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一千块可以充值天燃气充多少立方

2.上海天然气什么时候涨价

3.询问现在上海商业水电煤价格和住宅水电煤价格各是多少?

4.上海煤气费是多少每立方?

上海居民燃气价格调整_上海居民燃气价格

3月份用。上海燃气费2.5元一方左右,3月账单是指3月份统计出的燃气总用量的费用,统计出来后在4月份出账单,因此是3月份用,本月账单会在次月公布,缴费可以再微信城市服务,燃气费进行缴费。

上海一千块可以充值天燃气充多少立方

上海市水、电、燃气收费标准: 一、居民生活用电: 0.61/ 千瓦时;谷时 0.30 元 / 千瓦时。 二、居民生活用水: 1、由市自来水公司供水的居民水费 1.03 元 / 立方米;排水费(按用水量 90 %计)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 , 每户每表每月用水量基数为 15 立方米 , 按年累计用水量 180 立方米 , 基数以内为 0.90 元 / 立方米 , 超过基数的部分为 1.00 元 / 立方米;两户及多户合用水表的居民用户 , 暂按 0.90 元 / 立方米收费。 2、由本区镇级水厂供水的居民水费 1.10 元 / 立方米;排水费(按实际用水量计) 0.60 元 / 立方米。 三、居民生活用燃气:管道煤气 1.05 元 / 立方米;管道天然气 2.10 元 / 立方米;计划外瓶装液化气价格根据市物价局的规定适时调整,现行价格 83 元 / 瓶( 14.5 公斤)。 以上数据仅作参考。

上海天然气什么时候涨价

400多立方。上海天然气平均一立方气2.7元,一千块可以充值400多立方。天然气是指在多种自然因素作用下形成的存在于地层中一种气体自然资源。天然气无色、无味、无毒且无腐蚀性,比空气轻,热值高、易燃易爆。

询问现在上海商业水电煤价格和住宅水电煤价格各是多少?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啊。

经市政府同意,上海市居民用户燃气价格调整方案于11月10日正式实施。本次调价取消了居民用户人工煤气超基数优惠价格,调整后的人工煤气价格为1.25元/立方米。天然气价格则从原来的2.10元/立方米调整为2.50元/立方米。

期待你的满意啊~~

上海煤气费是多少每立方?

上海市水、电、燃气收费标准:

一、居民生活用电:

0.61/

千瓦时;谷时

0.30

/

千瓦时。

二、居民生活用水:

1、由市自来水公司供水的居民水费

1.03

/

立方米;排水费(按用水量

90

%计)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

,

每户每表每月用水量基数为

15

立方米

,

按年累计用水量

180

立方米

,

基数以内为

0.90

/

立方米

,

超过基数的部分为

1.00

/

立方米;两户及多户合用水表的居民用户

,

暂按

0.90

/

立方米收费。

2、由本区镇级水厂供水的居民水费

1.10

/

立方米;排水费(按实际用水量计)

0.60

/

立方米。

三、居民生活用燃气:管道煤气

1.05

/

立方米;管道天然气

2.10

/

立方米;计划外瓶装液化气价格根据市物价局的规定适时调整,现行价格

83

/

瓶(

14.5

公斤)。

上海市徐汇区商业(店面)用电价格:1.232以峰时计算。

上海工商业用户调整为5.00元/立方米

对于有关管道煤气价格调整问题,经归纳,现解答如下:

1、这次管道煤气销售价调整涉及哪些范围?

调价范围限于由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上海燃气市北销售公司供应的管道煤气。本市浦东或其他地区供应的管道天然气、液化气等,均不属这次调整价格的范围。

2、管道煤气价格调整幅度是多少?

从4月1日起,本市各类用户包括居民及非民用煤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均提高0.15元。其中:

居民生活用煤气由现行每立方米0.90元调整为1.05元。为鼓励居民用户多用气,提高设备利用率,同时考虑到不过多增加用户负担,对居民用户每表每年度煤气消费量在600立方米以上部分,仍按原价每立方米0.90元收取。

工业、营业、事业用煤气继续实行季节价格。每年4月份至11月份为淡季,销售价格由现行每立方米1.20元调整为1.35元;每年12月份至次年3月份为旺季,销售价格由现行每立方米1.50元调整为1.65元。上述月份均为抄表月。

机关、团体、单位食堂用煤气由现行每立方米1.30元调整为1.45元。

列入环保部门的燃煤锅炉改造计划、改用煤气的,执行政府指导价,现行中准价由每立方米1.10元调整为1.25元,浮动幅度为±5%。

3、600立方米以上部分气量不调价,该如何计算?

居民用户年度耗用量在600立方米以上部分的计价问题,作如下安排,凡是4月份抄表的,以这次抄见数为基数,到2004年4月份的抄表日为一用气年度,在这一用气年度内累计用气量超过600立方米的,超过部分仍按每立方米0.90元结算。2004年4月份的抄见数则为下一周期的基数。凡5月份抄表的,则以5月份抄见数为基数至次年5月份的抄表日为一周期,结算办法同上。新用户按实际用气月份分摊年度用气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