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票指数是如何计算出来的?

2.全国农产品批发价格指数的如何编制

3.粮油价格指数的价格采集方法

4.10月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1%环比上涨0.1%

5.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指数行为管理办法(试行)

6.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 与哪些因素有关

7.cpi指数是如何编制

天然气价格指数编制样本采集点有哪些明细_天然气价格管理

股价指数一般由证券交易所、金融服务机构、咨询研究机构或新闻单位编制和发布。其编制步聚如下:

(1)根据上市公司的行业分布、经济实力、资信等级等因素,选择适当数量的有代表性的股票,作为编制指数的样本股票样本股票可随时变换或作数量上的增减,以保持良好的代表性。

(2)按期到股票市场上采集样本股票的价格,简称采样。采取的时间隔取决于股价指数的编制周期。以往的股价指数较多为按天编制,采样价格即为每一交易日结束时的收盘价。股价指数的编制周期日益缩短,由“天”到“时”直至“分”,采样频率由一天一次变为全天随时连续采样。采样价格也从单一的收盘价发展为每时每刻的最新成交价或一定时间周期内的平均价。一般来说,编制周期越短,股价指数的灵敏性越强,越能及时地体现股价的涨落变化。

(3)利用科学的方法和先进的手段计算出指数值,股价指数的计算方法主要有总和法,简单平均法、综合法等,计算手段已普及使用电子计算机技术,为了增强股价指数的准确性和灵敏性,必须寻求科学的计算方法和先进的计算技术的支持。

(4)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开发布。为保持股价指数的连续性,使各个时期计算出来的股价指数相互可比,有时还需要对指数值作相应的调整。

股价指数是一种定基指数,它是以某个特定的年份或具体日期为基期(基期的股价水平为100),将报告期的股价水平与基期的股价水平相比计算出来的百分比率,用百分数或百分点表示,为了避免报告期与基期之间所跨时期太远而带来计算上的麻烦,常先将报告期的股价水平与上一期的股价水平相比求得环比指数,然后利用环指数与定基指数之间的关系算出报告期的股价指数,即:

报告期股价指数(定基指数)=上期价指数(定基指数)X报告期股价数(环比指数)

这种求股价指数的方法,叫做连环法。当变更样本或基期后需要对报告的指数值进行调整时,也可按此法从新基期往回溯源至旧基期,以保持股价指数的可比性。

股票指数是如何计算出来的?

