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价格调整风险评估方法有哪些建议_天然气价格调整的函
1.年天然气供需形势分析
2.俄罗斯联邦的预算系统在全球经济不稳条件下,债务风险评估。
3.浅谈室内燃气安全事故剖析与安全对策
天然气衍生品是指以天然气为基础,经过金融衍生工具的修改和创新,形成与天然气价格或流动性相关的金融产品。它们可以是期货合约、期权、交易基金等,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投资选择。天然气衍生品的出现为天然气市场提供了更多的风险管理工具,同时也为市场参与者提供利润机会。任何对天然气市场价格进行预判的人都可以通过投资天然气衍生品来获取收益。
由于全球天然气需求增长迅速,加上页岩气革命,天然气市场面临着许多变化,未来天然气衍生品将在全球范围内获得更广泛的应用。美国页岩气革命推动了LNG的大规模生产和出口,LNG价格已成为全球天然气市场的重要价格基准。衍生品市场也将随着LNG市场的发展而持续增长。此外,全球化趋势和能源市场国际化也将推动天然气衍生品的发展。
天然气衍生品的波动率一般较高,因此其价值变化相对较快。投资者应该对投资于这些金融产品的风险和机会进行仔细评估,并取适当的风险管理策略。在选择投资之前,投资者需要了解天然气市场的基础知识,以及天然气衍生品的投资特点和相关风险。只有做好充分的准备和研究,才能更好地把握天然气衍生品市场上的投资机会,并赢得更多的投资收益。
年天然气供需形势分析
第一条 为加强燃气管理,规范燃气经营和使用行为,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燃气经营与服务、燃气设施建设与保护、燃气燃烧器具安装与维修、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及相关管理活动。
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生产和进口,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燃气作为工业生产原料的使用,沼气、秸秆气的生产和使用,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的燃气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确定的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燃气管理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制度,鼓励、支持燃气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使用安全、节能、高效、环保的燃气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
第五条 燃气行业协会应当建立行业自律机制,依法制定行业行为准则和服务规范,维护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合法权益,督促燃气经营者守法经营、诚实守信、严格自律。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能源规划以及上一级燃气发展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燃气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燃气管理部门备案。
燃气发展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规划时限、发展目标、燃气气源、燃气种类、燃气供应方式和规模、燃气设施布局和建设时序、燃气设施建设用地、燃气设施保护范围、燃气供应保障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等。
第七条 城乡建设应当按城乡规划和燃气发展规划的要求,配套建设燃气设施或者预留燃气设施建设用地。预留的燃气设施配套建设用地,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改变用途。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依法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就燃气设施建设是否符合燃气发展规划征求燃气管理部门的意见。燃气管理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意见书。
第八条 在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不得另外建设独立的管道供气设施。已经建成的独立管道供气设施应当并入燃气管网。
第九条 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进行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建设单位应当自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竣工验收情况报所在地燃气管理部门备案。
在管道燃气供气规划区域内,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配套建设的管道燃气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应急储备制度,组织编制燃气应急预案,加强演练,取综合措施提高燃气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燃气供应应急保障设施,确保在燃气供应严重短缺或者供应中断等突发发生后能够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燃气供应。 第十一条 从事燃气经营活动应当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并依照许可的经营范围、经营类别、期限和规模等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个人从事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活动的,必须具备包括由接卸、储存、灌装、倒残等完整生产工艺的液化石油气储配站,方可申请燃气经营许可证。
申请人凭燃气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 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依法取得规划选址意见书或者规划许可证;
(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和燃气设施,工程项目经验收合格;
(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
(四)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五)有与经营规模、类别相适应的注册资本金和专业技术人员。
第十三条 从事燃气气源销售的、从事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的、液化天然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加气子站,其燃气经营许可证由设区的市燃气管理部门核发,报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跨设区的市经营燃气气源销售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从事液化天然气经营的、压缩天然气加气母站,其燃气经营许可证由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
第十四条 申请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应当向燃气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验资报告;
(四)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务、职称、安全技能考核合格证书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书;
(五)经营场所和办公场所证明;
