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燃气信息化服务是什么概念啊?这个信息的概念是什么啊?跟燃气业有关系?

2.燃气工程项目申请报告

3.社会信息整合工作实施方案

4.燃气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5.国发2015年 60号文件内容

6.整治城市建设安全隐患,住建部部署六项重点工作

7.燃气安全应急预案

燃气管理平台_燃气信息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全文内容有哪些

第十二条 管道燃气经营实行特许经营制度。

从事管道燃气经营的企业,必须依法取得管道燃气项目所在地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授予的特许经营权及其颁发的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许可证,并与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或者其授权的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特许经营协议。

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的授予,应当依法通过招标方式作出决定。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的,可以依法取其他公开、公平的方式作出决定。

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的招标等工作由设区的市、县(市)人民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方案征求省人民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后实施。

第十三条 从事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

(二)与特许经营供气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和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偿债能力;

(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生产、管理、安全及工程技术人员;

(四)稳定的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

(五)具体的经营方案;

(六)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四条 本条例实施前已经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或其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从事管道燃气经营的企业,经设区的市、县(市)人民审查,符合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条件的,可以授予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

第十五条 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特许经营项目、区域、范围及期限;

(二)供气的起始日期、质量和服务标准;

(三)价格和收费的确定及调整办法;

(四)燃气设施的权属与处置权限;

(五)燃气设施、设备的建设、维护和更新改造;

(六)安全管理责任和应急供气要求;

(七)股东及股权变化的处置;

(八)履约担保;

(九)终止特许经营权的情形;

(十)特许经营权终止后资产等相关事项的处置;

(十一)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十二)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

特许经营期限不得超过三十年。

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应当使用省人民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和本条例有关规定编制的特许经营协议示范文本。

第十六条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投资、建设、经营和服务;

(二)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安全生产标准、规范,组织企业安全生产;

(三)接受有关主管部门对经营成本、产品、价格、安全生产和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

(四)将年度经营及经营情况等报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设区的市、县(市)人民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批准,可以终止特许经营协议,收回特许经营许可证,依照本条例规定重新进行招标等工作,确定新的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企业,并组织实施临时管理:

(一)转让、出租、质押特许经营权的;

(二)转让或者违反特许经营协议约定擅自抵押保障供气的设施、设备的;

(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拒不整改的;

(四)擅自停业、歇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实施临时管理期间,被收回特许经营许可证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接受临时管理,保障正常供气。

第十八条 从事瓶装燃气经营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准予许可的,发给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书面说明理由。

从事瓶装燃气经营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

(二)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三)固定的、符合安全条件的经营场所;

(四)稳定的、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

(五)符合国家标准的供气设施;

(六)相应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经过燃气专业培训的操作人员;

(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与供气规模相适应的抢险抢修人员、仪器、设备和交通工具;

(八)安全管理和经营管理制度;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九条 取得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方可设立瓶装燃气供应站(点)。

设立瓶装燃气供应站(点)的,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县(市)人民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准予许可的,发给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书面说明理由。

设立瓶装燃气供应站(点)的,应当符合燃气专业规划,并具备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第(三)、(五)、(六)、(八)项条件。

第二十条 设立燃气汽车加气站的,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但在高速公路服务区设立燃气汽车加气站的,应当向省人民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准予许可的,发给燃气汽车加气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书面说明理由。

设立燃气汽车加气站的,应当符合燃气专业规划,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具备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第(一)、(三)、(四)、(五)、(六)、(八)项条件。

第二十一条 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和燃气汽车加气经营许可证实行年审制度。

第二十二条 禁止向无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无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或者无燃气汽车加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经营性气源。

第二十三条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制度。

上级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行政许可实施中的违法行为。

个人和组织发现违法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有权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核实、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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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2017年未供暖建筑供热设施配套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未供暖建筑供热设施配套建设,不断深化小煤炉污染治理,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7年,完成具备改造条件的1?58万平方米349户未供暖建筑供热设施配套建设。

 二、总体原则

 (一)就近并网与新建热源相结合。热电联产供热管网和集中连片供热站热网能够覆盖的未供暖建筑,取就近并网改造方式。高坪地区以及距现有热网较远的未供暖建筑相对密集区域,利用清洁或准清洁能源,合理选址新建热源。

 (二)天然气与液化石油气壁挂炉相结合。天然气管网覆盖区域,用气量可以满足供暖需要的未供暖建筑,取分户安装天然气壁挂炉的方式,解决冬季供暖问题。无法并网、安装天然气壁挂炉的未供暖建筑,取安装液化气壁挂炉方式,解决冬季供暖问题。

 (三)供热设施改造与外墙保温相结合。根据《兰州市老旧居住宅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方案》,按照《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2010)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14)要求,对全市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建设的房屋进行外墙加固和保温层安装。

 三、实施步骤

 (一)由近郊四区根据本方案要求和2017年实施任务,分别制定各类分项工程实施方案。

 (二)分项工程实施方案审查确定后,由近郊四区负责,将未供暖建筑的改造列入15万台燃煤小火炉改造,一并实施,确保于当年10月10日前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三)未供暖建筑供热设施配套建设工程完成后,由组织实施的近郊四区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于当年10月20日前完成工程验收,确保未供暖建筑按年度供暖。

 四、配套政策

 (一)按照国家、企业和用户共同承担的原则,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热源、主干热网和天然气管网建设资金由市、区财政筹措解决,用户室内暖设施建设资金由受热用户承担。

 (二)按照改造面积,市级每平方米补贴100元;需新建热源的,市级每蒸吨补助40万元;用天然气和液化气壁挂炉的,市级每户补助2000元;区级补贴额度由区确定。

 (三)未供暖非居住建筑不列入本次改造范围。

 (四)对涉及供热管网管位及道路开挖事项,由市建设局负责,市规划局配合,统筹规划审批,市政管理部门按照道路工程恢复成本收取道路开挖恢复费,免收道路占用费。

 (五)新建热源所需建设用地,由市规划局和市国土局依法依规办理。

 (六)通过并网和新建热源集中供暖的建筑,同步建设分户控制、供热计量设施和装置,全面落实供热计量收费。

 (七)由市审批局牵头,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开辟未供暖建筑供热设施建设审批“绿色通道”,实行“一站式”联合审批。

 (八)鼓励和支持各类资金参与改造,探索推行供暖社会化、市场化运营。

 五、工作要求

 (一)成立领导小组。为加快推进我市未供暖建筑供热设施配套建设工作,成立由市分管任组长,市建设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市供热管理办公室、兰州威立雅水务公司、兰州供电公司、市热力总公司、甘肃中石油昆仑燃气公司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未供暖建筑供热设施配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统筹推进工作,协调审定热源布局、用地选址、财政资金落实等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负责督促推进工程建设进度和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及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由市热力总公司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技术指导组,负责供热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方案的技术论证审查、项目建设的技术监督指导等。各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组织专门力量,制定具体方案,确保按期完成未供暖建筑供热设施配套建设任务。

