调查宗地4.96万余宗,完成了建制乡(镇)所在地93.67平方公里调查及建库工作,查清了32.6平方公里土地的分类、权属、界线、面积等利用状况,各项成果顺利通过省厅预检。圆满完成了2010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本年度变更调查工作取了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同步进行的方法,初步实现了从“以数管地”向“以图管理”的转变。
土地利用管理2010年,全年组织建设用地交易73宗、面积4348亩,收缴土地出让金12.17亿元,确保了土地市场需求。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供应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用地1138亩。
国土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2010年,以武陟、孟州、沁阳和沁北产业集聚区、焦作循环经济区5个国家级和省级试点区为重点,积极开展国土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建设标准厂房109万平方米。筹集土地储备资金1.8亿元,储备土地1254亩,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170亩。科学编制矿产规划,严格设立了矿产保护区、开发区和禁区,加强矿产开准入管理,优化矿产开发利用布局。大力推进矿产整合,指导县(市)区编制完成了22个矿区、5个重点矿种、82家矿权整合实施方案,为促进全市矿业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山阳区以焦作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为重点做好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引进项目12个,节约耕地1000余亩。
建设用地管理2010年,全市各级国土部门坚持“有限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的原则,紧紧围绕全市149个省、市级重点项目,统筹安排土地利用,先后完成新月铁路第二双线、郑焦城际铁路云台山支线、博爱县天然气利用等18个国家和省市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上报建设用地57个批次2.58万余亩,批回土地7233亩,争取新增报批用地2万余亩,及时供地1.4万亩,有力保障了职教园区、产业集聚区等123个重点项目和民生项目用地。充分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争取使用挂钩指标3870亩,县域重点项目用地得到有力保障。被国土部评为全国“双保工程”先进单位。
土地整理2010年,焦作市争取省级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2.44亿元,组织实施了11个土地整治项目,整理土地规模达17.2万亩。
土地综合整治2010年,全市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顺利推进,确定了孟州钱沟村、东孟庄村为省级试点,整治规模44.29公顷。
矿产开发管理2010年,与省地质勘查技术部门协作,着力解决矿业权设置中的证库不符、矿权飘移、矿区范围重叠等问题,实地核查了146家矿山企业,换证118个,埋设定界控制点363个,解决了85家矿山企业边界问题。落实矿许可证全国统一配号规定,为160家矿企业办理了统一配号发证。完成139家矿山企业储量动态检测,全市矿持证率和动态检测率均达100%。全年征收矿产补偿费2905万元,矿权价款和矿权使用费137万元。
地质灾害防治2010年,全市举办基层国土所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培训班26期,培训人员1533人,发放地质灾害防治简明读本4030本、简明彩页1800份;出动110余人次排查出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区、段)80多处,其中大型隐患点1处、中型隐患点14处,列入市级防治方案的重要隐患点(区、段)15处;完善更新了市、县(市)区群测群防行政体系和群测群防点基本信息台账,明确监测人员70人、监测责任人55人,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1330份;投资1.2万余元购买了发电机、手持防水喇叭、防水手电筒、雨衣、雨鞋等应急救灾物资,并在修武县西村乡组织了地质灾害防灾应急演练。沁阳市、博爱县获全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与气象部门联合发布全市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9次。
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完成了《焦作市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06~2015)》修编工作,规划治理恢复资金23亿元;建立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全年共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方案》、签订《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责任书》55份,存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380余万元;组织了4个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项目的竣工验收和两个项目的实施,全年完成治理资金1100万元;编制完成了《焦作市枯竭型城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重点工程三年实施方案(2010~2012年)》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争取国家2010年枯竭型城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资金1亿元。编制完成了《焦作市2010年地下水环境监测工作报告》,地下水监测工作运行正常。