目前,我国房地产价格指数的编制与发布既有政府主持的,也有民间承担的。民间的房地产指数由房地产开发商或中介机构编制,如中房指数(CREIS)、戴德梁行指数(DTZ?index),伟业指数、中原城市指数(包括?CCI?和?CCL)等。政府的房地产指数一般由房地产管理部门组织编制,如全国35个大中城市房地产价格指数、深圳房价指数、上海住宅预售价格指数、西安40指数等。这些价格指数的编制和使用上存在以下几个问题(张宏斌、贾生华,2000):指数编制过程中,板块、片区和商业圈的划分缺乏必要的理论依据;指数的计算方法落后;价格指数的预测方法不能体现房地产市场的内在特点;各地编制房地产价格指数的主体不一样,造成了数据的来源和样本的选择方法存在很大的差异。?<br> 国外的房地产价格指数编制方法众多,从现有文献来看,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种关键类型:重复交易法、特征价格法以及混合模型方法。其中重复交易法和特征价格法是解决房地产价格指数编制中由于房地产结构差异、品质差异所造成的指数偏差等问题的较好方法,尤其是特征价格法在国外住宅价格指数的应用中最为广泛。然而,由于我国特殊的国情和市场条件,国内目前十余种房地产指数的编制大多采取了理论上简单、实际编制上粗糙的加权平均法,或者是加权平均法和重复交易法相结合的不规范做法。在指数的理论和实践中存在着指数测算方法不完善、样本数据缺乏代表性、指数的应用受到很大的局限等问题。?<br> 然而,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国民经济的稳步高速增长,我国各地房地产市场在数年内就有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和发展。在经济发展迅速、市场体制较完善的地区和城市,房地产市场不断规范和成熟,市场交易案例逐步增多,房地产交易登记备案制度也逐步得以实施和完善。这样,我国城市房地产指数在编制的基本理论方法上,一些城市地区已初步具备了应用特征价格法的现实可行性,大量的交易案例和实际价格数据使得房地产各属性与房地产价格关系的测算成为可能。同时,由于我国目前房地产市场仍然以一级市场(即新盘的交易)为主,大多数城市的二手房市场远未放开,市场交易资料相对来说还是较封闭不公开,这种现实状况极大地限制了重复交易法的应用。当然,在一些二手房市场较发达、市场基础较好的个别地区,如上海,可以考虑采用该方法编制房地产指数。此外,由于大多数地区和城市,毕竟房地产市场的发育晚、规范慢、交易少,在一定的时期内都不一定能够具备仅仅应用征价格法的条件。这样采用细分市场和加权平均法以及特征价格法可能对目前国内很多亟需编制房地产价格指数的城市还是一种可行的思路。?<br> 总之,从未来我国房地产价格指数编制的趋势看,特征价格法因其方法的科学性和理论的完善性而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应加强这方面的理论研究。此外,应针对不同地区不同条件选择合适的、可行的房地产价格指数编制方法。在有条件的地区、城市,可分别采取两种以上的方法进行房地产指数的编制,并进行比较研究。?<br> 特征价格模型? ?<br> 房地产特征价格法编制房地产价格指数的理论依据源于“特征价格理论”,最早由美国经济学家Lancaster于1966年创立,其意义为每单位消费者在追求效用极大的过程中,每增加一个单位某种属性的消费,所愿意支付的边际费用。这种方法是应用特征价格理论,运用模型求出影响房地产商品价格的品质因素所隐含的价格,并可确定每一品质因素变动对商品价格的影响程度。这样即使是非同质商品也可以在基期和报告期进行比较。设p为房地产商品价格;Xi为房地产品质因素;βi为各品质因素对房地产商品价格的影响系数;Tj为房地产商品在j期售出的虚拟变量,若出售Tj=1,否则Tj=0;rj为在j期出售的房地产商品价格变动;?为随机误差项。根据特征价格理论可以建立房地产商品价格模型:?<br> LnP=∑βiLnXi ∑rjTj e?(1)?<br> 通过回归分析,以得到各期的值,利用这些数据就可以编制房地产价格指数。这种方法虽有较好的理论基础,但在应用时要注意考虑这样几个问题:影响房地产价格的特征因素有那些;房地产价格与这些特征因素之间的关系是什么样的。因此,在实施时,该方法需要大量的房地产价格资料及相应的大量统计数据,这样有助于发现其中的规律,目前国外一般采用特征价格理论编制房地产指数,使计算出来的房地产指数尽可能反映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特征价格模型的实证研究和应用分为两个方面:?<br> 价格指数的编制。特征价格模型最初的用途是编制价格指数,即使在现在,特征价格模型的第一种且非常重要的用途,也还是根据数据的性质(时间序列数据、横截面数据、面板数据)对价格指数的编制方法进行全面改善,研究的基本目的是提高住宅价格基准的精确性,一些研究还构建了适用于特别用途的住宅价格指数,如对贫困分界点的测量进行改进。?<br> 推断特征的隐含价格和估计特征的市场需求。大多数研究往往把焦点集中在运用模型如何求得科学合理的特征价格这个问题上。而美国不少学者研究不同人种、社会经济状况等因素对住宅价格的影响。另外,?有不少学者使用特征年龄系数来测度折旧。尽管估计特征的市场需求存在一些困难,但还是有许多研究试图得到单个住宅特征或特征群的需求参数(有时是供给和需求参数)。?<br> 我国房地产价格指数的构建?<br> 应用特征价格模型的理论前提是市场均衡,在现实世界中满足这一理想条件的情况不存在。但是,国内市场经济的发育已经为应用特征价格模型创造了条件。应用的切入点可以房地产行业,因为在国外大约有一半多的房地产价格研究采用特征价格模型进行的实证研究,这些研究为本文提供了丰富的文献资料和借鉴经验。此外,国内房地产行业的资料收集条件已经基本成熟,可以通过政府部门、中介机构等各种渠道获取市场资料。因此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重点研究:一是房地产价格指数的编制;?二是房地产评估方法的完善;三是研究环境、交通等具体因素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这些都是可行的且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由于房地产价格特征指数法要采集大量的数据,一般直接编制全国的房地产价格特征指数有困难,现以成都市房地产为例,探讨改进的房地产特征指数的实施方案。?<br> (一)对城市房地产市场作分区、分类?<br> 这里主要是指对住宅的分类,可分为普通住宅、公寓、别墅,或分为多层、高层等,主要是使各类之间的品质更为接近,各类之间的区别更大些。分区就是将城市区域划为一个个片区,划分的原则就是保证每一个片区在环境品质方面,如周边学校、商业中心、医院、周边道路、空气污染情况、治安环境等方面大体的相同性。在实际操作时,应邀请本地区房地产市场方面的专家,采用特尔斐法确定影响房地产商品价格的品质因素。?<br> (二)采用抽样调查方式获取数据?<br> 该方式能够事先计算和控制误差,同时还可以降低编制指数的成本。首先对房地产市场进行了分区分类后,抽样时宜采用分层抽样的方式。根据抽样原理在允许误差的情况下确定样本数目,再根据各片区的规模及近几年各片区的交易量来确定在每个片区抽样的数目。<br> 然而,在同一片区内,房地产商品之间仅在楼层、建筑面积、装修程度、朝向等建筑物本身品质方面存在不同,因此较容易应用特征价格理论建立模型来评估这些品质的变动对房地产价格带来的影响。这样,如果同一房地产商品在报告期没有交易,也可采用在同一片区有交易的房地产商品修正后的价格作为代替,解决了样本前后期同一性的问题。同时因为同一片区的环境品质大体一致,前后期品质的影响也可消除。这样,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前面提到的样本可比性和价格评估的问题。?<br> (三)价格指数的构建?<br> 1.分区分类房地产均价。每一个片区同一类别的房地产价格保证了同质可比性,因此可以通过计算分区分类均价:?<br> pij’=∑p’ijsq’ijs/∑q’ijs?(2)?<br> 其中:i表示片区,j表示住宅类别,s表示样本房地产,t表示报告期,p’ijs样本房屋用于房地产指数编制的房地产价格,q’ijs为该房地产交易面积,t表示报告期,0?表示基期。?<br> 2.分区分类房地产指数。由于每一个片区同一类别的房地产可以看作是同质样本,因此分区分类房地产指数就相当于个体指数,其计算公式如下:?<br> Iij=p’ij/q0ijs(3)?<br> 3.综合指数。?接下来就要采用加权的方法将分类分区指数合成综合指数,根据需要,可以合成某一行政区指数,也可以合成某一类别指数,或者合成总体综合指数。由分区分类指数合成综合指数,非常关键的是权重的选择。权重的选择要考虑两方面的问题:一是采用成交面积还是成交金额,目前国内房地产指数较多的采用成交面积,略显不足,有些高档住宅成交面积虽小,但成交金额较大,在整个房地产市场中所占地位较重,这在权重中应有反映。二是只考虑有交易的房地产还是考虑全部的房地产交易面积都会发生变化,也就意味着现实中的权重在每一个计算期都发生变动,因此,按基期权重计算的结果就会与实际情况出现偏差。有些片区经过一段时间可能因各种原因而退出指数计算,而有些新建小区可能要成为指数计算的样本。另外根据本地区房地产市场的情况,各片区所占权重经过一段时间也要进行调整。这些调整间隔大约一至两年为宜。样本或权重调整后都要对当期指数进行调整,以保证指数前后的衔接。?<br> 麻烦采纳·····