 (二)任务分工。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市未供暖建筑供热设施配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建设任务的督促落实、重大问题的协调处理、工程建设进度的督查;市建设局负责相关工作方案制定、建设任务分解、具体建设方案审定、有关建设手续的审批工作,制定实施高坪地区和城乡结合部未供暖建筑供热设施配套建设具体方案;市财政局负责有关补贴资金的筹措落实;近郊四区具体负责制定完成辖区内未供暖建筑供热设施配套建设施工方案,4月底完成招标等前期手续的办理,5-9月完成项目建设任务,10月20日前完成项目验收并交付使用;甘肃昆仑燃气有限公司负责有关天然气管网的配套建设;市规划局负责新建热源、管网等规划的审批;市国土局负责新建热源用地有关手续的审批和办理;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市热管办、市热力总公司、兰州供电公司、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按照职责主动做好协调、监督、服务工作。

燃气工程项目申请报告

燃气信息化服务是目前天然气行业的最新的概念,主要是讲,实现燃气智能管线的实时化管理和实时化监控,是未来的一种趋势,可以实现燃气一体化管理。北京讯腾科技有限公司(CNTEN)是一家专注于燃气领域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传播服务的高科技企业,主要业务包括燃气智能管网平台解决方案、燃气物联网系统、燃气高新安全设备、行业知识库、行业媒体传播平台、行业第三方服务、行业研究和咨询等。

社会信息整合工作实施方案

燃气工程项目申请报告

 燃气是气体燃料的总称,它能燃烧而放出热量,供城市居民和工业企业使用。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燃气工程项目申请报告,欢迎大家借鉴。更多详情,请关注。

燃气工程项目申请报告

 第一章 申报单位及项目概括

 一、项目申报单位概括

 包括姓名申报单位的主营业务、经营年限、资产负债、股东构成、主要投资项目、现有生产能力等内容。

 二、项目概括

 包括拟建项目的建设背景、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产品和工程技术方案、主要设备选型和配套工程、投资规模和资金筹措方案等内容。

 第二章 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分析

 一、发展规划分析

 拟建项目是否符合有关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要求,项目目标与规划内容是否衔接和协调。

 二、产业政策分析

 拟建项目是否符合有关产业政策的要求。

 三、行业准入分析

 项目建设单位和拟建项目是否符合相关行业准入标准的规定。

 第三章 开发及综合利用分析

 一、开发方案

 开发类项目,包括对金属矿、煤矿、石油天然气矿、建材矿以及水(力)、森林等的开发,应分析拟开发的开发量、自然品质、赋存条件、开发价值等,评价是否符合综合利用的要求。

 二、利用方案

 包括项目需要占用的重要品种、数量及来源情况;多金属、多用途化学元素共生圹、伴生矿以及油气混合矿等的综合利用方案;通过对单位生产能力主要消耗量指标的对析,评价利用效率的先进程度;分析评价项目建设是否会对地表(下)水等其它造成不利影响。

 三、节约措施

 阐述项目方案中作为原材料的各类金属矿、非金属矿及水节约的主要措施方案。对拟建项目的消耗指标进行分析,阐述在提高利用效率、降低消耗等方面的主要措施,论证是否符合节约和有效利用的相关要求。

 第四章 节能方案分析

 一、用能标准和节能规范

 阐述拟建项目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合理用能标准及节能设计规范。

 二、能耗状况和能耗指标分析

 阐述项目所在地的能源供应状况,分析拟建项目的能源消耗种类和数量。根据项目特点选择计算各类能耗指标,与国际国内先进水平进行对析,阐述是否符合能源准入标准的要求。

 三、节能措施和节能效果分析

 阐述拟建项目为了优化用能结构、满足相关技术政策和设计标准而用的主要节能降耗措施,对节能效果进行分析论证。

 第五章 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分析

 一、项目选址及用地方案

 包括项目建设地点、占地面积、土地利用状况、占用耕地情况等内容。分析项目选址是否会造成相关不利影响,如是否压覆矿床和文物,是否有利于防洪和防涝,是否影响通航及军事设施等。

 二、土地利用合理性分析

 分析拟建项目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要求,占地规模是否合理,是否符合集约和有效使用土地的要求,耕地占用补充方案是否可行等。

 三、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规划方案

 对拟建项目的征地拆迁影响进行调查分析,依法提出拆迁补偿的原则、范围和方式,制定移民安置规划方案,并对是否符合保障移民合法权益、满足移民生存及发展需要等要求进行分析论证。

 第六章 环境和生态影响分析

 一、环境和生态现状

 包括项目场址的自然环境条件、现有污染物情况、生态环境条件和环境容量状况等。

 二、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包括排放污染物类型、排放量情况分析,水土流失预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因素和影响程度,对流域和区域环境及生态系统的综合影响。

 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按照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政策法规要求,对可能造成的生态环境的影响因素和影响程度,对治理方案的可行性、治理效果进行分析论证。

 四、地址灾害影响分析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建设的项目和易诱发地质灾害的项目,要阐述项目建设所在地的地质灾害情况,分析拟建项目诱发地质灾害的`风险,提出防御的对策和措施。

 五、特殊环境影响

 分析拟建项目对历史文化遗产、自然遗产、风景名胜和自然景观等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并提出保护措施。

 第七章 经济影响分析

 一、经济费用效益或费用效果分析

 从社会优化配置的角度,通过经济费用效益或费用效果分析,评价拟建项目的经济合理性。

 二、行业影响分析

 阐述行业现状的基本情况以及企业在行业中所处地位,分析拟建项目对所在行业及关联产业发展的影响,并对是否可能导致垄断等进行论证。

 三、区域经济影响分析

 对于区域经济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项目,应从区域经济发展、产业空间布局、当地财政收入、社会收入分配、市场竞争结构等角度进行分析论证。

 四、宏观经济影响分析

 投资规模巨大、对国民经济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应进行宏观经济影响分析。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的项目,应分析拟建项目对经济安全的影响,提出维护经济安全的措施。