储量管理规范矿山储量动态检测工作,全市139个矿山企业中有138个完成了矿山储量动态检测验收备案工作,其中甲类矿山17个、完成比例100%,乙类矿山121个、完成比例99%;对全市13个矿山储量动态检测机构三年来矿山储量动态检测工作情况进行了考核,重新组织向省国土厅申报了11家矿山储量动态检测工作资质单位,淘汰了两家矿山储量动态检测考核不合格单位。
云台山世界地质公园2010年5月15~20日,组织开展了中国云台山世界地质公园宣传周活动。参加了河南省“十大最优美的地质景观”评比活动,焦作云台山红石峡水体景观和神农山“龙脊长城”景观双双入选河南省“十大优美地质景观”;建立更新了中国云台山世界地质公园网站;完成了云台山世界地质公园规划修编工作;组织完成了云台山世界地质公园博物馆的设计工作;成功申报了云台山世界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项目,财政部批复地质遗迹保护资金1160万元。云台山世界地质公园地质博物馆建设工作全面启动,完成了地质博物馆方案设计和工程地质勘探以及云台山世界地质公园规划修编工作。
矿产勘查管理2010年,全年未发现违法勘查行为,勘查持证率达100%。组织了全市3个探矿权的清理工作。按照国土部与市签订的协议,认真组织,对河南省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实施的焦作市恩村煤层气勘查项目进行了四次督察,确保了探矿权人依法探矿。对全市地热进行了调查,组织向省国土厅申报了焦作市浅层地热普查项目,完成了对温县地热普查项目的验收。
焦作矿山公园焦作缝山国家矿山公园建设资格于2010年5月份获国土部批准,是一座以展示煤矿开遗迹景观为主体,以石灰岩矿遗迹治理、地面塌陷遗迹治理等环境更新、生态恢复手段展示为核心,并融合古代瓷窑遗址、现代城等人文景观于一体的综合性矿山公园。矿山公园的功能布局设计为焦煤集团白云有限公司和北山缝山公园两个核心景区、一个森林公园景区,规划面积11.67平方公里,已经建成的面积为5平方公里。
国土规划与科技2010年6月,焦作市矿产规划已按照要求编制完成,并通过省国土厅审查。全市共有11个项目立项,分别为沁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基础研究、河南焦作经济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孟州市市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报告、孟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基础研究、温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及土地利用研究、温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基础研究、电子政务平台综合事务管理系统、武陟县黄河滩区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武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研究、修武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基础研究;4个项目通过省厅科技鉴定:修武县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报告、修武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基础研究、焦作市国土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建设、博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基础研究;5个科技项目获省厅奖励:焦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研究和焦作市“金土工程”一期建设研究获一等奖,焦作市黄河滩区土地开发利用综合研究获二等奖,沁阳市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系统建设和沁阳市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获三等奖。
人事教育2010年,市国土局继续在教育培训和国土文化建设上下工夫,完成了“三定”方案的报批,新增科室3个,新增正科级职位5个,新增编制人数5人;调整了地产交易中心编制体制,保留了“地产交易中心”机构,核定编制7名,对职能职责重新进行了调整。组织了局机关的公开竞聘工作,提拔14名正科、8名副科,涉及岗位变动23人。对5个县(市)局和5个分局及部分二级机构的干部进行了调整和轮岗,共提拔正科8名、副科17名。组织22人参加局长培训班,组织安排1名处级干部和1名科级干部参加市委党校学习,圆满完成了四城区143名地矿人员的接收工作。组织参加了省厅组织的优秀、先进、达标基层国土乡所活动,全市共有61个乡所受到省厅表彰,争取省补助经费163.215万元。开展向玉树地震灾区捐款和“爱心一日捐”活动,共捐款58870元。参加建厅十周年文艺汇演,修武局的舞蹈《欢聚一堂》获一等奖。
土地收购储备2010年,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共储备土地1253.37亩,其中收购土地432.8亩,收回土地175.79亩,新增地644.78亩,超出市局下达目标95.6亩。供应土地15宗1220.2亩,实现储备收益23140.205万元。筹集土地储备资金1.8亿元,按时偿还到期1.14亿元,支付土地储备专项资金6616.26万元,偿还利息支出1341.12万元。全年返还14宗土地储备成本6005.7万元,争取市财政拨付土地收益基金241万元,追回欠款40.27万元。工业集聚区完成13个项目的勘测定界工作,用地面积1335.49亩,上报征收土地2291.96亩,供应新上项目用地5宗880.72亩,收缴土地出让金4085万元。抓好黄河滩土地整理补充耕地指标管理,销售补充耕地指标1850亩,销售收入1660.49万元,收缴1155万元。为南水北调、工业集聚区、城际铁路等项目提供补充耕地指标4500余亩。全力服务南水北调工程。完成南水北调控规区土地调查4004.36亩,完成农地储备11宗104.13亩,配合办理工程建设用地手续15宗2500亩。加强储备土地管理,尝试竞争性短期出租,实现储备土地短期利用收入8.04万元。
