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绵阳城市学院专升本分数线2023年

2.2023年绵阳市森林防火命令一览(四川省2020年森林防火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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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绵阳市2023年上半年招才引智活动安排,现就第一批招聘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高等院校、重点企业人才引进

(一)引进

绵阳市高等院校、重点企业本批次拟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464名(详见附件1)。

(二)引进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往届本硕博毕业生。

具体以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为准。

(三)招聘会时间及地点

2023年3月3日(星期五)14:30-17:00,西南财经大学(柳林校区)弘远楼外广场。

(四)招聘方式

由招聘单位自主选择招聘方式组织实施。

二、事业编制人才引进

(一)引进

本批次拟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人才28名(详见附件2)。

(二)引进资格条件

1.具有以下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5周岁,具体以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为准;

(3)往届毕业生须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位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取消考生引进资格;

(4)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愿意服从组织调剂安排;

(5)符合法律法规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引进后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低于5年服务协议。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纳入引进范围: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被开除中国***党籍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在党纪、政纪(政务)影响期内的;

(2)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已通过绵阳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遴选、招聘、人才引进等考试且已公示或在公示期的、通过考察的;

(6)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在绵阳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辞职未满一年或被机关、企事业单位辞退未满两年的;

(7)现已在绵阳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及群团组织中工作且有正式编制人员(含试用期人员);现役军人;

(8)定向、委托培养的;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3年3月3日(星期五)14:30-17:00西南财经大学(柳林校区)弘远楼外广场报名点;3月4日(星期六)9:00-12:00成都费尔顿大酒店(温江区文化路111号)一楼大厅报名点。

2.报名方式及材料

现场报名时须扫码填写报名信息,填写完成生成《报名审核表》后打印并签字。

现场报名须提交《报名审核表》及以下相关材料,未递交纸质材料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1)《报名审核表》;

(2)有效居民件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证件照片1张;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及学信网查询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等:

①往届国内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查询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往届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②2023年国内应届生须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加盖学校就业部门公章的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书面承诺书;

③与国内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以及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书面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认证的,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书面承诺书;

(4)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在校期间的成绩单,并需加盖学校公章;往届生须提供近期档案管理部门处复印的学籍表(成绩单)1份(成绩单有多页的,需加盖公章〈骑缝章〉和签字方为有效),签字时间应为本公告发出之后;

(5)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获得国、省、市、校级奖励和表彰等奖项荣誉的佐证材料;

(7)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限的主管部门或本单位同意,并于报名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上述材料显示必须清晰、完整。

3.资格审查

由考核组根据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结果将以公告形式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此次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

资格审查中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和在引才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信息等情况的,将取消考生引进资格。

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核

1.考核时间及地点

预计3月5日-3月7日在成都费尔顿大酒店(温江区文化路111号)开展,具体安排将以公告形式通知。

2.考核流程及方式

本次考核不设开考比例,根据岗位需求和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由考核组取以下方式组织实施,考核情况将实时公告。

(1)综合初评。

根据考生学历、专业优势、实习实践经历、学术科研水平、获得奖项荣誉等情况,考核组对考生进行综合初评,初评总分设定满分100分,初评得分在70分以上的,确定进入下一轮招聘环节。

(2)心理测试。

由考核组现场组织心理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心理健康状态和综合素质能力,测试结果将纳入综合测评,作为考核参考指标。

(3)综合测评。

重点考察考生与岗位相适应的政治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

综合测评成绩在考核结束后宣布。

综合测评总分设定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

若成绩相同,则按主评委评分高低确定排名;若主评委分数相同,则按3-5名副主评委评分高低确定排名。

(五)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考核结束后,考核组可与考核合格人员签订《2023年绵阳市招才引智活动就业意向协议书》。

(六)体检、政审考察

1.体检。

根据综合测评成绩降序排名,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具体时间及要求等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弃权。

2.政审考察。

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

体检、政审考察等结果达不到事业单位要求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因以上情况出现的职位缺额,是否递补由相关单位协商确定。

(七)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将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事业编制合并岗位根据考核分数排序后选岗。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合同。

公示发布后,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八)公告、公示发布平台

本批次拟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人才有关公告、公示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科技城人才”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因考生未及时查看有关公告信息造成未按时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待遇及管理

1.岗位待遇。

引进的事业编制人才,具体岗位按照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统筹安排,按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同等的薪酬待遇。

2.职称评定。

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硕士研究生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首次申报评定时可不受岗位职数的限制。

