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居民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公示_杭州市天然气收费标准2020
1.沈阳市煤气费多钱一立方米
2.现在瓶装天然气价格是多少
3.杭州市天然气的来源 解决杭州市天然气紧张问题的方案
4.费什么时候不用交的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燃气经营与设施管理、燃气使用与安全管理等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燃气,是指供给生活、生产使用的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气体燃料的总称,沼气、秸秆气和作为工业生产原料使用的气体燃料不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燃气设施是指燃气储存充装站、门站、应急气源站、气化站、混气站、加气站、灌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市政燃气管网等的总称,包括市政燃气设施、建筑区划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以及户内燃气设施等。第四条 燃气工作应当坚持统筹规划、保障安全、确保供应、规范服务、节能高效的原则。第五条 市、县(市)人民应当加强对燃气工作的领导,将燃气事业的建设和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乡规划。第六条 市、县(市)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城乡规划、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工商、公安、交通运输、价格、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燃气管理工作。第二章 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第七条 市、县(市)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发展和改革、城乡规划等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或者县(市)域总体规划和上一级能源发展规划,编制区域内燃气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燃气管理部门备案。
燃气发展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燃气气源、燃气种类、燃气供应方式和规模、燃气设施布局和建设时序、燃气供应保障措施、安全保障措施,以及燃气设施建设用地、燃气设施保护范围的划定原则等。
市燃气发展规划应当明确市行政区域内天然气气源以及与省天然气供气系统衔接、天然气高中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天然气应急保障气源场站和市区城市天然气管网、瓶装燃气供应站点、车船加气站布局等内容。县(市)燃气发展规划应当明确区域内天然气管网、瓶装燃气供应站点和车船加气站布局等内容。第八条 燃气发展规划确定的燃气设施建设用地应当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落实,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改变用途。第九条 天然气管道供应项目应当以区域化、规模化统一建设的模式实施。第十条 市、县(市)人民应当组织建立燃气应急储备制度。
发展和改革部门应当会同同级燃气管理部门编制燃气应急储备预案,确定燃气应急气源和种类、燃气储备的布局、储备总量、应急供应方式、应急处置程序、应急救援措施和启用要求等内容。第十一条 市、县(市)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燃气供求状况实施检测、预测和预警。
因气源短缺等原因不能正常供气,造成燃气供求状况重大失衡的,市、县(市)人民应当根据优先保证民用原则启动燃气应急储备预案。燃气经营者因执行燃气应急储备预案所增加的成本费用,由市、县(市)人民给予适当补贴。第三章 燃气经营与设施管理第十二条 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
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具备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
个人从事瓶装燃气经营活动应当具备《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第十三条 燃气销售价格应当根据购气成本、经营成本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确定并与上游价格适时联动调整。第十四条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对其供气范围内的市政燃气设施、建筑区划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承担运行、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的责任。第十五条 燃气用户对其所有的管道燃气设施承担管理、维护责任。燃气用户委托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维修保养的,双方应当签订维修保养协议。
以下管道燃气设施属于燃气用户所有:
(一)居民用户:以燃气计量表具为界,表具(不含)后的燃气设施归用户所有;
(二)机关、企事业单位用户和其他团体用户:中压管道供气用户以城市燃气中压管道支线阀门为界,支线阀门后的燃气设施(不含支线阀门,含调压室、调压器)归用户所有。低压管道供气用户以用户围墙或者建筑物外缘为界,围墙或者建筑物以内的,归用户所有。
燃气用户需要改装、拆除管道燃气设施的,应当经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同意,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组织施工。
沈阳市煤气费多钱一立方米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燃气管理,规范燃气经营行为,确保燃气生产供应和使用安全,维护用户、供应单位和生产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服务质量,改善大气环境,促进燃气事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燃气,是指供给生活、生产等使用的液化石油气(以下简称液化气)、人工煤气、天然气等气体燃料。第三条 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使用燃气,从事燃气生产、储存、输配、供应和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销售、安装、维修燃气设施、器具以及从事燃气规划、管理的,应遵守本条例。第四条 杭州市人民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市燃气管理工作。县(市)人民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燃气管理工作。市、县(市)燃气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日常管理工作。
公安消防部门负责燃气的消防监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燃气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钢瓶的安全监察;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燃气、燃气设施及燃气器具、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质量检验和监督;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燃气管理工作。第五条 市、县(市)人民应当把燃气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统一管理、安全第一、方便用户的原则发展燃气事业。