全国农产品批发价格指数的如何编制

我国股票大盘指数是指沪市的“上证综合指数”和深市的“深证成份股指数”。上证综合指数: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全部股票(包括A股和B股)为样本,以发行量为权数(包括流通股本和非流通股本),以加权平均法计算,以1990年12月19日为基日,基日指数定为100点的股价指数。深证成份股指数:从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所有股票中抽取具有市场代表性的40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为样本,以流通股本为权数,以加权平均法计算,以1994年7月20日为基日,基日指数定为1000点的股价指数。

粮油价格指数的价格采集方法

全国农产品批发价格指数是经过仔细研究、采用科学的方法进行编制的,具体编制过程及方法是:首先确定指数内容。根据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全国农产品批发价格指数在保证现实需要、兼顾现有信息采集条件及指数编制理论和方法的基础上,主要内容包括各品种全国批发价格个体指数、农产品小类批发价格指数(粮食、植物油、蔬菜、水果、畜产品、水产品)、农产品大类批发价格指数(粮油产品批发价格指数、菜篮子产品批发价格指数)和全国农产品批发价格总指数。这些指数从个体到类综合,再从类综合到整体农产品的总综合,从而形成逐步综合的农产品批发价格指数体系。

其次是选择采价点。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多、交易品种多,从现实的可能性和成本考虑,全国农产品批发价格指数不可能采用全面调查的统计方法。比较可行的方案是根据样本数据编制价格指数,进而推断全国农产品批发环节中的总体价格水平。这就需要在全国所有从事农产品批发业务的市场中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市场作为样本,参与指数的计算。从指数的代表性要求来看,样本市场的选择既要考虑到市场在地区分布上的合理性,又要考虑到市场对地区的代表性,同时还应兼顾取得统计数据的可能性和统计成本等问题。

