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西宁市居民生活用天然气价是多少一立方

2.《陕西省天然气管道运输和配气价格管理办法》4月1日起执行

3.华北等地区现“气荒”如何解决?

4.陕西发改委发布关于天然气价格管理有关事项通知

天然气价格机制改革内容有哪些方法_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

核心提示: 按照天然气价格改革“三步走”战略,今年内将实现存量气和增量气的价格并轨。气价实现并轨后将实施市场化调整,并与可替代能源价格保持合理比价关系的水平,意味着天然气的市场竞争力有望增强,有利于燃气分销商对下游用户的拓展,天然气的需求增长有望提速。

(中国商网讯)据东莞证券报告,近期燃气板块表现活跃。存量气和增量气将于今年内实现并轨。发改委早于2013年7月出台了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区分了存量气和增量气,将增量气门站价格一步调整到与可替代能源价格保持合理比价关系的水平,存量气价格调整分3年实施。按照天然气价格改革“三步走”战略,今年内将实现存量气和增量气的价格并轨。目前存量气价格为1.81-2.86元/方,增量气价格为2.29-3.32元/方,二者之间有0.46-0.48元/方的价差。 自去年8月份以来,WTI原油价格已经跌近50%,市场普遍认为油价大幅下跌为天然气价格并轨提供了一个契机,预计气价调整的时间点可能在今年2季度。由于油价大幅下跌,价格并轨预计将带来增量气价格下调,存量气价格上调,而存量气的涨价幅度很可能低于此前预期。气价实现并轨后将实施市场化调整,并与可替代能源价格保持合理比价关系的水平,意味着天然气的市场竞争力有望增强,有利于燃气分销商对下游用户的拓展,天然气的需求增长有望提速。

近两年天然气消费增速持续下滑。2014年1-12月,天然气产量1279亿立方米,同比增长5.7%;天然气进口量578亿立方米,同比增长8.2%;天然气表观消费量1786亿立方米,同比增长5.6%。受制于上游气价上涨及经济增速放缓的影响,近两年天然气消费增速持续下滑。(邓大洪)

西宁市居民生活用天然气价是多少一立方

天然气直供,就是用户直接向上游天然气供应商购买天然气用于生产或消费,不再转售。就字面来说,“天然气直供”最早见于2012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的《关于规范城市管道天然气和省内天然气运输价格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该意见稿提出:“鼓励上游生产企业对城市燃气公司和大用户直供”。其实,就实践层面,天然气直供出现的更早。亦即2004年西气东输天然气管线投运之初,国家就在其沿线规划了10个燃气发电厂,成为国内首批天然气“直供用户”。当然,由于气源不足、气价高等种种原因,其中大多数项目投产后运作不畅。

近年来,随着天然气市场规模的扩大,天然气直供的话题再度变热。如何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提高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成为各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自觉选择。一是作为优质高效、绿色清洁的低碳能源,天然气的自身属性,决定了天然气在治理大气污染、应对气候变化、推进能源消费革命中具有突出的比较优势;二是我国天然气进口逐渐开放,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国际价格持续走低,供应量大幅增长可期,具备大规模利用的基础优势;三是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实体经济用气成本增加,理顺和改革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降低包括天然气在内的用能成本呼声日隆;四是直供用户的需求量大,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

价格机制改革是天然气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通过直供,在用户侧增加竞争性,逐步探索建立天然气价格市场化的形成机制,可以产生倒逼天然气体制改革的强大动力,成为推进天然气体制改革的一个突破口。为理顺天然气产业链各环节价格关系,201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知》,翌年出台《关于调整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价格的通知》,2015年3月发布《关于规范城市管道天然气和省内天然气运输价格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鼓励上游生产企业对城市燃气公司和大用户直供,减少中间环节,避免层层转供,降低供气成本”,放开直供用户用气门站价格,进行改革试点,同年4月1日起将存量气和增量气门站价格并轨,全面理顺非居民用气价格。2016年国家又相继出台《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关于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要求中间销售环节不得盈利,对管输公司的盈利水平做了明确规定,“管住中间”初露端倪。“三桶油”及地方管网公司根据新的办法进行监审定价后,管输费大幅下降,城市燃气公司的配气费相应进行了调整。2017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13部门出台《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建立用户自主选择和供气路径的机制”,用户可自主选择方以及供气路径,减少中间环节,降低用气成本。2018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出台,理顺门站价格,居民、非居民基准门站价格统一,释放降价红利。至此,天然气价格改革层层推进,促进天然气直供的政策环境、外部形势已然明朗。

