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天然气价格历史数据表_湖北2020年民用天然气价格
1.农村第二批天燃气还有希望吗
2.武汉市更换天然气表是自愿吗
3.湖北省年国土综合统计分析报告
4.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2007修订)
5.天然气圈存机显示与主机湖北省天然气交易主机通讯出错是什么意思
6.武汉市天然气表怎么看
7.湖北省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的内容解读
湖北省经济发展正在稳步提升。
湖北省是中国中部地区的一个省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稳步提升。
首先,湖北省将继续加强制造业的发展。目前,该省已经形成了以汽车、钢铁、化工、电子等为代表的一批优势产业,未来还将加大技术创新力度,推动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的发展。
其次,湖北省将积极发展服务业。随着消费升级和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医疗健康、文化旅游等领域将迎来更大的发展机遇。同时,湖北省还将加快数字化、智能化等方面的转型,提高服务业的效率和质量。
最后,湖北省将大力发展现代农业。该省拥有广阔的农田和丰富的农产品,未来将继续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总之,湖北省在“十四五”规划期间将继续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产业升级和转型发展,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影响经济发展水平的因素
1、自然:自然的丰富程度和质量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影响。例如,石油、天然气等能源丰富的国家通常具有较高的经济增长率。
2、劳动力市场:劳动力市场的规模、结构和素质对经济发展至关重要。高素质的劳动力可以提高生产效率和创新能力,从而促进经济增长。
3、技术创新:技术创新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新技术的应用可以提高生产力和效率,创造新的产业和就业机会。
4、政策:的经济政策对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例如,税收政策、货币政策、贸易政策等都会对企业投资、消费和出口等方面产生影响。
5、社会文化因素:社会文化因素包括教育水平、宗教信仰、道德观念等,这些因素会影响人们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从而影响经济发展的方向和速度。
农村第二批天燃气还有希望吗
中国燃气发展史——中国燃气行业大事记
从原始人学会“钻木取火”,人类利用能源的进程就开始了。如今,煤炭、石油、天然气并称为世界三大能源,在以能源为主导的当今世界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本栏目旨在对中国燃气事业的发展历程作一简单回顾及展望,本期则着重对中国2004年9月到2005年7月间的燃气行业发展状况作一简单的回顾。
燃气事业大事记
2004年
9月1日,西气东输工程从新疆轮南首站开始进气,整个西气东输工程实现全线试通气。
9月初,西气东输下游重要配套项目——浙江半山天然气发电工程在杭州正式开工。
9月3日,中海油与上海申能集团签署了上海LNG(液化天然气)项目合作协议.
9月3日,深圳市泥岗-红岭立交段天然气次高压管线破土动工,这是LNG项目在城市内首次铺设管网进行利用工程建设,标志着深圳LNG天然气项目利用工程在广东省内率先正式进入施工阶段。
9月3日,广汇股份液化天然气工程一期——日处理150万立方米设计能力项目开始投入试运营,正式向下游市场用户提供液化天然气。
9月6日,西气东输工程实现全线贯通、全线通气。4
9月12日,我国第一个完全由国内企业自主引进、建设、管理的液化天然气(LNG)项目——福建LNG总体项目的商务合同在北京人民大会堂签订。
9月18日,国家西气东输工程的配套工程——郑州燃气电站项目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郑州燃气发电有限公司与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西门子股份公司联合体正式签订合同,由后者为即将开工建设的郑州燃气电站提供主机设备。
9月22日,中海油与江苏省发改委在南京共同签署《关于江苏省液化天然气利用项目的合作原则协议》。江苏省LNG项目由接收站、输气干线和配套电厂三部分组成,一期规模为300万吨/年,总投资约150亿元。5
9月23日,广东液化天然气(LNG)惠州电厂项目正式动工。6
9月26日,西气东输豫南支线正式通气。7
9月26日,中石油与大连市签订港口建设、LNG项目开发的一揽子协议。大连LNG项目一期投资68亿元,由中石油方面控股,整个项目包括LNG接收站、储存和管道输送等基建工程,一期规模为每年200万吨,2008年投产供气,远期规模将达每年400万吨。
9月27日,佛山市天然气高压管网工程可研报告通过专家评审。
9月28日,漯河市天然气利用工程点火仪式举行。9
9月28日,中哈原油管道一期工程正式开工建设,中哈双方在哈萨克斯坦的阿塔苏举行开工仪式。
10月1日,西气东输工程全线投产,塔里木天然气和长庆天然气同时向下游供气。
10月8日,川东天然气勘探取得重大突破。七里北1井测试日产达80万立方米。
10月14日,中海油与辽宁省人民《辽宁液化天然气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签字仪式在北京举行。10
10月18日,汕头市和中海石油天然气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在汕头帝豪酒店举行汕头LNG(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和管网项目合作规划并建设的签约仪式。汕头成为中海石油在广东省内继深圳、珠海之后投资LNG项目的第三个城市。11
10月19日, 西气东输禹州天然气输配管网正式通气点火,西气东输气源引入许昌市。12
10月20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石油)和扬子石化-巴斯夫有限责任公司(扬巴)在南京签署《天然气销售协议》,扬子巴斯夫公司成为迄今为止西气东输最大用户.