 第八章 社会影响分析

 一、社会影响效果分析

 阐述拟建项目的建设及运营活动对项目所在地可能产生的社会影响和社会效益。

 二、社会适应性分析

 分析拟建项目能否为当地的社会环境、人文条件所接纳,评价该项目与当地社会环境的相互适应性。

 三、社会风险及对策分析

 针对项目建设所涉及的各种社会因素进行社会分析,提出协调项目与当地社会关系、规避社会风险、促进项目顺利实施的措施方案。

延伸阅读:工程项目的特征

 1. 针对工程项目的管理特点进行WBS工作分解结构

 每个工程可以根据自己工程的实际WBS工作分解结构情况,运用?工程中标?、?项目评估?、?中期管理?等阶段的程序在系统存储的公共工程标准细目数据库中指定属于本工程所能用到的相关分布项目信息。将这些分布项目信息继续分解为更细的细目、构造物并指定定额。

 2. 对于?材料?、?定额?数据的管理也是本系统的特色功能之一

 系统中把材料分为两种类型:原材料、配合比材料。其中,配合比材料是由某些原材料通过一定的配比量组合而成的一种特殊的材料。系统管理者可通过《材料信息维护》、《企业标准配合比信息维护》两支程序分别对?原材料?、?配合比材料?的标准值(单位、单价等)进行管理。

 3、定额的重要性

 定额是计算构造物成本的关键依据。根据定额的类别系统中将定额细分为以下3种类型:人工、材料、机械。系统管理者可通过《企业定额信息维护》程序对定额的上述4个类型方面的数据的标准值进行维护。标准值作为企业基础数据,为后期实际应用提供基准依据。

 4. 方便快捷的合同管理及成本计算

 此处对工程合同进行管理,将工程细目与合同一一对应,同时系统将根据评估阶段细目的人工、材料、机械评估使用量,对合同各项信息进行调整。将定额拆分为?主材?、?地材?、?劳务费?等各项统计栏位进行计算。

 5. 完善的工程队评价机制

 根据管理者提供的统一的考核及权重模板,使用者可从三种评价方式(平日考核、记名评价、不记名评价)中任意选择某种方式对某工程队的进行评价。

 6. 材料的进出场及库存管理

 系统针对工程项目中,材料的成本占整个工程成本比重很大这一特点,专门定制了对材料使用情况的进出场管理,以及材料库存信息管理。

 7. 灵活的工程变更体系

 当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评估阶段所进行的WBS工作分解不能满足当前施工需求时,可使用?中期评估?阶段程序进行工程细目的变更,新增的变更重新拟定合同并进行对下计价。对于新增的变更,如果还没有进行对下分配合同,那么系统提供变更还原功能,以灵活处理变更中各项信息。

 8. 实时了解工程完成情况及拨(借)款信息情况

 管理者可通过合同调整情况、对下计价情况了解工程目前进展状况,以及拨(借)款信息。全面、及时的掌握工程进度、资金使用等信息。

 9. 全面的统计分析能力

 目前系统提供了涵盖?工程评估?、?对下承包?、?对下计价拨款?三大方面,涉及?工程成本预算?、?评估收入?、?评估工料机使用量?、?劳务承包?、?主地材使用情况?、?对下验工计价?、?工程奖罚明细?、?拨(借)款信息?、?材料进出场情况?以及?综合对下数据统计情况?等情况的27张报表供使用者全面了解经过本系统统计分析后的工程项目各项数据的具体参数及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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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上虞区社会信息整合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发挥各部门各行业信息化建设的整体效能,促进社会信息共享,推进信息化条件下的社会管理创新,依法、合理、充分、有效地运用社会信息,切实提高我区在反恐维稳、应急处置、打防管控、服务群众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维护长期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为目标,促进部门间合作与信息共享,增强我区社会管控和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各部门行政管理和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整体水平,努力打造一个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社会信息的整合,逐步建立各部门、单位等社会组织机构间信息共享的长效运行机制,全区社会信息整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实现信息的全面整合,进一步提升“平安上虞”建设的打防管控水平。

三、职责分工

法院负责刑事及民事审判信息、旁听人员登记信息、司法救助人员信息、本单位监控信息和其它信息的收集。

检察院负责刑事及民事诉讼信息、本单位监控信息和其它信息的收集。

教体局负责学生信息、教师信息、自考函授电大信息、健身游泳卡、本单位监控和其它信息的收集。

公安局负责收集常驻人口信息、高危人员信息、旅馆住宿人员信息、网吧上网人员信息、机动车车主信息、驾驶员信息、交通违法信息、监管人员信息、出入境人员信息、物品典当信息等。负责建立常态协作机制,适时组织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建设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及时梳理数据信息,分类重组入库,实现交换与共享。

民政局负责婚姻登记信息、殡葬火化人员信息、社会发放信息、求助人员信息、退伍军人信息、慈善捐款信息、社团信息、低保人员信息、收养、领养信息、孤儿信息和其它信息的收集。

司法局负责监外执行人员信息、归正人员()(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信息、社区矫正对象(缓刑、减刑、释)信息、司法救助人员信息、本单位监控信息和其它信息的收集。

人力社保局负责社保信息、医保信息、养老金信息、失业人员信息、职介所工作人员信息、劳务市场人才市场信息、劳务市场人才市场求职人员信息、公务员信息和其它信息的收集。

环保局负责环境违法信息、本单位监控和其它信息的收集。

建设局负责房产信息、燃气信息、本单位监控和其它信息的收集。

规划局负责矢量地图数据、影像地图数据、三维地图数据和其它信息的收集。

农林渔牧局负责抗震救灾农用物资储备信息、农业行政执法信息、渔业水域水污染事故处理信息和其它信息的收集。

文广局负责演艺及营业场所、演艺人员、、本单位监控和其它信息的收集。

中广有线负责有线电视、有线通宽带和其它信息的收集。

人口和计生局负责育龄妇女及家属信息、准生证信息和其它信息的收集。

城管执法局负责城管执法信息、犬类登记信息、本单位监控和其它信息的收集。

公积金中心负责房产信息、住房公积金缴纳信息和其它信息的收集。

水务集团负责用水信息、本单位监控和其它信息的收集。

邮政局负责物流信息、报刊、杂志订阅信息、本单位监控和其它信息的收集。

国土局负责土地使用权证信息、本单位监控和其它信息的`收集。

供电局负责企业电表登记信息、个人用户电表登记信息、用电量信息、本单位监控信息和其它信息的收集。

烟草局负责烟草从业单位、本单位监控信息和其它信息的收集。

天然气公司负责企业燃气登记信息、个人用户燃气登记信息、燃气用量信息、本单位监控信息和其它信息的收集。

气象局负责上虞气象实时信息、灾害性天气应急预案和其它信息的收集。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5月底)。各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参与到社会信息整合工作中来,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完成时限、具体措施、分管领导和联络员,确保社会信息整合工作的有序开展,为信息集与整合工作打好基础。各部门、单位于5月30日前将单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上报区公安局(电话:82766124 联系人:张益峰)