《陕西省天然气管道运输和配气价格管理办法》4月1日起执行

西宁市居民生活用天然气价大概是一立方1.48元。

以下是对天然气价格改革的介绍:

1987年以前完全由制定国内天然气价格;

1987年10月27日,根据《天然气商品量管理暂行办法》,分别实行如下价格管理办法:a.气:中央按不同用途、不同油田定价;b.外气和西气东输、忠武线、陕京线等新建管道项目:指导价;c.少数用协议价;

2005年12月23日,根据《关于改革天然气出厂价格形成机制及近期适当提高天然气出厂价格的通知》,取价格双轨制下的指导价,具体如下:a.一档气(实际执行价格接近内气价且差距不大的油田气的气量以及全部内气量,气量占全部的85%):指导价,用3-5年过渡到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b.二档气(一档气以外):980元为基准价,与可替代能源(原油、LPG、煤)价格挂钩;

2010年5月30日,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提高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的通知》,取消价格双轨制,实行指导价;

2011年12月26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广东省、广西自治区开展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的通知》,实行在两广地区试点,将成本加成定价改为按市场净回值定价;

2013年6月28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实行门站价施行基于市场净回值法的指导价;

2015年2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自2015年4月1日暖基本结束后将存量气和增量气门站价格并轨,全面理顺非居民用气价格,同时试点放开直供用户用气价格,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不作调整。

华北等地区现“气荒”如何解决?

为加强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和城镇燃气配气价格管理,提高定价科学性、合理性和透明度,省发改委制定《陕西省天然气管道运输和配气价格管理办法》。本办法自2022年4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1日。办法适用于制定调整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和配气价格行为。

对新成立企业投资建设的管道

制定管输试行价格

本办法所称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是指天然气管道运输经营企业,通过省内短途管道向天然气经营企业或者用户提供管道输气服务的价格(包括煤制气、煤层气管输价格)。配气价格是指天然气经营企业通过城镇燃气管网向用户提供天然气配送服务的价格。

按照天然气价格改革“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总体要求,完善天然气管道运输和配气价格形成机制,为实现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和上下游价格联动奠定基础。

对新成立企业投资建设的管道,制定管输试行价格,运用建设项目财务评价的原理,使被监管企业在整个经营期内取得合理回报,原则上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成本参数,以及准许收益率7%、经营期40年来确定。

价格主管部门核定企业年度准许总收入后,根据管网结构、输气流向等实际情况具体确定管输价格形式,可实行同网同价,也可按距离或区域确定价格。其中:实行同网同价的,管输价格按照管道运输企业年度准许总收入除以年度管道运输气量计算确定。

管道运输企业有多条管道供气的,可根据各条管道运输气量之和确定价格。同一管道运输企业法人单位新建管道投产时,原则按照所属区域管输价格执行,下一监管周期纳入有效资产统一管理。

同一区域配气管网

执行同一配气价格

配气价格以经营天然气配送业务企业为管理单位,同一城镇区域内有多家燃气企业的,鼓励建立激励机制,科学确定标杆成本,在同一区域配气管网执行同一配气价格。

配气价格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制定。燃气企业年度准许总收入由准许成本、准许收益以及税金之和扣减其他业务收支净额确定。其他业务收支净额为燃气企业使用与配气业务相关资产和人力从事安装施工等其他业务活动的收支净额。其他业务和配气业务的共用成本,应当按照固定资产原值、收入、人员等进行合理分摊。

年度配送气量按以下原则核定:配气管网负荷率(实际配气量除以设计配气能力)高于40%的,按实际配送气量确定;配气管网负荷率低于40%的,按设计能力的40%计算确定。

对新成立企业投资建设的配气管网,可运用建设项目财务评价的原理,使企业在整个经营期取得合理回报的方法核定初始配气价格。核定价格时,准许收益率不超过6%,经营期不低于30年,定价成本参数原则上按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可行性研究报告成本参数与成本监审规定不符的,按成本监审的规定进行调整。随着经营气量的增加,可适时调整为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核定配气价格。

