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价格制定_天然气价格改革试点名单
1.2014年我国启动实施什么税
2.天然气初装费多少钱天然气的优点有哪些
3.近20家央企混改试点正在实施了吗?
近年来,我国天然气市场发展较快,天然气产量、进口量和消费量均保持快速增长态势。天然气市场的快速发展对优化我国能源结构和提高节能减排成效都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国家不断调整完善天然气价格政策,以促进天然气行业的发展。但受发展阶段等因素影响,我国天然气的价格政策仍处在调整完善过程中。理清天然气价格调整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背景、方向、路径和一些争议,有助于凝聚共识,更好地推进天然气价格的正常调整和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促进天然气行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 价格信号是市场运行最重要的信号,也是调控市场供需最重要的“指挥棒”。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从根本上说就是解决如何确定价格信号。早在200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改革天然气出厂价格形成机制及近期适当提高天然气出厂价格的通知》中就提出“从长远看,随着竞争性市场结构的建立,天然气出厂价格最终应通过市场竞争形成。”2011年12月26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在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的通知》中再次明确“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最终目标是放开天然气出厂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只对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进行管理。”2013年6月2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知》,指出天然气价格调整的基本思路是“按照市场化取向,建立起反映市场供求和稀缺程度的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逐步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比价关系,为最终实现天然气价格完全市场化奠定基础”。显然,我国调整天然气价格和改革价格形成机制一直是沿着逐步市场化的方向在稳步推进。
虽然我国天然气价格调整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方向一直非常明确,但由于受市场结构、供应结构等因素影响,短期内我国还不具备通过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条件。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天然气的价格调整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实际上取了“准市场化”和“稳步放宽市场准入”的办法来推进。
“准市场化”体现在天然气的价格调整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一直在探索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稀缺程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并将“逐步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比价关系”作为确定天然气价格的主要选择。在确定与天然气价格挂钩的可替代能源产品时,基本选择了市场竞争程度更高的可替代能源产品,即通过市场化程度更高的可替代能源产品的价格来确定天然气的价格,这也表明天然气定价机制改革更加注重通过市场方式确定天然气价格。在目前国产天然气价格水平相对偏低的情况下,取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的办法定价既坚持了市场化定价的基本取向,也有利于激励生产者,因此有利于鼓励天然气供应。