(六)燃气工程项目规划、施工许可等批准文件、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和特种设备、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等资料;
(七)供气协议书或者供气意向书,气源来源证明;
(八)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岗位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抢险预案和抢险车辆及设备名录,企业服务规范等。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除具备前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提供当地人民或者燃气管理部门为其划定的经营区域证明文件或者特许经营协议。
燃气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第十五条 变更燃气经营许可证载明内容的,应当向原核发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原核发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办理。
第十六条 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后,燃气经营者继续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满90日前向原核发部门提出换证申请,经审查合格后换领新证。
第十七条 管道燃气经营者应当每2年至少对用户使用的燃气设施、燃气计量表和燃气燃烧器具及连接件和紧固件免费提供一次入户安全检查,并建立完整的检查档案。
管道燃气经营者巡查人员入户检查时,应当提前通知管道燃气用户,并出示有效工作证件。
管道燃气经营者应当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用户,对用户不遵守安全用气规定出现安全隐患的,应当提醒用户整改,用户应当及时进行整改;用户不按规定落实整改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管道燃气经营者应当停止供气,并在隐患消除后立即恢复供气。
用户应当对管道燃气经营者入户检查予以配合。
第十八条 管道燃气经营者对其供气范围内的市政燃气设施、建筑区划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承担运行、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的责任。
管道燃气经营者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建筑区划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时,物业服务企业和管道燃气用户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九条 管道燃气经营者因施工、检修等原因需要临时调整供气量或者暂停供气的,应当将作业时间和影响区域提前48小时予以公告,并书面通知燃气用户。施工、检修等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正常供气,恢复供气时间必须事先通知燃气用户,但不得在22时至次日6时之间向居民用户恢复供气。因突发影响供气的,应当及时通知燃气用户并取紧急措施。
燃气经营者停业、歇业的,应当对其供气范围内的燃气用户的正常用气作出安排,并在90日前向所在地燃气管理部门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停业、歇业。
第二十条 燃气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对燃气经营者的经营活动、服务情况、设备设施安全状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一条 新型复合气体燃料用于经营使用的,应当经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专家鉴定,经鉴定合格的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二条 燃气经营者应当对其从事瓶装液化石油气送气服务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并加强对送气服务人员和车辆的管理,承担相应的责任。
从事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有关气瓶充装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管道燃气经营者应当在批准的供气区域内向具备用气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提供供气服务,并与管道燃气用户依法签订供用气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证安全稳定供气。对供气区域内符合用气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供气。
第二十四条 管道燃气用户需扩大用气范围,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过户、安装、改装、拆迁固定的燃气设施的,应当到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办理相关手续,并按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实施作业。
第二十五条 管道燃气经营者对燃气计量装置应当依法进行检定。燃气计量装置使用到规定年限后,由管道燃气经营者负责更换,所需费用计入企业成本。
对管道燃气计量装置准确度有异议的,可以申请有资质的计量检测机构检定。经检定,燃气计量装置符合标准的,检定费用由申请方承担;不符合标准的,检定费用由被申请方承担,并退还或者补交燃气费用。
第二十六条 燃气燃烧器具生产单位、销售单位应当设立或者委托设立售后服务站点,配备经燃气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人员,负责售后的安装、维修服务。
第二十七条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国家标准和规范安装、维修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材料和配件符合国家标准;
(二)不得限定用户购买其指定产品;
(三)不得擅自移动燃气计量表和表前燃气设施;
(四)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后,向燃气用户提供安装检验合格证书;
(五)设定不低于1年的安装保修期。
对燃气用户提供的不符合标准的燃气燃烧器具或者燃气用户提出的不符合安全规范的安装、维修要求,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人员为保障用气安全,应当向用户说明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其用合格器具或者取符合安全规范的安装方式。
第二十八条 燃气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产品目录,推广并由燃气用户自愿选择使用燃气泄漏安全保护、报警装置和具有燃气泄漏安全保护、报警装置的燃气器具,保障燃气燃烧使用安全。 第二十九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许可证时,应当按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范要求,保障施工地界内原有燃气设施的安全。
第三十条 在生产、输配和储存燃气的场所明火作业,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管理和安全操作的规定。在带气的燃气管道上施工作业,必须取消防安全措施,并由专业人员操作。
第三十一条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应当制定改动方案并符合下列规定,报设区的市、县(市)燃气管理部门批准:
(一)符合燃气发展规划;
(二)明确安全施工要求;