各地可对配气成本按合理比例在居民用气和非居民用气间分配,逐步减少用户间价格交叉补贴。

管输和配气价格原则上

每3年校核调整一次

加快建立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当上游天然气价格调整时,终端用户销售价格可相应同向调整。天然气终端用户销售价格由购气价格和配气价格组成。多气源供气时,购气价格按不同气源购气价格加权平均确定。终端用户销售价格=购气价格+配气价格。联动调整额=(计算期平均单位购气价格-现行平均单位购气价格)÷(1-供销差率)。联动调整后的终端销售价格=现行终端销售价格+联动调整额。

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清理规范配气延伸服务收费。属于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用户建筑区划红线范围内的供气管网设施,由项目投资建设主体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并承担费用,其中属于新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费用纳入房价,不得在房价外另行向用户收取,属于老旧小区改造的,按照“受益者付费”原则公平分摊;建筑区划红线范围以外的供气管网设施由或者特许经营企业按照经营范围负责投资建设,费用由或特许经营企业承担。

管输和配气价格原则上每3年校核调整一次。管道运输企业、燃气企业应在每年6月1日前,通过企业门户网站或指定平台公开收入、成本、具体执行价格等相关信息,推进价格信息公开透明,强化社会监督。

陕西发改委发布关于天然气价格管理有关事项通知

“最近家里取暖没事,但做饭的气不够用了”,12月7日,一位保定市民告诉记者,这种情况大概是从10天前开始,听说有关部门正在调气过来,但好像要一个月后才会好点。

入冬以来,天然气价格暴涨,LNG(液化天然气)价格持续上扬至历史新高,华北等地区的“气荒”现象此起彼伏,人们纷纷在问,中国的能源供应怎么了?

危急之下,中央有关部门重拳出手,在发改委组织各省份召开告诫会之后,环保部近日下发特急文件,提出“进入供暖季,凡属没有完工的项目或地方,继续沿用过去的燃煤取暖方式或其他替代方式”。

目前,政策效果已经初步显现,LNG市场开始小幅降温,来自行业机构的数据显示,12月6日的LNG全国标杆价格为7191元/吨,下跌0.73%。

多部门重拳出手,天然气价格迎拐点

12月7日,一封来自环保部《关于请做好散煤综合治理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工作的函》的特急文件在网络流传。新京报记者从行业人士处确认了文件真实性。

该文件提出,以保障群众温暖过冬为第一原则,提出进入供暖季,凡属没有完工的项目或地方,继续沿用过去的燃煤取暖方式或其他替代方式。此前,文件中涉及的京津冀、河南、山东、陕西等城市今冬都在大幅度推进煤改气。

此番煤改气政策突然生变,源于近期天然气市场的异动。

12月1日,液化天然气挂牌价创出9400元/吨的历史新高,报价者是黑龙江大庆中瑞燃气公司。公开数据显示,大庆中瑞的挂牌价比11月30日猛涨了1400元/吨。

据卓创资讯数据统计,11月中旬以来,国内多个地区相继公布限气政策,缺气区域主要为陕西、河北、山东、河南等北方地区,天然气价格上调幅度约10%,个别地区上调幅度达15%。另外,华北地区LNG价格已在8000元/吨以上,涨幅超过60%,个别厂商报价高达9400元/吨,创历史新高。在媒体公开报道中,“气荒”一词频繁出现。

回溯近年状况,“气荒”并非首次出现。

就在2016年,由于遭遇严寒天气,北京的用气量急剧攀升,出现过一次短暂的“气荒”,不过最终有惊无险。然而,这一次,“气荒”动真格的了。

11月底,河北省决定启动全省天然气需求侧管理机制,11月28日零时起进入全省天然气供应Ⅱ级预警状态(橙色预警)。橙色预警为严重紧张状态预警,河北全省供需缺口达10%-20%,并对经济社会正常运行产生较大影响。

正是在天然气供应紧张的背景下,环保部下发了上述文件。事实上,近期发改委、商务部也对气荒问题比较关注。日前,各地发改委已经密集召开价格告诫会试图稳定天然气市场。

比如,山西公布,省价监局近日召开液化天然气价格法规政策提醒告诫会,会议提醒告诫各企业和相关社会组织要依法诚信经营,加强价格自律,提出“六不准”,如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不得达成垄断协议等。

