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买一间商铺,天然气是属于民用的,如果以后我是商用的了,这个费用要怎么交啊

2.商铺开通燃气3万元合法吗

商铺燃气价格怎么算啊举例说明_商铺通燃气一般多少钱

方法如下:

以合肥市为例,根据《合肥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需要使用管道燃气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燃气企业提出申请。燃气企业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应当自接到申请和有关材料之日起15日内办理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燃气企业同意,不得接通管道使用燃气。

管道燃气用户需要变更用户名称、使用地址、燃气用途以及需要停止供气的,应当向燃气企业提出申请。对符合条件的,燃气企业应当自接到申请和有关材料之日起15日内予以办理。

燃气器具必须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气源适配性检测,检测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符合本市燃气使用要求的产品,消费者可以自由选择使用。燃气器具的生产或销售单位应当在销售地设立维修点,或委托安装维修单位维修其销售的燃气器具。

扩展资料:

燃气经营企业或者用户对燃气计量表具准确度有异议的,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向所在地技术监督部门申请检定。经检定合格的,由异议方承担检定费。

经检定不合格的,由对方承担检定费,当月气费按前6个月平均用气量计算, 不合格的燃气计量表具应当及时检修或者更换,其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使用管道燃气的用户应当在每月月底前交纳上月气费,逾期不交纳的,对生产经营性用户按每日1%计收滞纳金,对生活用户按每日3‰计收滞纳金。逾期不交费达3个月以上的,燃气企业可对其暂停供气。

百度百科-合肥市燃气管理条例

我买一间商铺,天然气是属于民用的,如果以后我是商用的了,这个费用要怎么交啊

天然气主要有以下几项费用:

1、开口费。这个费用很多燃气公司已经免去。

2、工程费用。包含材料费、施工费等,具体需要根据你的工程量确定。

天然气是较为安全的燃气之一,它不含一氧化碳,也比空气轻,一旦泄漏,立即会向上扩散,不易积聚形成爆炸性气体,安全性较其他燃体而言相对较高。

用天然气作为能源,可减少煤和石油的用量,因而大大改善环境污染问题;天然气作为一种清洁能源,能减少二氧化硫和粉尘排放量近100%,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60%和氮氧化合物排放量50%,并有助于减少酸雨形成,舒缓地球温室效应,从根本上改善环境质量。

天然气作为汽车燃料,具有单位热值高、排气污染小、供应可靠、价格低等优点,已成为世界车用清洁燃料的发展方向,而天然气汽车则已成为发展最快、使用量最多的新能源汽车。

扩展资料:

其优点有:

1、绿色环保

天然气是一种洁净环保的优质能源,几乎不含硫、粉尘和其他有害物质,燃烧时产生二氧化碳少于其他化石燃料,造成温室效应较低,因而能从根本上改善环境质量。

2、经济实惠

天然气与人工煤气相比,同比热值价格相当,并且天然气清洁干净,能延长灶具的使用寿命,也有利于用户减少维修费用的支出。天然气是洁净燃气,供应稳定,能够改善空气质量,因而能为该地区经济发展提供新的动力,带动经济繁荣及改善环境。

3、安全可靠

天然气无毒、易散发,比重轻于空气,不宜积聚成爆炸性气体,是较为安全的燃气。

4、改善生活

随着家庭使用安全、可靠的天然气,将会极大改善家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

天然气耗氧情况计算:1立方米天然气(纯度按100%计算)完全燃烧约需2.0立方米氧气,大约需要10立方米的空气。

百度百科-天然气(气体)

商铺开通燃气3万元合法吗

房子的性质是商用的就会按照商用的收费,

只有商品房等住宅类的才按照民用的收费,除非你把你的商铺性质改为住宅后才可以到燃气公司将这个天然气的使用性质也该为民用,然后就可以按民用的交,否则没依据。

商铺开通燃气3万元不合法。

物业专有部分天然气用户首次通气及通气工程涉及的改造、检测等费用由开发商或其他责任主体承担,物业共有部分天然气用户首次通气及通气工程涉及的改造、检测等费用由所有业主共同承担,不得问用户单独收取或摊派。

1、燃气保险费。

开通燃气的业主可以选择性的缴纳燃气保险费,一般产生的燃气保险费,根据地级城市的不同,在价格方面也产生很大的区别,大概在200元-2000元左右,保险费用是业主自由选择,燃气公司没有硬性的规定。

2、新用户费。

一般情况下,新用户开通燃气需要缴纳2000元-3000元左右的费用,目前,新建设的小区开发商已经交纳相关的费,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广大业主就不需要交纳该项费用。

3、材料费。

燃气的开通需要使用到燃气管、螺丝、胶带等等材料,具体使用到的材料数量根据厨房的大小而定,正常情况下产生的材料费在300元-400元之间,因此,创业者在开通燃气之前需要准备3000元左右的资金。

综上所述,商铺开通燃气收费3万元并不合法。

法律依据: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气经营者不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3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燃气管理法》

第十六条

燃气企业应当按照燃气费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向燃气使用者收取燃气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或者收取超过规定标准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