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1年天然气收费标准是什么

2.我家使用天然气,请问家用燃气热水器与燃气灶的用气价格有区别吗?

3.燃气费单位是什么

4.农村天然气怎么在手机上缴费

5.燃气账号在哪里查询

天然气价格如何确定依据是什么_天然气价格构成

如果有时间,楼主读一下下面这个标准,就什么也知道了。

GB/T

13611-2006

城镇燃气分类和基本特性。

天然气有3T、4T、6T、10T和12T共5个种类,其中前三种是配制的,西气东输等大型供气工程管道供应的,基本都是12T的。

类号越大,燃气的热值越高,也就是气越好的意思。

2021年天然气收费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方法一是天然气公司每月上门抄表,计算气费;方法二是到营业厅、银行充值IC卡;方法三是通过支付宝或者微信缴费。具体方法如下:1、银行代扣,一般是机械表用户,用户先使用,天然气公司每月上门抄表,计算气费。2、IC卡缴费,IC卡用户可以自行到营业厅充值,到天然气公司关联的银行充值,或者到设有自助充值机的点充值。3、网上缴费,在支付宝搜索“生活缴费”,点击“新增缴费“,点击“燃气费”,选择相应的缴费单位,输入户号进行缴费。也可以在微信的“支付”界面点击“生活缴费”,选中“燃气费”,然后选择相应的缴费单位,输入户号进行缴费。

法律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镇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我家使用天然气,请问家用燃气热水器与燃气灶的用气价格有区别吗?

热力基础设施配套费为30元_。小区二次室外管网、暖气设施、楼内管道等由睿恒置业公司出资建设,实际费用为76.3元_,两项合计106.3元_。核定新建居民普通住宅小区燃气工程安装收费最高标准为2150元/户,县(区)可在不超过2150元/户基础上核定。天然气新增用户燃气工程安装费用计入新建商品房开发成本,由燃气经营企业与开发商结算,不得再向购房户单独收取。别墅及有特殊要求的城市居民用户、工业用户、商业用户天然气新增用户燃气工程安装收费标准,由燃气经营企业与开发商或用户根据实际建设安装工程造价或燃气使用额定流量双方协商确定。按照2011年市《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规定,热力基础设施配套费为30元_。小区二次室外管网、暖气设施、楼内管道等由睿恒置业公司出资建设,实际费用为76.3元_,两项合计106.3元_,睿恒置业公司向住户收取90元_的优惠价格。关于天然气初装费的收费问题。按照市发改委《关于天然气销售、安装及服务价格》文件规定,初装费为2570元户。该公司按此标准向住户收取费用。

法律依据《关于全国整顿住房建设收费项目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2001585号文件各省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其他专项配套费进行清理整顿,将其统一归并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取消与城市基础配套费重复收取的水、电、气、热、道路以及其他各种名目的专项配套费。凡是未按规定审批权限批准征收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或其他各类专项配套性收费一律取消。

燃气费单位是什么

它们都是用天燃气的话,没有什么依据。也就是说燃气公司想多收费。 或者燃气热水器和灶具用得气源不一样。

他们都是烧天燃气的话只能说用了多少立方,没听说要分开装表的啊。 再说没听说天然气有商用的。很少很少。的。住宅小区一般多是一个表。

北京市人民办公厅关于在本市

城近郊区推广使用天然气有关事项的通知

京政办发〔1999〕51号

各区、县人民,市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在本市城近郊区推广使用天然气,改善首都大气环境质量,经市领导同志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本市城近郊区内,各种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原则上不再使用燃煤,应选用清洁能源。

二、2000年12月31日以前,对在城近郊区内将暖锅炉、茶炉、大灶和工业生产项目由使用燃煤改造为使用天然气的单位,免收城市基础设施气源建设费;对城近郊区内新建、在建普通住宅项目,如果暖锅炉使用天然气,对项目建设单位可按集中供热标准收取城市基础设施气源建设费,即按实际建筑面积一次性收取,每平方米收取23元。

三、对城近郊区内其它新建、在建项目,仍继续执行城市基础设施“四源”建设费征收管理办法,向项目建设单位收取城市基础设施气源建设费。

四、本通知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计委负责解释。

北京市人民办公厅

一九九九年八月十二日

农村天然气怎么在手机上缴费

问题一:天然气的计量单位 在天然气的开、输送和销售中,是以体积计算,用“千立方米”或“立方米”,在化工和石油化工天然气作为原料时,因为天然气的成分会变化,往往折算天然气的热值来计算的。

国际上天燃气是用“千立方米”为计量单位,国内也用“千立方米”为计量单位,但国内销售时单位是“立方米”,民用罐装气是按公斤卖给消费者的。基本就是这三种单位。其中用公斤来计量天然气是很不准确的计量单位。

问题二:单位交纳的天然气费计入什么科目, 10分 单位交纳的天然气费,如果是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的计入“事业支出”。