(二)整合实施阶段(6月1日至6月20日)。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扎实开展相关工作,积极取有效措施,开放数据源,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与区公安局共同做好数据传输、拷贝工作,按规定时间、内容和形式积极提供信息。5月31日前,各相关部门、单位第一次全面收集相关数据上报区公安局,以后每月月底报送一次,确保数据的及时更新。

(三)督促整改阶段(6月21日至6月底)。各成员单位对照方案要求认真进行全面自查,分析原因,查漏补缺,并写出书面自查报告上报区社会信息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今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月底前各成员单位上报更新的数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社会信息整合工作,区成立由徐耘副区长任组长,公安局何柏樵副局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单位为成员单位的上虞区社会信息整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社会信息整合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公安局,何柏樵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建立长效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建立长期、稳定的联系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等多种形式,确保整合的社会信息真实准确、及时有效、完整适用。

(三)加强信息保密。区公安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信息保密管理,建立授权管理策略和安全访问制度,确保信息在收集、整合、应用、维护等各个环节的安全,切实保障信息安全。

(四)加强督查通报。区人民将组织督查组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并对各单位工作情况适时予以通报,以确保信息整合工作顺利开展。

国发2015年 60号文件内容

篇一燃气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深刻吸取近年来餐饮场所燃气泄露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餐饮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根据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专项治理的意义

 近年,一些餐饮场所燃气泄漏爆炸事故频发,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造成这些事故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餐饮场所对燃气泄漏爆炸危险性认识不足;二是安全投入不到位,作业现场防火防爆等安全设备设施不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三是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力,从业人员缺乏燃气防爆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严重;四是部分地区对餐饮场所燃气防爆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安全监管职责不清、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打击和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措施不力等。

 我场餐饮场所虽然不多,但多位于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因此,有必要对餐饮场所集中组织,燃气安全专项治理,从而建立长效机制,防范和遏制餐饮场所燃气事故的发生。

 二、目标任务

 本次治理的范围是使用液化石油气的餐饮场所,主要目标任务是对存在燃气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整改,要求必须使用有充装资质的气瓶,从而消除隐患,提高餐饮企业的安全。

 (一)有以下情形的餐饮场所,一律依法取缔:

 1、在地下、半地下使用燃气的。

 2、相关证照不全的。

 (二)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场所,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库存液化气总量超过100千克时,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

 2、正使用的液化气钢瓶和备用钢瓶应分开放置或用防火墙隔开。

 3、放置钢瓶的房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明火。

 4、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年限为5年,密封圈使用年限为3年,到了期限应立即更换并记录。

 5、钢瓶供应多台灶具的,应当用硬管连接、固定。钢瓶与单台灶具连接使用软管的,应当用卡箍紧固,软管的长度控制在1。2米至2。0米之间,且没有接口,橡胶软管应当每2年更换一次,若软管出现老化、腐蚀等问题,应当立即更换;软管不得穿越墙壁、窗户和门。

 6、应当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供应企业提供的燃气钢瓶和液化气。

 三、时间及工作安排

 1、调查摸底阶段(4月12日至4月17日)

 场安监站摸清全场使用液化气的餐饮场所并建立基础台帐。

 2、自查自改的阶段(4月18日至5月底)

 各餐饮场所应对照本实施方案进行认真自查自改。

 3、督查和总结阶段(6月至7月)

 场安监站加强检查,同时配合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检查工作。

篇二燃气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我区自2016年至今已建成的气代煤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彻底排查整治气代煤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问题隐患。

 二、主要任务

 加强农村气代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农村气代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检查内容包括:

 1、对农村气代煤燃气管线与电线安全间距不足、限高标志缺失、双火源、燃气设施附近堆放柴草等问题开展“回头看”。

 2、检查燃气设施设备的防护建设,调压箱、计量柜连接的法兰螺栓、支架要取防腐措施;地埋管道等要设置里程碑、转角桩、标示桩、交叉桩和警示牌等永久性标识;管道焊口要求到Ⅱ级标准;调压箱、*露在外的阀门、仪表、管道等设施,要加装专门的防护网、防护箱,严防外力破坏。

 3、检查农村入村入户管网保护,对农村居民加强管网安全防护常识宣传;防止私建、私拆、私自改动管网设施;及时掌握农村改建、修建住宅情况。防止管网支撑、加固墙体破坏;未经允许,不得改变管网支撑、加固墙体结构、架设其他管线设施。

 4、检查燃气设施管线标志牌、警示标志设置和道路两侧燃气竖管及燃气调压箱设置防撞保护装置是否到位,燃气企业安全管理和应急措施是否到位。

 5、检查燃气设施设备、管道建设和使用场所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对燃气管道周边的污水、电力等管线及检查井的安全间距是否符合要求。

 6、持续发力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特别要加强施工现场、隐蔽场所、沟渠附近燃气管线巡检工作,绝不放过任何发生事故的可能,做到闻到异味、发现异常坚决追查到底,坚决防范小疏忽导致大事故等。

 三、任务分工

 根据区20XX年X月份下发的《XX区农村气代煤及城镇燃气安格化监管体系实施方案》(X政办﹝20XX﹞X号)的职责分工,各乡镇、村在取暖季来临之前,开展全面燃气安全运营安全检查工作,开展全面入户安全检查(检查表附后),各职能部门根据方案职责分工,在各自行业领域内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四、时间安排

 即日起—2020年11月30日。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做好组织,认真履行职责,迅速开展此项工作。

 (二)全面整治,精心部署。细化责任分工,层层抓好落实,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保证对能够现场整改的隐患要立整立改,对不能现场整改的问题建立责任台账,确保整改到位。

 六、信息报送

 各有关乡镇及有关部门要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于11月30日12:00前报区农村气代煤及城镇燃气安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住建局),联系电话:XXX。

整治城市建设安全隐患,住建部部署六项重点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强薄弱环节建设,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迫切需要在公共服务、环境、生态建设、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机制,充分发挥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的积极作用。为此,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院决策部署,使市场在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作用,打破行业垄断和市场壁垒,切实降低准入门槛,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营造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投资环境,进一步鼓励社会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盘活存量、用好增量,调结构、补短板,服务国家生产力布局,促进重点领域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有效供给。

(二)基本原则。实行统一市场准入,创造平等投资机会;创新投资运营机制,扩大社会资本投资途径;优化投资使用方向和方式,发挥引导带动作用;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发挥价格杠杆作用。

二、创新生态环保投资运营机制

(三)深化林业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国有林区和国有林场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森林经营和伐管理制度,开展森林科学经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稳定林权承包关系,放活林地经营权,鼓励林权依法规范流转。鼓励荒山荒地造林和退耕还林林地林权依法流转。减免林权流转税费,有效降低流转成本。