(三)有安全防护和保障正常用气的措施;
(四)燃气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有关材料。 第三十二条 燃气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对燃气经营、燃气使用的安全状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通知燃气经营者、燃气用户及时取措施消除隐患;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取措施,及时组织消除隐患,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三条 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机构的组成、职责、应急行动方案等内容,建立燃气事故统计分析制度,定期通报事故处理结果。
燃气经营者应当制定本单位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人员和必要的应急装备、器材,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三十四条 燃气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燃气工程建设、经营、使用、设施保护、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等活动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时可以取下列措施:
(一)查阅复制有关文件和资料;
(二)向相关人员了解情况,作好记录;
(三)进入现场检查;
(四)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改正。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五条 燃气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安全评估和风险管理体系,定期对燃气设施进行安全评估,对运行满10年以上的输配管网应当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发现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取措施消除隐患。安全评估报告应当报所在地燃气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十六条 抢险抢修人员在处理燃气事故紧急情况时,对影响抢险抢修的有关设施在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的情况下可以拆除,并通知有关部门,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事故责任单位或者事故责任人负责赔偿。
第三十七条 发生燃气泄漏等紧急情况时,燃气经营者必须取紧急避险措施的,公安机关应当支持燃气经营者实施入户抢险、抢修作业,燃气用户必须予以配合。
第三十八条 发生燃气安全事故后,燃气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立即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根据有关情况启动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三十九条 燃气经营者应当向燃气用户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气,指导燃气用户安全用气、节约用气,制定安全用气规则并免费向用户发放。
燃气经营者应当公示业务流程、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和服务热线等信息,并按国家和本省燃气服务标准提供服务。
燃气经营者应当设置并向社会公布服务电话和抢险抢修电话,设专人每日24小时值班。
第四十条 燃气用户有权就燃气收费、服务等事项向燃气经营者进行查询,燃气经营者应当自收到查询申请之日起5日内予以答复。
燃气用户有权就燃气收费、服务等事项向县级以上人民价格主管部门、燃气管理部门以及其他部门进行投诉。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公开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地址等,受理有关燃气安全、收费和服务质量的投诉。燃气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举报或者投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涉及安全的,应当立即作出处理。
第四十一条 燃气经营者停止供气、调整供气量时,应当履行明确告知义务。
燃气经营者不得要求燃气用户购买其指定的产品或者强买强卖、强制接气、强行搭售等强制服务。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燃气管理部门应当取启动燃气应急预案、逐级动用应急储备、协调有关部门或者单位紧急调度、要求管道经营者及时恢复供气等措施,保障燃气用户的正常用气:
(一)管道燃气经营者临时调整供气量或者暂停供气未及时恢复正常供气的;
(二)管道燃气经营者因突发影响供气未取紧急措施的;
(三)燃气经营者擅自停业、歇业的;
(四)燃气管理部门依法撤回、撤销、注销、吊销燃气经营许可的。
第四十三条 燃气经营者在接到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和燃气燃烧器具发生漏气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派人抢修;燃气经营者接到其他故障的报修,应当按约定的时间派人维修。
因维修不及时造成燃气用户直接经济损失的,燃气经营者应当给予赔偿。
第四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价格主管部门确定和调整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应当召开听证会,征求管道燃气用户、管道燃气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燃气价格或者燃气服务收费,燃气用户有权拒付。 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及其燃气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或者办理批准文件的;
(二)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不予查处的;
(三)其他未依照本办法规定履行职责行为的。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燃气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取缔;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七条 燃气经营者未按许可证规定的范围经营,倒卖、抵押、出租、出借、转让、涂改燃气经营许可证,要求燃气用户购买其指定的产品或者接受其提供的服务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依法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并通知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注销相应的证照;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八条 燃气管理部门发现不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或者严重违反国家标准规范,存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燃气经营者限期进行整改,逾期未整改或者整改不合格的,注销许可证,责令停止经营,并通知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注销相应的证照。