随着多部门重拳出手,LNG价格开始应声回落。卓创数据显示,在12月1日创下7236元/吨的高点之后,LNG价格开始小幅回落,12月6日,全国LNG标杆价格下跌至7191元/吨。

突然冒出的煤改气增量

在此番气荒和国家政策出手背后,是国内天然气供应短期内出现不小缺口。

国家发改委数据显示,今年全国天然气消费量预计超过2300亿方,增量超过330亿方,同比增幅达到17%。这个增量和增幅,相当前5年年均增量的2倍以上,刷新我国天然气消费增量的历史,消费量呈现爆发式增长。

根据三大石油公司上报数据,今年,全国天然气总缺口超过113亿方,2021年缺口超过300亿方,届时,用气高峰时段每天的缺口可能就达到2亿方。

卓创资讯分析师刘广彬认为,价格的上调,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国内天然气市场的供不应求。出现供不应求现状的主要矛盾是天然气上游供应不能够满足快速增长的下游需求。当然,目前国内天然气体制机制还不完善,恶性竞争以及垄断经营等问题时有发生,不排除各利益相关者博弈下导致的天然气供应短缺。

对于这一缺口,国内最大天然气供应商中石油已经早有预料。

据中石油提供的数据,今冬明春供应北京市、河北省的量为121.6亿方、50.2亿方,增幅分别为13.4%,57.9%。与去年相比,向河北省增加供应18.4亿方,主要用于锅炉煤改气、村村通改造和石家庄热电九期投产。向河北的天然气增加量占京津冀地区总体增量的55.2%。

但“煤改气”的快速推进还是超出了预期。

“之内的煤改气,基本可以得到天然气的保障,让人措手不及的是那些突然冒出来的煤改气增量”,中石油在发给记者的一份材料中表示,今年作为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的目标年份,各地纷纷加大“煤改气”力度,提洁能源地位。为实现上述目标,北京、天津、石家庄等地就煤改气规定了量化指标,而地方煤改气的数量早已超过了量化指标。

2017年,河北省下达的煤改气为居民煤改气180万户,锅炉煤改气4500蒸吨。但实际情况是居民煤改气预计完成260万户,锅炉改造11700蒸吨。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指出,推行“煤改气”的主要立足点是减少环境污染,是实现雾霾治理、清洁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必然要求。“煤改气”的大方向是对的,而目前天然气的短缺则是当前必须克服的难题。

工业用户与居民用户“争气”

除了爆棚的煤改气,其他工业用户对天然气的“胃口”也在迅速攀升,如工业燃料和发电用气,今年的同比用量均超过过去3年的增量之和,出现了工业用户跟居民用户“争气”现象。

公开信息显示,天然气使用主要集中在城市燃气、发电、化工和工况企业四个领域。据中石油提供的数据,城市燃气行业同比增长13%,发电行业同比增长28%,化肥化工同比增长25%,工矿企业同比增长21%。

国家发改委数据显示,今年全国天然气消费量预计超过2300亿方,增量超过330亿方,同比增幅达到17%。这个增量和增幅,相当前5年年均增量的2倍以上,刷新了我国天然气消费增量的历史。

气荒暴露出来了储运设施设备(主要是管道和储气库)建设的短板。目前,我国的地下储气库有效工作气量还不到60亿方,仅占天然气消费总量的3%左右,而在一些天然气利用大国,这一比例普遍达到12%以上,如美国是16.8%,俄罗斯15.8%,德国27%,法国接近30%。

多家气田进入满负荷生产状态

天然气涨价潮此起彼伏,以至于被称为气荒,保利协鑫石油天然气集团董事长于宝东认为,这主要是受宏观经济趋稳向好、气价较低、大气污染防治力度加大、北方清洁供暖以及政策集中配套等因素影响,天然气消费显著回暖,进入冬季以来增速更快,致使我国天然气需求的增速大于天然气供应的增速,导致了一定程度的供不应求的局面。