10月23日,广东液化天然气项目(LNG)用地合同正式签署。深圳市国土和房屋管理局龙岗分局和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签订了为期。
2005年
国家发改委正式同意浙江LNG项目开展有关工作,该项目将于2008年建成投产。
1月28日,旅大10-1油田比ODP报告原提前62天顺利投产,日产原油3000立方米左右,单井产量良好。旅大10-1油田是旅大油田群投产的第一个油田,位于绥中36-1油田西南方向22公里处。
2月8日,在大庆油田松辽盆地北部4400米的深层地层中发现储量约1000亿立方米的大型天然气.
2月28日,上海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揭牌仪式在上海市举行,标志着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与上海市和申能公司合作建设的上海LNG项目进入实质性阶段。至此,中国海油广东、福建、浙江、上海四个LNG项目建设全面启动。
3月30日,福建液化天然气站线项目储罐设计、办及施工合同在北京签订。
3月31日,总投资23亿元的广州天然气利用工程启动,南门站至土华调压站十公里长的高压管线工程率先开工。广州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将分两步建设完成,在2006年6月,部分市民可以率先用上天然气。20
4月,广东液化天然气接收站1号储罐一次升顶成功。
4月,由新疆广汇集团提供的首批新疆天然气通过槽罐车运抵4200公里之外的深圳市。
4月11日,秦皇岛市与中海石油天然气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共同签订秦皇岛LNG接收站及燃气电厂项目协议。21
4月15日,福建LNG项目开工,一期项目于2007年10月1日试投产,12月31日正式运营。
4月15日,由深圳燃气集团建设的松岗LNG气站在宝安区正式供气。这是深圳第一个LNG气站。
4月16日,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与海南省国资委、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省在海口市签署了八所港资产重组、洋浦电厂股权转让、海南LNG站线及配套电厂项目三项协议,总投资额达83.8亿元。
4月18日,温州市人民与中海石油天然气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在温州市签署了《关于合作开展温州LNG项目工作的原则协议》.
4月21日,旅大10-1A11井日产原油超千方,打破了渤海油田没有千方井的历史。
5月10日,南通洋口港的LNG项目获国家发改委批准正式立项。
5月23日,中国首个液化天然气LNG工程方面的教育和科研机构——“中山大学-BP液化天然气教育培训与研究中心”宣告成立,2005年11月27日正式开始运作。
5月26日,广东LNG接收站2号储罐升顶成功,接收站工程进度完成60%。
5月底,中石化就在连云港建设LNG项目与江苏省签订框架性协议。
5月31日,湖北省首座液化天然气站落户咸宁,供应咸宁的LNG产于新疆吐哈油田。
6月15日,大庆油田南三油库接卸俄罗斯原油改造工程竣工,大规模俄油引进工作正式启动。
6月22日,我国目前最大,技术也是最先进的炼油厂在青岛市的黄岛破土动工。
6月22日,与青岛炼油项目配套的青岛港三期30万吨级原油码头也同时签约,该码头将是目前世界最大的原油码头,总投资7亿元人民币,中国石化和青岛港各占50%。
7月2日,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向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提交通知书,以便于其展开对中海油并购优尼科公司提议的审查。
7月6日,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公司分别与甘肃平凉市崆峒区建设局、定西建设局、张掖市建设局签订了投资建设天然气城市气化工程及燃气管网工程的合同,项目总标的达4.3亿元。新疆广汇正式进军甘肃液化天然气市场.