信息化建设2010年,市国土局改造升级了综合事务管理、建设用地审批、矿权和土地登记等电子政务系统,录入各类国土管理数据信息4万余份,全年网上运行业务审批报件2460件,公文收发1345件,各类文件材料内网传输8342件,公开政务信息1050条,办理“在线”举报、咨询129条,连续四年被国土部评为“全国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示范单位”,在全国地市级网站测评中排名第八位,“金土工程”项目获省厅科技进步一等奖。
土地执法监察2010年,市国土局进一步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力度,制定了《焦作市国土执法监察巡查工作实施办法》、《焦作市国土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考核办法》、《焦作市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警示约谈办法(试行)》等制度,在落实国土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基础上,充分利用12336信息平台,对土地违法案件做到早发现、早查处;同时,积极主动与监察、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单位)结合,对于影响较大的土地违法案件进行联合办案,有效打击了违法用地行为,从而达到查处一案、震慑一方的目的。全年共发生土地违法行为131宗,对符合立案条件的74宗进行了立案查处,查处违法用地面积59.4334公顷,结案率达98.2%。
第十次全市卫星遥感执法检查2010年,市国土局按照省国土厅《关于应用卫星遥感技术开展2009年度(第十次)土地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组织召开了焦作市第十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会议,就土地卫片执法检察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并对阶段性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同时,及时向市汇报,取得了市对此项工作的高度重视,贾书君多次主持召开了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卫片执法检查专题会”,保证了卫片工作的顺利开展。第十次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顺利通过验收,卫片执法检查共涉及276个图斑、335宗地,监测面积为12785.77亩,农用地面积为9575.84亩,其中新增建设用地195宗,面积为9580.95亩,军用土地1宗,面积为61.6亩,实地伪变化140宗,面积为2963.61亩。全市违法用地占用耕地面积与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的比例为1.01%。
矿政执法监察2010年3月,市印发了《焦作市开展打击非法矿行动实施方案》(焦政办〔2010〕86号)和《焦作市打击非法矿行为和对非煤持证矿山进行集中治理整顿通告》,市国土局根据市文件精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打击非法矿行动。共排查出非法矿点439处,依法取缔非法矿点439处。没收矿工具和矿设备210余件,切断运矿道路21条,遣散人员115人,没收非法出矿产品10吨,关停焦矸窑113座,清理道路两侧矿产品堆放点43处,清理矿产品3100余吨,有效地打击了非法矿行为。
信访工作2010年,市国土局继续坚持信访工作“日报告、周研判、旬督查、季通报”制度,深入开展重大建设项目信访评估工作,加大了从源头预防和减少信访矛盾的发生。组织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百日竞赛活动和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工作。全年共受理信访事项331起,较去年下降20%,排查化解各类疑难信访事项40起,办理上级交办信访事项38起,结案率100%,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被省厅推荐为全国国土系统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档案管理2010年,投入16万元,对档案室软硬件进行了全面更新改造,档案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标准得到了进一步显现,档案查询服务更加便捷快速。全年整理各类档案6828卷,文书档案3691卷,业务档案3137卷,累计提供档案信息服务2150多人次,顺利通过了省一级档案管理达标验收。
12336举报电话2010年,共接到举报电话994起,其中受理国土违法线索435起,接省厅转办函33件,政策咨询电话526起。经核查确认属实的有307起,无效件161起,其中举报土地违法的283起,矿产违法的24起,群众满意率达99%。
“保障经济发展、保护耕地红线”工程2010年,市国土局根据国土部和省国土厅的统一部署,在全市国土系统开展“保增长、保红线”工作。全年共上报审批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147.7816公顷,补充耕地147.7816公顷,连续11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省国土厅奖励2000亩用地指标。
企业服务年活动2010年3月,市国土局开展“项目服务年”活动,对纳入全省联审联批范围的38个重大项目和市111个重点项目,按时间节点要求取特事特办、领导分包、限期办结等措施,全年共上报57个用地批次,报批建设用地2.5万亩,在全省17个地市排名第六。保障了职教园区、山阳循环经济园区、武西桃花峪黄河大桥、太极拳养生基地、赵固铁路、厦工工业园二期、修正药业、北大附中、多生多等全市各类重点项目用地123个,被市评为项目服务先进单位。
(朱兵)
发改委有哪些部门?