因此,要维持天然气市场供需平衡和价格稳定,一个重要措施就是增加供给。

卓创分析师冯海城也认为,“在天然气消费需求保持旺盛的情况下,为了市场平衡稳定,增加供应就成了必须面对且需要解决的问题”。

中石油在发给新京报记者的一份材料中称,目前其管存及LNG罐存已达警戒线,为保障管网安全运行,保障辖区内的居民用气,中石油已经取多项措施。

目前,不少气田也步入了满负荷生产状态。12月3日,青海油田天然气日产量攀升至1870万立方米。涩北、东坪、马仙三大气田比去年同期提前10天进入满负荷生产状态。

LNG市场成为焦点

在加快产能释放的同时,跨地区调配天然气已经正在加速推进。

据记者从行业人士和油气企业了解的情况,目前气价大涨的地区主要集中在华北地区,南方省份由于在供暖需求上远不如北方地区,其市场较为稳定。

拥有涪陵页岩气等大型气源基地的中石化向新京报记者提供的材料显示,其正在积极与其他企业协调,加快管道互联互通,取串换、代输等多种手段解决地区供需矛盾。

金联创分析师左晨表示,“目前南北方价差拉大,南气北上已经可达河南、安徽、山东南部一带,长远来看对北方价格或造成牵制,后期价格或有回落。但考虑到整体供需依旧紧张,整体跌势不会太大”。

海外LNG的获取也进入公众视野。

中石油方面表示,一方面正派出多个商贸团队全球搜寻可靠的LNG现货,一方面积极与国沟通,避免出现减供、停供、无需下载等不确定性风险。

“中国高度重视天然气供应保障,积极支持企业在增加国内天然气生产的同时,多元化进口海外天然气”,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12月7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这样表示。

由于当前国内油气体制限制原因,目前民营企业也将海外作为扩张目标。

保利协鑫石油天然气集团董事长于宝东表示,其在东非地区的埃塞-吉布提油气项目的基础设计已经全部完成,预计2018年具备全面开工建设的条件,“近期,受益于气价大涨的因素,埃塞-吉布提项目的长约销售协议谈判进展顺利,预计可于近期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一场持续蔓延的严重“气荒”,引起了有关部门及市场的广泛关注。11月中旬以来,国内多个地区相继公布限气政策,华北地区LNG价格涨幅超过60%;12月1日,液化天然气挂牌价创出9400元/吨的历史新高。

“气荒”及其带来的价格上涨,也给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带来了新的课题和任务。这次气荒的成因是什么?谁能从中受益,谁受到的负面冲击最大?未来天然气供给可以取哪些措施来避免诸如此类的气荒?

气荒源自供需结构不平衡

目前我国天然气/LNG主要供给渠道有哪些?近几年来的供需结构是怎么样的?

刘广彬:国内天然气的主要供应渠道有两类:一是国内自产,二是国外进口。2017年1-10月份,我国天然气产量1212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1.2%;天然气进口量722亿立方米,增长27.5%;天然气消费量1865亿立方米,增长18.7%。在天然气供应端,2017年整体涨势明显。

即使如此,面对快速增长的下游需求,特别是随着冬季暖季的来临,国内天然气市场出现明显的供不应求。中石油预估,整个冬季暖期,北方供应缺口约48亿立方米。

于宝东:目前我国天然气的主要供给渠道分为国产气、进口气两种。国产气已逐步形成常规、非常规的多元供气局面,进口气已形成管道气和LNG多渠道供应格局,进口国超过10个。近年来,随着我国天然气对外依存度不断上升,进口气的占比逐步上升。

供需结构方面,我国于2006年开始进口LNG,2009年底开始进口中亚管道气,2013年中缅天然气管道建成投产,标志着西北、西南进口天然气管道和海上LNG进口通道初步形成。整体看,目前国内的天然气供应以管道气为主。

今年的气荒,某种程度上说是不是这种供需结构下的必然结果?

刘广彬:目前,国内并没有新的进口管道投产,LNG接收站数量亦不多,天然气开短期内增长潜力有限,加之储气调峰设施建设不足,管网联通程度以及建设规模较小,面临较大的下游需求增速,天然气市场出现供应缺口也是必然。

于宝东:随着我国清洁能源政策的大力推行,天然气在一次能源中的占比不断增长,国内天然气产业发展的黄金十年已经到来,我们预计天然气将在2020年后逐步向供不应求转变。

下游终端用户受冲击较大

当前“气荒”在华北表现得特别严重,华北天然气市场主要的供应商是哪些企业?

