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价格定价方案_燃气调整价格
阶梯气价是指居民每年或每月超过天然气基本消费量后,执行高气价,对用户消费的气量分段定价。阶梯气价将居民用气划分为三档,各档气价按照1:1.2:1. 5的比价安排,实行超额累计加价方式计费,于2015年全面建立。
为什么要推行居民阶梯气价制度?
(一)国家有明确的政策要求。201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4]467号),明确要求2015年底前所有已通气城市均应建立居民阶梯气价制度,今后凡制定或调整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的城市,必须同步建立起阶梯价格制度。
(二)发挥价格机制的调节作用,体现天然气的稀缺性。我国是天然气稀缺性国家,人均占有量少,我市天然气供应全部依赖输入,在居民用气量占比逐年上升的情况下,对居民用气实行阶梯制度,调节居民消费行为,促进珍惜、节约用气是必要的。天然气作为稀缺,价格要反映其稀缺程度,实施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用气多的居民多负担,更能体现社会公平,目前国内已经有许多城市实行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我市建立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顺应了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
为什么要提高销售价格?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天然气价格政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加快自然及其产品价格改革,全面反映市场供求、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另外,《山东省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天然气价格的制定和调整应遵循补偿成本、法定税金、并有合理利润的原则,反映市场供求、兼顾消费者承受能力,并与其他燃气保持合理比价关系”和第九条 “物价部门应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经营企业成本变动情况适时制定或调整天然气价格”的规定,也为此次居民用气价格调整提供了政策依据。
(二)合理补偿成本,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要求,居民用气价格总体上要逐步反映用气成本。我市居民用气价格已近14年未做调整。期间,居民用气门站价格、运营成本的人工、安全维护等成本因素也发生了较大变化。由于供气成本增加,居民用气价格多年未作调整,与成本出现倒挂,价格矛盾持续积累,经测算,居民用气成本价格为3.32元/立方米,远高于现行销售价格2.40元/立方米。因此,适当调整居民用气价格,有利于缓解企业经营压力,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企业服务质量,为我市提供安全可靠的供气服务。
法律依据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分档气价的安排。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其中:
第一档气价,按照基本补偿供气成本的原则确定,并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
第二档气价,按照合理补偿成本、取得合理收益的原则制定,价格水平原则上与第一档气保持1.2倍左右的比价;
第三档气价,按照充分体现天然气稀缺程度、抑制过度消费的原则制定,价格水平原则上与第一档气保持1.5倍左右的比价。
答:您好,居民普表用户:抄表人员入户抄表,每2个月抄一次。若遇无人,需用户按照缴费单中的抄表员电话与抄表员联系,预约抄表时间;居民IC卡用户:抄表人员入户抄表,每6个月抄一次。若遇无人,需用户按照缴费单中的抄表员电话与抄表员联系,预约抄表时间;工商用户:实行每周抄表,每周、月结算的方式。
一、燃气费定价方法
市区居民生活用气实行阶梯价格,有2套定价方案。
方案一:
第一阶梯户年用气量为0~216(含)立方米,含税价格为每立方米2.98元;
第二阶梯户年用气量为216~408(含)立方米,含税价格为每立方米3.58元;
第三阶梯户用气量为408立方米以上,含税价格为每立方米4.47元。
制定理由:据调查,以**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为例,该公司的管道天然气覆盖到80%的居民用户(不包括已开通未使用的用户)月均用气量为15立方米,覆盖95%的月均用气量为24立方米。
考虑到以后居民用户人口增加的因素,提出了这一套方案。
方案二:
第一阶梯户年用气量为0~300(含)立方米,含税价格为每立方米3.05元;
第二阶梯户年用气量为300~480(含)立方米,含税价格为每立方米3.66元;
第三阶梯户用气量为480立方米以上,含税价格为每立方米4.58元。
制定理由:考虑到今后经济社会发展,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等因素,应该适当扩大居民分档气量,参照嘉兴、衢州等地的阶梯气量标准制定此方案。
两个方案中,居民用户用气地址对应的户籍人口多于4人的,每增加1人,相应增加年用气量60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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