7月20日,福建LNG站线项目融资协议签字仪式在福州举行。
8月2日,由于受阻于美国的政治原因,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宣布撤回对优尼科公司的收购要约。中国企业有史以来最大的一宗海外收购案以失败而告终。
9月13日,新疆乌鲁木齐LNG示范加气站通过国家清洁汽车行动小组验收,由张家港中集圣达因低温装备有限公司承建的第一座国产LNG加气站取得成功。
9月27日,深圳市人民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在钓鱼台国宾馆签署能源化工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联合进行能源战略的研究、合作和项目发展,确保深圳市能源长期安全供应。
10月12日,截至10月12日24时,中菲越协议区二维地震集第一期工作圆满完成,共作业5610公里。
11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增建广东LNG项目一期工程第三个LNG储气罐。
11月4日,南通港务管理局接到江苏省港口管理局的批文,同意南通洋口港LNG项目使用港口岸线。
11月15日,广东省第二个LNG项目——珠海LNG项目接收站及管线项目合作协议签字仪式在广州举行。
11月16日,中海石油海南天然气有限公司在海口成立,将主要负责投资56亿元的海南LNG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公司由中海石油天然气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与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1
11月16日,福建液化天然气船舶定期租船合同在香港签署。
11月18日,福建液化天然气造船合同在福州签署。
11月27日,新疆液化天然气成功进入沈阳。
11月27日,新奥燃气与湛江市燃气集团合资的LNG储配站项目成功点火通气。
12月15日,中国与哈萨克斯坦合资兴建的全长960多公里的中哈管道一期工程“阿塔苏-阿拉山口”段正式竣工投产。3
12月15日,年加工能力1200万吨的中国海洋石油惠州炼油项目在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工业区开工。
12月16日,塔里木油田油气产量当量突破1000万吨。至此,塔里木油田成为中国石油第五个千万吨级的特大型油气田。
12月16日,中海石油环保服务有限公司与韩国海洋污染响应公司在京签署《溢油应急响应合作谅解备忘录》,这是中韩两国非溢油应急机构的首次国际合作。
12月2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批复晋江、厦门东部、莆田三个燃气电厂。至此,福建LNG总体项目、运输项目、城市燃气项目、燃气电厂项目全部获得批准。
12月27日,“海洋石油718”船改造竣工交接仪式在上海举行。该船是目前亚洲地区技术最先进、作业能力最强的地震船。
12月28日,我国第一艘液化天然气船顺利出坞。
12月29日,渤海油田继2004年油气产量首次跃上1000万立方米油当量之后,2005年再创新高,达到1400万立方米油当量(含合作油田)。至此,渤海油田成为列大庆油田、胜利油田之后的我国第三大油田。
1.此次向西气东输管道送气的气田是我国最大的凝析气田——牙哈气田。天然气进入轮南以后,将经过新疆、甘肃、宁夏和陕西于9月6号到达西气东输工程西段的终点陕西靖边站,与东段相连接,实现全线贯通。
2.由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和浙江省能源集团公司投资,杭州半山发电有限公司建设的这一工程,是“西气东输”下游用户中首个正式开工的发电项目,也是我国首次由国家统一组织打捆式国际招标、第一次引进世界上大型燃机先进技术并国产化的项目。工程总投资40亿元,将建设3套39万千瓦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单机容量为全国燃气机组最大;总装机容量117万千瓦,是目前国内最大的燃气发电项目。
3.上海LNG项目 (已立项)
投资:中海石油天然气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与上海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
地点: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洋山深水港区的中西门堂岛。
项目包括:LNG接收站,LNG专用码头和海底输气干线。
项目规模:按年接收600万吨设计,分两期建设,一期为300万吨.
