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方案?

2.随州市天然气收费标准2021年

3.太原居民一档用气几个

4.宜昌市调整有关企业水电气价格的通知

5.天然气的价格改革

6.银川天然气价格

7.天然气加大产能,国内供气价格会下降么?

管道天然气 价格_关于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的通知全文

乌鲁木齐12月9日电(记者 潘莹)9日,乌鲁木齐召开调整出租汽车运价和增加出租汽车运力听证会,记者从会上获悉,备受市民关注的出租车起步价、车用天然气价格问题,年内暂不会出台调整方案。10月中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公布了《关于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鉴于新疆车用天然气价格相对较低,一步调整到与90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不低于0.75∶1的比价关系困难,各地暂按0.6∶1的比价关系对车用天然气价格进行调整。据此,乌鲁木齐市车用天然气价格将由现行的2.08元/立方米提高到3.40元/立方米。 为使广大居民使用上便捷、便宜的天然气,新疆决定各地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暂不作调整。

鉴于当前物价形势,为稳定消费价格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新疆经会议研究决定,2011年3月底前各地均不得出台管理商品和服务提价措施,各地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一律暂缓出台。近期,新疆发改委对天然气价格做的调查统计显示,全疆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平均水平约每立方米1.38元,商业用气销售价格平均水平约每立方米1.76元,车用气销售价格平均水平约每立方米2.04元。

如何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方案?

核心提示: 按照天然气价格改革“三步走”战略,今年内将实现存量气和增量气的价格并轨。气价实现并轨后将实施市场化调整,并与可替代能源价格保持合理比价关系的水平,意味着天然气的市场竞争力有望增强,有利于燃气分销商对下游用户的拓展,天然气的需求增长有望提速。

(中国商网讯)据东莞证券报告,近期燃气板块表现活跃。存量气和增量气将于今年内实现并轨。发改委早于2013年7月出台了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区分了存量气和增量气,将增量气门站价格一步调整到与可替代能源价格保持合理比价关系的水平,存量气价格调整分3年实施。按照天然气价格改革“三步走”战略,今年内将实现存量气和增量气的价格并轨。目前存量气价格为1.81-2.86元/方,增量气价格为2.29-3.32元/方,二者之间有0.46-0.48元/方的价差。 自去年8月份以来,WTI原油价格已经跌近50%,市场普遍认为油价大幅下跌为天然气价格并轨提供了一个契机,预计气价调整的时间点可能在今年2季度。由于油价大幅下跌,价格并轨预计将带来增量气价格下调,存量气价格上调,而存量气的涨价幅度很可能低于此前预期。气价实现并轨后将实施市场化调整,并与可替代能源价格保持合理比价关系的水平,意味着天然气的市场竞争力有望增强,有利于燃气分销商对下游用户的拓展,天然气的需求增长有望提速。

近两年天然气消费增速持续下滑。2014年1-12月,天然气产量1279亿立方米,同比增长5.7%;天然气进口量578亿立方米,同比增长8.2%;天然气表观消费量1786亿立方米,同比增长5.6%。受制于上游气价上涨及经济增速放缓的影响,近两年天然气消费增速持续下滑。(邓大洪)

随州市天然气收费标准2021年

根据《中央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和《中央院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性产品价格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和天然气行业持续健康发展,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自6月10日起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完善价格机制。

通知决定,将居民用气由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价格水平与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水平相衔接。供需双方可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实现与非居民用气价格机制衔接。同时,推行季节性差价政策,形成灵敏反映供求变化的季节性差价体系,促进削峰填谷,更好保障居民供给。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制定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措施,确保方案平稳实施。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要认真配合,加强生产组织和供需衔接,保障市场平稳运行;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调整前,燃气企业不得擅自停气或临时增加限购措施。各地要妥善安排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切实做好低收入群体等保障工作,确保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不受价格理顺影响,加大价格检查和巡查力度,维护天然气市场正常秩序。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太原居民一档用气几个

随州市天然气收费标准2021年为2.8元/立方米,?据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随州市居民天然气价格实行联动调整方案,为确保低收入群体不因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而降低生活水平,随州市对民政部门确定的低保家庭实行补贴,取先收后返的形式,年终返还差价款。

注意事项:

1、在厨房使用天然气,一定要开窗通风,避免造成一些事故的发生。如果室内处于密封的状态,天然气在燃烧的时候会产生二氧化碳,氧气含量会逐渐减少,当供氧不足的时候就会使人失去知觉,严重的情况之下会导致人员的死亡。

