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多地将掀起新一轮气价调整吗?

2.现行煤层气定价机制

3.楼市问责力度不减 房价上涨过快城市或被监管

4.无锡出调控新规 涉及地市管控、增值税征免2年变5年等方面

5.苏州天然气收费标准2022

无锡市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分析_无锡天然气收费标准2020

天然气与人工煤气相比,同比热值价格相当,并且清洁干净,能延长灶具的使用寿命,也有利于用户减少维修费用的支出。使用更安全、可靠,极大的改善了家居环境,是人们日常生活普遍使用的能源。但是很多业主都在纠结天然气初装费多少钱的问题,下面我们就来具体介绍一下天然气初装费多少钱的相关内容。

天然气初装费多少钱

国家能源局此前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日前已经结束意见征求,有望近期出台。

据悉,《意见》提出,将以油气体制改革试点为引领,打破垄断,全面推进天然气领域市场化进程。其中,有关城市管道燃气初装费等话题引起了市场关注。业内专家建议取针对性举措,有序推进城镇燃气市场化改革,以实现2020年天然气消费量3600亿立方的目标。《意见》提出,对天然气输配企业向用气企业收取的各项收费进行规范清理,有条件的地区应取消天然气初装费。

燃气初装费在各地的叫法不同,有初装费、接驳费等不同名称,收费种类主要包括两种,分别是收取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企业收取的用户燃气设施(包括小区用户共有设施和用户专有设施)安装、接驳等工程服务费。2001年,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取消初装费,但一直以来,大家仍习惯于将企业收取的工程服务费称为燃气初装费,这部分收费主要用于用户燃气设施工程建设。

“管道燃气工程服务收费在我国城镇管道燃气事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不宜立即通过一刀切的方式取消。”中国城市燃气协会副秘书长熊伟说道。

目前城镇燃气行业的市场化改革尚不到位,仍然存在价格倒挂、交叉补贴等突出问题。如果没有工程服务收费对气价的部分补偿,按照全成本计价,居民用户的气价水平将会大幅度提高,甚至达到现有气价水平的2倍。

考虑到地区差异和城乡差异,熊伟建议,因地制宜逐步规范工程服务收费,既要完善用户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又要加快城镇燃气价格体系改革。“在此基础上,建议有关部门逐步理顺气价体系,借鉴国外行业发展经验,适时引入两部制价格和上下游联动机制,减少不合理的价格交叉补贴。”

《意见》提出,“试点先行”将成为推动天然气体制改革的探索方向,将有序支持重庆、江苏、上海和河北等省、市开展天然气体制改革试点,推进云南省保山市天然气利用试验示范区建设。业内人士表示,建议加快输气、储气、接收站等基础设施开放,实现第三方公平准入,构建充分竞争的气源市场。在终端销售环节,应逐步放开工商业用户的价格管制,先行放开大型工业用户,实现供需双方协商定价。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天然气初装费根据地区不同收取的价格也是不同的,具体多少钱还是要在自己所在地区咨询,另外很多地区的天然气初装费已经取消了,所以安装天然气的时候一定要多问一下相关信息。

以上就是我们为大家带来的天然气初装费多少钱的相关介绍,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一些帮助,不知道大家对小编的介绍是否满意呢?

多地将掀起新一轮气价调整吗?

据报道,近年来为了引导配置,中国相关部门着力完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价格形成机制,坚决放开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灵活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将价格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

报道称,随着价格改革的推进,我国基本实现了价格管理从直接制定价格水平向建机制、强监管的转变,使价格机制真正引导配置,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的成效不断显现,定价项目由约100项缩减为20项,地方定价项目也由平均100项缩减为平均45项。

“准许成本+合理收益”为核心的定价制度初步建立。目前保留的极少数定价项目,已全面实行清单化管理,并按照“准确核定成本、科学确定利润、严格进行监管”的思路,初步建立以“准许成本+合理收益”为核心的科学定价制度。

专家称,通过煤电联动、输配电价改革、电力直接交易及加强天然气价格监管、加大收费清理规范等措施,总计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和收费负担4000多亿元。对电解铝、水泥、钢铁等产能过剩领域用电实行阶梯或差别价格政策,形成了有利于淘汰落后产能的倒逼机制。