“稳步推进市场准入”是通过稳步推进天然气行业的市场准入改革,逐步增强天然气市场的竞争性,为最终实现天然气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创造条件。近年来,国家在稳步推进天然气行业的市场准入改革,在页岩气等领域开始引入新的竞争主体。2011年,国家已将国产海上天然气和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出厂价格,以及液化天然气气源价格放开由市场形成。同时,国家还将积极推进管道向第三方开放,实行市场价格的气源可委托管道运输企业代为输送,并按国家规定的管道运输价格支付运输费用。从未来发展看,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最终完成,仍需要更加重视市场准入等配套改革,引入新的市场主体,不断增强市场的竞争性。 作为重要的、而且是发展速度最快的基础能源产品,天然气的价格调整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一直广为关注。理清一些广为关注的问题,将有助于天然气价格的正常调整和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
第一,短期上调价格与中长期价格稳定的关系。由于我国天然气价格水平相对偏低,近年来的价格调整一直是上调价格。价格上调虽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用户的成本,但必须看到,价格调整是调节供求最有效的方式,价格上调将有利于增加天然气行业的投资,这将有利于天然气供应量的持续较快增加,从而有助于天然气价格在中长期保持在相对合理的水平上。从美国天然气价格变化的历程看,上世纪70年代末美国曾对天然气价格进行过限制,但结果是造成天然气行业投资的下降和供应的紧张,并一度造成大范围的“气荒”,价格控制并未取得预期效果。此后美国放开了对天然气的价格控制,天然气价格短期内也出现了上涨,但由于天然气价格的上涨带来了投资的增加进而增加了供应量,天然气价格并未呈持续上升态势。近年来美国由于页岩气的大规模开发,天然气供应量的显著增加是美国天然气价格明显回落的主要原因。因此,理清短期价格变化和中长期价格变化的关系,将有助于正确认识价格调整和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
第二,天然气价格调整和稳定物价的关系。从2005年以来我国天然气定价机制改革和价格调整情况看,受国内物价上涨等因素影响,我国天然气价格调整实际上并未严格按照已出台的定价机制执行,天然气价格调整的频率和幅度实际上均未达到2005年12月公布的定价机制所确定的要求。在宏观经济和物价等形势发生较大变化时,对天然气等能源价格进行有控制地调整,短期内虽有助于减少面临的物价上涨压力,但也会造成价格信号失真,同时也会影响到市场对未来价格改革趋势、进程等的判断,也无法向市场传递长期、准确的价格信号,客观上就会对能源产品的供需带来不利影响。从未来发展趋势看,受供给结构和需求变化等因素影响,能源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况仍将持续。因此,有必要及早理顺天然气价格水平,完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近期的天然气价格调整抓住了国内物价水平相对较低的有利时机,在不对整体物价形势带来明显冲击的情况下,实现了增量气价格与可替代能源价格直接挂钩,向市场传递了较为明确的价格改革信号,为今后的价格调整和价格改革奠定了较好基础。
第三,天然气价格上调与合理调整各方利益的关系。天然气价格上调必然会增加用户的负担,因此,在天然气价格上调时,需要合理调整各方利益关系。由于不同行业和群体对天然气价格调整的承受能力存在较大差异,在历次调整天然气价格时,国家都非常重视完善利益调节机制,对生活困难人群和一些公益性行业建立补贴和救助机制,在天然气价格上调时对生活困难人群和部分公益性行业给以适当的补贴。从未来发展看,在天然气价格调整和完善价格形成机制过程中,仍需要进一步完善利益调节机制,将天然气价格调整的影响降到最低。
2014年我国启动实施什么税
这是混改加速落地的一个缩影。据了解,国家发改委会同国资委等部门在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领域选择了7家企业或项目,开展第一批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目前,正在组织审议批复试点方案,其中4个已经批复实施。