第四十九条 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暂停充装,吊销充装许可证;销售未经许可的充装单位充装的瓶装燃气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处以罚款。
第五十条 燃气经营者违反燃气价格和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由价格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五十一条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不按国家标准和规范安装、维修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材料和配件不符合国家标准;限定用户购买其指定产品;擅自移动燃气计量表和表前燃气设施;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后不向燃气用户提供安装检验合格证书;未设定不低于1年的安装保修期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停止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
俄罗斯联邦的预算系统在全球经济不稳条件下,债务风险评估。
一、国内外状况
(一)世界天然气状况
截至2009年底,世界天然气剩余探明储量为187.49万亿立方米(表1),比上年增长1.0%。按当前开水平,世界天然气剩余储量可供开年限为62.8年。主要集中在俄罗斯和中东地区。按地区来说,中东是世界上天然气最丰富的地区,拥有76.2万亿立方米,占世界的40.6%。从国度来看,俄罗斯天然气探明储量为44.38万亿立方米,占世界储量的23.7%,居世界第一位;伊朗天然气探明储量为29.61万亿立方米,占世界天然气储量的15.8%,居第二位;卡塔尔的天然气储量为25.37万亿立方米,占世界储量的13.5%,排名第三位。以上三国占世界天然气总储量的53.0%(图1)。同时,根据2009年度各国生产量计算,俄罗斯的剩余可年限为84.1年,是主要天然气国中剩余可年限最长的。已有数据显示,目前世界天然气储量基本保持增长态势,但增幅不大,近10年的平均年增幅不超过3.0%。
图1 2009年世界天然气探明可储量分布
表1 2009年世界主要国家天然气储量分布
资料来源:BP Statistical Review of World Energy,2010,7
(二)我国天然气状况
截至2009年底,我国天然气剩余技术可储量为3.7万亿立方米(其中,剩余经济可储量为2.8万亿立方米),比上年增长8.8%。天然气出量840.7亿立方米,新增探明技术可储量3861.6亿立方米。新增探明技术可储量主要来源于中石油长庆苏里格(1127亿立方米)、中石油塔里木塔中Ⅰ号(888亿立方米)、中石油西南合川(501亿立方米)、中石化西南新场(484亿立方米)、中海油深圳荔湾3-1(344亿立方米)和中石化华北公司大牛地(111亿立方米)。近年来,我国天然气剩余技术可储量保持较稳定的增长态势,2009年度比上年增长8.8%。但我国天然气储量具有分布不均匀、品质不理想的特点,勘探开发难度较大,生产成本较高(表2;图2)。
2009年度全国主要矿产品供需形势分析研究
图2 2009年我国天然气剩余经济可储量分布表2 2009年我国天然气储量分布单位:亿立方米
图3 2000~2009年我国天然气剩余(技术)可储量变化
我国天然气开发在近几年一直处于发展壮大的过程中。天然气的勘探投入逐年增加,并不断发现新的储量,2009年天然气剩余技术可储量比上年增长8.8%(图3)。从现有的情况看,未来一段时期内,我国天然气的储量还会进一步增加。一方面,我国天然气的勘查程度低,还有很大的勘查前景;另一方面,我国能源需求的潜力巨大,而且在油气体系内部,石油缺口大,天然气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弥补这个缺口,同时天然气作为清洁能源,其本身具有很好的开发潜力。
二、国内外生产状况
(一)世界天然气生产状况
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2009年世界天然气产量出现下降趋势,总产量约为2.99万亿立方米,同比减少2.4%。美国和俄罗斯仍然是主要天然气生产国,2009年两国的天然气产量占世界总量的37.5%。但俄罗斯在2009年度的产量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高达12.3%,而美国仍有3.3%的上涨幅度。主要原因是俄罗斯是天然气输出大户,境外需求占其总需求的比重较大,因受全球经济危机影响,境外需求乏力,导致国内产量下滑。而美国的天然气供应部分需要依靠进口,所以国内天然气产量受影响较小。另外,在产量排名前十位的国家中,增长幅度较大的国家是伊朗和卡塔尔,分别达到12.8%和16.0%(表3)。
表3 2004~2009年世界天然气生产情况
资料来源:BP Statistical Review of World Energy,2010
从区域上看,中东和亚太地区仍为主要增长区域,2009年度中东地区天然气产量达到4072亿立方米,比上年增长6.5%;亚太地区产量为4384亿立方米,比上年增长5.2%,增长点主要来源于印度和澳大利亚,两国分别增长28.9%和11.0%。
(二)我国天然气生产状况
我国天然气产量一直保持增长的势头,2009年我国天然气产量达到830亿立方米(表4;图4),同比增长7.7%。从地区分布看,我国天然气产量主要集中在西部地区。数据显示,中国石油集团的长庆、塔里木和西南三大气田(企业)为天然气主要供应地,合计占全国总量的62.7%,而且国内天然气产量80%以上集中在中国石油集团,2009年度中国石油集团天然气产量共有683.20亿立方米,比上年增长10.7%。另外,中国石化集团、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各有83.28亿立方米和74.77亿立方米的产量。
表4 2004~2009年我国天然气生产情况
资料来源: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注:“全国合计”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统计口径略有出入。
图4 2000~2009年我国天然气生产和消费变化
从近几年天然气产量增长趋势看,我国各地区表现不一。在2009年,三大产地之一的长庆天然气产量,比上年增长31.8%,连续几年保持高增长态势;另外塔里木气田也呈现较好的增长态势,但2009年的增长幅度放缓,只有4.1%;排名第三位的西南气田,近几年产量基本保持稳定,2009年有小幅增长(1.3%)。而其他生产地区产量相对较小,部分气田(企业)已呈逐年减产的态势。从全国的产量变化趋势上观察,近几年我国天然气产量增幅在逐年放缓,已从2005年的21.9%下降到2009年的7.71%。
三、国内外消费状况
(一)世界天然气消费状况
2009年,世界天然气消费量达到29404亿立方米,同比下降2.3%。在此前的2001~2008年中,世界天然气消费量保持增长的态势,平均增幅2.78%。消费量最大的国家仍为美国,2009年消费天然气6466亿立方米,比上年略有下降。俄罗斯作为天然气生产大国,其本国消费也有38亿立方米,居世界第二位。排名第三位的国家是伊朗,2009年消费量为1317亿立方米,增长幅度较大,达10.4%(表5)。
表5 近年世界天然气消费情况
续表
资料来源:BP Statistical Review of World Energy,2010
从区域上看,欧亚大陆和北美是全球两个主要天然气消费地区,2009年各占全球消费总量的35.9%和27.8%。但因全球金融危机影响,比上年度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分别下降6.8%和1.2%)。而亚太和中东地区仍保持增长势头,比上年分别增长了3.4%和4.4%。
(二)我国天然气消费状况
2009年,我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为874亿立方米,增长8.3%。加上国内经济继续保持稳健的步伐,能源消费需求也将不断攀升,作为能源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天然气消费量也将进一步增加。“九五”期间,天然气的消费增长量是101.7亿立方米,年均增长率为9.57%;“十五”期间消费增长量已高达246.4亿立方米,年均增长率高达12.91%。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我国天然气消费主要集中在工业领域,占全部消费量的65.4%,这个巨大的消费量主要由其下的制造行业产生,达到337.92亿立方米。其次是掘业,达到109.67亿立方米,但从发展趋势看,掘业在消费中所占比重已在减少。除工业部门外,生活消费领域也有170.12亿立方米的消费量,同比出现很大幅度增长(27.54%)(表6)。从天然气消费领域的比重上分析得出,除建筑业消费比重在降低,其他领域的消费量都在增长。从消费地区结构上看,我国天然气消费以产地消费为主,主要集中在西南、东北、西北地区,即四川、黑龙江、辽宁、新疆,占全国消费量的80%以上。目前,随着管道建设的开展,北京、天津、重庆、成都、沈阳、郑州和西安等许多大中城市都用上了管道天然气。