分析人士表示,通过紧密结合我国中低收入群体人数较多的国情,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探索开展农产品价格保险,保障了群众基本生活。

现行煤层气定价机制

7月9日,北京市发改委发布《关于调整本市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和《关于调整本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自7月10日起,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上调0.35元/立方米,下调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其中,工商业用气销售价格下调0.07元/立方米;发电用气销售价格下调0.02元/立方米;其他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下调0.01元/立方米。

这背后是国家发改委天然气改革的落地。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并轨理顺后,近期北京、陕西等多地掀起新一轮的终端销售价格调整。有关部门表示,据测算,对一般市民家庭来说,此次气价调整总体影响不大。

今年以来天然气改革继续推进。5月2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将居民用气由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价格水平按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水平(增值税税率10%)安排。在此之下,全国多省陆续调整公布天然气最新基准门站价格。

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要求,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理顺后,终端销售价格由地方综合考虑居民承受能力、燃气企业经营状况和当地财政状况等因素,自主决策具体调整幅度、调整时间等,调价前须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2018年如调整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原则上应在8月底前完成。

目前多地已经或者酝酿调整终端销售价格。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北京市将启动联动机制,按照联动公式计算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额,居民各档用气价格将统一按照调整额进行调整。此次上调居民天然气门站价格,依照联动公式计算,各档用气价格调整额度为每立方米0.35元。

楼市问责力度不减 房价上涨过快城市或被监管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煤层气价格管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826号),目前国内煤层气气价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不实行国家定价。这给煤层气带来更大的定价空间。但是,从实际操作来看,目前国内煤层气气价基本上还是参照天然气气价。因此我国天然气定价中存在的问题也将影响到煤层气产业的发展。

我国天然气需求构成是城市燃气、工业原料、化工和电力。国内天然气需求增加最快的是城市燃气,由于这种需求的价格弹性很小。因此,国内天然气消费是卖方市场。

我国现行天然气价格仍然由国家统一定价,实行国家直接调控管理的体制。天然气气价由出厂价和管输费两部分组成。目前,我国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由天然气出厂价格、长输管道的管输价格、城市输配价格三部分组成。天然气出厂价格目前实行指导价,由国家发改委制定出厂基准价格,供需双方可在上下10%的范围内协商确定。跨省的长输管道的管输价格由国家发改委制定,省内的长输管道的管输价格和城市输配价格由各省省级物价部门制定。

我国天然气价格的管理部门是国家发改委和地方物价部门。天然气出厂价、管输费由发改委制定,城市配送服务费由地方下属的物价部门管理。

长期以来,我国天然气价格完全由决定,主要用成本加成法。天然气价格长期背离市场价值。根据广东燃气商会的统计资料,2006年我国天然气管道井口价仅为同期美国、日本的压缩天然气到岸价的29%;终端销售价约0.28元/kcal,比同热值进口液化气终端销售价格低45%。按热值计算,我国天然气价格大大低于替代燃料,如电、原油和液化气的价格。据测算,天然气热值为8000cal/m3,与原油、液化气的热值别为1∶1.15∶1.38。2006年,我国原油一、二档平均价格为1020元/t,内液化气价格为1200元/t。按照同等热值计算,与原油的比价,天然气价格应为887元/1000m3;与内液化气的比价,天然气井口价格应为870元/1000m3。我国现行天然气井口价格仅仅比煤价略高,明显低于同等热值的原油、液化气价格。天然气非市场化的低价格导致了对天然气的过度使用和不合理配置,相当程度上造成了浪费。如果直接进口化肥或进口氨生产化肥可能更便宜。使用天然气生产化肥而不是用它替代高成本的或进口的天然气,会附带有很高的机会成本。依靠进口的天然气发电,同时拒绝进口较便宜的氨,而且氨更容易储存。天然气生产商被迫以最低的价格把气卖给化肥厂,也打击了生产商的经济性[156]。如我国对现行化肥用气实行低价和配额政策,导致天然气企业亏损。2002年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供应化肥生产用气406586×104m3,和工业用气相比减少销售收入5.48亿元,当年该公司亏损6.41亿元。由于化肥用气配额限制了天然气向高附加值行业流动,是该公司发生亏损的主要原因之一。目前,以天然气为原料的尿素生产成本平均已在1200元/t左右,化肥厂生产1t尿素耗气约在600m3。2007年11月8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提高了工业用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将工业用户天然气的出厂基准价格每千立方米均提高400元,供化肥用气出厂基准价格不调整,所以化肥生产企业将继续使用相对便宜的天然气。以川渝气田为例,在未调价之前,工业用气和化肥用气的出厂基准价分别为875元/1000m3和690元/1000m3,调整后工业用气基准价已达到1275元/1000m3,而化肥用气仍然为690元/1000m3(表8-1),二者相差585元/1000m3[157]。