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国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按照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要求,在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领域迈出实质性步伐。此前,发改委已明确东航集团、联通集团、南方电网、哈电集团、中国核建、中国船舶等中央企业列入第一批混改试点。
天然气初装费多少钱天然气的优点有哪些
一、我国税制度的演进轨迹税,在我国的历史十分悠久,可以上溯至周朝的“山泽之赋”,此后历朝历代在不同程度上都对矿冶、盐业等课税。但我国现代税制度起源于新中国成立初期开征的盐税,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的变革和调整,逐步走向成熟并形成了现有的制度框架。
(一)萌芽阶段(1949—1983年)1949年l1月24日,中央人民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简称中财委)召开第一次全国税务会议,决定将盐税作为一个单独的税种,在全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新型城镇化包容性发展的路径设计与战略选择”(批准号:12&ZD100)、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不同市场结构下我国环境税效应研究”(批准号:13BJY149)、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培育)项目“环境税‘双重红利’效应研究”(批准号:2013PYYJ16)、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专项资金项目“中国环境税改革路径研究——基于OECD国家经验”(批准号:swul409126)和“环境税防控农业面源污染机制研究”(批准号:Swu1509307)的阶段性研究成果。3宏巩锂济研完2015年第9期国范围内征收。院于1950年1月20El颁布了《中央人民政务院关于全国盐务工作的决定》,统一全国盐政,确定了盐税征收原则、盐税税额和管理办法。1950年1月31El,政务院发布《全国税政实施要则》,正式将盐税单独列为一个税种;3月8号,中国盐务总局正式成立,负责全国范围内盐的生产和盐税征管。从1958年7月1El起,盐税征收工作由盐务部门移交给税务部门。此后,盐税经历了多次调整,但最大的一次调整是13年将盐税作为一个税目并人工商税。这一时期的盐税具有三大特点:一是由实物形式的税收逐渐转变为货币形式的税收。最初的盐税税率以粮为标准,由中央统一分类分区等差核定,之后调整为从量定额征收货币。二是盐税完全作为中央税,由财政部统一调度使用,且占全国税收收入的比重较高。三是在经济体制下,盐的产、供、销都由指令性确定,因而盐税的规模可以通过人为地控制。新中国成立初期至“利改税”以前的盐税主要是为解决战后财政资金困难而设立的。总体而言,这一时期的盐税筹集了大量比较稳定的收入,为社会经济的快速恢复作出了较大的贡献,但也存在局限性。一方面,这一时期的税实际上就是盐税,征税范围仅限于实行国家专卖且价格弹性和收入弹性都很低的盐,并未考虑对其他矿产类征税,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横向税收不公的问题。另一方面,作为税的盐税,其首要功能是筹集财政收入,并未考量其调节经济和促进盐业节约利用的作用。
(二)初步建立阶段(—1993年)2O世纪80年代初,我国正处于“拨乱反正”之后的经济发展时期,国家财政资金严重匮乏。同时,国家开始重新审视税收与国有企业利润之间的关系,开始进行“利改税”的探索。在财政缺钱和“利改税”的背景下,税应运而生。年9月18日,院颁布《税条例(草案)》,决定从当年10月1El起开征税,以调节开发自然的企业和单位因结构、开发条件等禀赋差异造成的级差收入,妥善处理国家与企业之间的收益分配关系。不过,当时的征税范围仅限于原油、天然气、煤炭、铁矿石,其他矿产品暂缓征收税,征收基数是销售利润率超过12%的部分,征收方式为超率累进,表1为年税税率结构。自年至分税制改革这段时期,税制度经历了多次调整,但最主要的一次调整是1986年将煤炭税由从价计征改为从量计征。这一时期的税制度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税收模式上属于利润型税,计税依据为企业和单位开获得的超额利润。二是税收功能定位在调节级差收入,特别强调税收公平,销售利润越高其税税率也就越高。年开征的税,实际上是当时财政缺钱的产物,但在客观上也发挥了经济和社会功能,这属于税制度设计的“意外收获”。在经济层面上,由于实行多级超率累进税率,税能够充分发挥“经济自动稳定器”的功能。