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天然气政策_河北省放开压缩天然气价格最新消息
1.冬季保供战该如何升级?
2.天然气的价格改革
3.分析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积极影响
4.价格改革攻坚7项任务全面启动,率先考虑电力改革
5.天然气降价对天然气销售行业是利好还是利空
近年来,我国天然气市场发展较快,天然气产量、进口量和消费量均保持快速增长态势。天然气市场的快速发展对优化我国能源结构和提高节能减排成效都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国家不断调整完善天然气价格政策,以促进天然气行业的发展。但受发展阶段等因素影响,我国天然气的价格政策仍处在调整完善过程中。理清天然气价格调整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背景、方向、路径和一些争议,有助于凝聚共识,更好地推进天然气价格的正常调整和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促进天然气行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 价格信号是市场运行最重要的信号,也是调控市场供需最重要的“指挥棒”。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从根本上说就是解决如何确定价格信号。早在200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改革天然气出厂价格形成机制及近期适当提高天然气出厂价格的通知》中就提出“从长远看,随着竞争性市场结构的建立,天然气出厂价格最终应通过市场竞争形成。”2011年12月26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在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的通知》中再次明确“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最终目标是放开天然气出厂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只对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进行管理。”2013年6月2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知》,指出天然气价格调整的基本思路是“按照市场化取向,建立起反映市场供求和稀缺程度的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逐步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比价关系,为最终实现天然气价格完全市场化奠定基础”。显然,我国调整天然气价格和改革价格形成机制一直是沿着逐步市场化的方向在稳步推进。
虽然我国天然气价格调整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方向一直非常明确,但由于受市场结构、供应结构等因素影响,短期内我国还不具备通过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条件。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天然气的价格调整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实际上取了“准市场化”和“稳步放宽市场准入”的办法来推进。
“准市场化”体现在天然气的价格调整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一直在探索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稀缺程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并将“逐步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比价关系”作为确定天然气价格的主要选择。在确定与天然气价格挂钩的可替代能源产品时,基本选择了市场竞争程度更高的可替代能源产品,即通过市场化程度更高的可替代能源产品的价格来确定天然气的价格,这也表明天然气定价机制改革更加注重通过市场方式确定天然气价格。在目前国产天然气价格水平相对偏低的情况下,取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的办法定价既坚持了市场化定价的基本取向,也有利于激励生产者,因此有利于鼓励天然气供应。
“稳步推进市场准入”是通过稳步推进天然气行业的市场准入改革,逐步增强天然气市场的竞争性,为最终实现天然气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创造条件。近年来,国家在稳步推进天然气行业的市场准入改革,在页岩气等领域开始引入新的竞争主体。2011年,国家已将国产海上天然气和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出厂价格,以及液化天然气气源价格放开由市场形成。同时,国家还将积极推进管道向第三方开放,实行市场价格的气源可委托管道运输企业代为输送,并按国家规定的管道运输价格支付运输费用。从未来发展看,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最终完成,仍需要更加重视市场准入等配套改革,引入新的市场主体,不断增强市场的竞争性。 作为重要的、而且是发展速度最快的基础能源产品,天然气的价格调整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一直广为关注。理清一些广为关注的问题,将有助于天然气价格的正常调整和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
第一,短期上调价格与中长期价格稳定的关系。由于我国天然气价格水平相对偏低,近年来的价格调整一直是上调价格。价格上调虽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用户的成本,但必须看到,价格调整是调节供求最有效的方式,价格上调将有利于增加天然气行业的投资,这将有利于天然气供应量的持续较快增加,从而有助于天然气价格在中长期保持在相对合理的水平上。从美国天然气价格变化的历程看,上世纪70年代末美国曾对天然气价格进行过限制,但结果是造成天然气行业投资的下降和供应的紧张,并一度造成大范围的“气荒”,价格控制并未取得预期效果。此后美国放开了对天然气的价格控制,天然气价格短期内也出现了上涨,但由于天然气价格的上涨带来了投资的增加进而增加了供应量,天然气价格并未呈持续上升态势。近年来美国由于页岩气的大规模开发,天然气供应量的显著增加是美国天然气价格明显回落的主要原因。因此,理清短期价格变化和中长期价格变化的关系,将有助于正确认识价格调整和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