三是选择样本品种。

我国农产品批发交易品种多,但经常交易的农产品主要是粮食、植物油、蔬菜、水果、畜产品和水产品等小类。我国地域广阔,地区间交易品种差异较大,各个小类样本品种的选择必须考虑地区覆盖面、类别代表性和现实信息采集可能性。经过综合评估、筛选,各小类样本品种分别确定为:粮食样本品种为5种(粳米、籼米、玉米、面粉、大豆),食油样本品种为4种(菜油、豆油、花生油、香油),蔬菜样本品种为26种(菠菜、大白菜、油菜、洋白菜、生菜、茄子、青椒、西红柿、豆角、白萝卜、胡萝卜、葱头、土豆、莴笋、芹菜、莲藕、黄瓜、冬瓜、南瓜、西葫芦、平菇、香菇、韭菜、大葱、花菜、西蓝花),水果样本品种为7种(富士苹果、鸭梨、蜜桔、香蕉、西瓜、菠萝、巨峰葡萄),畜产品样本品种为5种(猪肉、牛肉、羊肉、白条鸡、鸡蛋),水产品样本品种为5种(鲤鱼、鲢鱼、草鱼、鲫鱼、大带鱼)。

四是确定基期。

为保证指数的可比性,使其能准确反映农产品批发价格的变动趋势,指数计算应有一个相对固定的基期,而且所选基期应具备较好的稳定性。就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而言,稳定性是指基期农产品批发价格数据来源相对比较稳定、齐全,数据质量较高。基于以上考虑,结合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及其交易的历史与现状,研究组将农产品批发价格指数群的计算基期选定为2000年,即将2000年各有关品种的全年平均价格作为指数计算的基期价格。

五是确定权重。

农产品批发价格指数采用帕氏指数编制方法,即以报告期样本批发成交量加权计算综合批发价格指数。由于权重容易发生变化,不同时期的指数缺乏可比性,但帕氏指数可以同时反映出价格和数量结构的变化。对于权重的确定,从理论上讲,应采用全国农产品各品种的实际批发成交量作权数。然而就目前的信息采集状况,尚无法及时取得各市场实际批发成交量资料,因此本方案是主要利用其他相关资料(如市场成交额和产量等)进行推算和估计,以得到与各品种实际交易量比重尽可能一致的一组权数。

六是指数编制。

全国农产品批发价格指数群编制是从粮食批发价格指数、食油批发价格指数、蔬菜批发价格指数、水果批发价格指数、畜产品批发价格指数、水产品批发价格指数等小类指数编制入手,其编制具体过程是:首先是确定样本省份,根据各省批发市场状况,结合各省报价的品种数量、报价质量、地域代表性等因素,选择样本省份;二是根据样本省份,分别确定各个省份的样本种类;三是数据校验和规范化处理,保证数据质量和数据的一致性;四是计算省级小类批发价格指数,采用简单平均方式对各样本种类进行处理;最后以加权平均方式,对各省级小类批发价格指数进行综合,生成全国农产品小类批发价格指数;五是在小类批发价格指数结果的基础上,按照权重进一步综合为菜篮子产品批发价格指数和粮油批发价格指数等大类指数;六是在大类指数的基础上,最后再加权综合成全国农产品批发价格总指数。

七、全国农产品批发价格指数发布有何重要意义?

农业部信息中心专家认为,全国农产品批发价格指数的编制以全面性、系统性、可比性、可行性、灵活性及相对稳定性为原则,是建立在农产品批发价格信息的科学采集与科学编制之上的,它的产生适应了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作为分析研究农产品批发价格变化动态、变动程度、变化规律和变化趋势的最主要的统计方法,全国农产品批发价格指数的发布对掌握农产品批发价格变化的规律,进而了解农产品供给和需求的变化规律、生产和消费的变化规律,对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对引导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对搞活农产品流通和保障农产品供需平衡,为社会各界提供更多更好的信息服务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特别是在发展现代农业的过程中,整合信息资源,创新服务模式是农业系统建设现代农业的十大行动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当指数发布到一定的时候,会逐渐被市场人士乃至广大农民所关注,所利用,进而提升他们参与市场、规避风险的能力,从而提升整个现代农业水平。

八、生产价格指数与批发价格指数的关系?

农产品生产价格指数是反映一定时期内,农产品生产者出售农产品价格水平变动趋势及幅度的相对数。该指数可以客观反映全国农产品生产价格水平和结构变动情况,满足农业与国民经济核算需要。其中某代表品生产价格指数是通过对全部有出售该产品行为的调查单位的个体指数进行几何平均求得的,大、中、小类价格指数是通过对其所属的类(或代表品)的价格指数进行加权平均求得的。季度累计价格指数的计算方法与分季指数的计算方法相同。

借助基础信息化建设的资源,可使用批发市电子结算数据进行数据挖掘应用,形成从传统的批发市场网络升华到现代信息网络,上报数据上百万条,来自市场统一结算数据,真实可靠,先进的数据模型,科学的决策依据,相关指数发布时间已超一年以上,正常生成价格指数、价格差异指数、价格空间指数,中农网为农产品批发市场运销商、基地、涉农企业、政府机构、终端采购商等提供价值数据服务。