在表1年税税率结构销售利润适用税率12%(含)以下不缴纳税超过12%至25%的部分按销售利润率每增长1%、税率增长0.5%累进计算超过20%至25%的部分按销售利润率每增长1%、税率增长0.6%累进计算超过25%的部分按销售利润率每增长1%、税率增长0.7%累进计算4宏观饪济研2015年第9期行业发展形势好的时期,企业利润较高,适用较高的税率,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行业过热的趋势;在行业不景气的时期,企业的利润相应下降,适用较低的税率,可以起到减税的作用,促进行业复苏。在社会层面上,超率累进的税一方面可以有效地促进行业利润平均化,实现税收公平目标;另一方面,对于抑制过度开行为、促进节约和环境保护具有一定的作用。但是,这一时期的税制度也存在比较明显的缺陷。一是征税范围较窄,仅对原油、天然气、煤炭和铁矿石征税,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税负横向不公平的问题,也不利于促进环境政策目标的达成。二是多级次的超率累进税率虽然有利于纵向公平,但计算比较复杂,税收成本较高,这也是1986年煤炭税改为从量定额征收的重要原因之一。三是纳税地点为企业所在地,可能造成税源和税收的背离问题。
(三)成型阶段(1994—2009年)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央财政收入比重持续下降,而地方财政相对宽裕。为提高中央财政比重并妥善解决中央与地方的税权划分问题,我国启动了一次影响深远的税收制度改革,即分税制改革,税制度在此次改革中更加完善。1993年12月2513,院发布《税暂行条例》,于1994年1月113起正式施行。此次改革奠定了我国现行税制度的框架,此后一直保持相对稳定。当然,在这期间(主要是2000年以后)也在税税额标准、减免税优惠等方面进行过一些微调,如表2所示。1994年分税制改革建立的税制度主要实现了两大转变。一是由中央税转变为地方税。为了弥补分税制改革对地方税权的“侵占”,中央将除海洋石油税外的其他税收入划归地方收入。二是由利润型税转变为产出型税。1994年以前,除煤炭外,原油、天然气、铁矿石都按照超额利润累进征收税;1994年改革后对所有税目实行从量征收。总体而言,1994年的税改革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是成功的。第一,此次改革基本解决了国家的身份问题,明确划分了租和税的关系。④改革明确界定了税是国家基于政治权力参与产品剩余价值分配的一种形式,区分了国家基于所有权而取得的补偿收入或利润收入,将征税范围扩大至盐、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和其他非金属矿原矿。第表22003--2009年我国税制度调整情况年份调整内容2003石灰石、大理石的单位税额分别调至0.5—3元/吨、3一l0元/立方米2004煤炭:陕西、青海、内蒙古、山西调高税额2005年
1、煤炭:安徽、宁夏、重庆、贵州、福建、山东、云南、河南调高税额
2、石油:幅度税率调高为14—30元,吨
3、天然气:幅度税率调高为7—15元/千立方米2006年
1、煤炭:江苏、湖南、四川、江西、吉林、辽宁、甘肃、湖北、河北、广西、陕西、内蒙古、广东调高税额
2、矿原矿:取消有色金属矿原矿减征30%的优惠政策,对冶金矿山铁矿石减征40%税额,调高锰、钒矿石税额
3、开征石油特别收益金2007年
1、煤炭:焦煤调为8元/吨
2、矿原矿:提高三类矿石(铅锌矿、铜矿和钨矿)的单位税额
3、盐:实施减税的优惠政策2008年矿原矿:提高硅藻土和玉石、磷矿石、膨润土、沸石和珍珠岩的单位税额2009年煤炭:新疆调高税额此次改革更加有利于税收征管。将税改为从量计征,既降低了税务机关的征管难度,又减少了企业的计算困难,有效降低了税收征管成本和纳税遵从成本。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1994年税制度暴露的问题越来越多。一是从量定额征税不能反映产品的价格变化。自1994年以来,我国产品价格持续上涨,但税税额标准并未相应提高,不但未能分享市场繁荣带来的收益,反而由于其他税种的快速增收弱化了税的地位。二是税率过低使得产品价格偏低,导致企业在使用生产要素时产生了替代效应和收入效应:一方面,相对于其他生产要素,产品价格低激励了企业用投入替代其他要素投入;另一方面,低价格提高了企业的实际购买力,增加了对产品的购买。这导致了严重的浪费,使得企业的发展过分依赖于开发和投入,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技术创新。鉴于这些问题,理论界和实务界要求改革现行税制度的呼声越来越高。