表6 2003~2008年我国天然气消费结构单位:亿立方米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3~2008
人均消费量稳步提高,但消费量依然很少,2008年,人均消费量为12.8立方米(中国统计年鉴),比上年增长17.43%。同时,我国天然气总消费量在世界上所占份额也很少,与我国众多的人口极不相称。2009年,我国天然气消费量占世界天然气总消费量的3.0%(BP数据),有进一步上升的空间。
四、国内外贸易状况
(一)国际天然气贸易状况
2009年,全球天然气贸易创历史新高,贸易总量高达8765.4亿立方米,管道天然气和LNG(液化天然气)贸易量分别为6337.7亿立方米和2427.7亿立方米。LNG贸易量创历史新高,其中亚洲增长潜力最大,贸易量达1522.7亿立方米。管道天然气贸易依然以欧洲地区为主,2009年其贸易量为4443.8亿立方米,占管道天然气贸易总量的70.1%。
2009年,受世界经济不景气影响,排名世界前三位的LNG进口国日本、韩国和西班牙,贸易量都有6.0%左右的下降幅度,但其合计进口量仍超过全球进口总量的60%。美国经过2008年的低谷后,LNG进口量开始回升。增长势头较好的国家是印度、中国和英国,中国和印度作为新兴经济体,近年对外能源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未来还有增长的势头;英国作为西欧大经济体,国内能源供应不足,能源进口的压力长期存在,发展LNG进口可能是其一个重要选择(表7)。
表7 2004~2009年世界LNG主要进口/入境国家和地区
资料来源:BP Statistical Review of World Energy,2005~2010
在管道天然气贸易进口方面,2009年进口量最多的是美国、德国和意大利,分别达到930.3亿立方米、888.2亿立方米和664.1亿立方米,三个国家合计占全球管道天然气进口量的39%。另外,法国、俄罗斯和英国都有300亿立方米以上的进口量。年度增幅最大的国家是加拿大和阿联酋,分别达到24.8%和12.0%。在2009年,管道天然气进口量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国家是美国、意大利、英国、土耳其和比利时,降幅都在10%以上,其中,比利时下降幅度高达17.8%(表8)。
表8 2004~2009年世界管道天然气主要进口国家
资料来源:BP Statistical Review of World Energy,2005~2010
管道天然气出口方面,俄罗斯依然是最大的出口国,在2009年达到1764.8亿立方米,比上年增长14.3%,占管道天然气出口总量的27.8%。其次是挪威和加拿大,分别有957.2亿立方米和922.4亿立方米的管道天然气出口量,加拿大近年来出口量一直在1000亿立方米左右,2009年比上年下降10.6%。而挪威的出口量一直保持增长态势。另外,2009年荷兰、阿尔及利亚和美国分别有496.7亿立方米、317.7亿立方米和294.6亿立方米的管道天然气出口量,分别排在世界的第五、第六、第七位。土库曼斯坦正在实施天然气出口多元化战略,出口势头发展较好,在2009年度管道天然气出口已达到167.3亿立方米,增幅较大(表9)。
在LNG出口方面,2009年全球出口总量是2427.7亿立方米,与管道天然气出口趋势一样,LNG的全球出口量一直保持增长的态势,年度增幅达7.2%。在2009年世界LNG出口中,卡塔尔的出口量最大,达到494.4亿立方米,增幅也最大,高达24.6%。其次是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LNG出口量分别达到295.3亿立方米和260.0亿立方米,分别居二、三位,但是从出口发展趋势看,两国未来增长空间较小,印度尼西亚基本上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另外,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部分LNG出口国受到较大的影响,其中表现较为明显的是尼日利亚,降幅高达22.2%(表10)。
表9 2004~2009年世界管道天然气主要出口国家
资料来源:BP Statistical Review of World Energy,2005~2010
表10 近年世界LNG主要出口国家
资料来源:BP Statistical Review of World Energy,2005~2010
(二)国内天然气进出口贸易状况
2009年,石油气及其他烃类气(简称液化石油气,下同)进口量达969万吨,比2008年增长63.0%;进口金额为约3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6.4%;减去出口317万吨,2009年我国液化石油气净进口652万吨。我国石油气主要以进口为主,在近十几年,只有19年出现了净进负值,主要是由于1996年经济泡沫的影响,此后几年中净进口量总体上保持增长的势头(表11)。近几年我国LNG进口方面也有了新的发展。2006年我国首批进口的液化天然气进入广东省的液化天然气接收终端;2007年广东LNG项目正式投入商业运营,该年我国进口LNG291万吨,是2006年进口量的3倍多,其中248万吨为澳大利亚西北大陆架项目的长期合同供货,约占进口总量的85%,平均价格为206.16美元/吨。2009年我国液化天然气进口量达553万吨,同比增长65.8%,进口金额为12.87亿美元,同比增长38.2%。
据预测,到2020年,我国天然气供应中有49%来自进口,其中39%将来自液化天然气进口,10%来自俄罗斯和中亚国家的管道天然气进口。
出口方面,2009年,我国天然气出口232.5万吨,比上年下降1.1%,出口金额近5亿美元,同比增长4.3%。
表11 2006~2009年我国石油气进出口情况
资料来源:中国海关统计年鉴,2006~2009从进口国度上看,我国2009年石油气进口的主要来源国是澳大利亚、伊朗、卡塔尔、马来西亚和阿联酋,从以上5个国家进口的量占进口总量的77.5%(表12);澳大利亚是我国石油气进口的主要来源地,进口量达到385万吨,占总进口量的39.7%,比上年增长36.0%;卡塔尔是我国石油气进口增长幅度最大的国家,2009年的进口量比上年增长323%;俄罗斯则实现了零的突破,未来增长潜力较大;科威特则出现逐年下降的态势,2009年从其进口26万吨,比上年减少49.0%。
从进口的区域看,除了澳大利亚这个最大进口源以外,其他具有重要地位的进口源主要集中在中东地区和非洲的阿尔及利亚等地,亚洲的主要进口对象为印度尼西亚。从进口的对外依存度上评估,澳大利亚所占比例过重,有必要进一步扩大其他地区的进口量,以降低对外进口集中度,降低供应风险。根据目前的进口区域分布情况,我国应加强与这些地区的政治外交,扩大与中东和中亚国家的油气合作,并结合国内LNG接收站的建设发展,逐步分散进口区域,降低风险。
表12 2006~2009年我国石油气进口主要来源
资料来源:中国海关统计年鉴,2006~2009
五、天然气价格走势分析
1990~2009年,世界LNG价格总体上呈上升态势(图5)。2008年,国际天然气价格达到历史最高水平。之后,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全球天然气贸易受到冲击,价格回落,回归到理性水平。以日本LNG到岸价格为例,2009年为9.06美元/百万英热单位。随着2010年全球经济回暖,未来LNG进口价格将会保持增长势头。
图5 ~2009年日本LNG到岸价格
2009年,管道天然气价格也出现较大幅度的回落,全球四大天然气交易中心统计数据显示,其交易价格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加拿大的亚伯达和美国的亨利中心价格下降幅度最大,基本回到2003年的水平。相比之下,欧盟的到岸价格下降幅度稍小些,主要是因为欧盟地区是天然气进口大户,缺口较大,能在一定程度上支撑价格基本面(图6)。
图6 ~2009年世界天然气价格
我国天然气行业现行的定价政策以成本加成法为基础。随着天然气行业的不断发展,根据天然气供不应求的现状和市场结构的变化,天然气定价政策几经调整,基本呈现出在监管下市场定价的基本特征,从考虑天然气生产企业成本水平,又适当考虑市场用户承受能力的角度出发,我国天然气行业现行定价政策被概括表述为:以成本加成法为基础,适当考虑市场需求的定价方法,出厂价为定价,天然气管道输送价格为指导价并取老线老价、新线新价的定价政策。为了改变现有价格体系,已着手开展天然气定价改革,改革方向是与国际接轨。