2、在日常生活中不能只关燃气灶具,不关燃气阀门。建议晚上睡觉前关闭灶前阀,人员长期外出时,应同时关闭灶前阀和表后阀。

3、尤其在厨房用天然气做饭时,一定要有人看管,切勿开着天然气擅自离开,如果离开厨房,要把燃气灶和阀门关掉。

4、平时注意维修和保养燃气表的阀门,如果出现了松动或者燃气管道出现了泄漏,一定要及时维修。

以上内容参考:随州市人民--随州市居民用气价格上调

宜昌市调整有关企业水电气价格的通知

2.61元每立方米。根据查询太原本地宝信息显示,2023年7月16日,太原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为,第一档销售价格2.61元每立方米,第二档销售价格3.06元每立方米,第三档销售价格3.74元每立方米,其中,对学校、养老机构等执行居民用气价格标准的非居民用户,气价水平按照第一档气价和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2.84元每立方米执行。

天然气的价格改革

城区各水电气经营企业,相关县市区发改局:

为全力支持企业抗击疫情影响共渡难关,根据省、市出台的应对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降低生产成本文件精神,以及国家发改委《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取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的通知》《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省发改委《关于实施灵活水电气价格措施支持中小微企业抗击疫情共渡难关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市同意,对有关水电气价格进行临时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城区供水价格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对城区中小微工业企业用水价格下调10%。其中:宜昌浦华三峡水务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水务分公司、长江三峡水务有限公司、宜昌建投水务有限公司等工业用水价格分别调整为每立方米:1.68元、1.70元、1.66元和1.64元。城区其它中小微工业企业供水单位按下调10%执行。

二、调整供电价格政策

1、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对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

2、从2020年2月7日起,对疫情防控期间暂不能正常开工、复工的企业,放宽容量电价计费方式变更周期和减容期限,不再受“基本电价计费方式为按季或以三个月为一个周期、申请暂停用电时间每次应不少于十五日、办理基本电费计费方式变更、暂停、减容及其恢复等业务须提前5或15个工作日”等条件限制。

3、对于疫情发生以来停工、停产的企业,可适当追溯用电暂停、减容、暂停恢复、减容恢复减免时间,对2月1日以来确实没有生产的,用电暂停起始日期可追溯到2月1日。对因满足疫情防控需要扩大产能的企业,原选择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缴纳需量电费的,超过合同约定最大需量105%的部分按实计取,不加倍收取基本电费。

4、对因疫情防控需要新建、扩建的医疗场所用电,免收高可靠性供电费。

5、对参与生活物资保供的商贸流通和防疫药品、医疗设备、物资器材等疫情防控相关生产的中小微企业,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按销售目录电价中电度电价的30%给予电费补贴,落实好省级电费补贴政策。

三、调整城区天然气价格

1、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对城区中小微工业企业用气价格下调10%,由3.18元/立方米调整为2.86元/立方米;其它价格方案按宜发改价管〔2020〕2号文件执行。

2、4月1日起,城区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为2.80元/立方米,有关价格方案均按宜发改管〔2018〕44号文件执行。其中,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为3.40元/立方米,不得上浮。

3、各天然气经营上游企业可对下游企业以及下游用户,在上述有关价格标准基础上实行优惠让利,具体优惠办法由双方协商约定。

四、对中小微企业水电气用户实行欠费不停供不减供

切实保障企业用电用水用气需求,对中小微企业以及疫情防控物资有关生产企业所需的用电、用气、用水等,实行“欠费不停供不减供”措施。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由企业补缴缓缴的各项费用,免收滞纳金。

五、严格执行价格调整范围

有关水电气价格调整范围内的特定企业名单,依据上级有关文件和市委市、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文件确定。必要时由我委会同有关部门认定并公布实施。享受价格政策调整范围名单内的企业,有关生产经营业务与疫情或者政策规定的情形无关的,要进行排除;不好排除的,依据前一季度正常生产经营的比例确定;无法排除也不好确定的,由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认定。上级有关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照上级规定执行。

城区各水电气经营企业要顾全大局,充分发扬休戚与共、共克时艰的精神,切实提高社会责任感,积极做好保供工作,为支持地方经济恢复性发展出力;要主动向企业用户宣传相关政策,确保价格政策落实到位。各县市区发改部门要按照省、市文件精神,以及上级发改委有关文件要求,积极主动开展相关工作;根据价格管理权限,结合疫情对行业的影响,实施灵活水电气价格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生产成本。

本文件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各有关单位政策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报告市发展改革委。