总投资额:约45.9亿元人民币。
项目规划:项目一期于2008年6月建成投产。
4.来自新疆塔里木盆地轮南的天然气抵达陕西靖边压气站,在这里顺利与东段输气管道相连,完成塔里木气田、陕北长庆气田两大气源的成功对接。
5.江苏盐城LNG项目 (项目待批)
中海石油天然气及发电有限公司与盐城市人民2004年9月签署有关协议。
地点:江苏省盐城市。
项目包括:接收站、输气干线和配套电厂三部分。
项目工程:接收站一期拟订为300万吨/年,输气管道328公里,配套建设装机规模为8台30万千瓦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厂。
总投资额:约150亿元。
6.广东LNG(液化天然气)总体项目的配套项目——惠州液化天然气发电厂由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广东省粤电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广东省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建设,总投资约85亿元人民币,规划装机容量210万千瓦,其中首期建设规模为105万千瓦。该项目2004年7月正式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准后成立项目公司,9月全面开工建设。
7.该支线总投资5.5亿元,年输气量10亿立方米。是国家批复的第一条地方性天然气支线工程,是国家西气东输工程重要组成部分。
8.辽宁大连LNG项目 (已立项)
中石油和大连市于2004年9月签署有关协议
地点:大连新港(初选)
规模:设计规模为400万吨,一期为200万吨
总投资额:68亿元人民币
项目规划:一期于2008年供气
9.该工程总投资1.2亿元,由漯河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承建,工程至2005年达到年供气2000万立方米,发展居民用户2.5万户,至2008年供气5000万立方米,发展居民用户7万户的规模,市区气化率达70%以上。
10.协议商定,该项目一期投资为50亿元,于2008年投产,到2012年达到年接收300万吨(约合41亿立方米)LNG的规模。这是继广东、福建、浙江、上海之后,中海油在国内拿下的第五个液化天然气项目。
11.汕头LNG(项目待批)
中南石油天然气及发电有限公司与汕头市人民2004年10月签署有关协议。
地点:广东省汕头市。
项目包括:汕头LNG接收站和签网项目。
规模:一期工程规模暂按年引进250万吨左右,主干管线工程暂按200公里左右考虑;二期扩大LNG引进留有余地。
总投资额:约45亿元(一期)。
12.该管网2003年8月16日开工建设,先后投资5000多万元。
13.江苏南通LNG项目 (已立项)
投资:中石油、江苏国信与新加坡金鹰国际集团联合投资。
地点:江苏省南通洋口港西太阳沙。
项目包括:码头、接收站和输气管道工程。
项目规模:一期工程规模为350万吨/年,二期扩建到600万吨/年。同时,建设停靠12万-16万立方米的LNG运输单泊位接卸码头1座,配套建设装机规模为8台39万千瓦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厂。
总投资额:150亿人民币。
项目规划:一期工程于2009年建成投产。
14.运抵扬州的管道将铺设在仪征、扬州、江都、高邮、宝应直至泰州、南通共计270公里的距离上,这项西气东输的管道铺设工程将于2005年8月全部竣工供气。
15.广西LNG项目 (项目待批)
中石油与广西壮族自治区2004年11月4日签署有关协议
地点:防城港、钦州、北海铁山待选。
规模:设计规模为300万吨。
总投资额:约52亿元人民币。
项目规划:于2010年供气。
16.这个燃气电站由中国电力投资集团、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和郑州高新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建设,设计规模为两台35万千瓦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站,总投资25亿元。两台机组分别于2006年6月和9月投产发电。
17.此次开工建设的冀宁线山东段全长600多公里,途经德州、济南、泰安、济宁、枣庄等地市。
18.佛山市天然气高压管网有限公司在南庄镇吉利涌举行了广东LNG佛山支干线暨天然气高压管网试验段开工仪式。2004年至2010年实施一期工程,分两个阶段实施。2004年至2006年实施第一阶段;2006年至2010年启动第二阶段工程,建调压计量站6座、高压干线19.8公里,次高压支干线41.5公里。
19.中国石油公司分别与望亭电厂、戚墅堰电厂、华能金陵电厂、张家港电厂、杨巴苯乙烯系列有限公司、扬子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等12家天然气用户签订《天然气销售协议》。至此,中国石油已先后与43家下游天然气用户签订《天然气销售协议》,西气东输120亿立方米/年的商品气量已全部售出。
20.广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总投资23亿元,主要用于市内中低压管网的改造、延伸和高压管线、管网自动控制以及后方设施、调度系统等三部分的建设。其中,该工程的高压管线工程投资约8.7亿元,主要包括108公里的高压管道、3座接收门站和5座中高压调压站等建设内容。该工程建成后将负责向整个广州地区(包括南沙、番禺、花都、从化、增城)输气和调峰。
工程将分两步建设完成。第一步:2006年3月前,完成东、南、南沙三座接收门站和东门站内、土华、吉山三座高中压调压站的建设,敷设东门站至南门站、东门站至吉山调压站、南门站至土华调压站共64公里的高压燃气管道,实施市内近100公里的中压燃气管道的延伸和改造工程,同时开展一系列对现有用户进行置换的准备工作。第二步:2006年6月至2010年,依据广州市城市发展及天然气用户的需求,逐步完成整个天然气利用工程。
