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天然气价格表一览表_浙江省天然气价格多少钱一方
1.天然气消费情况怎么样?
2.液化天然气(LNG)发展前景好么?
一、天然气工业的特点
1.探明可储量稳步增长
2006年,全国累计探明天然气可储量为3.84万亿立方米,比2005年增长了10%。其中,中石油累计探明天然气可储量2.80万亿立方米,占当年全国探明可储量的73%;中石化0.72万亿立方米,占18.8%;中海油0.32万亿立方米,占8.2%。截至2006年底,全国剩余天然气可储量约为3.09万亿立方米,比2005年增加0.24万亿立方米,增长幅度约为8.4%。其中,中石油剩余天然气可储量为2.22万亿立方米,占全国剩余天然气可储量的71.8%;中石化0.61万亿立方米,占19.7%;中海油0.26万亿立方米,占8.4%
2006年,陆上天然气储量增长地区主要集中在塔里木和四川盆地等气区,海上天然气的储量增长海域集中在南海海域和渤海海域。天然气勘探不断取得新成果,尤其是在四川、新疆等我国天然气的主要产区,普光、塔里木气田等大气田的天然气储量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为我国天然气工业发展提供了更好的基础。
2.生产量和销售量持续上升
2006年,中国天然气工业产量为585.53亿立方米(其中包括地方产量10.67亿立方米),比2005年增加86.03亿立方米,增长约17.2%。其中,中石油的天然气产量为442.12亿立方米,占全国天然气工业产量的75.5%;中石化、中海油的天然气产量分别为70.63亿立方米、62.11亿立方米,分别占全国总产量的12.1%和10.6%。在各气区中,四川气区天然气工业产量最大,超过150亿立方米,约占全国天然气产量的26%;塔里木气田开发能力提高,天然气工业产量突破100亿,达到110亿立方米,成为中国第二个产量超百亿的大气田,产量增长幅度高达94%,几乎翻了一番。
2006年,全国天然气销售量为491亿立方米,比2005年增长21.8%。其中,中石油的天然气销售量为370亿立方米,占全国天然气销售量的75%。中石油的天然气销售市场主要分布在西南、环渤海和长江三角洲地区。西南市场销售量最大,为143亿立方米,占全国天然气销售量的29%。销售量增长最快的是长江三角洲地区,天然气销售量达到75亿立方米,主要是由于西气东输。天然气市场的快速增长,从结构来看:天然气消费以城市燃气和化工(包括化肥)为主,两者占天然气销售量的3/4;增幅最大的是发电用气,天然气销售量47亿立方米,增幅接近100%,占总销售量的9.5%。
3.工程建设进展顺利,管网安全平稳运行
截至2006年底,全国天然气管道总长度约3.38万千米,其中管径大于426毫米的管道总长度为2.3万千米。中石油的天然气管道总长2.8万千米,占全国总量的80%。
2006年仍然是天然气管道建设的高峰期。全年管道建设的总长度为1600千米。主要包括深圳LNG项目外输管道和淮武联络线管道。深圳LNG项目外输管道是配套LNG接收站的外输管线,一期工程主要向广州、深圳、东莞及佛山等四城市和珠江三角洲地区发电用户供应天然气,全线长度385千米,主干线管径914毫米,设计压力9.2兆帕,2006年管线实现全线贯通竣工投产;淮武线为连接西气东输管线与忠武线的联络线,起于西气东输管线淮阳分输站,止于忠武线武汉末站,管道线路长454千米,管径610毫米,设计压力6.4兆帕。
与此同时,从提升现有管网输气能力、保障管网安全运行的角度出发,中石油还实施了西气东输和涩宁兰增输工程,建成了华北地区板808和828地下储气库。