调整水电气价格相关企业名单范围

一、适用于城区供水价格和天然气价格第1项的调整范围企业名单,是指城区大型工业企业以外的所有中小微工业企业。市委办公室、市办公室《关于对宜昌北山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等商贸流通企业予以嘉奖的通报》,文件通报的17家重点商贸流通企业也纳入调整范围企业名单。

二、对参与生活物资保供的商贸流通和防疫药品、医疗设备、物资器材等疫情防控相关生产的中小微企业,依据市委市、市县级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文件认定。原则上进入上级发改、经信、商务部门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的相关企业均可纳入。期间如果指挥部撤销,由市授权相关部门认定。

三、对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依据国家统计分类,将六大高耗能行业排除的其它工商业用户。企业多种生产经营的,以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为准。国家发改委出台新规定的,按照国家发改委规定执行。

银川天然气价格

我国天然气价改历史进程  关键时点 相关文件 定价方式 主要内容 1987年以前 NA 定价 完全由制定国内天然气价格 1987年10月27日 《天然气商品量管理暂行办法》 a.中央定价;b.指导价;c.协议价 a.气:中央按不同用途、不同油田定价;b.外气和西气东输、忠武线、陕京线等新建管道项目:指导价;c.少数用协议价 2005年12月23日 《关于改革天然气出厂价格形成机制及近期适当提高天然气出厂价格的通知》 价格双轨制下的指导价 a.一档气(实际执行价格接近内气价且差距不大的油田气的气量以及全部内气量,气量占全部的85%):指导价,用3-5年过渡到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b.二档气(一档气以外):980元为基准价,与可替代能源(原油、LPG、煤)价格挂钩。 2010年5月30日 《国家发改委关于提高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的通知》 取消价格双轨制,实行指导价 各油气田(含西气东输、忠武线、陕京线、川气东送)出厂(或首站)基准价格每千立方米均提高230元。同时将大港、辽河和中原三个油气田一、二档出厂基准价格加权并轨,取消价格“双轨制”。国产陆上天然气一、二档气价并轨后,将出厂基准价格允许浮动的幅度统一改为上浮10%,下浮不限。 2011年12月26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广东省、广西自治区开展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的通知》 在两广地区试点,将成本加成定价改为按市场净回值定价 选取上海市场(中心市场)作为计价基准点,以进口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LPG)作为可替代能源品种,并分别按照60%和40%权重加权计算等热值的可替代能源价格,然后,按照0.9的折价系数,即把中心市场门站价格确定为等热值可替代能源价格的90%。 2013年6月28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知》 门站价施行基于市场净回值法的指导价 天然气价格管理由出厂环节调整为门站环节,门站价格为指导价,实行最高上限价格管理。区分存量气和增量气,增量气一步按“两广试点方案”调整到位,存量气逐步调整,争取在“十二五”末调整到位。 2015年2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自2015年4月1日暖基本结束后将存量气和增量气门站价格并轨,全面理顺非居民用气价格,同时试点放开直供用户用气价格,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不作调整。

通知指出,2014年下半年以来,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等可替代能源价格随国际市场油价出现较大幅度下降,按照现行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将各省份增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立方米降低0.44元,存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提高0.04元,实现价格并轨。同时,放开直供用户(化肥企业除外)用气门站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记者从多方了解到,最新的天然气调价政策预计于2015年10月底发布,最快或于11月1日执行。此次各省天然气非居民门站降价幅度将不一,将根据目前各省的门站价分别调整。

据政策制定人士透露,此次各省门站价格下调幅度为20%-30%,目前门站价格较低的省份下调价格较小,反之较大。“目前门站价格较低的省份可能下降0.4元/立方米-0.5元/立方米,门站价格较高的省份可能下降0.7元/立方米-0.8元/立方米。”

“新的调价政策将明确提出由制定门站指导价格,设定上浮比例,不设下限价格。”相关人士表示,据了解,上浮比例可能为15%左右。

从2014年下半年起原油暴跌,天然气替代燃料价格随之下行,而由于天然气为指导定价,相对滞缓的定价模式导致天然气经济性严重丧失。2015年1月份-8月份,国内天然气消费量为1252亿立方米,同比仅增长3.55%。

天然气加大产能,国内供气价格会下降么?