第二,天然气价格调整和稳定物价的关系。从2005年以来我国天然气定价机制改革和价格调整情况看,受国内物价上涨等因素影响,我国天然气价格调整实际上并未严格按照已出台的定价机制执行,天然气价格调整的频率和幅度实际上均未达到2005年12月公布的定价机制所确定的要求。在宏观经济和物价等形势发生较大变化时,对天然气等能源价格进行有控制地调整,短期内虽有助于减少面临的物价上涨压力,但也会造成价格信号失真,同时也会影响到市场对未来价格改革趋势、进程等的判断,也无法向市场传递长期、准确的价格信号,客观上就会对能源产品的供需带来不利影响。从未来发展趋势看,受供给结构和需求变化等因素影响,能源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况仍将持续。因此,有必要及早理顺天然气价格水平,完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近期的天然气价格调整抓住了国内物价水平相对较低的有利时机,在不对整体物价形势带来明显冲击的情况下,实现了增量气价格与可替代能源价格直接挂钩,向市场传递了较为明确的价格改革信号,为今后的价格调整和价格改革奠定了较好基础。
第三,天然气价格上调与合理调整各方利益的关系。天然气价格上调必然会增加用户的负担,因此,在天然气价格上调时,需要合理调整各方利益关系。由于不同行业和群体对天然气价格调整的承受能力存在较大差异,在历次调整天然气价格时,国家都非常重视完善利益调节机制,对生活困难人群和一些公益性行业建立补贴和救助机制,在天然气价格上调时对生活困难人群和部分公益性行业给以适当的补贴。从未来发展看,在天然气价格调整和完善价格形成机制过程中,仍需要进一步完善利益调节机制,将天然气价格调整的影响降到最低。
冬季保供战该如何升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按照2015年实现存量气与增量气价格并轨的既定目标,结合国内天然气市场形势和可替代能源价格变化情况,决定理顺非居民用气价格,试点放开直供用户用气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现存量气和增量气价格并轨
根据2014年下半年以来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等可替代能源价格变化情况,按照现行天然气价格机制,增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千立方米降低440元,存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千立方米提高40元(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按与全国衔接的原则安排),实现价格并轨,理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并轨后的各省份天然气最高门站价格见附表。
二、试点放开直供用户用气门站价格
放开天然气直供用户(化肥企业除外)用气门站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定价,进行市场化改革试点。直供用户,是指直接向上游天然气供应商购买天然气,用于生产或消费、不再对外转售的用户。
鉴于化肥市场持续低迷,化肥用气价格改革分步实施,再给企业一定过渡期。化肥用气不区分存量气和增量气,价格在现行存量气价格基础上适当提高,提价幅度最高不超过每千立方米200元。同时提高化肥用气保障水平,对承担冬季调峰责任的化肥企业实行可中断气价政策,用气价格折让幅度不得低于每千立方米200元。
三、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暂不作调整
居民生活、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养老机构等用气(不包括集中供热用气)门站价格暂不作调整。方案实施后新增用气城市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按该省(区、市)并轨后门站价格政策执行。
四、实施时间
上述方案自2015年4月1日起实施。
五、工作要求
非居民用气价格并轨及直供用户价格放开试点改革,是深化性产品价格改革的重大举措,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要高度重视、通力合作,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一)精心组织方案实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认真排查可能出现的问题,把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加强市场监测分析和预警,建立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措施,确保方案平稳出台。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要主动配合地方发展改革(价格)部门,加强与用气企业的沟通和协商,争取用户的理解和支持。
(二)切实保障天然气市场平稳运行。有关部门和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要加强生产组织和供需衔接,保障市场平稳运行。各地要强化需求侧管理,在安排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时,从紧核定省内管道运输价格和配气价格,积极推行季节性差价、可中断气价政策,尽快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要与用气企业平等协商确定具体结算价格,对承担调峰义务的企业,要推行可中断气价,体现价格折让;对西部个别省份以及确有困难的供热企业等,给予适当价格优惠;严格执行价格政策,不得通过减少居民和化肥生产用气量等方式变相提高居民和化肥生产用气价格。
(三)确保出租车等用气行业稳定。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价格并轨对出租车等用气行业可能产生的影响,密切关注行业动态,取综合措施,及时消除不稳定因素,维护出租车等用气行业稳定。对城市公交和农村道路客运,继续按现行补贴政策执行。
(四)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各地要加强价格放开后企业价格行为监管,加大天然气价格特别是居民和化肥生产用气价格的检查和巡查力度,依法查处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门站价格,转供过程中截留、挪用居民和化肥生产用气量或变相加价,以及加气站搭车涨价、哄抬气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天然气市场价格秩序。
(五)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地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有针对性地宣传解释存量气与增量气价格并轨、直供用户用气价格放开试点的重要意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争取社会各方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确保方案平稳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5年2月26日