在管道等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的同时,2006年储运设施的运行相对比较平稳。西气东输、陕京线、忠武线、涩宁兰、崖港线等国家基干管道以及华北地下储气库全年安全平稳运行,实现了全年安全供气。
4.天然气市场开发工作取得丰硕成果
目前,中国6大气区天然气已实现了全面外输,天然气消费分布也逐渐由油气田周边向中东部转移。尤其是随着西气东输、陕京二线、忠武线、涩宁兰及联络线和深圳LNG项目建成的投产,新的市场区域大面积扩展,新的用户用气条件逐渐成熟。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地区、两湖地区以及干线沿线省区,不断有新的气化城市增加,掀起了气化高潮。2006年天然气市场开发工作主要围绕西气东输管线、忠武管线、陕京线系统、冀宁联络线和引进LNG等市场展开。
西气东输工程的目标市场为管道沿线的河南、安徽和长江三角洲两省一市(上海、浙江、江苏)。2006年,西气东输管道合同用户均已用上天然气,全年天然气销售量为80.8亿立方米,为年用量的116%。尤其是发电用户的发电用气量大幅增长,全年用气量达到20亿立方米,长三角地区的电厂基本上处于高负荷运行状态。
忠武线的目标市场为两湖地区。2006年管道沿线城市相继实施了城市气化工程。截至2006年底,约有20个城市用上了天然气,全年天然气销售量达到9.1亿立方米。
深圳LNG项目的目标市场是珠江三角洲地区。项目于2006年6月投产后,广州、深圳、东莞和佛山四个主要城市以及管道沿线的部分中小城市用上了天然气,深圳、广州、惠州等地的电厂也相继使用天然气发电。深圳LNG项目全年实现天然气销售量5.8亿立方米。
除了以上重点开发的天然气市场外,陕京线系统的供气市场也在不断扩大,供气量不断增加,2006年销售量达到50亿立方米;冀宁线以及忠武线等联络管道也实现了向沿线地区部分城市供气。
5.天然气国际合作项目,或取得突破性进展,或正积极稳妥地推进
在中国的全力支持下,中国石油企业积极地寻求对外合作,稳妥地开展工作。在天然气引进方面,中国石油企业多线出击,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1)液化天然气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
一是广东LNG项目投产。2006年6月28日,总投资290亿元的我国第一个进口液化天然气试点工程———广东LNG项目正式投产。项目一期规模370万吨/年。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和澳大利亚西北大陆架合营项目25年供应合同开始实施。
二是福建、上海LNG项目得到落实。福建LNG项目与印度尼西亚签署了购销协议。根据协议,从2009年年初起,印度尼西亚东固项目每年向福建省提供260万吨液化天然气。这标志着中海油和福建省在引进液化天然气、开拓国际能源供应渠道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上海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与马来西亚液化天然气第三公司于2006年11月签署了《液化天然气购销合同》,合同期限为25年。根据协议,马来西亚将从2009年开始向上海供应液化天然气,数量自110万吨起逐年增加至2012年后的每年300万吨(约合40亿立方米天然气)。这标志着上海液化天然气项目开始启动。
(2)其他相关的天然气合作正在积极推进。
2006年3月,中国与土库曼斯坦签署了中土天然气管道总协议,中国每年从土库曼斯坦进口300亿立方米天然气,此前中国已与哈萨克斯坦签署了“关于联合开展哈萨克斯坦至中国天然气管道可行性研究的协议”。