宁夏调整居民生活用天然气价格

2012年起7月1日起每立方米上调0.23元 (调整后,银川市(含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永宁县、灵武市、吴忠市、青铜峡市、盐池县等市、县由1.40元/立方米调整为1.63元/立方米)

记者6月27日从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获悉,我区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方案经自治区人民同意正式出台。从2012年7月1日起,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23元。

为促进节约,理顺天然气价格与其他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引导天然气合理配置,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价格的通知》,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自治区物价局组织召开了居民生活用气价格调整听证会,在广泛听取、吸纳和研究社会各方意见和建议后,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了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方案。

正式出台的方案明确规定了我区各市、县、区具体调整水平为:银川市(含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永宁县、灵武市、吴忠市、青铜峡市、盐池县等市、县由1.40元/立方米调整为1.63元/立方米;石嘴山市(含大武口区、惠农区、平罗县)、中卫市、贺兰县等市、县由1.50元/立方米调整为1.73元/立方米;宁东恒瑞由1.60元/立方米调整为1.83元/立方米;海原县和中宁县属新增用气,由于气源和运距不同,天然气成本价格同其他市、县差距很大,委托县价格主管部门制定除车用气外的其他用气类别价格。

与调整方案配套的还有相应的补贴措施:

对城市低收入群体和使用壁挂炉冬季暖用户,因居民生活用天然气价格上调,增加的生活费用支出给予适当补贴。

对使用天然气的城市公交、农村客运车辆因气价上调,但客运票价不进行调整而增加的支出进行补贴。具体办法有关部门已在测算和完善。

天然气加大产能,国内供气价格不会下降,主要原因有三个,第一、基于国家对能源实行价格保障。第二、天然气属于能源,即便加大了产能也只会将多生产出来的气进行液化储备,并不会将其投放市场。第三、国际天然气需求很大,多产出的气将会出口销售到国外。综合上述原因,即便国内的能源供应企业开到新的油、气,也不会将其马上投放到国内市场,而是将其储备起来或者是出口销往国外,所以国内燃气价格并不会降价,相反的因为国际天然气市场需求量加大,有可能国内能源企业将会把天然气销售出口,如此一来,天然气价格不降反升也不是没有可能。

中国海油在海上开到一个大气田,不少网友以为天然气价格会降价,其实你这么想就错了,因为国内的能源战略是,稳供应,多储备,所以即便开出再多的大气田,天然气价格也不会降价,因为天然气作为能源,没必要像蔬菜或者是别的工业商品那样搞降价促销,对于这些燃气供应企业来说,有气不愁卖,多生产出来的气可以将其液化储存。

另外一个原因很有可能会使得国内天然气价格不降反升,主要原因是欧洲和漂亮国,对战斗民族进行了制裁,大家都知道,欧洲主要的供气来源就是战斗民族,现在因为制裁,战斗民族供应给欧洲的天然气要使用卢布付款,原本这些欧洲小伙伴们结算气费都是给的美刀,现在要用卢布来付账,他们还在犹豫之中,而且漂亮国让欧洲的小伙伴们全部都不准再用战斗民族的天然气,如此一来,欧洲小伙伴就得找新的供气来源,这就加大了天然气的国际需求量,不排除国内这些能源企业将会开辟欧洲市场。

我之所以说国内天然气价格不但不会降价,还会涨价,用一个最简单的事情来说明,比如说,修建三峡水电站之前,我们那时候电费才五毛一度,现在三峡电站修好了,源源不断的电能输出,一年的发电量大约为800-1000亿度,而且现在这些年,又陆陆续续修了好几个梯级电站,那发电量是芝麻开花节节高,可是我们的电费降了吗?不但没降价而且价格还越来越高!

天然气和电是一样,不管他们开多少个大气田,不管新修了多少个水电站,电费不会降,气费也不会降。说到这里我就不得不说说水费了,水我们可以说很多吧,可谓是很大,可是呢?05年的时候水费每吨水价格1块钱,一个月水费也就十块钱左右,现在呢,我一个月七吨水,给了32元水费。

之所以水电气价格从来都是有升没有降,主要就是这些供应企业都是垄断性的,没有人跟他竞争,说白了就是,一家独大,你不用他们的水电气,你就没得用,价格当然也就是一口价,没得商量了。

天然气价格不降价的原因

一、国际能源市场需求量加大

因为欧洲天然气市场出现大量缺口,虽然国内能源企业开出新气田,但是极有可能会将天然气出口销往国外。

二、能源战略

国家的能源战略是稳供应、多储备,所以开出来的新气田,产出的天然气一时用不完,只会将其储备起来,不会降价促销。

三、燃气降价促销对于供气企业没有实际意义

天然气作为能源,和别的工业产品不一样,一时间用不完,可以长期储备,毕竟能源是个长期消耗品,故而他们没必要搞什么降价促销。

天然气加大产能,国内供气价格不会下降,反而会因为国际天然气需求量加大,导致国内气价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