一、基本原则和政策目标
(一)基本原则。坚持统筹兼顾,整体考虑全国天然气利用的方向和领域,优化配置国内外;坚持区别对待,明确天然气利用顺序,保民生、保重点、保发展,并考虑不同地区的差异化政策;坚持量入为出,根据落实情况,有序发展天然气市场。
(二)政策目标。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优化能源结构、发展低碳经济、促进节能减排、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统筹国内外两种、两个市场,提高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优化天然气消费结构,提高利用效率,促进节约使用。二、天然气利用领域和顺序
(一)天然气利用领域
根据不同用气特点,天然气用户分为城市燃气、工业燃料、天然气发电、天然气化工和其他用户。
(二)天然气利用顺序
综合考虑天然气利用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以及不同用户的用气特点等各方面因素,天然气用户分为优先类、允许类、限制类和禁止类。
第一类:优先类
城市燃气:
1、城镇(尤其是大中城市)居民炊事、生活热水等用气;
2、公共服务设施(机场、机关、职工食堂、幼儿园、学校、医院、宾馆、酒店、餐饮业、商场、写字楼、火车站、院、养老院、港口、码头客运站、汽车客运站等 )用气;
3、天然气汽车(尤其是双燃料及液化天然气汽车),包括城市公交车、出租车、物流配送车、载客汽车、环卫车和载货汽车等以天然气为燃料的运输车辆。
4、集中式暖用户(指中心城区、新区的中心地带) ;
5、燃气空调;
工业燃料:
6、建材、机电、轻纺、石化、冶金等工业领域中可中断的用户;
7、作为可中断用户的天然气制氢项目;
其他用户:
8、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综合能源利用效率 70% 以上,包括与可再生能源的综合利用);
9、在内河、湖泊和沿海航运的以天然气(尤其是液化天然气 )为燃料的运输船舶(含双燃料和单一天然气燃料运输船舶) ;
10、城镇中具有应急和调峰功能的天然气储存设施;
11、煤层气(煤矿瓦斯)发电项目;
12、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
第二类:允许类
城市燃气:
1、分户式暖用户;
工业燃料:
2、建材、机电、轻纺、石化、冶金等工业领域中以天然气代油、液化石油气项目;
3、建材、机电、轻纺、石化、冶金等工业领域中以天然气为燃料的新建项目;
4、建材、机电、轻纺、石化、冶金等工业领域中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较好的以天然气代煤项目;
5、城镇(尤其是特大、大型城市)中心城区的工业锅炉燃料天然气置换项目;
天然气发电:
6、除第一类第12项、第四类第1项以外的天然气发电项目;
天然气化工:
7、除第一类第7项以外的天然气制氢项目;
其他用户::
8、用于调峰和储备的小型天然气液化设施。
第三类:限制类
天然气化工:
1、已建的合成氨厂以天然气为原料的扩建项目、合成氨厂煤改气项目;
2、以甲烷为原料,一次产品包括乙炔、氯甲烷等小宗碳一化工项目;
3、新建以天然气为原料的氮肥项目。
第四类:禁止类
天然气发电:
1、陕、蒙、晋、皖等十三个大型煤炭基地所在地区建设基荷燃气发电项目(煤层气(煤矿瓦斯)发电项目除外 );
天然气化工:
2、新建或扩建以天然气为原料生产甲醇及甲醇生产下游产品装置;
3、以天然气代煤制甲醇项目。三、保障措施
(一)做好供需平衡。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统筹协调各企业加快推进天然气勘探开发,促进天然气高效利用,调控供需总量基本平衡,推动、运输、市场有序协调发展。
(二)制定利用规划。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要根据天然气落实和地区管网规划建设情况,结合节能减排目标,认真做好天然气利用规划,确保供需平衡。同时,要按照天然气利用优先顺序加强需求侧管理,鼓励优先类、支持允许类天然气利用项目发展,对限制类项目的核准和审批要从严把握,列入禁止类的利用项目不予安排气量。优化用气结构,合理安排增量,做好年度用气安排 。
(三)高效节约使用。在严格遵循天然气利用顺序基础上,鼓励应用先进工艺、 技术和设备,加快淘汰天然气利用落后产能,发展高效利用项目。鼓励用天然气生产化肥等企业实施由气改煤技术。高含 CO 2 的天然气可根据其特点实施综合开发利用。鼓励页岩气、煤层气(煤矿瓦斯)就近利用(用于民用、发电)和在符合国家商品天然气质量标准条件下就近接入管网或者加工成 LNG、 CNG 外输。提高天然气商品率,增加外供商品气量,严禁排空浪费。
(四)安全稳定保供。国家通过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鼓励建设调峰储气设施。天然气销售企业、天然气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和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共同保障安全供气,减少事故性供应中断对用户造成的影响。
(五)合理调控价格。完善价格机制。继续深化天然气价格改革,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加快理顺天然气价格与可替代能源比价关系;建立并完善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鼓励天然气用气量季节差异较大的地区,研究推行天然气季节差价和可中断气价等差别性气价政策,引导天然气合理消费,提高天然气利用效率;支持天然气贸易机制创新。
(六)配套相关政策。对优先类用气项目,地方各级可在规划、用地、融资、收费等方面出台扶持政策。鼓励天然气利用项目有关技术和装备自主化,鼓励和支持汽车、船舶天然气加注设施和设备的建设。鼓励地方出台如财政、收费、热价等具体支持政策,鼓励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
河南省能源规划建设局的主要职责
发改委的职能部门有政策研究室、发展规划司、国民经济综合司等,具体说明如下:
1、政策研究室:起草重要文件
2、发展规划司: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
3、国民经济综合司:监测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和国际经济发展变化,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