2006年,中国三大石油公司与伊朗方面加强了合作。中海油与伊朗签署了一项新的谅解备忘录,旨在开发伊朗的北帕尔斯(NorthPars)天然气田,并建造生产液化天然气的相关装置。2006年12月,伊朗国家天然气出口公司宣布,每年将向中石油供应约300万吨液化天然气。此外,中石化在伊朗有一个更为庞大的,开发和进口包括石油和天然气在内的。
此外,中俄双方正在共同推动中俄两国已签署的石油、天然气等能源合作项目,积极落实双方已经签署的协议
二、天然气工业存在的问题
1.中国天然气丰富,但探明程度较低
根据第二轮全国油气评价结果,中国天然气总量为38.04万亿立方米,其中陆上29.9万亿立方米,海上8.14万亿立方米。而累计探明储量只占其量的6%,同世界平均探明程度(42.6%)相比,要低得多
2.天然气分布与市场分布的矛盾突出
根据目前的评价,中国80%以上的天然气集中分布在四川、鄂尔多斯、新疆和青海等中西部地区和海域;而经济较发达和发展速度较快、能源短缺、大气污染较为严重、对清洁能源需求大的城市和地区主要集中在与地区相距上千千米乃至数千千米以外的中国东部和东南沿海地区;海域发现的天然气也不可能完全满足上述经济发达地区对清洁能源的需求,由此造成分布与市场分布的矛盾十分突出。
3.天然气分布地区的自然条件较差
中国天然气大部分分布在条件较差的地区,其中沙漠地区26%,山区25%,黄土塬12%,海域21%,合计达84%。同时,天然气储层埋藏深,物性不好,中国大陆有32.5%的天然气分布在地下3500~4500米的范围内,24.8%的天然气分布在4500米以下的地层内。
4.天然气产量较低,导致储比较大
目前,天然气年产量仅有270亿立方米,以人均来看,天然气产量20立方米左右,同发达国家有较大差距(如英国人均天然气产量为1300立方米以上);与此同时,中国尚有10000多亿立方米的天然气剩余可储量没有动用,储比达到70以上。
5.天然气消费构成不合理
中国天然气消费的构成,发电占15%,工业占16.8%,化工原料消费占50.8%,城市和商业用占17.4%;天然气在能源一次消费结构中仅占2.1%。而世界各地天然气的消费构成,北美地区依次为发电13%,工业34%,化工原料4%,城市与商业39%,天然气占能源消费的27.2%;西欧国家依次为发电17%,工业24%,化工原料4%,城市与商业45%,天然气消费占能源消费的19.2%。显然,同世界各地的天然气消费构成相比,中国化工原料用气过大,天然气消费构成极不合理,消费结构亟待优化,且天然气在能源消费构成中的比例也亟待提高。
6.天然气储运设施落后
由于长期以来受“重油轻气”思想的影响和国家基本建设投资资金紧张等原因,中国天然气储运管网等基础建设较为落后。到目前为止,中国只建成天然气输送管线1.3万千米,且以地区性干线为主,除四川和重庆地区连成输送管网外,其他均为由独立的气田直接向少量用户供气的输气管道组成,没有连接成为输气管网;同时,中国至今为止尚没有建设供调峰用的贮气设施。
7.天然气市场机制不完善
目前中国天然气从生产到消费,存在四个利益主体:油气田企业、管道输气公司、城市天然气开发销售商和终端用户。其中前三者的利益都要从用户消费中得到,而市场的最终载体只有一个———用户。此外,中国天然气的生产经营全部被国有企业独家垄断。这种垄断经营,以“个别成本+利润”的定价方法,将企业应当消化的费用转嫁给消费者,直接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这种以个别成本定价的方法是“本末倒置”的,它违背了价格形成的机制,不利于企业技术进步,最终也损害了企业自身的利益。
天然气消费情况怎么样?