附件:各省(区、市)天然气最高门站价格表
天然气的价格改革
虽然2013年液化天然气价格管制就已经放开,但近期LNG价格涨势不停,国家发改委接到了来自各方的质询。在此之下,其12月1日紧急发布《关于部署召开液化天然气价格法规政策提醒告诫会的通知》,提出“防范液化天然气价格异常波动,确保迎峰度冬期间液化天然气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统一部署相关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在12月4日召开液化天然气价格法规政策提醒告诫会,要求各液化天然气生产流通企业和相关社会组织加强价格自律、规范价格行为。
在刚刚过去的周末,河北省许勤主持召开办公会议,专题研究调度气源保障问题。要求该省天然气应急调度指挥中心准确掌握全省天然气动态供需情况。多渠道争取气源,全力保证供应。加强供需预警监测,建立健全省市两级冬季天然气应急供应调度机制。
值得注意的是,据了解,在多方努力下,中石油与中海油正在协调准备取在天津互联互通的方式联手保供,如果协议达成,这将是首次真正意义上的互联互通保供。同时,前期受距离、安全性等方面的限制,南方海气难以到达北方,但是随着北方与南方价差的不断增加,目前部分华南海气已经运输至河南、安徽、山东南部一带,而东莞九丰也开始积极与北方贸易商联系,寻求进一步的合作,预计后续南方到货量将越来越多。
分析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积极影响
我国天然气价改历史进程 关键时点 相关文件 定价方式 主要内容 1987年以前 NA 定价 完全由制定国内天然气价格 1987年10月27日 《天然气商品量管理暂行办法》 a.中央定价;b.指导价;c.协议价 a.气:中央按不同用途、不同油田定价;b.外气和西气东输、忠武线、陕京线等新建管道项目:指导价;c.少数用协议价 2005年12月23日 《关于改革天然气出厂价格形成机制及近期适当提高天然气出厂价格的通知》 价格双轨制下的指导价 a.一档气(实际执行价格接近内气价且差距不大的油田气的气量以及全部内气量,气量占全部的85%):指导价,用3-5年过渡到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b.二档气(一档气以外):980元为基准价,与可替代能源(原油、LPG、煤)价格挂钩。 2010年5月30日 《国家发改委关于提高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的通知》 取消价格双轨制,实行指导价 各油气田(含西气东输、忠武线、陕京线、川气东送)出厂(或首站)基准价格每千立方米均提高230元。同时将大港、辽河和中原三个油气田一、二档出厂基准价格加权并轨,取消价格“双轨制”。国产陆上天然气一、二档气价并轨后,将出厂基准价格允许浮动的幅度统一改为上浮10%,下浮不限。 2011年12月26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广东省、广西自治区开展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的通知》 在两广地区试点,将成本加成定价改为按市场净回值定价 选取上海市场(中心市场)作为计价基准点,以进口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LPG)作为可替代能源品种,并分别按照60%和40%权重加权计算等热值的可替代能源价格,然后,按照0.9的折价系数,即把中心市场门站价格确定为等热值可替代能源价格的90%。 2013年6月28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知》 门站价施行基于市场净回值法的指导价 天然气价格管理由出厂环节调整为门站环节,门站价格为指导价,实行最高上限价格管理。区分存量气和增量气,增量气一步按“两广试点方案”调整到位,存量气逐步调整,争取在“十二五”末调整到位。 2015年2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自2015年4月1日暖基本结束后将存量气和增量气门站价格并轨,全面理顺非居民用气价格,同时试点放开直供用户用气价格,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不作调整。
通知指出,2014年下半年以来,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等可替代能源价格随国际市场油价出现较大幅度下降,按照现行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将各省份增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立方米降低0.44元,存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提高0.04元,实现价格并轨。同时,放开直供用户(化肥企业除外)用气门站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记者从多方了解到,最新的天然气调价政策预计于2015年10月底发布,最快或于11月1日执行。此次各省天然气非居民门站降价幅度将不一,将根据目前各省的门站价分别调整。
据政策制定人士透露,此次各省门站价格下调幅度为20%-30%,目前门站价格较低的省份下调价格较小,反之较大。“目前门站价格较低的省份可能下降0.4元/立方米-0.5元/立方米,门站价格较高的省份可能下降0.7元/立方米-0.8元/立方米。”
“新的调价政策将明确提出由制定门站指导价格,设定上浮比例,不设下限价格。”相关人士表示,据了解,上浮比例可能为15%左右。
从2014年下半年起原油暴跌,天然气替代燃料价格随之下行,而由于天然气为指导定价,相对滞缓的定价模式导致天然气经济性严重丧失。2015年1月份-8月份,国内天然气消费量为1252亿立方米,同比仅增长3.55%。
价格改革攻坚7项任务全面启动,率先考虑电力改革
五中全会决定,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方式,在区间调控基础上加大定向调控力度,减少对价格形成的干预,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
根据10月15日中国发布《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竞争性领域和环节包括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运输等领域,国家将推进这些领域的价格改革,主要目标是到2017年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开。