4、经济运行调节局:监测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5、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
6、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司:综合分析国际资本动态及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状况
7、地区经济司: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
8、西部开发司:组织拟订推进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9、东北振兴司:组织拟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10、农村经济司:综合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
11、基础产业司:统筹能源、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
12、产业协调司:综合分析工业和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
13、高技术产业司:综合分析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
14、节约和环境保护司: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
15、应对气候变化司: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16、就业和收入分配司:综合分析就业与人力、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
17、经济贸易司:监测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
18、财政金融司: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
19、价格司:监测预测价格总水平变动,提出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政策和价格改革的建议
20、价格监督检查司:起草有关价格监督检查法规草案和规章
21、法规司: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和规章
22、外事司:承担与相关国际组织、外国部门及机构合作的有关事宜
23、人事司: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
24、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动员规划、
25、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组织开展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
26、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委管国家局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27、离退休干部局: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28、国家物资储备局:负责拟订国家战略物资储备的战略和规划,组织国家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日常管理。
扩展资料
发改委的主要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院委托向全国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报告。
2、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国家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3、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土地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负责组织制定和调整少数由国家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等。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促进国际收支平衡。
4、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百度百科-发改委
(一)贯彻执行国家能源法律、法规和发展战略、规划及产业政策;研究提出全省能源发展战略,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二)负责全省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煤层气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规划建设管理;推进能源优化配置;协调解决能源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预测监测能源发展情况,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配合国家对石油储备进行管理。
(三)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和审核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四)负责全省能源行业节能和综合利用,配合国家开展能源重大设备研发、成套设备引进消化创新和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建设。
(五)参与制定与全省能源发展相关的、环保等政策,提出能源产品价格调整和进出总量建议,承办能源对外合作有关事宜。
(六)承办省及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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