(四)推进生态建设主体多元化。在严格保护森林的前提下,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生态建设和保护,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林场)、专业大户、林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投资生态建设项目。对社会资本利用荒山荒地进行植树造林的,在保障生态效益、符合土地用途管制要求的前提下,允许发展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等生态产业。

(五)推动环境污染治理市场化。在电力、钢铁等重点行业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污染治理等领域,大力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通过委托治理服务、托管运营服务等方式,由排污企业付费购买专业环境服务公司的治污减排服务,提高污染治理的产业化、专业化程度。稳妥推进向社会购买环境监测服务。建立重点行业第三方治污企业推荐制度。

(六)积极开展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规范排污权交易市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污染减排和排污权交易。加快调整主要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实行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加快在国内试行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探索森林碳汇交易,发展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鼓励和支持社会投资者参与碳配额交易,通过金融市场发现价格的功能,调整不同经济主体利益,有效促进环保和节能减排。

三、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运营农业和水利工程

(七)培育农业、水利工程多元化投资主体。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投资建设农田水利和水土保持设施。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小型农田水利和水土保持工程资产由农业用水合作组织持有和管护。鼓励社会资本以特许经营、参股控股等多种形式参与具有一定收益的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社会资本愿意投入的重大水利工程,要积极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

(八)保障农业、水利工程投资合理收益。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或运营管理农田水利、水土保持设施和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的,与国有、集体投资项目享有同等政策待遇,可以依法获取供水水费等经营收益;承担公益性任务的,可对工程建设投资、维修养护和管护经费等给予适当补助,并落实优惠政策。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或运营管理农田水利设施、重大水利工程等,可依法继承、转让、转租、抵押其相关权益;征收、征用或占用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或者赔偿。

(九)通过水权制度改革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水开发利用和保护。加快建立水权制度,培育和规范水权交易市场,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水权交易流转方式,允许各地通过水权交易满足新增合理用水需求。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参与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投资建设等方式优先获得新增水使用权。

(十)完善水利工程水价形成机制。深入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进一步促进农业节水。水利工程供非农业用水价格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合理制定,并根据供水成本变化及社会承受能力等适时调整,推行两部制水利工程水价和丰枯季节水价。价格调整不到位时,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财政性资金,对运营单位进行合理补偿。

四、推进市政基础设施投资运营市场化

(十一)改革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模式。推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事业单位向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企业化管理转变。鼓励打破以项目为单位的分散运营模式,实行规模化经营,降低建设和运营成本,提高投资效益。推进市县、乡镇和村级污水收集和处理、垃圾处理项目按行业“打包”投资和运营,鼓励实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厂网一体投资和运营。

(十二)积极推动社会资本参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营。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助、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城镇供水、供热、燃气、污水垃圾处理、建筑垃圾化利用和处理、城市综合管廊、公园配套服务、公共交通、停车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依法选择符合要求的经营者。可用委托经营或转让—经营—转让(TOT)等方式,将已经建成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转交给社会资本运营管理。

(十三)加强县城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要求,把有条件的县城和重点镇发展为中小城市,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吸纳农业转移人口的能力。选择若干具有产业基础、特色和区位优势的县城和重点镇推行试点,加大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引入市场机制的政策支持力度。

(十四)完善市政基础设施价格机制。加快改进市政基础设施价格形成、调整和补偿机制,使经营者能够获得合理收益。实行上下游价格调整联动机制,价格调整不到位时,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财政性资金对企业运营进行合理补偿。

五、改革完善交通投融资机制

(十五)加快推进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用好铁路发展基金平台,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扩大基金规模。充分利用铁路土地综合开发政策,以开发收益支持铁路发展。按照市场化方向,不断完善铁路运价形成机制。向地方和社会资本放开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开发性铁路和支线铁路的所有权、经营权。按照构建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保障投资者权益,推进蒙西至华中、长春至西巴彦花铁路等引进民间资本的示范项目实施。鼓励按照“多式衔接、立体开发、功能融合、节约集约”的原则,对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周边、车辆段上盖进行土地综合开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

(十六)完善公路投融资模式。建立完善主导、分级负责、多元筹资的公路投融资模式,完善收费公路政策,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多渠道筹措建设和维护资金。逐步建立高速公路与普通公路统筹发展机制,促进普通公路持续健康发展。

(十七)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水运、民航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发展“航电结合”等投融资模式,按相关政策给予投资补助,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航电枢纽。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港口、内河航运设施等。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盈利状况较好的枢纽机场、干线机场以及机场配套服务设施等投资建设,拓宽机场建设资金来源。

六、鼓励社会资本加强能源设施投资

(十八)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电力建设。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移民安置和确保工程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业主招标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常规水电站和抽水蓄能电站。在确保具备核电控股资质主体承担核安全责任的前提下,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核电项目投资,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核电设备研制和核电服务领域。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风光电、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项目和背压式热电联产机组,进入清洁高效煤电项目建设、燃煤电厂节能减排升级改造领域。

(十九)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电网建设。积极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跨区输电通道、区域主干电网完善工程和大中城市配电网工程。将海南联网Ⅱ回线路和滇西北送广东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等项目作为试点,引入社会资本。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分布式电源并网工程、储能装置和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

(二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油气管网、储存设施和煤炭储运建设运营。支持民营企业、地方国有企业等参股建设油气管网主干线、沿海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地下储气库、城市配气管网和城市储气设施,控股建设油气管网支线、原油和成品油商业储备库。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铁路运煤干线和煤炭储配体系建设。国家规划确定的石化基地炼化一体化项目向社会资本开放。

(二十一)理顺能源价格机制。进一步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2015年实现存量气和增量气价格并轨,逐步放开非居民用天然气气源价格,落实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政策。尽快出台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政策。按照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适时调整煤层气发电、余热余压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推进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冷、热、电价格市场化。完善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政策,研究建立流域梯级效益补偿机制,适时调整完善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政策。

七、推进信息和民用空间基础设施投资主体多元化

(二十二)鼓励电信业进一步向民间资本开放。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尽快修订电信业务分类目录。研究出台具体试点办法,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宽带接入网络建设和业务运营,大力发展宽带用户。推进民营企业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工作,促进业务创新发展。

(二十三)吸引民间资本加大信息基础设施投资力度。支持基础电信企业引入民间战略投资者。推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引入民间资本,实现混合所有制发展。

(二十四)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国家民用空间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民用遥感卫星数据政策,加强购服务,鼓励民间资本研制、发射和运营商业遥感卫星,提供市场化、专业化服务。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卫星导航地面应用系统建设。