(四)改革阶段(2010年至今)早在2007年,税改革的方案就已经提交院审议。但由于当时通货膨胀压力较大、宏观经济过热,改革被暂时搁置。直到2010年6月1日,新疆率先进行原油、天然气税从价计征试点,标志着税改革取得重要突破。⑤同年12月1El,原油、天然气税从价计征改革试点由新疆扩大至内蒙古、甘肃、四川、青海、宁夏等西部12个省区。2011年l0月10Et,院正式发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暂行条例)的决定》,要求从11月1El起将原油、天然气从价计征改革推向全国。与此同时,价格机制改革也正式启动。2012年,在两广地区开展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2013年,在部分地区实施了部分金属和非金属矿税从价计征改革试点。2014年,作为改革重头戏的煤炭税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自12月1El起,煤炭税全面实行从价计征,税率为2%一10%,同时清理相关收费基金。与此同时,国家还对原油、天然气税费制度进行了调整,主要是将矿产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将税适用税率由5%提高至6%。改革内容:
1、新疆率先试点原油、天然气税从价计征改革,税率为5%,并对高含硫天然气、三次油、稠油和高凝油实施2010综合减征率政策
2、税改革试点扩围,西部12省区的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
1、煤炭:提高了部分煤炭产品的税率20l1
2、石油天然气: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从价计征改革,对中外合作企业的矿区使用费改为征收税
1、铁矿石:自2012年2月1日起,铁矿石税调整为减按规定税率的80%征收2012
2、天然气:在两广地区开展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2013自2013年1月1Et起,在部分地区实施部分金属和非金属矿税从价计征改革试点
1、自2014年1月1日起,税部分税目税额调高:
(1)岩金矿石:一等至七等矿山每吨税额分别调整为10元、8元、7元、6元、5元、4元、3元;
(2)磷铁矿:税额调整为每吨4元
2、自2014年12月1日起,煤炭税改革:
(1)改革煤炭税计征方式,由从量定额改为从价定率;
(2)实行2%一10%的浮动比例税率,由各省市自行确定适用税率;
(3)取消煤炭矿产补偿费及部分各地方收费基金项目2014
3、自2014年12月1日起,原油、天然气税调整:
(1)原油、天然气矿产补偿费费率降为零;
(2)税适用税率由5%提高至6%;
(3)对稠油、高凝油和高含硫天然气税减征40%,对三次油税减征30%,对低丰度油气田税暂减征20%,对深水油气田税减征30%;
(4)对中外合作油气田及海上自营油气田税征收管理作出调整6宏巩锃济研2015年第9期年间我国税制度的调整情况。这一阶段的税制度在改革试点中发展,并逐步走向完善。改革的基本方向是比较明确的,即改从量定额的征收方式为从价定率,扩大征税范围,并适当提高税率。但是,这一阶段的税改革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改革涉及深刻的利益调整,遭遇来自各方的阻力,存在“俘获”现象。例如,对原油、天然气实行从价计征改革的同时,“两桶油”成功地说服调高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使得税增加的同时,石油特别收益金以更大的幅度降低。二是新一轮的税改革选择在我国经济进入中低速增长的“新常态”时期实施,需要考量经济、政治和社会各方面的因素,改革面临诸多压力困境
二、税制度改革面临的现实1994年分税制改革搭建了我国现代税制度的基本框架,此后经历了原油、天然气和煤炭税从价计征改革等重大调整,但很多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让当前税改革面临四大现实困境。
(一)限制了市场对配置的决定性作用第一,税征税范围过窄,有悖于市场经济公平公正的原则。目前,仅对原油、天然气、煤炭、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其他非金属矿原矿、盐等列举产品征收税,而将水、珍稀动植物、土地、森林、草场等自然排除在征税范围之外。这种制度安排存在两种效应:一是替代效应,即选择性的征税政策人为地造成产品税负不公,在客观上鼓励了用不征税替代征税,扭曲了企业的经济决策;二是收入效应,即这种制度设计不仅让国家放弃了部分产品的税收权利,还鼓励了对不征税产品的过度使用,造成比较严重的浪费问题。第二,税多数税目实行从量计征,难以反映市场机制运行的结果。除原油、天然气和煤炭税陆续实现从价计征改革外,其余税目仍然实行从量定额征收税。实际上,各类产品的市场价格整体波动幅度一般较大,征收从量税难以发挥税“经济自动稳定器”的功能。