表8-1 全国主要油田化肥用气基准价[157] 单位:元/1000m3

国际上尿素以天然气为原料的占80%,因此国内以天然气为原料的化肥企业和国际化肥企业比较,美国的尿素吨耗天然气成本在182.3美元,国内的为82.8美元,二者相差近100美元。

近来,我国天然气价格改革已逐步提上议事日程,价格信号是天然气利用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天然气使用以及供需管理发挥着重要作用。由于现行天然气价格较低,造成目前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尤其是供暖季节,因此,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是一个必然的趋势。

依据国际上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的变化趋势分析,我国天然气出厂价格也将逐步市场化。同时可以预计,天然气管输价格在一段时间内仍将实行管制。自2007年10月以来,国际天然气的价格在不断上升,我国关于能源价格改革也提到议事日程,预计国内天然气价格也会上升。随着天然气价格的改革,煤层气价格会作出相应调整。从长远看,国家应当建立天然气和原油价格适度联动的定价机制,以推动煤层气产业更加健康快速的发展。

无锡出调控新规 涉及地市管控、增值税征免2年变5年等方面

8月9日,央行发布《2021年第二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提出,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坚持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保持房地产金融政策的连续性、一致性、稳定性,实施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加大住房租赁金融支持力度。

业内人士表示,近日来中央层面多次强调“房住不炒”,落实城市主体责任,要求对调控不力的城市予以问责。高层密集发声并加强市场秩序管理整顿,意在督促市场巩固调控效果的长期性和稳定性,保护合理住房需求。

中央层面频提房地产

2021年以来,房地产调控态度愈发明确。7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快发展租赁住房,落实用地、税收等支持政策。

中央政治局会议前一日,7月29日,住建部副部长倪虹约谈银川、徐州、金华、泉州、惠州5个城市相关负责人,要求各地应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完成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目标。果断取措施,实施供需双向调节,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上2021年上半年的13个城市,今年已有18城被约谈督导。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住建部对于房价上涨过快城市的约谈是一城一策长效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从2019年开始就逐渐成为调控的主要模式,要求地方负起主体责任来,将房价上涨的幅度能够控制下来,保持房地产市场的平稳运行。约谈也进一步说明,热点三四线城市也将逐渐纳入到监管体系当中。

除对房价居高不下的城市持续约谈外,7月23日,住建部等8部门还下发《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指出,将在3年时间持续开展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突出问题。

7月22日,中央层面召开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和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也指出,要高度重视房地产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牢牢抓住房地产金融这个关键,严格房地产企业“三线四档”融资管理和金融机构房地产集中度管理、把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十四五”住房建设的重点等任务。

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分析师陈霄表示,《通知》调动了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租赁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金融机构以及媒体等各大社会主体,全方位、全主体进行市场监管,贯彻“房住不炒”,落实“三稳”目标。此外,提出建立制度化常态化整治机制,强化监督评价考核,预计更加灵活地践行因城施策,精准调控成为接下来楼市调控的关键词。

地方房地产调控全覆盖

随着中央涉房调控信号的不断重申,地方调控再度全面升级。近日,浙江省召开房地产工作座谈会指出,充分认清当前房地产市场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提升工作标准和质量,取有力有效措施,扎实推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会议指出,综合运用土地、金融、税收等调节手段,合力发挥调控和市场调节作用;促进供需平衡和职住平衡,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增强调控风险预见性,打通各部门数据共享堵点,实现数据动态管理、实时监测,防范项目风险、信贷风险等,提高精准分析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