3.岗位定级。

引进到事业单位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岗位定级事项按国、省统一政策规定执行。

4.安居补助。

对全职引进且符合条件的高校优秀毕业生、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以及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给予每人最高50万元安居补助。

用人单位可按规定给予配套支持。

5.住房保障。

引进人才在绵阳市主城区无自住房的,可纳入绵阳市人才公寓优先保障范畴。

符合条件的,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最高可100万元。

6.其他支持。

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本人及家属就医、子女就学、配偶就业等由相关部门予以保障。

7.事业编制人才管理培养。

受聘人员的管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执行,由绵阳市委组织部、绵阳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宏观管理,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

表现优秀且符合条件的可按相关规定调任为行政机关公务员。

四、纪律与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人才引进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人才引进信息、过程、结果公开。

招聘单位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对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他事项

(一)此次人才引进考核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凡有借绵阳市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培训、兜售的有关资料,或承诺“内部指标”“考试包过”等情况,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二)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绵阳市委组织部、绵阳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

绵阳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16-2540372

绵阳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0816-6981360、2985203

绵阳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0816-2267561

附件:1.四川省绵阳市2023年高等院校、重点企业第一批公开引进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四川省绵阳市2023年第一批公开引进事业编制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绵阳市委组织部

绵阳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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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城市学院专升本分数线2023年

法律主观:

由于网络的飞速发展,信息传播越来越广泛,当人们在生活、工作中遇到不懂的问题,只需要在网上就能学习了解,今天 小编就给大家来讲解关于 成都 市退休了医保该怎么办理方面的内容,希望可以让大家清楚这方面的内容,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成都市退休了医保怎么办 未达年限者退休一次补足。根据政策,参保人达到 退休年龄 ,享受退休人员 基本医疗保险 待遇的累计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职工退休时,应由管理单位在30日内持职工档案、退休审批表、基本医疗保险证卡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待遇审核手续; 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从其被批准退休的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用人单位和参保人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 平均工资 为基数,一次性补足所差月份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成都 医保卡 丢了怎么挂失 成都 社保卡 电话挂失号码为028- 12333 。挂失成功后, 社保 个人账户将被自动冻结72小时,参保人员只需在规定时间带上 件前往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补办社保卡。 三、成都新社保卡有和哪些银行合作 1、工商银行 2、农业银行 3、建设银行 4、邮政储蓄银行 5、成都银行 6、成都农商银行 四、成都市单位参保多久可以报销医疗 根据成都社保政策规定,初次参加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自参保之日起,连续缴费满12个月以后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可以予以规定报销。 五、外地医保怎么转成都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医保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 养老保险 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同意接收,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医保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医保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医保关系和资金后,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六、成都职工社保 医疗险 是多少 成都职工社保医疗险最新缴纳比例:单位缴纳6.5%,个人缴纳2%。 相信大家看完以上小编整理的有关成都市退休了医保该怎么办理的相关内容,对这一问题也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如果大家还有什么疑问的话,也可以带上相关资料和证件到相关机构部门进行进一步的咨询和了解。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到进行在线咨询,这里有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2023年绵阳市森林防火命令一览(四川省2020年森林防火令)

2023年绵阳城市学院专升本分数线是350分。

报考的方式:

1、绵阳城市学院自学考试,大部分省份的自考为2次,2023年4月时间安排在4月15-16日,10月自考时间安排在10月28-29日,考生需要在考前1-2个月进行报名。

2、绵阳城市学院成人高考,成人高考报名通常在每年的8月底-9月初进行,2023年成人高考时间为10月,属于全国统考,由组织统一考试,省统一组织录取,每年只举行一次考试,考生如果想要参加考试需要提前进行报考,如果错过报考就只能等到明年再报了。

3、绵阳城市学院开放教育,开放教育每年有春季和秋季两次入学机会,春季入学时间为3月份,报名时间为12月到次年3月,秋季入学时间为9月份,报名时间为5月到9月份。

2023年绵阳城市学院成人本科预报名,有意向的同学也可以点击底部咨询。相关院校继续教育学院的招生老师坐标绵阳市,绵阳市自考和成考还有更多有想了解的欢迎提问!绵阳城市学院成人本科预报名地址:s://.87dh/xl/。

学院简介

绵阳城市学院(Mianyang City College)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的一所普通高等本科院校,是四川省建设类专业“双证制”学校、四川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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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西南科技大学和合肥社会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2012年获得本科学士学位授予资格。2021年经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更名为绵阳城市学院。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全力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发布如下命令。