八、鼓励社会资本加大社会事业投资力度

(二十五)加快社会事业公立机构分类改革。积极推进养老、文化、旅游、体育等领域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以及公立医院丰富地区符合条件的医疗事业单位改制,为社会资本进入创造条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立机构改革。将符合条件的国有单位培训疗养机构转变为养老机构。

 (二十六)鼓励社会资本加大社会事业投资力度。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租赁等途径,取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教育、医疗、养老、体育健身、文化设施建设。尽快出台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意见。各地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有关专项规划时,要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各级逐步扩大教育、医疗、养老、体育健身、文化等购买服务范围,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将符合条件的各类医疗机构纳入医疗保险定点范围。

(二十七)完善落实社会事业建设运营税费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落实非营利性教育、医疗、养老、体育健身、文化机构税收优惠政策。对非营利性医疗、养老机构建设一律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医疗、养老机构建设一律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十八)改进社会事业价格管理政策。民办教育、医疗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执行与公办教育、医疗机构相同的价格政策。养老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除公立医疗、养老机构提供的基本服务按照规定的价格政策执行外,其他医疗、养老服务实行经营者自主定价。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实行自主定价,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政策由地方按照市场化方向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九、建立健全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

(二十九)推广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认真总结经验,加强政策引导,在公共服务、环境、生态保护、基础设施等领域,积极推广PPP模式,规范选择项目合作伙伴,引入社会资本,增强公共产品供给能力。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预算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完善财政补贴制度,切实控制和防范财政风险。健全PPP模式的法规体系,保障项目顺利运行。鼓励通过PPP方式盘活存量,变现资金要用于重点领域建设。

(三十)规范合作关系保障各方利益。有关部门要制定管理办法,尽快发布标准合同范本,对PPP项目的业主选择、价格管理、回报方式、服务标准、信息披露、违约处罚、接管以及评估论证等进行详细规定,规范合作关系。平衡好社会公众与投资者利益关系,既要保障社会公众利益不受损害,又要保障经营者合法权益。

(三十一)健全风险防范和监督机制。和投资者应对PPP项目可能产生的政策风险、商业风险、环境风险、法律风险等进行充分论证,完善合同设计,健全纠纷解决和风险防范机制。建立独立、透明、可问责、专业化的PPP项目监管体系,形成由监管部门、投资者、社会公众、专家、媒体等共同参与的监督机制。

(三十二)健全退出机制。要与投资者明确PPP项目的退出路径,保障项目持续稳定运行。项目合作结束后,应组织做好接管工作,妥善处理投资回收、资产处理等事宜。

十、充分发挥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

(三十三)优化投资使用方向。投资主要投向公益性和基础性建设。对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的生态环保、农林水利、市政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重点领域,投资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支持,充分发挥投资“四两拨千斤”的引导带动作用。

(三十四)改进投资使用方式。在同等条件下,投资优先支持引入社会资本的项目,根据不同项目情况,通过投资补助、基金注资、担保补贴、贴息等方式,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领域建设。抓紧制定投资支持社会投资项目的管理办法,规范投资安排行为。

十一、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

(三十五)探索创新信贷服务。支持开展排污权、收费权、集体林权、特许经营权、购买服务协议预期收益、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等担保创新类业务。探索利用工程供水、供热、发电、污水垃圾处理等预期收益质押,允许利用相关收益作为还款来源。鼓励金融机构对民间资本举办的社会事业提供融资支持。

(三十六)推进农业金融改革。探索取信用担保和贴息、业务奖励、风险补偿、费用补贴、投资基金,以及互助信用、农业保险等方式,增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林场)、专业大户、农林业企业的融资能力和风险抵御能力。

(三十七)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积极作用。在国家批准的业务范围内,加大对公共服务、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努力为生态环保、农林水利、中西部铁路和公路、城市基础设施等重大工程提供长期稳定、低成本的资金支持。

 (三十八)鼓励发展支持重点领域建设的投资基金。大力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鼓励民间资本取私募等方式发起设立主要投资于公共服务、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区域开发、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等领域的产业投资基金。可以使用包括中央预算内投资在内的财政性资金,通过认购基金份额等方式予以支持。

(三十九)支持重点领域建设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大力发展债权投资、股权投资、资产支持等融资工具,延长投资期限,引导社保资金、保险资金等用于收益稳定、回收期长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项目。支持重点领域建设项目用企业债券、项目收益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等方式通过债券市场筹措投资资金。推动铁路、公路、机场等交通项目建设企业应收账款证券化。建立规范的地方举债融资机制,支持地方依法依规发行债券,用于重点领域建设。

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具有重要作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创新。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院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分工,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加快重点领域建设,同时要加强宣传解读,让社会资本了解参与方式、运营方式、盈利模式、投资回报等相关政策,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充分调动社会投资积极性,切实发挥好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指导意见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重大问题及时向院报告。

附件:重点政策措施文件分工方案

详解国发60号文全文内容

详解国发60号文全文内容

国发60号文附件

2014年11月16日

燃气安全应急预案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总结2019年和当前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以《城市建设安全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抓手,研究部署下一阶段重点任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指出,坚持统筹协调,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房屋市政工程开复工和质量安全工作。今年以来,各地通过安全生产承诺制、网上办理手续、到期证件自动顺延和信息化监管等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要落实好《实施方案》6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一是加强对各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将城市安全韧性作为城市体检评估的重要内容,将城市安全发展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建立国家、省、市城市安全平台体系,推动城市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二是指导地方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督导各地整治安全隐患。

三是根据城市建设安全出现的新情况,明确建筑物所有权人、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四是开展摸底调查,研究制定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指导意见,推动各地开展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

五是完善燃气工程技术标准,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指导各地建立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推动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

六是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指导各地开展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项治理,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规行为,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

燃气安全应急预案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有时会有一些突发出现,为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预先制定应急预案是必不可少的。那么大家知道应急预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以下是我整理的燃气安全应急预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燃气安全应急预案1

  一、总则

 为加强对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的有效控制,及时、有序、高效地处置突发燃气安全事故,结合我县城镇燃气业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目的意义

 提高行政主管部门及城镇燃气安全责任主体对城镇燃气突发事故的快速反应和处理能力,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反应迅速、处理有力的应急体系,有效预防城镇燃气事故的发生,及时做好城镇燃气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在县统一领导下,按照分级管理、条块结合、职责明确、反应灵敏、运转高效、公众参与、预防为主、防处结合的原则,实施城镇燃气事故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县域内各燃气企业根据县住建局制定的应急预案,制定本单位具体详细的燃气事故抢险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抢险组织和工作队伍,并定期开展好演练。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总体应急预案》、《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四)适用范围