在此之前,杭州刚发布新一轮调控政策,进一步加强住房限购、完善新建商品住房销售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例如收紧落户未满5年户籍家庭的购房政策,在此前限购1套的基础上,增加了购房之日前2年起已在杭州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满24个月。对于非户籍人口,升级至购房日前4年,在杭州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48个月。新建商品住房方面,购房意向登记家庭数与公开销售房源数的比例大于或等于10:1的,无房家庭、普通家庭分别按社保缴纳月数从多到少排序,高层次人才家庭先按B、C、D、E人才类别从高到低排序、同一类别人才再按社保缴纳月数从多到少排序,以一定比例入围公证摇号。

金华方面,明确实行住宅限售、实行公证摇号销售,以及要求加强二手住宅价格监管、加强金融监管、严格更名管理、落实主体责任等十个方面调控。

刚被约谈的惠州也加速新一轮调控落地。8月9日,惠州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从限购、限价、限售、优化土拍规则、商品住房预售制度以及严查购房资金来源等方面对新房市场进行管控。这也是惠州首次同时启用限购与限价,并延续3年限售,调控力度空前。

政策一直未松的北京也再度“打补丁”“堵漏洞”。8月5日,北京市住建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公告》指出,夫妻离异的,原家庭在离异前拥有住房套数不符合本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规定的,自离异之日起3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

成都市再出楼市新政,发布了《关于加强赠与管理和优化购房资格复核顺位相关事宜的通知》,主要是为了“防止通过迁移户籍、社保获取靠前顺位,以及通过赠与方式获取购房资格”。

此外,二手房参考价政策也成为多城市重要调控手段。8月2日凌晨,东莞发布“莞八条”新政指出,东莞将在前期发布成交活跃二手楼盘网签交易价格的基础上,加快建立二手住房成交指导价发布机制,引导商业银行合理发放二手住房,加大对虚高挂牌价乱象的整治力度。7月26日,无锡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和监测中心在调查分析基础上,形成本市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

7月9日,上海发布二手房新政,在已实施房源挂牌核验的基础上,需增加价格信息的核验,没有通过价格核验的房源不得对外发布。7月8日,西安发布《关于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的通知》,明确指出二手房交易各环节的有关机构要将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作为参考依据。

二手房指导价管控效果显著。据易居研究院统计数据显示,全国最早落实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制度的深圳,上半年二手房价累计已下跌10936元/平方米,价格缩水幅度达15%。与此同时,实行二手房指导价政策的城市,成交量均呈明显下降态势。

除价格实际的参考意义外,二手房参考价实际上限制了买方对杠杆的使用。中达证券分析师诸葛莲昕表示,虽然在实操过程中二手住房参考价格机制并未要求实际成交价格以参考价格为准,买卖双方仍可自行协商成交价格;然而,商业银行发放二手住房时以二手房参考价为准,若成交价格高于参考价格,则买方购买二手房的首付比例实际有所提升。她表示,买方资金压力增大,也成为驱动深圳二手住宅成交量大幅下滑的重要因素。

房地产市场将平稳健康运行

8月7日,深圳官方通报备受关注的“深房理”案件最新情况,经过多轮滚动排查和监管核查,截至目前共发现21.55亿元经营用途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从房贷红线、到二手房价格管控、再到房地产秩序全面规范整治以及保障性租赁住房等保障体系的完善,我国房地产行业进入新一轮调控周期,逐步形成监管闭环,房地产市场趋势稳定已是必然。

“中央收紧房地产调控,这次有所不同。”野村国际(香港)中国区首席经济学家陆挺表示,2020年开始,中央先后推出了控制房地产开发商债务增长的“三条红线”,以及遏制银行房地产的“两道红线”。今年更是加大了对违规流入住房市场的商业和消费贷的打击力度,并进一步收紧对房企影子银行融资端(如信托和委托)的调控。“种种迹象表明,中国房地产不会再走以前的老路,不会解除对楼市的种种限制。”他说。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深圳此次相比4月份的自查,查处金额多了42倍,背后其实体现的是调控力度真不一样了。

张大伟表示,通过梳理2021年房地产调控,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征是在过去几年房地产调控“一城一策”下,中央部门再次开启密集发布政策,特别是住建部和央行持续加码房地产调控政策,调控方式、力度及细致度均出现了显著升级,调控“工具箱”不断丰富,中央房地产调控方案密集出台,加强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建立多主体供给的住房制度、热点城市集中供地机制、建立“人、房、地、钱”的联动机制。