农业部:全国农产品批发价格指数

据农业部市场监测,11月26日“全国农产品批发价格指数”为186.65,比上周五上升0.67个点,其中,“菜篮子”产品批发价格指数为184.26,比上周五上升0.59个点。截至今日14:00,全国批发市场猪肉平均价格为20.81元/公斤,比上周五上升1.0%;牛肉44.34元/公斤,比上周五上升1.3%;羊肉47.75元/公斤,比上周五下降0.8%;鸡蛋8.96元/公斤,比上周五上升0.6%;白条鸡14.54元/公斤,比上周五上升2.5%。重点监测的28种蔬菜平均价格为3.23元/公斤,比上周五上升1.9%;重点监测的7种水果平均价格为4.80元/公斤,比上周五上升1.7%。鲫鱼平均价格为13.94元/公斤,比上周五下降0.3%;鲤鱼10.94元/公斤,比上周五上升0.6%;白鲢鱼8.02元/公斤,比上周五上升4.8%;大带鱼28.28元/公斤,比上周五下降2.0% 。

26日,国内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重点监测的60个品种中,与上周五相比价格升幅前五名的是:菜花、韭菜、豆角、白鲢鱼和大白菜,幅度分别为7.5%、6.5%、6.2%、4.8%和4.7%;价格降幅前五名的是:大黄花鱼、胡萝卜、大带鱼、冬瓜和花鲢鱼,幅度分别为4.5%、2.6%、2.0%、2.0%和0.9%。

10月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1%环比上涨0.1%

基期量价资料来源

价格采集的内容多是市场成交价格,包括具有广泛性、全面性、季节性的特价,是购买商品的实际价格,也就是一种购买者价格。根据商品项目与人民生活的相关程度和价格的变动频率,确定价格调查的次数。

天津粮油价格指数系统中的基期量、价资料主要从“津粮网”数据库中直接提取和从国家统计局天津城市调查总队获得。交易量和价格是根据1999年以来天津市粮油批发和零售市场以及有关粮油企业等数十家单位的粮食交易记录,按照指数体系要求的6种原粮及成品粮油的成交价格、经营量等资料选取。资料具有权威性、准确性和科学性。

价格采集方法和过程

报告期粮油批发和零售价格调查是一种非全面调查,主要方法是由价格采集站(点)定时、定点、定人直接调查。一般采集实际成交价格。对于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价格变动比较频繁的粮油商品,每7天调查采集一次价格。从“非典”时期开始每天采集一次。特殊情况下,随时调查采集。

价格的采集和确认过程是:采集站取得所属采集点价格后,对资料逐一核对,相同品种价格取算术平均值,交易量累加,然后汇总上报;直报采集点采集资料并逐一核对后直接上报。天津市粮油信息中心收到资料后再一次进行确认,对有疑义的资料返回采集站点重新核实上报。确保了资料的真实、可靠。

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指数行为管理办法(试行)

2022年10月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1%环比上涨0.1%

2022年10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1%。其中,城市上涨2.0%,农村上涨2.5%;食品价格上涨7.0%,非食品价格上涨1.1%;消费品价格上涨3.3%,服务价格上涨0.4%。1--—10月平均,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同期上涨2.0%。

10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环比上涨0.1%。其中,城市持平,农村上涨0.1%;食品价格上涨0.1%,非食品价格持平;消费品价格上涨0.1%,服务价格持平。

一、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变动情况

10月份,食品烟酒类价格同比上涨5.2%,影响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约1.43个百分点。食品中,畜肉类价格上涨23.6%,影响CPI上涨约0.72个百分点,其中猪肉价格上涨51.8%,影响CPI上涨约0.64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上涨12.6%,影响CPI上涨约0.23个百分点;蛋类价格上涨11.8%,影响CPI上涨约0.08个百分点;粮食价格上涨3.6%,影响CPI上涨约0.06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上涨2.8%,影响CPI上涨约0.05个百分点;鲜菜价格下降8.1%,影响CPI下降约0.19个百分点。

其他七大类价格同比六涨一降。其中,交通通信、其他用品及服务、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分别上涨3.1%、1.9%和1.4%,教育文化、衣着、医疗保健价格分别上涨1.2%、0.5%和0.5%;居住价格下降0.2%。

二、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环比变动情况

10月份,食品烟酒类价格环比上涨0.2%,影响CPI上涨约0.04个百分点。食品中,畜肉类价格上涨5.2%,影响CPI上涨约0.18个百分点,其中猪肉价格上涨9.4%,影响CPI上涨约0.16个百分点;蛋类价格上涨2.2%,影响CPI上涨约0.02个百分点;鲜菜价格下降4.5%,影响CPI下降约0.10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下降2.3%,影响CPI下降约0.05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下降1.6%,影响CPI下降约0.03个百分点。