六、结论
(一)世界天然气供需趋势
世界天然气的供应,从20世纪90年代至今,基本保持较为平稳的增长趋势。全球能源需求量的不断扩大、天然气探明储量的不断增加,又给天然气供应市场的发展带来了新机遇。1990年,世界天然气供应量只有19918亿立方米,到2008年供应量已达到30607亿立方米,增长53.7%,虽然2009年受金融危机影响,供应量有所下滑,但未来仍呈增长态势。同时,在当前石油能源供应紧张的形势下,天然气的勘探与开发力度不断加大,进一步促使天然气在21世纪充当重要能源角色,使其供应量持续增长。
在需求方面,随着全球能源需求量的不断扩大,天然气因其具有洁净、环保等优势,需求量一直保持稳步增长,成为能源消费结构中的重要角色。1990年,世界天然气需求量只有19817亿立方米,到2009年已达到29403亿立方米。
在供需平衡上,天然气一直较为平衡,例如,2009年世界天然气有466亿立方米富余量。预计未来几年内,天然气的供需依然能保持平衡。
(二)我国天然气供需趋势
近几年,我国天然气的供应能力有所加强,天然气的生产量和进口量都在不断增加,2001~2009年,供应量年均增长率达到13.34%,增长势头较好。在需求方面,我国天然气近几年保持不断增长的态势,2001~2009年的年均增长率达到15.24%,2009年达到880亿立方米。
从近10年的进出口情况看,我国的天然气净进口量在不断扩大,进口方式有了扩充,特别是LNG进口有了较快的发展,2006年,LNG进口进入了一个新的纪元,与境外合作进入新的阶段,2009年度我国LNG进口553万吨,同比增长65.8%。管道天然气进口也取得了突破,2009年12月14日,我国首条跨国天然气管道———中亚天然气管道投产,引自土库曼斯坦等国的天然气将达300亿立方米/年。
天然气消费区域继续扩大。截至2009年底,我国已建成的天然气管道长度达3.8万千米,初步形成了以西气东输、川气东送、西气东输二线(西段)以及陕京线、忠武线等管道为骨干,兰银线、淮武线、冀宁线为联络线的国家级基干输气管网;同时,江苏LNG和大连LNG项目进展顺利,浙江LNG项目获国家核准,进口LNG不断落实,形成了天然气供应的新格局,天然气消费市场扩展到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0多个地级及以上城市。
从未来的能源消费结构及发展趋势看,我国天然气依靠本国生产供应的压力较大,必须结合进口及境外开等方式,来保障我国天然气的供应平衡与市场稳定。从进口的源头与方式上看,我国在近几年有了新的突破,管道进口方面,与俄罗斯和中亚等国有了新的协议与合作,LNG进口方面,沿海地区接收站点建设步伐较快,发展势头良好,相信在未来的能源供应格局上可以起到促进全局合理化的作用,一方面拓宽沿海城市的供应方式,另一方面缓解远途管道供应的压力。
(余良晖)
浅谈室内燃气安全事故剖析与安全对策
国家风险是伴随着国际活动的出现而产生的。它的历史渊源可追溯到早期殖民扩张时期,并在国际规模迅速扩大的现代社会,日益受到各国和居民的重视。世界银行已经建立了相应的国家风险评估制度,以便有效地预测和掌握借贷国未来的偿还能力,正确地进行决策。随着这一制度的执行和推广,国家风险一词开始适用,时至今日已成为被普遍接受的专门术语。国家风险评估是系统分析可能诱发国家风险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要因素,以便把握风险发生的根源和类型,进而测定这些因素及其变化对债务国偿债能力的影响。一般说来,国家风险评估的重点是对政治、社会和经济三大要素进行评估。作为国家风险管理的首要环节,国家风险评估历来受到国际信贷组织和机构的高度重视。
截至1998年底,俄罗斯的外债已达到1508亿美元,内债约700亿美元。这个数字不包括外国人持有的短期国债和联邦债券(1998年8月17日前他们购买了160亿美元的这种债券),还有地方借的外债(约50亿~100亿美元)。这些巨额债务,几乎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5%(按20.65卢布折合1美元计算),还债支出占整个预算支出的34%1。俄债务危机的成因极为复杂,财政亏空是一个直接原因。俄罗斯新的《税法典》长期得不到通过,至今基本沿用苏联时期的征税办法,税收不合理问题始终没有解决。一方面国家无法将新出现的行业纳入征税范围,另一方面原有企业税负依旧沉重不堪,税款拖欠愈来愈严重。1998年第一季度税收只完成60%,国家财政严重亏空。为应付不断出现的支付危机,不得不大量借债,发行短期国债券,结果形成“寅吃卯粮”的被动局面,致使国债收益率大大高于贴现率,不仅引起国内外投资者纷纷抢购国债、伺机炒作,而且国家债务总额迅速攀升。由于沉重的债务负担能使债务国的经济发展步履艰难,并且从长远看,俄债务形势的发展不容乐观,故从国家风险评估的角度对俄罗斯偿债能力进行分析,会对我们今后的债务管理提供一定的启示。
一
俄罗斯的债务问题始于戈尔巴乔夫上台以后。在此之前,苏联几乎没有直接对外举债,外债总额只有10亿~20亿美元。而在1985~1991年这6年中,外债达到了近900亿美元。
苏联解体以后,俄罗斯***承担了前苏联的债务。同时,在外汇储备严重不足的情况下,俄罗斯转而依赖西方以稳定财政。特别自经济转轨以来,俄罗斯预算连年都有巨额赤字。1992~19年的6年间俄罗斯共借外债321亿美元。1995年俄罗斯宏观经济形势相对好转,一定程度上正是得益于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的。在俄罗斯1995年联邦预算草案中,曾规定使用127亿美元的国际信贷弥补72万亿卢布的赤字。1995年国债相当于国内总产值的9.5%。到1996年底,这一比率已跳高到44%,外债就已达1270亿美元,内债已达250亿卢布,折合450亿美元。19年前半年,由于没有大选,车臣战争结束,政治性开支比1996年同期大为减少,预算赤字也比1996年同期有所减少,但仍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1%。即使这样,19年底,外债已超过了1300亿美元,内债进一步增加到570亿美元,内外债加在一起已达国内生产总值的60%左右。由于实行货币紧缩政策,多年来弥补预算赤字的唯一办法就是举借外债,发行债券(借内债)。外援的增多使俄外债越积越多,据统计,仅1998年一年时间就借债273亿美元,几乎相当于前6年的总和。此外,和企业的拖欠也越来越多。截至19年7月1日,拖欠的工资总额比1996年底又增加8.2万亿卢布,增加了17%,达到了55.33万亿卢布。至于企业之间的三角债更是达到了天文数字,总计已成为国内生产总值的200%,约1万亿卢布(合1600多亿美元)。更为严重的是,国债的发行基本上不是国内的资金积累,而是外国投资者的资金流入。19年的外债相当于俄国内总产值的26%。在国库券(卢布)市场上,40%的国库券掌握在外国投资者手中,它既无助于俄预算赤字的弥补和物价的稳定,也使俄宏观经济“稳定”的基础极为脆弱。1998年7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答应向俄提供的新一轮高达226亿美元的看来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俄面临的经济问题,只能使俄外债负担更加沉重。沉重的债务负担日益成为束缚俄经济发展的不利因素。总之,俄罗斯经济变成了名副其实的负债经济。
现在,俄罗斯支撑这种沉重债务负担的主要途径是借新债还旧债,另一个途径是靠更多地出售增加外贸顺差。但这两种办法都很难长久使用。仅就外贸而言,情况已经在恶化。事实上俄罗斯出口额增长率早已出现大幅下滑的趋向。1993年出口额增长率为39.6%, 1995年已下降为19.5%, 1996年进一步下降为9.7%, 19年上半年则变成了负增长。由此看来,虽然俄罗斯十分丰富,但靠出卖天然支撑国民经济已是行不通了。
二
一切政治和社会要素对一国信用和偿债能力的有利或不利影响,最终都将反映在该国的经济统计之中。特别是一国的外汇储备是否充裕、国际收支是否平衡,乃至综合经济实力是否强大等重大经济问题,对该国的信用和偿债能力都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因此,在国家风险评估中,经济要素的评估最为重要,其涉及的内容也最为广泛。
(1)开发与经济发展
俄罗斯矿产丰富,煤炭储量占原苏联的70%以上;西伯利亚有世界上第二大石油蓄积区(仅次于波斯湾);天然气也十分丰富。木材蓄积量占世界总蓄积量的20%,煤炭占30%, 石油占40%,天然气占45%,油页岩占50%。以机械制造、钢铁、有色金属、石油、天然气、煤炭、航空航天、森林及化学工业为主的重工业在俄国民经济中起决定性作用。大型原子能发电站有列宁格勒和新沃罗涅日原子能电站等,至1998年7月,有核电站29座,核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13%。俄罗斯联邦拥有巨大的经济潜力。但由于目前处于体制转轨时期,加上企业资金短缺,生产设备陈旧,生产性投资不足,导致开发利用的能力呈下降趋势。