在经济繁荣高涨、投入增加、价格攀升的时期,国家既不能因经济增长、产品价格上涨获得额外的税收收益,也不能对过度膨胀的需求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以达到保护环境、节约的目的。而在经济疲软下行、投人减少、价格低迷的时期,税又无法对要素成本进行有效调节,从而促进经济恢复。第三,税税率整体偏低,人为扭曲了价格形成的市场机制。长期以来,国家取人为压低产品和农产品价格的方式推进工业化进程,对产品的价格进行诸多管制,使得价格长期低于其社会成本,同时对产品征收很低的税,让生态环境承担部分发展成本。这种制度安排在客观上加速了经济发展,但也存在诸多后遗症。一是自然被过度开使用,对生态环境造成很大的压力,经济的发展付出了沉重的环境代价。二是经济增长对要素投入增加形成路径依赖,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技术创新,不利于经济转型和结构升级。但最深层次的影响则是阻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对发挥市场在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形成制度羁绊。如果产品的价格形成机制、税收制度体系都不是市场化导向的,微观市场主体的要素投入决策就不能反映市场机制运作的结果,整个经济也就缺乏市场化的微观基础。
(二)调节级差收入的税种定位不能体现国家政治权力和经济权利的差别不论是年正式建立税制度,抑或7宏观谨济研2015年第9期是1994年分税制改革,再到后来的原油、天然气和煤炭税改革,都将调节级差收入作为税的一个重要目标。现代公共财政理论认为,税收是国家基于政治权力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一种制度安排,体现的是作为国家代理人的与纳税人之间的一种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收费(租金)则是国家基于经济权利取得的收入。实际上,矿产补偿费、矿区使用费、矿权使用费以及各级地方设置的收费项目等都属于收费(租金),是基于国家经济权利、让渡使用权而取得的收入,在调节级差收入方面具有很大的弹性和很强的作用。级差收入是租的一种,租又有绝对租与级差租两种形式,前者因国家对的垄断而产生,后者由禀赋各异而形成,两者都源于国家对的所有权,是作为所有者的国家与作为开使用者之间平等交易的结果,体现的是国家的经济权利。因此,用税调节级差收入,在理论上存在缺陷,混淆了国家政治权力所有者和自然所有者的两种不同身份。
(三)税在分税制财税体制中的定位存在偏差根据分税制改革的制度安排,除海洋石油税作为中央收入外,税被划人地方税,其收入由地方享有。在完善地方税体系的宏观背景下,理论界和实务界存在一种流行甚广的观点,认为在推进“营改增”的同时,可以全面推进税从价计征改革,并扩大征税范围、适当提高税率,将税培育为地方主体税种。在私有化或者丰富的国家,这种制度安排有其合理性,但在我国,如果“营改增”以后不对增值税分成比例进行调整,税作为地方主体税种缺乏可行性。第一,税作为地方税种与全民所有制在理论上有冲突。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都为国家所有,作为国家代表的中央理应享有自然税收的收益权。第二,我国自然分布极不均衡,税作为地方税种会造成省际横向税收分配失衡。以煤炭为例,其探明储量的80%集中分布在北方,其中,华北地区则集中了64%的储量;而石油探明储量的98%左右分布于北方地区。将税作为地方收入,使得丰富的省市获得了一笔可以自由支配的税收收入,而作为主要消费地的其他省市在承担税税负的同时却无法分享税收人。以2013年为例,甘肃省税收入l9.5亿元,占地方税收的比重为4.9%,占九个地方税种∞收入的比重为21.7%;而重庆市税收人仅为8.4亿元,占地方税收的比重为0.82%,占九个地方税种收入的比重为1%左右。第三,将税作为地方主体税种,会造成节约利用的“负激励”。地方为了追求短期税收收益,可能纵容破坏性开自然的行为,给生态环境造成巨大压力,影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不利于形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产业结构。第四,我国税征税范围整体偏窄,收入规模太小,不足以支撑地方财政收入。以2014年为例,全国税收入共计1083.66亿元,占全国地税收入的比重仅为2.1l%。除山西、陕西、内蒙古、新疆等少数大省外,税整体规模难对地方税收收入造成明显影响,即便全面实施从价计征改革,将整体税负提高1倍,税也难以成长为地方主体税种。表4为201l一2014年全国部分省市税收人情况。