意见明确,到2017年,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开,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到2020年,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基本完善,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监管制度和反垄断执法体系基本建立,价格调控机制基本健全。
天然气降价对天然气销售行业是利好还是利空
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2016年价格改革重点突破,书写了电力、天然气、医疗服务、交通运输等领域改革的新篇章。改革越向前推进,“硬骨头”越是难啃,2017年是价格改革决战攻坚的一年,新年初始,七项改革任务已经全面启动。
四大领域改革取得新突破,去年为企业减负2500多亿元
去年一年,价格改革啃下了不少“硬骨头”,四大领域改革都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电价改革政策密集出台。去年3月公布第一批5个试点省份的输配电价,9月启动最后一批14个省级改革试点,“管住中间”的输配电价改革推动电力市场化交易,占市场总量23%的电量价格由市场形成。
同样加快“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还有天然气价格改革。占消费总量80%的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已由市场主导形成,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新机制建立,明确储气设施相关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也迈出了攻坚新步伐。出台了《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意见》,全面部署医疗服务价格改革,19个省份已出台了实施意见;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实现全覆盖,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在11个省市全面推开,其他省份在600多家医院开展试点;23个省份开展按病种收费改革试点;15个省份陆续放开特需医疗服务和个性化需求较强、市场竞争比较充分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
交通运输价格市场化程度显著提高。高铁动车组票价、普通旅客列车软座、软卧票价交由铁路运输企业依法自主制定,800公里以下航线及800公里以上与高铁动车组列车平行的航线,民航旅客票价放开。这些票价的市场化对鼓励铁路、民航运输企业适应市场变化,增加有效供给,提升客运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满足旅客出行需求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6年,价格改革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年为企业减负2500亿元以上,其中包括降低企业用电成本1000亿元以上、用气成本约1000亿元,通过清理规范收费定价机制,减轻企业和用户负担565亿元。
“所有的价改举措都是朝着市场决定价格的方向奋力攻坚。”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过30多年的改革,%左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已经由市场决定,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对保留的定价项目,也已全面建立目录清单制度,逐步形成科学、规范、透明的定价机制。
今年价改七大任务新目标不少,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改革时间表确定
今年价改改什么?
年初,国家发改委就定下了任务书:坚持稳中求进,围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推进电力、医疗、交通运输、石油和天然气、农产品、水、行政机关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等7项改革任务。细看具体的改革内容,新目标真不少。
比如医疗服务价格方面,要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进一步扩大按病种收费数量,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区域协调制度。电价方面,根据电力体制改革进程特别是发用电放开进程,同步放开竞争性环节上网电价。交通运输价格方面,进一步深化民航国内旅客票价改革,研究放开多家航空公司共同经营航线票价,加强航空公司之间竞争。天然气价格方面,研究制定天然气干线管道价格,加快规范省级以下管网定价。农产品价改方面,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同时研究提出调整完善棉花、大豆目标价格政策的意见。此外,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是近年价格部门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头戏,要进一步缩减经营服务收费定价范围,取消一批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进一步放开已经具备市场竞争条件或竞争环节的、交易市场等收费价格。
改革有没有具体的时间表?
记者从国家发改委了解到,部分改革举措有望年内完成。电力改革仍是今年价格改革的重头戏。据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电力处负责人介绍,一季度前要完成对剩余14个省级电网的成本监审,上半年实现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在省级电网全覆盖,同时要完成一些跨省跨区重要电网的输配电价改革。
此外,面对清洁能源供暖价格较高的现实,今年要研究出台北方地区清洁能源供暖的价格机制。国家发改委正在研究如何创新价格机制,降低用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供暖的成本,促进北方地区清洁供暖和大气污染治理。
同样与老百姓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改革,在新的一年里也将迈出实质性步伐。“去年11月中下旬,邮政普通包裹寄递资费体系结构改革方案已经公开征求意见,获得普遍支持,为今年正式出台提供了良好基础,邮政普通包裹将参照社会快递,大大简化计费体系结构,促进邮政企业和社会快递企业的竞争。”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服务处负责人表示。
继续推进价改,越深入难度越大,要把功夫下在“稳”和“进”上
价格改革越往后难度越大,具体难在哪里?