在人力方面,俄罗斯历来十分崇尚教育。早在彼得大帝时代,就刻意追求培养近代军事科技人才,以及当时先进的西欧造船、纺织等技术。这种巨大的投入,保证了沙皇俄国在此后的发展中有了一定的动力。苏联建立以后,又根据经济的特点,建立了一整套相关的教育教学体系,培养出了一大批对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极为有利的人才,从而推动了苏联经济的腾飞。苏联这一时期的教育培养出的大批基础学科人才,又为以后经济的发展储备了人才。今天俄罗斯经济的发展,极大地依赖于原苏联体制培养的各种科技人才,尤其是在电子、信息这类急需人才更是依赖于原有的人才。但是由于俄罗斯目前财政困难,致使科技投入一再缩减。俄罗斯的很多研究机构难以正常开展工作,科研人员的生活水平急剧下降,造成人才大量外流,仅1993年就流失了约1/4的科研人员。其结果导致俄罗斯科研严重萎缩,1991~1993年短短3年间,新技术产品的开发量减少了90%以上。
19年初俄罗斯提出的到2000年规划包含着一个突出的矛盾:一方面,总是把生产的回升希望寄托于投资回升,特别是外国投资增加上;但另一方面,又恰恰是这种寄托最难实现,的预测与实践的差距最大。例如,19年预定投资会停止下降,甚至开始增加,而前半年的实际却是,投资不仅没有增长,反而又下降了近10%。如果其他方面的条件特别是市场条件没有根本的好转(各种需通过市场来配置),现存的生产能力还不能充分发挥,即使有更多的投资,也很难使经济有较稳定的回升。即使有一定程度的回升,这种回升也将是缓慢与不稳定的,与正常情况下的经济增长和起飞还有很大的区别。
综合以上的分析,俄国民生产总值(GNP)或国内总产值(GDP)出现稳步回升的可能性不会很大。因为,在19年俄前就提出1998年要使国内生产总值增长2~4%,工业产值增长4%. 新也寄希望于到秋季开始好转,年底实现GDP和工业重现增长。而实际上1998年多项经济指标都有所下降,国内总产值出现了0.5%的负增长。预算不切实际,入不敷出。预计1999年俄罗斯社会可能重新出现经济危机、财政货币危机与政治危机交织并发的局面。而国民生产总值或国内总产值可用来说明一国的经济规模和生产能力。GNP或GDP的增长可提高一国的对外偿债能力,与国家风险管理有密切的关系。例如,黑勒(H.R.Heller)曾对GDP与外债额作过回归分析,其相关系数为每增加1美元的GDP,外债总额大约提高19美元。另据统计,至1998年底,俄罗斯还有近一半的企业亏损,生产能力只维持在1991年的1/3的水平。由于生产上不去,企业间三角债沉重、国内70%的经济活动为易货贸易等原因,加上国家税收无法完成,国库空虚,国家可用于投资的资金很少。近年来,俄罗斯超级新贵将大量的资金转移到国外,导致国内资金短缺。90年代以来,从俄罗斯流向国外的资本总额在1500亿美元以上。资本积累率可用来说明一国资本积累的速度和规模。像俄罗斯这种资本积累率较低的国家往往会持续地出现资金短缺现象,对外来资金的需求较大。
(2)货币财政和金融政策
货币供给可用来表示一国的货币政策是膨胀性还是紧缩性的。如果货币供给过多,短期内可能刺激经济发展;但就发展而言,可能引起通货膨胀,削弱出口创汇能力,对偿还外债产生不利的影响。俄前提出1998年通胀率控制在8%,货币量(M2)增加22%~30%;新调整为,通胀率控制在10%以内,货币量(M2)增加30%. 许新:《俄罗斯新政策走向和经济前景》, 《东欧中亚研究》1998年第4期。其结果是通货膨胀与经济发展相比仍然很高。一般情况下,通货膨胀率应该低于经济增长率,国民经济才能稳定发展,而俄罗斯在经济不增长甚至是负增长的情况下,通货膨胀率全年仍高达12%左右。《世界经济黄皮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这意味着即使稍微放松银根,通货膨胀也会马上腾升。通货膨胀率与偿债困难的相关关系是,通货膨胀推动物价上涨,进而影响出口产品的竞争能力和创汇能力,最后导致一国没有足够的外汇偿还外债。俄1998年上半年外贸下降4.4%,其中出口减少14.4%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通胀控制不力。美国学者沙峻(N.Sargen)在研究中发现,延期偿债国的平均通货膨胀率几乎是如期偿债国的7倍。总之,俄罗斯经济仍未能完全摆脱这样一种连锁反应:货币短缺-增发货币-通货膨胀-出口减少-影响还债。
当我们进一步探究,为什么俄会发生严重债务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时,不难看到,经济转轨中未能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金融市场是其中一个主要原因。俄罗斯在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注册开业和经营方面,缺乏必要的审查和监控制度。转轨初始,原来由国有银行一统天下的银行业,立即涌现出大量私人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到1996年4月1日,已注册商业银行多达2599家,还有5514家其他信贷机构。如此众多的金融机构并没有为俄市场经济运行提供必要的金融保障,更没有为提高俄资金运行效率作出应有贡献。为了追求高额利润,俄银行的主要经营活动是外汇交易和证券交易,对实体经济的信贷业务量为数极少。19年初,俄罗斯银行对非金融性企业的只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10%;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波兰和匈牙利银行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是俄罗斯的2倍。极少量的对企业中,绝大多数是为期不到1年的短期信贷,几乎没有中长期。如此严重的银行业结构问题,不仅使俄罗斯经济回升缺乏投资来源,更使俄经济对举债过日子产生了依赖。
(3)进出口贸易
出口实绩和出口扩张力可用来分析一国的出口现状和前景。一国的出口多,创汇能力强,其面临的偿债困难就小,不然则相反。俄经济对外贸的依存度较高,国内生产总值的20%靠外贸出口来实现,外汇收入的1/3来自石油出口。国际石油、天然气价格下降,导致俄罗斯出口收入锐减。1998年国际原油价格从21美元/桶一度跌到12美元/桶左右,下降了约40%,天然气的价格也下降了15%,使俄原油出口(每年1.2亿吨)从盈转亏,年损失达50亿美元。能源和初级产品价格下跌导致1998年外贸顺差大大减少。特别是原油产量的下降,将产生更为严重的后果,因为油井一旦停止工作,那么30%的油井以后就再也无法使用了。这对于主要依赖这两种出口创汇的俄罗斯来说是个极大的打击。同时,俄出口产品单一,不利于避开国际商品市场波动的影响,无法保证创汇水平的稳定。
(4)对外债务情况
外债总额占GNP(或GDP)的比率,可用来说明一国外债与该国经济实力的关系。尽管一些国家外债总额的绝对值很大,但是与其GNP相比,却相对小得多,由此可断定这些国家的债务负担并不重。不然则相反。目前,俄债务总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5%(按20.65卢布折合1美元计算),还债支出占整个预算支出的34%,远远超出世界银行规定的20%的警戒线,这说明俄罗斯国民的国民生产成果很大的一部分被用于偿还债务,其可用于国内生产与消费的部分则相对较少。由此可断定俄的负债程度已很高,不应再扩大外债的规模。
三
举借外债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缓解国内资金短缺的困难,有助于加快借款国经济的发展。但是,举债过多,特别是在借款条件恶化、国内经济不景气、出口商品价格暴跌和金融市场不完善的情况下,借款国就很容易陷入不能如期偿还债务的境地。例如,1981年3月,波兰宣布无力偿付到期外债的本息,预示着债务危机的到来。1982年8月墨西哥决定停止偿还一切外债,接着巴西、阿根廷、智利等许多国家纷纷仿效,从而引发了一场全球性的债务危机。为克服危机的发生,俄推出了一系列应急措施和旨在促进经济发展的一揽子。
第一,全面改革税收体制,拓宽增收渠道,保证税款如数到位。(1)把税收重点从生产领域转向流通领域,从法人转向自然人,以保证税收的到位。(2)扩大税基,新设了对小商业、业、服务业的征税,并增 收个人所得税;年收入高于10万卢布者需交纳30%的所得税,其余则交12%. (3)统一税率,国家统一征收20%的增值税,除面包、奶制品和药品外,对其他商品一律征收5%的销售税。(4)严肃税收纪律,建立纳税人清单制度,对偷、漏、欠税者取严厉的行政措施,甚至上诉法庭,拍卖企业资产。预计,如果上述措施得以落实,可增加税收370亿卢布,约占预算收入的10%.