21.秦皇岛LNG接收站线项目及燃气电厂项目 (项目待批)
中海石油天然气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与秦皇岛市于2005年4月签订协议。
地点:山海关港或秦皇岛。
项目包括:LNG码头、接收站和输气管线。
项目规模:接收站一期规模为200万吨/年,二期规划达到300万吨/年。
总投资额:136亿元人民币。
项目规划:一期争取2010年左右投产供气。
22.浙江温州LNG项目 (项目待批)
中海石油天然气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与温州市2005年4月签订有关协定。
地点:浙江省温州市。
总投资额:40-50亿元人民币。
23.江苏连云港LNG项目 (项目待批)
中石化和江苏省于2005年5月签署有关协议。
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
规模:项目一期工程由码头、接收站和输气管道工程组成,二期工程包括建设燃气电厂一座。总投资额:50多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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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更换天然气表是自愿吗
有。
文主要是给大家详细介绍关于“2021年农村安装天然气政策及规定”的核心内容以及“2021农村天然气初装费国家规定”的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请往下看。
天然气现在已经进入千家万户了,农村地区也开始普及天然气,对于用惯了柴火灶和煤炉的农村来说,改用天然气肯定是有很多的不习惯,国家为了让农民用上环保便利的天然气推行了很多政策,那么2021年农村安装天然气政策是什么?2021年农村天然气开口费是多少?2021年安装天然气要收费吗?下面就跟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2021年农村安装天然气政策
一、燃气下乡入户费一般是多少钱?
天然气安装费用主要是铺设天然气管道费用,而天然气管道铺设与管道的长短及道路远近都是密切相关的。管道越长,道路越远,安装费用也就越高。据了解,一般情况下农村天然气安装费用多在4000-6000元。
1.老河口市天然气入户费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2018046号文件精神,放开水、电、气等网络型公用设施安装收费,实现天然气建设配套施工费“公示”制度,我司于2019年5月3日进行了燃气配套施工费价格调整公示,5月13日正式执行。其中周边乡镇配套施工费为2800元,在收取施工费时给客户同时宣贯燃气保险费实行投保志愿、退保自由的原则,由客户自行选择。
二、燃气下乡有补贴吗?
1.购买及安装设备的补贴
补贴标准为农户购买燃气设备并安装后总费用的70%,此项补贴每户最高不超过2700元。
2.使用天然气的补贴
给予暖用气1元/立方米的气价补贴,每户每年最高补贴气量1200立方米。(仅限暖期使用,使用补贴暂行3年)
3.“气代煤”用户不执行阶梯气价
天然气的收费是按照阶梯式计算的,每年超过一定使用量再购气的话,购气收费标准会有所提高。
以长沙市为例,《湖南省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价格实施办法》规定第一档气量为年用气量390立方米(含本数),2.45元/立方米;第二档为年用气量390立方米至600立方米(含本数),按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1.2倍计算,为2.94元/立方米;第三档为年购气量600立方米以上,按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1.5倍计算,为3.68元/立方米。
而农村“气代煤”用户不执行阶梯气价,无疑是个大。
4.给予建设村内入户管线户均4000元投资补助
针对储气设施的建设,国家也会适当补贴。具体补贴标准由市、县商储气企业确定。
由于每个村的实际情况不同,安装费用也不一样,且农村天然气安装是自愿原则。
农村天然气补贴政策有哪些
一、2021农村天然气补贴政策
现在农村天然气补贴政策正在推行,这也充分调动了农村居民的生产积极性,减少了农村居民的后顾之忧,2021年农村天然气补贴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再做决定,不过想要大范围的领取补贴肯定是不可能的了,今年河北省完成了煤改电253.7万户,一共完成180万户,实际超出预计19%,这对于解决河北地区的雾霾有相当好的作用,不过现在河北地区的经济压力也是比较大的,这是导致现阶段取消大规模财政补贴的主要原因。煤改电实行的是满三年运行补贴,年满三年后,农村居民享受的补贴将在第一年退坡50%,第二年退坡至25%,第三年不再补助。这也为国家财政补贴方面减轻了负担,而且随着天然气需求量增加,这也可以减轻居民取暖费用压力。
二、全力做好气源电源供应保障
抓好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加快储气设施建设步伐。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向,保障清洁取暖与温暖过冬。完善调峰用户清单,保证天然气互联互通管网建设。
湖北省年国土综合统计分析报告
不是。武汉市更换天然气表是由燃气公司所负责,不是自愿的,用户无权要求或拒绝更换。武汉,简称“汉”,别称江城,是湖北省省会,中部六省唯一的副省级市,特大城市,中国中部地区的中心城市,全国重要的工业基地。