“对房地产市场仍抱有只涨不跌的幻想是绝对不行的。”有业内人士坦言,中央层面正一步步从长期调控着手,行业需正面现实,未来房地产调控仍将趋严。

克而瑞研究中心研究员杨科伟预计,下一步住建部问责机制将不断强化,更多房地产过热、房价上涨过快的三四线城市将被纳入监管体系;被约谈城市调控加码也是大概率。“基于调控政策趋于精细化、高频化的判断,前期已经出台过调控新政城市,诸如南京、武汉等,如果实施后效果未达目标,或出现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加大调控和监管力度也不无可能。”

贝壳研究院首席市场分析师许小乐表示,随着房地产调控持续推进、房地产秩序全面规范整治,以及保障性租赁住房等保障体系的完善,我国的住房市场将全面实现“房住不炒”,社会居民实现“住有所居”,加快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

苏州天然气收费标准2022

观点地产网讯:8月30日,无锡市颁布了《市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内容涉及加强土地市场管控、支持居民合理自住需求、坚决遏制投机炒房、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5个方面。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到,在加强土地市场管控方面,《通知》指出,增加住宅用地供应,2020年度普通住宅用地出让面积比上年度增加不少于50公顷。建立房价、地价联动机制,有效管控土地价格,热点区域严格执行 “限房价、竞地价”出让模式。严格落实开发企业购地使用自有资金规定,金融监管部门开展购地资金来源穿透式核查。

在支持居民合理自住需求方面,《通知》明确,完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出台共有产权保障房管理政策,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满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住房需求。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应,开展租赁住房建设试点,鼓励将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加快推进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全面提升旧住宅区宜居水平。

在坚决遏制投机炒房方面,《通知》要求,完善商品住房限购政策,夫妻离异后2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拥有住房套数计算。

同时,发挥税收调控作用,将市区(不含棚户区改造重点地区)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2年调整到5年。

此外,经江苏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商定,调整无锡市区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已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购买商品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60%。

金融监管部门要严格审查购房资金来源,监控消费、个人经营性资金去向,严防居民挪用消费和其他用于购房。

在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方面,《通知》指出,全面落实住房价格申报制度,探索合同备案价、核定价、纳税申报价“三价合一”的核查机制。对热点学区房的交易加强税务稽查和市场监管,严厉打击炒作学区房概念、哄抬二手住房价格行为。

停止执行疫情期间商品房预售许可及资金监管方面的纾困政策。全面实施交付标准样板房制度,推行基本装修和升级装修分类管理,支持多样化成品住房需求。

最后,在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方面,《通知》要求,完善房地产市场监测体系,加强市场监测能力建设,建立房地产交易、不动产登记、土地、金融、财税、统计等数据汇集和业务协同机制,稳步推进楼盘表建设,建立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间信息共享机制,不断提高市场分析研判水平。

同时,新闻媒体要客观报道房地产市场形势,实事求是反映房地产市场情况;依法严厉打击虚报道和恶意炒作,杜绝扰乱市场和误导消费的行为。

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

年用气量小于等于400立方,每立方的价格是2.75元。

年用气量大于400立方,小于等于1000立方,每立方的价格是3.30元。

年用气量大于1000立方,每立方的价格是4.13元。

备注:每户以4人为计算标准,每户人口超过4人的,每增加1人,每档相应增加年用气量80立方米。

对市区持有总工会颁发的苏州市区特困职工救助证、民政部门颁发苏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对象以及持有城乡“五保供养证”的散居五保人员,每户每年补贴80立方米用气量。

以上就是苏州市天然气的价格介绍,根据年用气量来决定每立方的价格。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苏州市区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将调整财联社11月21日讯,苏州市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疏导我市市区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从今年6月10日起,苏州市市区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门站价格调整为每立方米2.04元,每立方米上调幅度为0.29元(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根据“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规定,居民终端销售价格同向同幅调整,每立方米应上调0.29元,原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一档为每立方米2.48元,调整后为每立方米2.77元。

:苏州市建立了非居民用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当上游天然气门站价格调整累计变动幅度达到或超过5%时,由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向市物价局提出申请,经市物价局审核,报市同意后,同向调整非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上游天然气门站价格累计变动幅度未达到5%,或者在同一联动周期内实施联动后,天然气门站价格又发生变动的,累计到下一联动周期计算。

法律依据:《苏州市燃气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规范燃气的经营和使用,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用户和燃气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