其他七大类价格环比四涨一平两降。其中,其他用品及服务、衣着价格分别上涨0.4%和0.3%,生活用品及服务、教育文化价格分别上涨0.3%和0.2%;医疗保健价格持平;交通通信、居住价格分别下降0.4%和0.1%。

附注

1.指标解释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onsumerPriceIndex,简称CPI)是度量居民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随着时间变动的相对数,综合反映居民购买的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的变动情况。

2.统计范围

居民消费价格统计调查涵盖全国城乡居民生活消费的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及服务等8大类、268个基本分类的商品与服务价格。

3.调查方法

采用抽样调查方法抽选确定调查网点,按照“定人、定点、定时”的原则,直接派人到调查网点或从互联网采集原始价格。数据来源于全国31个省(区、市)约500个市县、近10万家价格调查点,包括商场(店)、超市、农贸市场、服务网点和互联网电商等。

4.数据说明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有时会出现合计数据与分类数据高值或低值相同的情况。

2022年10月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下降1.3%环比上涨0.2%

2022年10月份,全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下降1.3%,环比上涨0.2%;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上涨0.3%,环比上涨0.3%。1—10月平均,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比去年同期上涨5.2%,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上涨7.5%。

一、工业生产者价格同比变动情况

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中,生产资料价格下降2.5%,影响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总水平下降约1.81个百分点。其中,采掘工业价格下降6.7%,原材料工业价格上涨1.2%,加工工业价格下降3.5%。生活资料价格上涨2.2%,影响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51个百分点。其中,食品价格上涨4.6%,衣着价格上涨2.5%,一般日用品价格上涨1.6%,耐用消费品价格上涨0.2%。

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中,农副产品类价格上涨11.1%,燃料动力类价格上涨7.3%;黑色金属材料类价格下降12.3%,建筑材料及非金属类价格下降5.1%,有色金属材料及电线类价格下降4.9%,化工原料类价格下降2.8%。

二、工业生产者价格环比变动情况

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中,生产资料价格上涨0.1%,影响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07个百分点。其中,采掘工业价格上涨1.0%,原材料工业价格下降0.1%,加工工业价格上涨0.1%。生活资料价格上涨0.5%,影响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14个百分点。其中,食品价格上涨0.6%,衣着价格上涨0.5%,一般日用品价格上涨0.3%,耐用消费品价格上涨0.7%。

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中,黑色金属材料类价格下降1.0%,化工原料类价格下降0.1%;农副产品类价格上涨1.4%,燃料动力类价格上涨1.1%,建筑材料及非金属类价格上涨0.5%,有色金属材料及电线类价格上涨0.3%。

附注

1.指标解释

工业生产者价格指数包括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roducerPriceIndexforIndustrialProducts,简称PPI)和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指数。

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反映工业企业产品第一次出售时的出厂价格的变化趋势和变动幅度。

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指数反映工业企业作为中间投入产品的购进价格的变化趋势和变动幅度。

2.统计范围

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统计调查涵盖40个工业行业大类、1300多个基本分类的工业产品价格;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统计调查涵盖9大类、800多个基本分类的工业产品价格。

3.调查方法

工业生产者价格调查采取重点调查与典型调查相结合的调查方法,涉及全国4万多家工业企业。

4.统计标准

工业行业划分标准的依据是《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

5.数据说明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有时会出现合计数据与分类数据高值或低值相同的情况。

统计局解读:2022年10月份CPI同比涨幅回落PPI同比由涨转降

国家统计局今天发布了2022年10月份全国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PPI(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数据。对此,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首席统计师董莉娟进行了解读。

一、CPI环比和同比涨幅均有回落

10月份,受节后消费需求回落、去年同期对比基数走高等因素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有所回落。

从环比看,CPI上涨0.1%,涨幅比上月回落0.2个百分点。其中,食品价格上涨0.1%,涨幅比上月回落1.8个百分点,影响CPI上涨约0.01个百分点。食品中,果蔬及水产品大量上市,加之节后消费需求有所回落,鲜菜、鲜果和水产品价格均由涨转降,分别下降4.5%、1.6%和2.3%;受生猪生产周期、短期压栏惜售和猪肉消费旺季等因素影响,猪肉价格上涨9.4%,涨幅比上月扩大4.0个百分点。非食品价格继续持平。非食品中,工业消费品价格继续持平。其中,国际油价变动影响国内汽油和柴油价格分别下降1.2%和1.3%;秋冬装上市,服装价格上涨0.3%。服务价格由上月下降0.1%转为持平。