对公用燃气事业实行扶持政策,鼓励新技术的开发研究和推广应用。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六条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燃气发展规划和管道燃气建设,经本级人民批准后组织实施。第七条 燃气建设资金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投资、国内外、发行债券等多渠道筹集。第八条 在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时,应当按照燃气发展规划,同时安排燃气设施建设,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
在管道燃气供气规划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居民住宅,应同时设计和安装管道燃气设施。第九条 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必须符合燃气发展规划,经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按基建程序办理有关手续。第十条 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承担,并应执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安装、维修燃气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施工单位还必须取得省级以上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的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资质。
禁止无证或者超越资质证书规定的经营范围承担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任务。第十一条 燃气工程竣工后,应经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规划、公安消防、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的行政主管部门专业验收和建设部门综合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燃气工程竣工后,应当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经批准的公共管道燃气工程项目的施工安装。第三章 燃气设施管理第十三条 本条例所称燃气设施是指燃气生产、储存、灌装、运输、输配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其附属设施。第十四条 管道燃气设施的所有权按以下规定划分:
(一)居民用户:以燃气计量表具为界,表具前(含表具)的供气设施归供气单位所有,表具后的供气设施归用户所有;
(二)工业、公建和其他团体用户:中压管道供气用户以城市燃气中压管道支线阀门为界,自燃气供应厂(站)至支线阀门以前的燃气设施(含支线阀门)归供气单位所有;支线阀门以后的(含调压室、调压器)归用户所有。低压管道供气用户以用户围墙或建筑物外缘为界,围墙或建筑物以内的,归用户所有。第十五条 燃气计量表具及其附属配件由技术监督部门设置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实行检定;液化气钢瓶、储罐等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的检验工作,由省级以上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的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检验单位实施。第十六条 增加、减少、拆除、迁移、改造、维修燃气设施,应事先向供气单位提出申请,由供气单位组织实施。
禁止用户擅自安装、拆除、迁移、变更、维修燃气设施。第十七条 生产、储存、输配燃气的储罐、槽车、车用储气罐、液化气钢瓶等压力容器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其安全附件必须齐全、可靠,并定期接受检验、校验。
现在瓶装天然气价格是多少
2.4元。2010年3月12日沈阳市物价局召开物价局长工作会议,迟迟未动的居民燃气价格调整正式列入日程,预计年内将会出台具体调价举措。 沈阳市祁鸣昨日在会议上表示,加强价格总水平的调查是今年的工作目标,并且要努力实现沈阳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左右的预期调控目标。 具体的调整方案在进一步中 昨日,沈阳市物价局长工作会议决定,今年会对沈阳市燃气价格做出调整。 按照国家调整天然气价格的政策,结合沈阳市气源保障和供气成本的实际情况,沈阳市物价局会对管道燃气价格进行适当调整。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燃气价格目前仍没有进入调整阶段,具体的调整方案在进一步的中,但今年一定会对燃气的价格做出相应的调整。
杭州市天然气的来源 解决杭州市天然气紧张问题的方案
在这我给您列出一些燃气在线价格中心的参考价格:
地区 元
北京市 108
天津市 110
沈阳市 99
西安市 85
成都市 100
重庆市 100
呼和浩特 95
长春市 87
上海市 121
南京市 96
扬州市 124
杭州市 130
洛阳市 105
武汉市 135
乌鲁木齐 74
深圳市 120
广州市 106
银川市 65
兰州市 71
费什么时候不用交的
一.杭州的天然气目前主要来自“西气东输”一号线,源头在新疆 ,还有少量的东海天然气。
二.解决杭州市天然气紧张的方案:
1.除市民节约用气外,各工业、企业、商业单位都要节约用气,不开或少开天然气空调,减少取暖用气。
2.各工业、企业合理安排轮休,让气给民用。
3.增加上游天然气供应。
省物价局出台通知,宣布从今年7月1日起,停止收取管道燃气费、初装费。
杭州市燃气集团随即回应说,目前杭州市1700元/户的民用户管道燃气费等收费政策,一直是执行政策规定。新的燃气收费标准,杭州市尚未出台,出台后集团将对外公布执行。
扩展资料:
截至目前,杭州燃气集团公司拥有管道燃气居民用户数达到60.1万户。
在2004年前,杭州的管道燃气都是人工煤气,之后,开始转为天然气。
杭州收取管道燃气费,最早是为了解决煤气管网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可以追溯到1986年,迄今已收了26年——
1986年起,每户收取500元集资费用(杭政发[1986]114号);
1991年起,收取1100元/户(杭价工[1991]229号);
1993年起,收取1200元/户(杭价工农[1993]040号);
1994年起,收取2000元/户(杭价工农[1994]032号);
1996年起,收取3000元/户(杭价工农[1996]242号);
2000年起,收取1700元/户(杭价工农[2000]048号)。
“费”马上要取消了,省物价局通知中说,另外有两笔费用是允许收的。
一笔是管道燃气设施预埋费。可向新建住宅项目开发企业收取。这笔钱要计入新建住宅开发建设成本,不得在住房销售价格以外向购房者另行收取。不过,今年7月1日前,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对管道燃气建设预埋或费用交纳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另一笔是管道燃气设施改造费。是针对已投入使用但未通气的居民住宅,实施管道燃气设施预埋或改造的费用。向首次申请开通的用户收取。
具体收费标准,由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在杭州,前一笔“预埋费”,实际一直是在收的,已收取多年。后一笔“改造费”,目前不收,但现行的“收费”政策中有一条是:“户内管道燃气设施未通气区域,居民办理模拟表费500元/户,待通气后补足差价1200元。”这类居民用户以老小区居多。截至去年底,杭州还有1万多户老小区居民没有用上管道燃气。他们是否今后需要交纳“改造费”。燃气集团表示,详细规定还要等杭州市出台新的燃气收费标准。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