 1、在我县境内从事城镇燃气业新建、改建、扩建的燃气企业和在运行过程中,发生死亡1人及以上或重伤5人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2、在我县境内已运行的城镇燃气供气系统出现重大隐患,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停气一天以上的重大险情。

  二、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城镇燃气事故应急体系,包括行政主管部门的应急组织和各燃气企业的应急组织。

 (一)机构设置

 成立以县住建局局长为组长、分管燃气的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燃气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

 当发生城镇燃气重大安全事故时,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必须迅速到达指定岗位。

 (二)职责分工

 1、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城镇燃气事故应急预案;下达应急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负责与县和其他有关部门、单位保持经常性联系,承担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等任务、办理和督促落实有关工作事项;负责应急工作有关通知和会议安排,协调各科室的应急工作,及时收集、编报、反馈应急工作情况;负责对外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并做好现场媒体活动接待等工作。

 2、法规科:负责编制、修订城镇燃气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应急队伍或协助专门的救灾队伍开展应急工作,根据上级的有关指令,督促、指导燃气企业视燃气事故性质、严重程度、类型等情况启动相应处置预案,取现场封闭、抢险、抢修等处理措施;参与燃气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3、局办公室:协助政策法规科做好有关协调工作;完成局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4、建管科:视应急工作需要,协调建筑施工企业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5、行政监察室:为抢险、救援行动提供法律依据,参与制定应急救援行动有功人员奖励和责任人的处理方案。

 6、市政工程管理处:在人员、设备、材料等方面提供支援,协助指挥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的行动。

 7、县域内各燃气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所在地、住建局制定的燃气事故抢险应急预案,结合本企业具体情况,负责建立本单位燃气事故应急处置体系,编制本单位具体应急抢险预案,健全抢险组织机构,成立抢险队伍,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交通通讯工具和应急抢险物料,并定期组织演练,一旦出现燃气安全事故,要迅速向住建局和对口行业主管部门及所在地镇人民报告,并立即进行抢险。平时要开展好燃气事故应急知识的宣传和培训、事故抢险技术研究工作。

  三、预防工作机制

 (一)建立预警预防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全县燃气业工作情况,了解气象、水文、地质、水质等预报信息,分析研判各类因素对燃气使用的影响,取有效预防措施,做好应急准备,防止和降低突发可能造成的损失。定期检查城镇燃气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

 (二)县域内各燃气企业要定期检查本单位燃气应急救援预案、交通、通讯、仪器、抢险工具和专业人员等落实情况,定期组织应急抢险演练,确定专人对抢险器材、设备等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能随时处于工作状态。严格落实好巡查、巡线、入户检查制度。

  四、应急响应

 (一)事故报告

 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拨打110、119、120求助,并向县和住建局及所在地镇人民、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报告,同时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相关人员做好事故现场的抢险、疏散工作;在接报后,要立即启动燃气应急抢险预案,迅速向县电话报告。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运转有序。

 (二)处置程序

 1、重大由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调度,按照分工协作原则,在发生突发时,各科室、单位在管辖范围和职责范围内组织实施,根据类型启动相应处置预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上报,必要时,逐级上报请求支援。

 2、燃气企业在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及专业抢险力量到达现场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抢险预案,做好燃气事故影响范围内的现场封闭、应急抢修等工作,全力开展事故抢险工作。同时协助有关部门保护现场,维护秩序,妥善保管有关证物,配合有关部门收集证据。

 (三)善后处置

 1、配合医疗卫生部门对在实施应急预案行动中造成的伤员进行及时救治。

 2、协助民政部门妥善安置在实施应急预案行动中死亡人员的家属。

 (四)信息发布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县突发公共总体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对外发布信息,要坚持正面、及时、准确、全面的发布原则。信息发布要经县信息中心、县委宣传部和县领导审定后再行发布。

  五、应急终止

 (一)局城镇燃气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城镇燃气安全事故抢险工作进展情况决定应急救援终止,并及时向县等方面报告。

 (二)应急抢险状态终止后,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做出书面报告。书面报告的基本内容是:事故情况及抢险经过;事故原因;事故造成的后果(包括伤亡人员情况及经济损失等);预防事故取的措施;应急预案效果及评估情况;应吸取的经验教训以及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情况等。

  六、监督管理

 (一)加强培训

 有地组织相关单位人员进行应急知识与技能以及应急预案相关措施等培训,明确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上岗前和常规性培训等要求,提高其专业技能。

 (二)日常演练

 各燃气企业要制定演练,定期组织对突发的应急处置演习与演练,提高对突发的应急处置水平和应急救援指挥能力,加强各相关力量之间的沟通与配合。

 (三)奖惩责任

 局城镇燃气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对预案的演练情况和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对在燃气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拒不进行预案演练或在燃气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拒不执行预案,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违纪或违反法律的提请有关部门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燃气安全应急预案2

 燃气企业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是一项基础性、系统性的工作,与安全生产息息相关。阐述了预案编制体系的建立、应急预案编制要求与做法、制度化建设和保障制度等。

 燃气企业;事故;应急预案

 城镇燃气是市政公用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业生产的主要能源之一。然而它又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若管理不善则易引发事故,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财产和环境构成极大威胁。事故应急救援是近年来国内外开展的一项社会性防灾救灾工作。应急救援可以加强重大事故的处理能力,根据预先制定的应急处理方法和措施,一旦重大事故发生,能做到临危不乱,高效、快速做出应急反应,尽可能缩小事故的影响范围,将损失和危害降到最低程度。因此,正确认识应急救援的重要性,制订燃气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已无可回避地摆到每一个燃气企业的面前。

  1、应急预案编制体系的建立

 1.1编制原则和指导思想

 燃气突发事故的鲜明特征就是燃气泄漏、爆燃、爆炸等会引发重大灾害,尤其是位于城镇的燃气管道、瓶装供应站等设施,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事故的后果不堪设想。预案的编制应能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同时兼顾财产和环境的防护;坚持“预防为主,自救为先,统一指挥,快速反应”的指导思想,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危害,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

 1.2应急预案的结构

 一个完整的预案一般由一个主件和若干个附件构成。主件主要包含以下内容:总则、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任务、预警机制、应急响应、处置方案、应急程序、善后处理、保障制度等。附件有:厂站平面图、危险源分布图、消防设施分布图、组织机构名单、通讯录、装备清单、站区周边资料等。预案的各个组成要件应有机结合、相辅相成,形成一个结构严谨、内容翔实的整体。