从同比看,CPI上涨2.1%,涨幅比上月回落0.7个百分点。同比涨幅回落较多,主要是受去年同期对比基数走高影响。其中,食品价格上涨7.0%,涨幅比上月回落1.8个百分点,影响CPI上涨约1.26个百分点。食品中,鲜菜价格由上月上涨12.1%转为下降8.1%;鲜果价格上涨12.6%,涨幅比上月回落5.2个百分点;猪肉价格上涨51.8%,涨幅比上月扩大15.8个百分点;在猪肉价格上涨带动下,鸡蛋和禽肉类价格分别上涨12.7%和8.3%,涨幅均有扩大。非食品价格上涨1.1%,涨幅比上月回落0.4个百分点,影响CPI上涨约0.88个百分点。非食品中,工业消费品价格上涨1.7%,涨幅比上月回落0.9个百分点,其中汽油、柴油和液化石油气价格分别上涨12.5%、13.5%和5.6%,涨幅均回落较多;服务价格上涨0.4%,涨幅比上月回落0.1个百分点。

据测算,在10月份2.1%的CPI同比涨幅中,去年价格变动的翘尾影响约为0.1个百分点,新涨价影响约为2.0个百分点。扣除食品和能源价格的核心CPI同比上涨0.6%,涨幅与上月相同。

二、PPI环比小幅上涨,同比由涨转降

10月份,部分行业需求有所增加,全国PPI环比小幅上涨,但受去年同期对比基数较高影响,同比由涨转降。

从环比看,PPI由上月下降0.1%转为上涨0.2%。生产资料价格由下降0.2%转为上涨0.1%;生活资料价格上涨0.5%,涨幅扩大0.4个百分点。石油相关行业价格继续下降,其中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价格下降2.2%,化学纤维制造业价格下降0.7%,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价格下降0.6%。冬季储煤需求提升,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价格上涨3.0%,涨幅扩大2.5个百分点。受水泥价格上涨影响,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价格由下降0.4%转为上涨0.6%。另外,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价格下降0.4%,降幅收窄1.3个百分点;农副食品加工业价格上涨1.4%,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价格上涨0.9%,涨幅均有所扩大。

从同比看,PPI由上月上涨0.9%转为下降1.3%,主要受去年同期对比基数较高影响。生产资料价格由上涨0.6%转为下降2.5%;生活资料价格上涨2.2%,涨幅扩大0.4个百分点。调查的40个工业行业大类中,价格上涨的有27个,比上月减少3个。主要行业中,价格降幅扩大的有: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下降21.1%,扩大3.1个百分点;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下降16.5%,扩大13.8个百分点;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下降7.8%,扩大3.4个百分点。价格由涨转降的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由上涨1.0%转为下降4.4%;化学纤维制造业由上涨3.1%转为下降1.1%。价格涨幅回落的有: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上涨21.0%,回落10.1个百分点;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上涨8.6%,回落8.6个百分点。农副食品加工业上涨8.7%,涨幅扩大1.3个百分点。

据测算,在10月份1.3%的PPI同比降幅中,去年价格变动的翘尾影响约为-1.2个百分点,新涨价影响约为-0.1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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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 与哪些因素有关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指数(以下称“价格指数”)行为,促进价格指数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价格指数信号作用,服务市场价格合理形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与价格指数相关的各种行为,包括价格指数的编制、发布、运行维护、评估、转让和终止等。

本办法所称重要商品和服务,是指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密切的商品和服务。

本办法所称价格指数,包括某种(类)商品或服务在两个不同时期价格变动的相对数,以及某种(类)商品或服务在某一特定时期内的绝对价格水平。

政府部门编制的价格指数及基于在中央对手方交易的金融产品价格编制的价格指数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价格指数行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循独立、公开、透明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第四条 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全国价格指数行为的规范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价格指数行为的规范管理。

价格指数行为规范管理应当坚持规范行为和优化服务的原则。第五条 价格主管部门、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对价格指数行为主体按照本办法提交的材料负有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

本办法所称价格指数行为主体,是指编制发布价格指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第二章 价格指数的行为主体第六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可以编制发布价格指数。第七条 价格指数行为主体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独立于价格指数所反映的商品或服务市场的直接利益相关方,并对外公开声明接受监督;

(二)合法稳定的价格信息来源;

(三)必备的组织架构、专业人员和设施;

(四)完备的价格信息采集、指数计算发布和勘误、内部控制等行为流程;

(五)健全的客观中立保障制度;

(六)规范的价格指数投诉受理和处理机制;

(七)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办法所称价格信息包括:在价格信息采集点发生的已完成交易的成交价格、成交量、产品规格、交付日期及交付地等,未成交的买卖报价、拟交易量、拟交易产品规格、拟交付日期及拟交付地等,以及其他市场信息。