(四)改革过程中存在“俘获”现象我国的税改革从一开始就未能摆脱“俘获”的魔咒,部分决策包含了对各利益集团的妥协,未能真正体现税改革的初衷,影响促进节约和环境保护的政策目标的实现。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原油、天然气税改革以不提高国宏观锃济研2015年第9期表42011—2014年全国部分省市税收入情况201120l220132014税收入占地税比重税收入占地税比重税收人占地税比重税收入占地税比重(亿元)(%)(亿元)(%)(亿元)(%)(亿元)(%)全国598.961.8O904.32.141005.722.131083.662.11北京O.30.010.800.030.820.O30.780.02天津2.643.1331.553.3929.442.7628-352-3O重庆8.01O.988.690.968.390.829.70.84广东12.210.3l31_350.33.150.6533.90.59湖北10.131.2512.431.O616.23l。1518.831.14辽宁68.834.6486.675.4589.623.8573.923.55内蒙古56.816.8668.1O6.7170.646.4572.7O6.38山西38.765.1843.784.5751.654.8558.9O5.99l陕西49.446.4761.596.2278.777.3284.907.72l新疆65.0112.2869.3510.5871.749.28.179.75注:①税收入包含海洋石油税数据;②2014年税数据来源于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初税收快报,可能与最终核算数据存在少许差别。资料来源:2012--2014年《中国税务年鉴》和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初税收快报有垄断企业整体税费负担为前提。一方面,在油气税从量改从价计征的同时,国家提高了石油特别收益金的起征点。2006年3月25日,院决定对石油开企业销售国产原油因价格超过一定水平所获得的超额收入征收石油特别收益金,但为配合原油、天然气税从价计征改革,财政部决定自2011年11月1日起将石油特别收益金的起征点由40美元每桶调高至55美元每桶,基本抵消了税税负上升的影响。另一面,在提高税税负的同时又保留了诸多税费减免优惠。国家对油气田企业实行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显著降低了企业的实际税负水平。油气田企业税按5%的税率征收@,但随着综合减征率逐年提高,其实际税负率远低于5%。@综合考虑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提高和各种优惠政策的影响,油气田企业的实际税费总负担还略有下降。第二,煤炭税改革@考虑了过多的政治因素。此次煤炭税改革方案是多方博弈、相互妥协的结果,“俘获”的成分较重。一方面,2%一8%的幅度比例税率体现了地方对中央的“俘获”,过大的税率幅度是中央向地方妥协的结果。全国煤炭分布极不均衡,各省市从煤炭中获取的财政收入规模和比例差别很大。对山西、陕西、新疆、内蒙古等产煤大省而言,煤炭税费收入是财政收人的重要来源@,而对北京、上海、广东等东部发达省市而言,很少有来自煤炭行业的税费收入。为了减少煤炭税改革在地方层面的阻力,中央通过制定2%一10%的幅度比例税率默认了部分省市的依赖型财政利益,原有的煤炭收费项目的收益可以通过“换名”和提高税率的方式得以保留。另一方面,此轮煤炭税改革方案体现了煤炭行业对的“俘获”,削弱了煤炭税改革的意义。税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推动技术创新,促进节约和环境保护。但煤炭税改革以不增加煤炭行业宏观税费负担为前提,税实际上沦为获取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和工具,无法通过市场机制对企业形成有效的创新激励,更难以在促进节约和环境保护、加快经济转型和结构升级方面有大的作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二条供电人因供电设施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电人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电人;未事先通知用电人中断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近20家央企混改试点正在实施了吗?
天然气节能环保,它可以更好被我们所使用,安装天然气大家最关心就是费用问题,初次装费用其中会包括很多方面,它会根据我们每个城市消费标准来进行决定,以及一些外在因素,因此全面了解起来天然气初装费用很重要,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下,天然气初装费多少钱?
