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都市暖燃气费收费标准

2.成都天然气阶梯收费标准2022

3.2012年至2022年成都燃气费标准

4.成都换完燃气表费用高了

成都燃气目标价_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燃气价格

第一阶梯气量为0-500立方米/户表·年,气价为2.03元/立方米;第二阶梯气量为501-660立方米/户表·年,气价为2.44元/立方米;第三阶梯气量为661立方米/户表·年以上,气价为3.05元/立方米。

于2015年12月24日下发《关于建立实施我市中心城区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中明确指出,2016年1月1日起,成都燃气集团将按通知要求实施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基础气价不调整且为第一阶梯气价,各阶梯气量按1:1.2:1.5的比价确定对应气价。第一阶梯气量为0-500立方米/户表·年,气价为1.89元/立方米;

第二阶梯气量为501-660立方米/户表·年,气价为2.27元/立方米;第三阶梯气量为661立方米/户表·年以上,气价为2.84元/立方米。

而后根据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顺价调整我市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的通知》,自2018年11月15日起,我公司将按照通知要求顺价调整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居民用气第一阶梯气价每立方米由1.89元调整为2.03元,第二阶梯气价每立方米由2.27元调整为2.44元,第三阶梯气价每立方米由2.84元调整为3.05元。

扩展资料:

燃气安全事项七大注意

1.使用燃气要注意室内通风

使用燃气时,可要千万要注意通风,避免事故发生。如果室内通风不良,燃气燃烧时会使空气中的氧气含量逐渐减少,供氧不足将导致不完全燃烧,从而易产生大量一氧化碳有毒气体,造成人员中毒。

2.用气完毕切记关闭“双阀门”

在使用燃气时,一定要有人看管,每次用气完毕,一定要关闭燃气灶具和灶前阀门。

3.胶管需两年更换一次

用户在使用燃气时要定期更换燃气胶管,不能超过两年,如发现软管有老化、龟裂、发硬、发黄现象应及时更换。燃气胶管长度不应超过2米,并不得有接口(不能有三通)。

4.胶管两端的管卡一定要拧紧

燃气胶管一端接着灶具,另一端接着燃气管道,这两端连接处都要用管卡拧紧。居民一定要经常查看管卡是否牢固,如有松动或脱落要及时拧紧,以免出现意外。

5、使用带有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

如果使用装有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当炉火被风吹灭或者被外溢的汤水浇灭时,熄火保护装置可自动切断燃气,有效防止事故发生,保护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6.燃气设施使用有期限 需定期更换

天然气灶具、热水器使用年限是八年,超出年限就存在安全隐患,请定期更换超期使用的燃气器具,确保安全无隐患。特别是直排式燃气热水器,已明确规定严禁受用。

7.发生燃气泄漏要离开现场打电话

如发生燃气泄漏或室内有较重的燃气味时,应立即开窗通风,不要开、关电灯或其它电器,离开现场,及时拨打燃气公司电话。

参考资料:

成都燃气集团 成发改价格函2018415号文件

成都燃气集团 实施中心城区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公告

成都市暖燃气费收费标准

2018年11月。

根据成都燃气集团得知,成都市于2018年11月建立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顺价调整主城区居民天然气阶梯价格,一阶梯气价为2.03元/立方米。

成都天然气阶梯收费标准2022

2022成都燃气费收费标准如下:第一阶梯气价每立方米由2.02元调整为2.18元,第二阶梯气价每立方米由2.43元调整为2.59元,第三阶梯气价每立方米由3.04元调整为3.20元;合表用户居民用气和学校。自2022年7月1日起开始启动抄表计量工作,以当期抄表读数作为执行原气价的止数,后续产生气量按调整后气价执行。居民气价联动调整后,“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各阶梯气量仍按原标准执行,暖用户优惠政策继续有效,尚未申办多人口家庭或暖认定的用户可至我公司微网厅或线下营业厅办理。

2012年至2022年成都燃气费标准

成都天然气阶梯收费标准222如下:

第一阶梯气价:每户年气量5(含)立方米以下,每立方米2.18元,

第二阶梯气价:每户年气量51-66(含)立方米,每立方米2.59元,

第三阶梯气价:每户年气量66立方米以上,每立方米3.2元。

合表用户居民用气和学校、养老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气价为每立方米2.38元。客户携带和支付卡到燃气服务中心办理预付燃气费,燃气公司逐月代扣。如果客户需要续交燃气费,可以在燃气公司的所有收费网点办理续交业务。

成都换完燃气表费用高了

1、居民用气第一阶梯气价每立方米由2点02元调整为2点18元,第二阶梯气价每立方米由2点43元调整为2点59元,第三阶梯气价每立方米由3点04元调整为3点20元。

2、合表用户居民用气和学校、养老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气价每立方米由2点22元调整为2点38元。

根据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复·经调查,目前民用客户使用的是膜式燃气表,国家计量法规明确规定膜式燃气家用表(q≤10m3/h)只作首次强制检定,限期使用,到期需更换。我公司对该小区集体更换到期表,换表前我公司在该小区张贴了换表通知,10月10日工作人员按照流程对您户更换到期表,11月14日工作人员在系统进行换表处理,您户旧表底数为3841方,9月系统抄表底数为3821方,我公司收取旧表气量20方(3841-3821),燃气费40.40元。10月10日至1月3日您户新表使用气量71方,燃气费143.42元。10月10日至12月16日您户充值燃气费共计500元,我公司为您户安装居民客户预付费阀控表,预付费阀控表每天使用气量系统自动扣款,客户表具端余额即是最新燃气费余额,客户也可登录“成都燃气962777”微信公众号,进入微网厅进行余额查询。经与您沟通,您表示先自行观察用气量。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1月3日12:05与您联系,您表示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