  2、燃气企业危险源的确定与评估

 把危险源辨识理念引入编制工作是燃气企业预案科学化的内在要求,从而使后续的应急方案与措施制定获得更好的数据来源。

 2.1危险源的确定

 根据本单位生产储存燃气的品种、储量、工艺等情况,分析事故多发部位和薄弱环节,确定应急救援的危险源目标,并按其危险性的大小进行编号和加以图示。

 2.2潜在危险性的评估

 预案对每个已确定的危险源都要做出潜在危险性的分析,预测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途径,例如:误操作、设备故障、管道腐蚀、工艺失控、泄漏溢出等;预测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及对周围环境带来的危害和范围。

  3、应急预案编制的要求与做法

 3.1全面收集资料

 预案编制涉及到大量的技术参数和历史数据,特别是事故案例,脱离实际和忽视教训的预案是没有科学性和实用性的,所以燃气企业必须把全面搜集资料作为预案编制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例如:对于一个液化石油气储配站而言,不仅需要掌握储量、区域位置、站区平面图、消防设施分布图、职工三班分布人数等常规资料,还应了解清楚距站区围墙外不同设定距离(如200m、500m)范围内的`工厂和居民情况、周边区域道路交通和疏散路线、主导风向和历年水文地质数据等。

 3.2设立指挥机构及明确职责分工

 燃气企业设立应急抢险抢修指挥部的目的是在事故行动中起到发布和解除救援命令和信号、协调各方作战、制订应急对策、处理后方支持的核心作用。指挥部一般设在企业的生产调度室,由企业负责人任总指挥,如果负责人不在,应明确接替人选,这点在预案编制中应予明确。指挥部的成员,除部分固定人员外,其他人员平时可以分散于各个生产部门。一旦事故救援工作开始,他们必须立刻聚集起来,赶赴现场,参加到指挥部下设的综合调度组、抢险抢修组、技术方案组、后勤保障组等岗位中去,组成一个凝聚力强的救灾团队。在预案中,指挥部及其下设分组都应定人定岗,明确各自职责分工,建立有效的协同作战机制。

 3.3队伍与装备

 抢险抢修队伍是燃气企业应急指挥部的一线力量,担负着在消防队等外援(重大事故时)到来之前火灾初期控制的任务,在预案中应落实具体人员,使之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此外,应急装备不容忽视,通常需要配备的装备有:抢修设备(专用抢修车辆、维修机具、备品备件)、防护用具(防护服、手套、呼吸器、防毒面具等)、通信设备、消防器材、检测仪器、防爆工具等。在科技发达的今天,充分利用抢险新机具、新方法也是取得抢险胜利的一个重要因素,有时可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4预警机制与响应程序

 3.4.1预警机制

 按照突发燃气事故的潜在危险程度和可能的发展趋势,燃气企业在预案中须对应设置一系列预警级别,并对预警信号做出规定,要求所有工作人员都应熟练掌握它的含义和用法。以往预案的编制往往重在提供防御、抢险、善后等阶段的措施,对于事前的预报和预警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容易错失抗灾救灾的最佳时机,因此在“预”字上也大有文章可做。另外,预警级别要有具体规定,特别是要量化,以避免应急工作中的盲目和混乱。

 3.4.2响应程序

 响应程序同样须进行分级管理。根据不同险情,在预案中明确启动的范围和条件,逐级上报,便于指挥部及时发出准确的指令。发生重大事故时,还应立即拨打119、110、120求助,并向当地和燃气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有关事故报告的程序和内容在预案编制中应有专门叙述。

 3.5事故处置方案与处置程序

 3.5.1处置方案

 对已确定的危险源,按照其可能导致事故的途径和模拟事故状态,制定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这就是应急处置方案,它是处置程序执行过程中技术对策的设定。处置方案应根据工艺特点、操作规程等技术要求来制定,体现科学性和实用性相结合,同时内容上还应做到精细化。例如对于管道燃气企业,同样是一个燃气管道事故处置方案,由于压力、管材和工艺上的差异,应细化为站区管道、市政管道、庭院管道、户内管道几种情况,不能一概而论。

 3.5.2处置程序

 应急处置程序是每个部门或个人履行预案中规定职责和任务时的行动指南。用制订事故处理程序图的方式可以使应急处理步骤一目了然,一旦发生事故时,第一步先做什么,第二步应做什么,第三步再做什么,都作了明确规定。这样才能保证临危不惧,正确指挥,按照处置方案有条不紊地展开救援行动。

 在预案编制和实施中尤其要注意两点。一是本单位抢险抢救力量不足或有可能危及社会安全时,指挥部必须立即向上级和友邻单位报告,必要时求救社会力量援助;二是凡事故现场发生人员伤亡的,要想方设法抢救伤员,送入附近医院抢救,及时控制危险源,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和伤亡人员的增加。

 3.6警戒与疏散

 在发生重大事故可能对厂区内外人群安全构成威胁时,必须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在最短时间内划定警戒范围,并对与救援无关的人员进行紧急疏散。燃气企业应在最高建筑物上设立风向标,根据不同事故,对疏散的方向、距离和集中地点做出具体规定,但总的原则是疏散安全地点处于当时的上风向。对于可能威胁到厂外居民安全的情况,指挥部应立即和地方有关部门联系,引导居民迅速撤离到安全地点。

 3.7事故善后处理与分析总结

 事故处置结束后,要高度重视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工作,认真处理好事故善后事宜,以确保社会稳定;同时,及时组织开展调查工作,查明事故原因、损失和责任,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应取措施的建议。

  4、正确认识预案编制工作

 为了做好预案的编制工作,每一个燃气企业应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其重要性和必要性。首先,这是《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所在;其次,隐患险于明火,防范于未然,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要基于防灾抗灾工作的有效开展。

 燃气企业预案编制工作是一项精密的系统工程,涉及到燃气储存、生产、输配、运输、燃气具使用等方面。需要以综合全面的数据资料、科学严谨的技术分析、周密合理的逻辑组织来做保障,绝不能泛泛而谈,而是要有针对性地提出问题、解决问题,体现出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另外,也应看到预案编制工作是一个长期逐步完善的过程,需要在实际应用中不断通过检验得以提升,因此,燃气企业应切实加强预案的制度化建设,列入日常管理,定期对预案进行修订与充实。

  5、健全保障制度

 ①演练制度。加强抢险队伍培训、定期组织模拟演习有利于落实岗位责任制,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机制、决策、协调和处置的程序,识别需求,评价应急准备状态及检验预案的可行性。

 ②值班制度。建立24h值班制度,夜间由行政值班人员和生产调度负责,遇到问题及时处理。

 ③检查制度。在日常管理中,由指挥部结合生产安全工作,检查应急救援工作情况,不足之处尽快整改,遗漏之处及时补充。

 ④例会制度。指挥部定期组织召开分组成员和抢险队伍的会议,检查前期工作,并针对存在的问题,积极取措施加以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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