一、天然气初装费多少钱
1、要知道天然气的初装费用也是的5000左右将推出最新的《关于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草案),这是在结束前几天寻求评论(以下简称《意见》)。
2、以及全面的建议[0x9A8B,将它报告给改革试点,推动市场化进程天然气行业。其中,城市燃气管道初期安装成本等主题在市场上备受关注。
3、行业专家正在为2020年城市燃气市场有序改革设定目标,达到300亿立方米的天然气消费目标。《意见》建议的收费和天然气公司在天然气传输速率和取消许可证条件的天然气分销商的安装成本做清理法规强加领域。
4、以不同国家名义的燃气安装费用,即企业的燃气设施有不同的名称,领先的连接费,连接费,其中包括两类主要收费,包括城市收费和使用费为自己的设备和用户特定的设备安装,2001年连接,原国家计委工程服务费,财政部取消了初始安装成本,但都在一起,我们仍然是在燃气设施的建设主要用用户收费一些初始安装成本习惯于工程企业服务的充气服务。
5、市场化的城市燃气行业改革仍然存在,上行仍然是交叉补贴待定价格。如果对工程服务没有收费,部分补偿汽油价格,根据总成本的价格,汽油价格水平将大大提高,甚至到目前的住宅用户汽油价格水平两倍。
二、天然气的优点有哪些
1、是绿色环保天然气基本上从而改善环境的质量,能量,灰尘和其它有害物质,其具有产生更少的二氧化碳,温室效应,清洁和对环境友好的质量由于低燃烧比其他化石燃料。
2、经济与人工煤气相比,天然气具有与前一年相同的热值,天然气清洁干净,可延长炊具的使用寿命,有助于降低维护成本。天然气是一种清洁的天然气,供应稳定,可以提高空气质量,为当地经济发展,促进经济繁荣和改善环境提供新的动力。
3、安全可靠,易分散,比空气轻,因此不应积聚在爆炸性气体中。改善你的生活。由于家庭使用安全可靠的天然气,他们将大大改善家庭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天然气耗氧量计算:1立方米天然气(100%纯度)需要约2.0立方米的氧气才能完全燃烧,需要约10立方米的空气。
天然气的初装费用来说也是需要根据当地的消费水平来确定的,这样到时候也是可以选择满意。
主持人左永刚:当前,我国两批近20家中央企业混改试点正在顺利实施,第三批试点企业将进一步扩大范围,提高覆盖面,在筛选数十家中央企业的同时,重点从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择试点企业,形成规模协同效应。
石油、天然气领域混改试点拟待油气行业改革方案正式实施后,在第三批试点中统筹推进
“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国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按照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要求,在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领域及其他行业领域开展试点,积极推进,目前改革成效逐步显现。”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相关负责人表示。
按照党中央、院部署,国家发改委和国资委共同落实部分重要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示范任务。2016年以来,已开展两批试点。目前,第一批9家试点的方案已基本批复,正在指导试点企业有序实施,有望年内取得实质性进展和突破;第二批10家试点企业名单已经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审议确定,其中9家企业已正式上报试点方案,拟近期批复实施,预计年内将取得阶段性进展;第三批试点的遴选工作已经着手启动。
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主任兼新闻发言人严鹏程表示,前两批19家试点企业,有以下几个特点:从行业领域看,涉及配售电、电力装备、高速铁路、铁路装备、航空物流、民航信息服务、基础电信、国防军工、重要商品、金融等重点领域,特别是军工领域较多,有7家企业。石油、天然气领域混改试点拟待油气行业改革方案正式实施后,在第三批试点中统筹推进。
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到目前为止,两批近20家中央企业混改试点正在顺利实施,第三批试点企业将进一步扩大范围,提高覆盖面,在筛选数十家中央企业的同时,重点从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择试点企业,形成规模协同效应。这次混改的特点,不仅在于企业的选择(既有一般企业层面,又有集团层面),更在于试点要实现企业制度创新的目的,如引入战略投资者,优化企业股权结构;加强董事会建设,积极探索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的有机结合;实施经理层市场化选聘和身份转换,有效提升企业经营决策能力;加快实施薪酬制度改革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探索员工持股可行路径等等。从而形成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市场化的激励约束机制。
“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快工作进度,抓紧完成第二批试点方案批复工作,确定第三批试点名单;二是跟踪试点实施情况,深入开展调研指导,及时梳理解决实施中存在的关键问题;三是委托第三方机构分批对试点工作进展进行评估,总结制度性经验,快出经验、多出经验,尽快在面上推广。”严鹏程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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