通过修改
(1998年8月22日杭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次会议通过,1998年10月24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8次会议批准;根据2001年11月26日杭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8次会议通过、2001年12月28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批准的《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杭州市燃气管理条例〉的决定》第1次修正;根据2003年6月13日杭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次会议通过、2003年9月4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次会议批准的《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杭州市燃气管理条例〉部分条款的决定》第2次修正;根据2004年4月28日杭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7次会议通过、2004年5月28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批准的《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杭州市燃气管理条例〉的决定》第3次修正;2013年10月31日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5次会议修订,2014年3月27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9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 为了加强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燃气经营与设施管理、燃气使用与安全管理等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燃气,是指供给生活、生产使用的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气体燃料的总称,沼气、秸秆气和作为工业生产原料使用的气体燃料不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燃气设施是指燃气储存充装站、门站、应急气源站、气化站、混气站、加气站、灌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市政燃气管网等的总称,包括市政燃气设施、建筑区划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以及户内燃气设施等。
第四条 燃气工作应当坚持统筹规划、保障安全、确保供应、规范服务、节能高效的原则。
第五条 市、县(市)人民应当加强对燃气工作的领导,将燃气事业的建设和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乡规划。
第六条 市、县(市)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城乡规划、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工商、公安、交通运输、价格、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燃气管理工作。 第七条 市、县(市)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发展和改革、城乡规划等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或者县(市)域总体规划和上一级能源发展规划,编制区域内燃气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燃气管理部门备案。
燃气发展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燃气气源、燃气种类、燃气供应方式和规模、燃气设施布局和建设时序、燃气供应保障措施、安全保障措施,以及燃气设施建设用地、燃气设施保护范围的划定原则等。
市燃气发展规划应当明确市行政区域内天然气气源以及与省天然气供气系统衔接、天然气高中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天然气应急保障气源场站和市区城市天然气管网、瓶装燃气供应站点、车船加气站布局等内容。县(市)燃气发展规划应当明确区域内天然气管网、瓶装燃气供应站点和车船加气站布局等内容。
第八条 燃气发展规划确定的燃气设施建设用地应当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落实,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改变用途。
第九条 天然气管道供应项目应当以区域化、规模化统一建设的模式实施。
第十条 市、县(市)人民应当组织建立燃气应急储备制度。
发展和改革部门应当会同同级燃气管理部门编制燃气应急储备预案,确定燃气应急气源和种类、燃气储备的布局、储备总量、应急供应方式、应急处置程序、应急救援措施和启用要求等内容。
第十一条 市、县(市)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燃气供求状况实施检测、预测和预警。
因气源短缺等原因不能正常供气,造成燃气供求状况重大失衡的,市、县(市)人民应当根据优先保证民用原则启动燃气应急储备预案。燃气经营者因执行燃气应急储备预案所增加的成本费用,由市、县(市)人民给予适当补贴。 第十二条 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
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具备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
个人从事瓶装燃气经营活动应当具备《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
第十三条 燃气销售价格应当根据购气成本、经营成本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确定并与上游价格适时联动调整。
第十四条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对其供气范围内的市政燃气设施、建筑区划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承担运行、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的责任。
第十五条 燃气用户对其所有的管道燃气设施承担管理、维护责任。燃气用户委托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维修保养的,双方应当签订维修保养协议。
以下管道燃气设施属于燃气用户所有:
(一)居民用户:以燃气计量表具为界,表具(不含)后的燃气设施归用户所有;
(二)机关、企事业单位用户和其他团体用户:中压管道供气用户以城市燃气中压管道支线阀门为界,支线阀门后的燃气设施(不含支线阀门,含调压室、调压器)归用户所有。低压管道供气用户以用户围墙或者建筑物外缘为界,围墙或者建筑物以内的,归用户所有。
燃气用户需要改装、拆除管道燃气设施的,应当经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同意,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组织施工。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涂改和擅自移动、拆除、覆盖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
在燃气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从事敷设管道、打桩、顶进、挖掘、钻探等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活动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单位施工,会同燃气经营者制定燃气设施安全保护方案,签订安全监护协议书,并在施工中落实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书面通知燃气经营者,燃气经营者应当派专业人员到施工现场指导和监护。
第十七条 对途经各区、县(市)的各类燃气高中压输气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当地人民应当对沿线单位、村(居)民进行管线安全保护的宣传教育,并负责协调解决有关管线设施巡查、维修和事故抢险等事项。
第十八条 燃气计量表具及其附属配件由燃气经营者按国家规定送具备相应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机关、企事业单位用户和其他团体用户的燃气计量表具由用户按国家规定的检验周期送检。 第十九条 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应当通过签订合同等方式达成供气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管道燃气用户变更用户名称、用气量、燃气用途或者停止使用燃气的,应当办理变更、停用手续。