第二,为了实现财政健康化,必须削减国家预算赤字。俄联邦和中央银行在1998年4月11日签署的《1998年经济和结构政策声明》指出,19年俄预算赤字占GDP的6.75%, 1998年应降为5%, 1999年降为3.7%, 2000年降为2.6%, 2001年降为2.4%,使联邦预算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为了确保预算方案稳妥,叶利钦强调从1999年起预算方案应当实事求是和从严,其收入部分应当建立在对经济发展不乐观的预计基础上。减少预算支出的重要方面是限制国债的增加和还债付息支出的增加。目前,还债支出已占预算支出总额的34%,如果这种趋势不改变,到2001年这项支出的比重将达到70%。俄规定1999年国债付息支出不应超过国内生产总值的4.3%,到2000年应减少到3.7%, 2001年再减少到3.5%。为此,必须逐渐减少国家借款数额,优化债务结构,将卢布债券转化为美元债务,在此基础上不再增加国债,稳定国债占GDP的比重。
第三,经济转轨的重点从体制转换向结构改造过渡,以扩大出口创汇能力。结构改造的核心思想是,选择和培育国民经济发展的重点和带头部门和产业以及国民经济的增长点。这主要是具有一定竞争力和出口潜力的部门和企业,通过合资和股票上市等手段吸收外国投资和进行科技合作,对这些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提高其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但是,这些措施达到预期目的的障碍重重。俄罗斯仍处在经济危机之中。改革以来,传统的高消耗、粗放型的经济在俄罗斯并没有得到根本扭转,苏联时期形成的畸形经济结构依然阻碍着经济改革及其发展。俄罗斯国内的政治斗争也在影响着经济决策。故俄罗斯在短期内走出债务陷阱的前景依然暗淡。出路何在?外国债权人要想收回自己的钱,可能只有一条路可走:就根本调整债务达成协议。
(责任编辑 李 禄)
1 维·戈罗瓦切:《债务绞索》, 《俄罗斯劳动报》1999年3月16日。
浅谈室内燃气安全事故剖析与安全对策
论文关键词:户内燃气事故 CO中毒 爆炸
论文摘要: 居民燃气用户多集中人员密集区,一旦发生燃气事故,不仅伤及自己,还会殃及邻里, 后果严重。本文对室内燃气安全事故的特点及其类型进行了层层剖析,并对其中存在问题与对策建议作了详细的阐述,供大家参考。
1 前言
随着城市燃气的快速发展、供气范围的不断扩大、用户数量的增长,与燃气有关的各类风险因素不断增加,用气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户内燃气事故屡有发生,且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也呈逐年上升趋势,这一状况已经引起了各方面的高度重视。
为了有效的防止户内燃气事故的发生,改变燃气安全管理多注重“事后过程”,缺少预见性的现状,有必要对户内天然气事故的原因、规律、危害进行分析,并找出安全隐患与户内事故的关系。在此基础上,实施户内天然气风险评估,并逐步建立燃气风险管理体系,使安全管理从事故一调查一整治一再事故的事后处理的被动循环,改变为事先分析、预测、主动防范及控制分析的管理,从而最终保证燃气企业的安全管理朝着科学化和规范化的方向发展,使燃气事故及造成的危害控制在最低程度。
2 室内燃气安全事故的特点及其类型
2.1 室内燃气事故的特点
2.1.1 突发性。燃气事故发生往往都很突然,根本意识不到,这使得居民用户不能及时取措施进行有效地的防范。
2.1.2 危害性。燃气事故发生后,不管是中毒还是发生爆炸,都会带来生命财产的损失,尤其是发生爆炸时损失巨大。
2.1.3 社会性。燃气泄漏会污染空气、水源;发生爆炸事故不仅造成用户自己的财产损失生命安全,还会影响邻居的财产损失生命安全。
2.1.4 复杂性。燃气事故中的`火灾、爆炸及中毒,往往还伴随着机械伤害、腐蚀伤害、高温灼伤等,给救治伤员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2.2 室内燃气事故的类型
2.2.1 CO中毒。引起CO中毒的起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人工煤气泄漏引起的。由于人工煤气中含有CO,泄漏后极易引起CO中毒;二是燃气不完全燃烧产生的烟气中含有的CO未排出室内,在室内大量积聚,引起CO中毒。
2.2.2 燃气爆炸。燃气与空气或氧气混合,当燃气达到一定浓度时,就会形成有爆炸危险的混合气体,这种气体一旦遇到明火就会发生爆炸。爆炸的破坏力与混合气体的体积、浓度和房屋结构有关。爆炸造成的损失与破坏的主要原因在于产生的高温、高压和冲击波。
3 事故原因分析
3.1 燃气用户灶具连接胶管过长、老化和脱落。一般,灶具连接胶管不能超过2m,中间不能有接头,不能直接穿墙,穿墙必须加钢套管,胶管套入燃气管道和燃具接口后应用喉箍紧固,凡使用超过两年以上的胶管必须更换新的胶管。用户在使用燃气过程中,胶管过长,可能会造成气体压力不足,点不着火;胶管管径过大,容易脱落,造成燃气泄漏,引起爆炸或中毒。胶管长期处于温度较高状态下工作,极易老化、龟裂,发生倔气,不经常对胶管进行检查并及时更换老化胶管,也容易发生安全事故。
3.2 燃气燃烧不完全产生CO。对于嵌入式灶具,进风口被封闭在橱柜内,容易造成燃烧不完全;对于燃气热水器来讲,同样会由于室内空气量不足造成燃烧不完全,使室内积聚大量的CO,造成中毒事故。直排式热水器将烟气直接排入室内,烟气中的CO极易造成用户中毒。
3.3燃具没有安装熄火保护装置。部分燃气灶和燃气热水器没有安装熄火保护装置,当燃气火焰由于自然因素熄灭时或者由于用户没有关好燃具阀门时,会造成燃气泄漏,遇到明火,引起爆炸事故。
3.4私自拆、改燃气设施。《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建设部10号令)第26条规定,使用燃气管道设施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改燃气设施和用具,并不得擅自抽取或用其他不正当手段使用燃气。有些用户出于家庭装修的需要,把燃气管道、燃气表等设施私自改变位置,容易使管道连接不好,造成漏气;把燃气设施进行隐蔽包装,在燃气发生泄漏时不易察觉,也会引起安全事故。部分用户为了盗气,拆下燃气表,直接将胶管连接到供气立管,遇到燃气部门检查,再临时接上燃气表,很容易造成燃气大量泄漏,危及燃气用户及相邻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
3.5违反规范安装燃气设施。《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1993)(2001版)“燃气应用” 中规定,室内燃气管道不得穿越易燃易爆的配电间、烟道、进风道等地方;燃气管道严禁引入卧室,立管不得敷设在卧室、浴室或厕所中;用户计量装置宜安装在非燃结构的室内通风良好处,严禁安装在卧室、浴室、危险品和易燃物品堆放处。违反以上规定安装燃气管道和计量仪表,会留下安全隐患。一旦燃气泄漏,将不能及时排到室外,造成爆炸或中毒事故。
4 存在问题与对策建议
4.1存在问题
燃气的户内安全问题是一个社会性问题,燃气企业取了许多积极有效的措施,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我们还应注意到燃气安全的水平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和人们的素质水平。就目前户内燃气安全形势而言,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例如,燃气法规、标准建设亟待加强和完善;企业、用户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有待进一步明确;燃气器具安装市场的规范以及安全装置的推广应用和后期维护保养都缺乏相应的规范化管理;一些用户的安全和责任观念淡薄;受员工素质和用户配合程度的影响,燃气企业在户内安全检查的质量和效果上还存在差距;燃气企业对燃气户内安全问题缺乏深入系统的分析和研究,缺少完整的事故统计资料等。
4.2对策建议
4.2.1加强宣传教育
室内燃气事故不断发生,很重要的原因是用户缺少安全意识,对于能引起燃气安全事故的隐患不知道或者没有在意。如果用户能清楚知道引起燃气安全事故原因,经常检查室内的燃气设施,可以大幅度减少燃气事故。因此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技术,还应积极开展燃气安全进社区、进学校的等活动,以进行燃气安全、防护、救护等知识的宣传教育,要将燃气安全知识印发到千家万户,做到家喻户晓,及时发现解决室内各种影响安全用气的因素。除此之外针对户内燃气事故的季节性特点,实行安全提示和警示,加强用户安全防范意识。
4.2.2加强对居民用户燃气设施的检查
燃气供应企业必须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用户的燃气管道设备进行检查,并进行维修维护,发现问题应协调用户及时解决,防止由于解决不及时出现安全事故。唯有如此才能及时把燃气管道的先天性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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