本办法所称内部控制流程是指为保证价格指数完整性和可靠性而制定的机制和程序,包括价格信息采集人员、指数计算人员和销售人员的隔离措施和监督机制,价格指数审核评估程序、授权发布程序,以及内部控制流程的定期审查和更新机制等。第三章 价格指数的编制方案第八条 价格指数行为主体应当制定价格指数编制方案,并归档。第九条 价格指数编制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价格指数的名称;

(二)价格指数的编制背景和目的;

(三)价格指数所反映的市场基本情况;

(四)价格信息采集点、代表规格品、计算价格指数使用的数据形式及优先级、权重确定方式、价格指数计算公式等;

(五)价格指数发布方式和频率;

(六)相对价格指数的基期基点;

(七)保证价格指数完整性和可靠性的措施。

本办法所称数据形式包括已完成的交易价格、未成交的买卖报价和其他市场信息。第十条 价格指数的命名应当符合价格指数所反映市场的状况。

冠以“中国”、“国家”、“全国”、“中华”等字样的价格指数,应当在价格指数编制方案中充分证明,信息采集点覆盖的相应商品或服务市场交易规模在全国市场中的占比,以及该覆盖面能够准确有效地反映全国市场价格情况;冠以区域性名称的,应当在价格指数编制方案中充分证明,信息采集点覆盖的相应商品或服务市场交易规模在该区域市场中的占比,以及该覆盖面能够准确有效地反映该区域市场价格情况。

禁止使用国家明文规定限制使用的词汇。

不得与政府部门编制的价格指数中英文名称重复。第十一条 价格指数编制方案中保证价格指数完整性和可靠性措施包括:

(一)价格信息采集点的选择标准;

(二)满足价格指数编制需要的价格信息的选择标准;

(三)保证价格信息真实性的措施;

(四)处理离群值或可疑交易的标准;

(五)在价格指数编制过程中使用主观判断的条件及优先级;

(六)少数价格信息采集点在价格信息来源中占较大比例情况时的处理措施;

(七)编制方案的调整条件,以及编制方案调整情况对价格指数使用方的通知和反馈应对方式;

(八)鼓励价格信息采集点提交所有满足价格指数编制方案要求的价格信息的措施。

编制价格指数时,应当尽量使用已完成的交易价格,市场交易活跃度低或无实际成交情况下,可以使用合理的询盘、报盘和其他实际市场信息。

本办法所称价格信息真实性是指采集点提交的必须为已经被执行或者将要被执行的价格信息,并且产生价格信息的交易来自于非关联方之间。

本办法所称主观判断是指价格指数行为主体在计算价格指数时使用的自由裁量,包括从先前的或者相关交易中推断价格,根据可能影响数据质量的因素来调整价格,或者给予买卖报价高于已完成交易价格的权重等。

cpi指数是如何编制

消费者物价指数(Consumer Price Index),又名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简称CPI。

是一个反映居民家庭一般所购买的消费品和服务项目价格水平变动情况的宏观经济指标。它是在特定时段内度量一组代表性消费商品及服务项目的价格水平随时间而变动的相对数,是用来反映居民家庭购买消费商品及服务的价格水平的变动情况,是一个月内商品和服务零售价变动系数。

居民消费价格统计调查的是社会产品和服务项目的最终价格,一方面同人民群众的生活密切相关,同时在整个国民经济价格体系中也具有重要的地位。它是进行经济分析和决策、价格总水平监测和调控及国民经济核算的重要指标。其变动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通货膨胀或紧缩的程度。一般来讲,物价全面地、变化对比、持续地上涨就被认为发生了通货膨胀。

2021年4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0.9%。

应答时间:2021-08-17,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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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到CPI的编制步骤,首先要介绍我国居民消费价格调查工作的管理体制。目前的统计管理体制是分级管理,国家统计局城市司负责全国居民消费价格调查工作方案的制定、调查商品和服务项目的确定、调查市县的抽选等工作,组织全国开展居民消费价格调查工作并编制全国CPI;国家统计局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了直属调查总队,各调查总队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居民消费价格调查工作,按照国家制定的统一调查制度,开展居民消费价格数据的搜集、整理、上报和编制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CPI;各省(自治区)被抽中的市(县)调查队按照统一调查制度,抽选居民消费价格调查点(即采价点)开展居民消费价格的采集工作,编制本地CPI,每月上报各省(自治区)调查总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查总队审核汇总数据后上报国家统计局,编制出全国的CPI数据。

我国编制价格指数的商品和服务项目,根据全国城乡近13万户居民家庭消费支出构成资料和有关规定确定,共包括食品、衣着、居住等八大类,262个基本分类。目前参加全国数据汇总的调查市县约500个,调查网点包括超市、菜市场、百货商场、医院、旅行社等约5万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