第二十条 管道燃气用量由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定期抄表计量,燃气用户应当按时缴纳燃气费。
一方对计量表具的计量有异议的,可申请具备相应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检定合格的,由申请方缴纳检测费;检定不合格的,由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缴纳检测费并由表具产权所有者维修或者更换计量表具,管道燃气用量按照供气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燃气输配管网上直接接管安装燃气器具或者用其他方式盗用燃气;
(二)擅自安装、拆除、改装、迁移、遮挡、覆盖管道燃气设施或者将计量表具安置于密闭的箱、橱(柜)内,或者在燃气计量表具周围设置影响读数的障碍物;
(三)将燃气设施作为负重支架堆放、悬挂物品或者将燃气管道作为电器设备的接地导体;
(四)违反技术规范要求拆卸、安装、改装燃气燃烧器具;
(五)擅自启封、动用、调整燃气经营企业密闭的管道燃气设施;
(六)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燃气燃烧器具或者与当地燃气气源不相适配的燃气燃烧器具、连接器;
(七)使用明火检查泄漏;
(八)火烤、摔砸、倒卧液化气钢瓶,违反规定倒灌、分装液化气和排放液化气残液,改换钢瓶检验标记或者瓶体漆色,擅自拆修瓶阀等附件;
(九)擅自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
(十)在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使用燃气或者上门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后继续使用燃气;
(十一)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危害用气安全的行为。
燃气用户出现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燃气经营者应当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协助用户落实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管道燃气用户,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可以按照供气合同约定停止供气。申请的管道燃气用户存在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拒绝开通燃气,直至上述行为消除。
第二十二条 市、县(市)人民应当建立由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公共卫生、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部门参加的重大燃气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按燃气事故分类、事故等级制定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市人民应当建立市行政区域内高中压输气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燃气应急保障气源场站统一协调的应急预案。
第二十三条 燃气经营者应当建立包含组织机构、责任分工、事故分类、处置程序、事故分析及上报等内容的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每年定期开展演练。
第二十四条 市、县(市)燃气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燃气安全宣传,对燃气经营者的安全管理、应急处置水平进行监督检查,并制定相应的考核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安全检查、维修维护、事故抢修等制度,健全燃气安全保障体系。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向燃气用户提供安全使用手册,宣传安全使用常识,提供安全使用燃气指导,并每两年对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和燃气燃烧器具进行预约上门免费安全检查。
第二十六条 燃气经营者应当在燃气储配站、门站、调压站、计量站、应急气源站、气化站、加气站、灌装站、供应站、阀室、桥管、市政燃气管网等场所和设施上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并按照规定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定时进行巡回检查。
第二十七条 瓶装燃气充装应当在储灌站内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禁止在储罐和槽车罐体的取样阀上灌装液化气或者用钢瓶相互倒灌液化气。
第二十八条 生产、储存、输配燃气的储罐、槽车、车用储气罐、燃气钢瓶等压力容器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其安全附件应当齐全、可靠。压力容器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燃气经营者应当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登记,并将登记标志置于压力容器设备醒目位置。 第二十九条 市、县(市)燃气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燃气工程建设、燃气经营、燃气设施保护、燃气使用和安全管理等活动的监督检查。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法加强对燃气经营场站、使用燃气的经营性场所以及燃气储存场所等的消防安全检查,监督落实消防安全制度。
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燃气压力容器的充装与使用、供气计量、燃气器具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钢瓶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燃气经营者未及时回收并报废的,由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负责查处。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加强燃气运输安全管理。未依法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从事燃气运输的,以及燃气运输企业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查处。
第三十条 燃气、质量技术监督、交通运输等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属于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管辖的,应当及时书面通报或者移交相关主管部门处理。涉嫌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相关规定向公安机关移送。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关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施工单位未在开工前书面通知燃气经营者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可以处三千元罚款;燃气经营者未指派专业人员到施工现场指导和监护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可以处五千元罚款。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以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将计量表具安置于密闭的箱、橱(柜)内,或者在燃气计量表具周围设置影响读数的障碍物的;
(二)擅自启封、动用、调整燃气经营企业密闭的管道燃气设施的;
(三)擅自拆修瓶阀等附件的。
第三十四条 市、县(市)燃气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不依法作出许可决定或者办理批准文件的;
(二)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后不予查处的;
(三)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
(四)对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或者经批准从事燃气相关经营活动的经营者不履行监管职责的;
(五)其他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液化天然气(LNG)发展前景好么?