于宝东:华北地区的天然气市场,主要的供应商以三桶油为主,在三桶油以外,还有不少第二梯队企业,例如京能、北京燃气、新奥等企业。当前,国家正在力促基础设施(LNG接收站和长输管网)向第三方准入,第二梯队企业为弥补缺少上游的先天劣势,积极参与三桶油混合所有制改革,正在基础设施领域抢滩布点。

刘广彬:天然气冬季供暖的主要地区是华北地区,主要气源供应商为中石油、中石化以及中海油等,其中以中石油西气东输以及陕京系统为主要气源来源。

随着气价上涨,哪类企业受益于气荒,哪类企业受到的负面冲击较大?

刘广彬:年内天然气需求的快速增长,很大程度上刺激各供应商的上游生产增产增效,同时天然气价格的上浮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这些企业的收益。而对于下游终端,首先,因价格上调导致成本上浮;另外,冬季供暖用气高峰期,部分地区工商业领域限制用气,天然气供应不足。

于宝东:随着气价上涨,我们认为受供需形势趋紧的影响,供应商将受益于气荒,下游终端用户将受到负面冲击较大,如果气价上涨过快,甚至可能会出现煤改气逆替代或者电代气的可能。

作为国内大型能源企业,协鑫受到的影响怎样?

于宝东:近期,受益于气价大涨的因素,协鑫的埃塞-吉布提项目的长约销售协议谈判进展顺利,预计可于近期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HOA。但这是个双刃剑,协鑫国内天然气电厂的成本压力会上升。

加快建设储气调峰设施

近期出现的气荒问题,短期内如何解决?

刘广彬:短期来看,应加快中石化天津LNG接收站建设进度,快速投产进气;另外促进天然气管网的互联互通,使得南北东西天然气的合理调配。再者,尽快解决中亚天然气限供问题,保证这一主干渠道的气源供应。

于宝东:短期而言,可以利用综合政策手段解决供应短缺问题。其一,进一步推进价格的市场化改革,设计合适的市场激励机制,提高供给侧的积极性;其二,从雾霾治理角度出发,加大对于“煤改气”的补贴力度,在必要时候,可以牺牲一定程度的工业用气来满足居民需求。

中长期内如何解决气荒这一问题?

于宝东:对于中长期而言,建议加大油气行业改革力度,加大储备设施建设和管道建设,加快推进第三方行业准入机制,共同参与国家的能源保障。关于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建议坚持“放开两头,管住中间”的改革路线,这样可以使得市场参与主体在充分竞争的环境下,公平计价,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有利于天然气行业的健康发展。

刘广彬:未来,应积极加快储气调峰设施建设,对储气库,提别是战略储气库的建设应尽快提上日程,各主要天然气消费地区,特别是季节峰谷差较大的北方供暖地区,应尽快完善天然气储备站建设。另外,积极推进天然气市场化机制改革,完善定价机制、管输制度等在内的天然气市场机制。

还是南方好,暖和。

为深化天然气价格改革,加强对自然垄断环节价格监管,推动天然气行业高质量发展,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根据《陕西省天然气管道运输和配气价格管理办法》规定,结合陕西省实际,经省同意,现将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降低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

自2021年9月22日起,将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省内管道运输价格每立方米降低2.4分,调整后的供各城市管道运输和城市基准门站价格见附件。陕西发改委委托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其他省内管道运输价格也应按相关办法规定加快理顺。

二、从严核定配气价格和终端销售价格

各地要抓紧开展城市管道燃气配气价格调整工作,综合考虑本次管道运输价格调整、居民承受能力、燃气企业经营状况等因素,合理安排终端销售价格,将省内管输价格降价红利及时足额传导至终端用户。要加快推进配气环节居民和非居民用气价格并轨,在不增加居民用气负担的前提下,适度降低非居民用气价格。本次调价有条件实现价格并轨的市县要直接并轨,条件暂不具备的市县要缩小居民和非居民用气价差。按规定今年重新核定配气价格的,天然气价格调整工作原则上在2021年-2022年供暖季开始前完成。尚未制定出台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部分市县,要高度重视,积极向当地汇报国家和省上相关精神及要求,加快建立联动机制,为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创造条件。

三、有关要求

省内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要认真贯彻执行本次价格调整相关政策,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政策宣传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争取各方面理解支持。同时做好舆情应对,确保政策平稳实施。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报告陕西发改委。

附件:省天然气公司供各城市省内管道运输和城市基准门站价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