一、明确森林防火期

2023年全市森林防火期为1月1日至5月31日,其中2月1日至5月1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县人民可结合辖区实际,延长森林防火期和高火险期,向社会公布,并报上一级人民和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备案。

二、划定森林防火区

森林防火区、森林高火险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划定,并向社会公布。

三、适时发布禁火令

森林防火期内,预报有高温、干旱、大风、强雷暴等高火险天气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应当适时发布禁火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居民生活用火应当严格管理。必要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可以对高火险区实施封禁管理,除封禁区域内居民和森林防灭火有关工作人员外,其余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

四、严格野外火源管控

森林防火期内,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严禁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吸烟、烧纸、烧香、点烛、煨桑、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烧蜂、烧山驱兽、电猫、火把照明、生火取暖、野炊、烧荒、烧地边、烧田埂、焚烧秸秆、烧灰积肥、焚烧垃圾、户外露营用火及其他野外用火;

农林牧生产、焚烧疫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作业等确需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应当向当地县级人民提交用火申请,经审查批准后,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明确现场责任人和取防“跑火”等必要措施的前提下实施。在森林防火区内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的,应当经省级人民林业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取必要的防火措施;

按规定在林区要道以及国有林场林区、各类涉林自然保护地、旅游景区景点等出入口设立检查站,并设置森林防火警示牌、预警信息提示牌和“防火码”,配备必要的火源探测器。凡进入森林防火区的人员和车辆必须扫码登记,接受防火检查,主动交出火源由检查站代为保管,严禁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火车、机动车等司乘人员严禁在森林防火区丢弃火种火源。

凡违反以上规定的,县级人民林业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或承接有关行政处罚权的乡人民、街道办事处依法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烧纸、吸烟等违规用火的,一律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公职人员一律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直至开除公职;对在场不予制止或制止不力的领导干部一律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对引起火灾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各级各有关部门应常态化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森林防火区内的城镇、道路、村庄、学校、医院、养老院、文物保护单位、易燃易爆站库、工厂、矿山、电站、施工工地、行人休息驿站、景区旅游步道、祭祀煨桑点等重点地段、重点目标和重要设施,以及在森林火灾危险地段的铁路、石油天然气管道、电力和电信线路设施等,有关责任部门应当开设必要的防火隔离带,清除沿途、周边或下方的枯枝、落叶、杂草等可燃物,对电力、通信线路和石油天然气管道定期组织看守巡护和加强安全检查,整治存在的火灾隐患。

六、实施分区分级精准防控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地本单位火险等级、火险区划等划分森林防火责任区域,明确责任人和职责任务,实行网格化管理。要加强森林火险预测预报预警,严格落实火险预警逐级“叫应”机制和分区分级精准防控措施,落实村民挂牌轮流值班和巡山护林员制度。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负有监护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取措施防止被监护人野外用火、玩火。林业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检查指导,督促国有林保护管理单位和乡人民、街道办事处加强防火检查和巡山护林,守住山、看住人、管住火。

七、加强应急准备和科学处置

森林防火期内,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和负有森林防灭火任务的部门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火情监测,明确专人负责定期维护保养,保持防灭火设施和装备完好有效,备足应急救援物资,补充蓄满消防用水。各类扑火队伍要加强训练演练,做好扑火准备,高火险时段在重点地段前置扑火力量、装备和物资,靠前驻防、带装巡护。一旦出现火情,按预案规定启动应急响应,第一时间取措施疏散转移受威胁群众和保护重要设施,在具备条件和扑火人员安全有保障的前提下,立即取安全有效的措施有序组织开展扑救,控制火情,防止蔓延,减少损失。

八、强化宣传教育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做好防火宣传月和“3·30”警示日等系列宣传活动,强化警示教育,引导群众移风易俗和文明安全用火,增强公众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提高公众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能力。

九、依法落实防灭火责任

各级人民全面执行森林防灭火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结合林长制落实“第一责任人”防控责任;要落细属地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管理单位主体责任,实行市领导包县、县领导包乡、乡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护林员包山。林区毗邻地区、单位签订联防协议,落实联防联控责任,协同做好联防区域内的森林防灭火工作。

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各地对检查发现的森林火灾隐患和问题,要向责任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各级公安、林业草原等部门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火,严格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做到每案必查、每案必究。凡发生重大及以上人为森林火灾或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一律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2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