从过去两年年均6%左右的增速,到今年上半年超过15%的高速增长,我国天然气消费实现华丽转身。专家认为,随着环保意识提升,煤改气、天然气分布式利用等应用不断深入,我国天然气消费正加速步入广阔蓝海。
天然气消费呈现爆发式增长
中国城市人口的增长势必导致能源需求的继续扩大。在此背景下,天然气作为一种高效、低碳的能源,将是解决中国能源问题最合适的选择。
作为低碳能源,与煤、油等化石能源相比,天然气更加清洁高效;与可再生能源相比,天然气作为能源供应更加稳定,模式更加成熟。“十二五”期间,我国天然气消费年均增速为12.4%。天然气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年产量跃居世界第六位,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占比由3%提升至6%。预计到“十三五”末,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占比提升至8.3%到10%。
可是在过去两年间,我国天然气消费市场发展遭遇波折。受到低油价、低煤价等替代效应冲击,2015年,我国天然气消费增速一度跌至十年低点,同比增长5.7%,2016年同比增长6.6%。
今年以来,我国天然气消费呈现爆发式增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发布数据显示,2017年上半年,我国天然气消费量1146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5.2%。
政策的发布也对未来天然气的使用创造了条件。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日前对外公布《关于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提出加快推进天然气在城镇燃气、工业燃料、燃气发电、交通运输等领域的大规模高效科学利用。
意见明确,逐步将天然气培育成为我国现代清洁能源体系的主体能源之一,到2020年,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占比力争达到10%左右,地下储气库形成有效工作气量148亿立方米。
同时将深入推进天然气体制改革,着力破解影响天然气产业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发挥市场在天然气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有序放开竞争性环节,鼓励各类资本进入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和利用领域,加快推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
将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业和民用“煤改气”、天然气调峰发电、天然气分布式、天然气车船作为重点。重视天然气产业链上中下游协调,构建从气田开发、国际贸易、接收站接转、管道输配、储气调峰、现期货交易到终端利用各环节协调发展产业链,以市场化手段为主,做好供需平衡和调峰应急。各环节均要努力降低成本,确保终端用户获得实惠,增强天然气竞争力。
“煤改气”效果逐渐显现
专家认为,今年我国天然气消费高速增长,一方面得益于经济形势稳中向好,另一方面说明各地“煤改气”效果逐渐显现。
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副总经理付少华说,经济增长对整体天然气供需形势的影响是首位的。今年以来,经济平稳回升带动用气需求整体回升。同时,国家调控煤电政策落地,部分地区发电用气需求加快增长。另外,社会环保意识不断提升使得低碳清洁的天然气应用更加广泛。
为加快大气污染治理,近年来我国多地大力推进煤改气项目。“气代煤的项目正在全国大面积铺开,已经落实的项目正在发挥作用。”中国石油大学教授刘毅军说,煤改气项目从启动实施到落地需要一段时间周期,如今效果已初步显现。受煤改气需求推动,今年以来,河北天然气需求同比增长超过20%。