难就难在“稳”字上。因为直接关系到老百姓与企业的利益,价格改革往往都需要“稳”字当先。比如电力市场化改革,管住中间自然垄断属性的输配电网环节、实行定价之外,也要放开发电侧和售电侧两头,引入竞争。“ 管住中间 啃得差不多了, 放开两头 改革需要更长的时间去推进。”电力处负责人认为,我国目前的电价制度仍然不能很好反映电力的实际供求情况。
“放开两头比管住中间更难,需要更审慎推进。”这位负责人表示,“美国加州曾因市场运作失败而导致大面积停电,我们不能出现那样的情况,必须保证市场稳定有序,改革要事先设计好所有的路线图,市场组建方式、交易规则都要明确。”
求稳之外,价格改革还难在“进”字上。改革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调整,要动奶酪,难度可想而知。比如要跨省跨区域供电,在全国范围内更好地配置电力,就需要打破地方保护的藩篱。同时,改革也很复杂。比如仍由定价的铁路普通旅客列车硬座和硬卧的成本监审问题,由于大部分铁路是客货混营,如何分摊客运和货运成本是交通领域面临的难题。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服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铁路普通旅客列车的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去年年底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今年要印发出台。
坚持“保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底线不变,完善“大监管”格局
价格改革既有坚定的方向,也有坚固的底线。“推进改革要确保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这是价格改革的底线思维。”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十八大以来,“保基本”的政策框架初步确立。我国先后建立了居民用电、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目前在省级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同时两次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有效缓解了价格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
把住价格改革的方向和底线,还需要强有力的“大监管”。绝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放开由市场调节,确保“放而活、放而不乱”,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监管制度成为“十三五”价改目标的重要部分。“价格工作已经基本实现了由直接定价向建机制、强监管的转变,今后要更加重视机制、规则建设,更加重视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探索创新市场化、法制化的监管方式。”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价格监管要创新手段,完善制度,克服目前人员不足、经验欠缺等困难。
专家们认为,价格改革不仅要平衡好行业发展和社会利益的“度”,也要掌握好与各个领域改革的协同性。价改要得到财税、收入分配等领域改革的配合,同时又要推进这些领域的改革。新的一年,价改需要进一步优化顶层设计,加强改革协同,共同将改革任务有序落实到位。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司长曹长庆27日说,发展改革委决定自今年12月26日起,在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改革试点总体上不会推高两省(区)天然气价格水平,其他地区天然气价格暂时不变。
“我国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最终目标是放开天然气出厂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只对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进行管理。近期,选择在广东、广西开展改革试点,主要是探索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稀缺程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逐步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比价关系,为在全国范围内推进改革积累经验。”
问:为什么要推进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
答:逐步建立反映稀缺程度、市场供求状况和环境治理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是性产品价格改革的方向。2005年以来,国家依据弥补成本并获得合理利润的原则,3次调整了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对调动企业生产积极性、促进能源结构调整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近年来天然气生产和市场形势已经发生了较大变化,原有的价格形成机制已不能适应这种变化。
一是供气方式趋于复杂。随着西气东输一线、二线等多条管道相继投产,覆盖全国的天然气管道网络初步形成,供气方式逐步由单气源、单管道转变为多气源、多路径、网络化供应。终端用户难以区分天然气来源和流向,再按现行机制分别制定出厂和管输价格已不能适应形势变化,价格监管的难度增大。
二是天然气对外依存度不断提高。天然气需求增长很快,而国内天然气相对不足,2006年我国已成为天然气净进口国,且对外依存度不断提高。目前,随着近年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攀升,进口天然气价格也不断上涨,形成国产气价格低、进口气价格高的格局。进口气价格按照国产气价格执行,造成企业进口气业务巨额亏损,不利于调动经营者进口天然气积极性。同时,国内天然气价格偏低又放大了不合理需求,一些地方盲目上马天然气加工项目。
三是约束企业成本的要求逐步增强。现行的“成本加成”的定价方法使价格主要依据成本变化而调整,难以反映消费需求对价格的制约。
问:这次天然气价格改革试点,涨价对居民生活有什么影响?
答:试点总体不会增加居民用气负担。同时,为减少改革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国家还将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省内管网和配气环节价格的监管。严格控制省内天然气管网加价,引导天然气直供,减少中间环节,减轻用气企业和居民负担。二是鼓励地方积极探索阶梯气价政策,研究对低收入居民实行相对较低价格,保障基本生活需要。三是要求各地逐步完善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等各项保障制度。
天然气行业将是未来几年重点的发展方向,过程中,上游的勘探开的公司及相关设备与服务公司,中游的管道输送的设备与服务公司和LNG的整个产业链,下游的天然气利用设备公司等,都会得到大的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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