如果是企业办公用的计入“管理费用-办公费”科目,食堂用计入“管理费用――费”科目

,,生产车间用的计入“制造费用”等

问题三:单位交纳的天然气费计入什么科目 单位交纳的天然气费,如果是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的计入“事业支出”。

如果是企业办公用的计入“管理费用-办公费”科目,

销售部门用计入“销售费用――费”科目

生产车间用的计入“制造费用”等

问题四:公司用煤气费用记入什么会计科目 管理费用。

问题五:公司内部食堂用燃气费应计入什么科目 管理费用――费

问题六:餐饮业燃气费计入什么会计科目 餐饮业燃气费计入营业费用科目 , 餐饮业燃气费、电费、水费 的支出,在营业费用里设二级科目单独列支核算。方便企业控制各部门的费用率。

为了连续、系统、全面伐核算和监督经济活动所引起的各项会计要素的增减变化,就有必要对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按照其不同的特点和经济管理要求进行科学的分类,并事先确定分类核算的项目名称,规定其核算内容。这种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项目,称为会计科目。

问题七:北京企业燃气费多少钱? 看你企业做什么用途的,一般来说,暖、制冷用户的燃气费用会相对较低,用于餐饮的费用会较高,具体的费用可以去bjgas(北京燃气的主页查询)天然气价格 单位:元/立方米 用气性质价格工 业2.35家 庭2.05公 共 服 务2.55供 暖1.95制 冷1.85热 电 联 产1.55压缩天然气母站1.9子站2.55价格依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京发改[2006]1468号、京发改[2007]573号文件”、《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有关问题文件的通知》京发改[2007]2154号。

问题八:请问燃气初装费由单位报销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QUOTE:原帖由 f 于 2007-10-28 21:42 发表 现在还要交燃气初装费阿不是由开发商记入房价里了吗? 土地在04年4月27日以后取得的不要交

问题九:如何缴纳燃气费 网上缴纳的办法有很多!我给你说一个我自己常用的方式!

首先登录支付宝

选择导航栏上面的缴费

看看是否添加了缴费功能

选择自己缴费城市

下面有交水费 电费 我们选择缴燃气费

选择自己缴费单位和输入自己的户号,单子上有的

接下来按着提示走即可

燃气账号在哪里查询

法律分析:1、首先打开手机的主界面,打开支付宝,进入后点击其中的"更多"选项,找到并选择其中的"生活缴费"选项,点击界面右边的"燃气费"选项。2、然后根据自己的情况输入对应的燃气公司、缴费单位、户号等,在缴费信息界面输入要充值的金额,确认用户编号等信息无误后点击"立即缴费"选项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第十九条 管道燃气经营者对其供气范围内的市政燃气设施、建筑区划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承担运行、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的责任。管道燃气经营者应当按照供气、用气合同的约定,对单位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第二十三条 燃气销售价格,应当根据购气成本、经营成本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确定并适时调整。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价格主管部门确定和调整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应当征求管道燃气用户、管道燃气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查询燃气账号的方法如下:

1、查看燃气卡,燃气卡上通常标有缴费户号;

2、携带燃气卡至当地燃气公司查询;

3、查阅之前的燃气费缴费单据,单子上会有天然气用户编号;

4、通过生活缴费服务查询天然气用户号,并可进行缴费和余额查询。

燃气账号的计费周期:

1、燃气公司通常会设定一个固定的计费周期,这个周期可能是每个月、每两个月或者每季度一次;

2、计费周期内,用户的燃气使用量会被记录并计算费用,费用的计算通常基于用户的实际用气量乘以单位价格;

3、不同地区的燃气公司可能会有不同的计费周期设置,用户可以通过查阅账单、访问燃气公司或直接咨询客服来了解具体的计费周期;

4、了解计费周期对用户来说非常重要,它可以帮助用户合理安排用气,避免在计费周期结束前产生较高的用气量,从而节省费用。

5、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用户申请停气或变更服务,燃气公司可能会调整计费周期,这时用户应及时关注账户变动,以免错过缴费时间。

综上所述,查询燃气账号可以通过查看燃气卡上的缴费户号、前往燃气公司携带燃气卡查询、查阅以往的缴费单据获取用户编号,或者利用生活缴费服务平台查询用户号并进行缴费和余额查询。

法律依据: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进行新区建设、旧区改造,应当按照城乡规划和燃气发展规划配套建设燃气设施或者预留燃气设施建设用地。

对燃气发展规划范围内的燃气设施建设工程,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依法核发选址意见书时,应当就燃气设施建设是否符合燃气发展规划征求燃气管理部门的意见;不需要核发选址意见书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依法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就燃气设施建设是否符合燃气发展规划征求燃气管理部门的意见。

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并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竣工验收情况报燃气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投资建设的燃气设施,应当通过招标投标方式选择燃气经营者。

社会资金投资建设的燃气设施,投资方可以自行经营,也可以另行选择燃气经营者。

第十五条

国家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

(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和燃气设施;

(三)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燃气管理部门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