天然气需求大幅升温,销售企业感受贴切。我国东部地区一直是天然气需求高地。中石油天然气销售东部公司市场区域覆盖山东、河南、江苏、安徽、上海、浙江等地五省一市,市场占有率约65.4%,天然气年销量在中石油占比超过1/4。今年上半年,中石油天然气销售东部公司累计销售天然气198.65亿立方米,同比增加20.4%,完成了全年销售目标的56.3%。
目前,我国天然气在一次能源结构中占比大约7%,远低于国际平均水平。按照发展目标,到2020年,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占比力争达到10%左右,到2030年,力争提高到15%左右。
近年来,我国节能和能效技术不断进步,天然气利用效率大幅提升。依靠传统方式,天然气综合利用率仅有35%,上海迪士尼乐园和上海国家会展中心使用的天然气分布式冷热电联供系统,可将天然气综合利用效率分别提高至85.9%和88.42%。
“随着各种创新型应用模式涌现,天然气消费的春天已经到来。”王多宏说,煤改气、天然气发电和天然气分布式冷热电联供等应用模式不断深入,将推动我国天然气消费市场进一步升级。公司市场覆盖范围内的“五省一市”提出天然气发展规划,2020年天然气消费总量将达到1110亿立方米,比2016年增长114%,可见未来市场前景十分广阔。
确立天然气价格改革方向
国际能源署最新发布的报告预测,未来五年,全球天然气需求增长90%来自发展中国家,其中中国占到40%。“目前天然气在我国一次能源消费中占比仅为7%左右,有的地方甚至不足2%至3%。数据显示,中国天然气市场空间还很大。”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表示。
从经济性角度考虑,我国天然气价格依然偏高。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管理学院经济系主任尹海涛说,天然气消费长期稳定的增长仍需要价格信号来引导。随着未来我国碳排放正式上线运行,燃煤、燃油的环保成本将大幅提升,清洁的天然气将更有市场。
LNG这个产业,从它在国内的诞生之日起,它的主要功能就是调峰、补充和替代,在以后的一段时间,就目前这个能源结构,因为它的高能耗,它的主要功能还是不会改变。 1.LNG将成为汽、柴油的替代能源由于LNG的环保性,及LNG价格上的优越性LNG将有可能取代汽、柴油做为车用主要燃料的地位。刚才说过,石油价格可能还会上涨,国家汽油柴油价格已经6月20日刚提过,迟早要与国际接轨,价格还会有很大的上升空间。按现行最低价计,柴油每升6.23元,汽油每升6元,而在车用燃料中,每方LNG转换为天然气的最高价格为3.5元,而1方天然气与1升汽油在汽车使用过程中所行驶的里程数基本相同,由此可见LNG的价格优势。而且LNG做为车用燃烧料与CNG相比有行驶里程更远,排出尾气更少的优点。LNG的环保性更是无庸置疑的,LNG必将快速成为一种替代燃料。继LPG各CNG之后,LNG也逐步应用于汽车燃料,对于推动油改气进程起了很大作用,弥补了没有管网不能建站的缺陷。 目前国内已建成并投入营运的LNG汽车加气站,有北京,新缰乌鲁木齐、湖南长沙、贵州贵阳、杭州等地,福州、厦门、海南等地也已进入试点工作, LNG汽车的发展必将带动LNG市场。 2.LNG在城镇燃气调峰利用LNG比管道天然气有更广泛的用途。它可以在天然气管道没到的地方进行市场开发和利用,同时可以弥补管道气不便在城市全面铺设的问题; 作为民用燃料或发电,随着季节或其它情况,不可避免会有量的波动,这就需要进行调峰装置,而LNG最有利于调峰储存。 3.特种工业燃料替代LNG的甲烷组分高,就决定它的燃烧更清洁。就是由于LNG清洁的特性,使它的在应用于玻璃、陶瓷、食品加工等行业,将大大提高产品成品率,增加产品附加值;从几种燃料的热值对比来看,LNG又可以广泛应用于切割、钢铁等行业。 4.LNG将成为弥补国家能源缺口的有效手段 进入2008年以来,中国的能源缺口不断加大,天然气很快进入了石油能源替代角色,但是除俄罗斯外,其他周边国家的天然气储量有限,因此管道天然气的进口已很难实现而且单向依赖性太强。现在国家大力推动LNG接收终端的建设,也正量利用LNG便与运输,气液比比例大,可以弥补气态天然气的需求。同时,国家还将大力发展煤层气的开发与利用,以保证对天然气的需求,而LNG正是加快煤层气开发利用与销售的有效途径。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