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2007修订)
湖北省地处长江中游洞庭湖之北,总面积18.59万平方千米,截至2005年年底,全省总人口6 031万人(常住人口5 710万人)。
湖北省在地貌上中部为平原,南东、南西及北三面环山,呈向南敞开的马蹄形盆地,省内土地类型多样,总体构成“七山一水二分田”的土地利用结构。矿产总量较丰富,总体上呈“种类多、分布广、规模小、主矿集中、支柱矿产短缺、难选矿多、开发利用难”的特点。
国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为了贯彻中央关于人口、、环境的基本国策,充分发挥国土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全省在认真执行《土地管理法》、《矿产法》及相关配套法规的同时,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贯彻落实《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开发秩序的通知》精神,有力地规范和加强了全省国土管理与保护工作,促进了国土管理方式和利用方式的转变。
2005年,国土调查评价、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取得以下进展:
●矿产调查评价取得一定进展,新发现矿产地4处。
●油气勘探取得新进展,新发现两个含油区带。
●深部找矿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大冶铁矿深部找矿发现厚大铁矿体。
●正确处理耕地保护与经济发展、生态建设的关系,连续七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全省规划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4 008 666.67公顷,2005年末实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 017 079.00公顷。
●2005年规划设计与预算的高产农田建设项目67个,预算16.962 9亿元。
●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
●编制完成《湖北省农村建设用地减少与城市建设用地增加挂钩试点方案》,并获国土部批准。
●全省95个县(市)级矿产总体规划编制、上报工作基本结束。
●编制完成《2005~2015年湖北省磷矿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
●编制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报告或简报290 余份,为地方防灾减灾提供了决策依据。
●成功预报206 起地质灾害,组织转移群众7 615人,避免直接经济和财产损失11 302万元。
●对纳入国家三峡库区地质灾害二期地质灾害治理的56个崩滑体项目进行了省级竣工最终验收,工程质量全部合格,优良率达92.06%。
一、土地
(一)土地状况
据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2005年湖北省主要地类情况见表1。与2004年相比,耕地减少15 820.00公顷;林地增加20 046.67公顷;园地减少1 906.67公顷;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增加8 360.00公顷。各地类构成见图1。
表1 2005年湖北省土地利用现状
图1 2005年湖北省土地利用现状
(二)土地利用情况
1.农用地
2005年年初,全省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 017 079.00公顷(其中耕地3 932 221.64公顷),年内实际减少1 909.53公顷(其中建设占用1 495.55公顷,生态退耕242.95公顷),年内实际补划10 669.26公顷(其他农用地调整8 408.85公顷,整理复垦开发增加360.60公顷),年末面积4 025 838.75公顷(其中耕地3 929 015.98公顷)。
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汇总数据,2005年末全省耕地总量7 012.75万亩,继续呈递减态势。较年初7 036.50万亩减少了23.75万亩。其中,建设占用耕地7.60万亩,比2004年减少2.63万亩;生态退耕19.20万亩,比2004年减少5.32万亩;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45.31万亩,比2004年增加22.07万亩;灾毁耕地7.43万亩,比2004年增加了7.25万亩。
2005年全省共增加耕地57.66万亩,其中开发未利用土地5.59万亩,复垦废弃地1.28万亩,土地整理增加耕地1.92万亩,农业结构调整转为耕地0.48万亩,其他地类变为耕地48万亩。2005年全省耕地净减少23.73万亩。
2005年全省继续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建设占用耕地7.60万亩,但全省开发、复垦、整理增加耕地8.79万亩,实现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后盈余1.19万亩。
2.建设用地
2005年全年审批建设用地11 960.70公顷,较去年增长了43.27%。其中院批准建设用地6 785.57公顷(其中农用地6 011.91公顷,耕地4 221.59公顷);省人民批准建设用地5 175.13公顷(其中农用地4 261.37公顷,耕地2 795.25公顷)。按建设用地用途构成,分批次建设用地4 727.60公顷(其中商服用地555.65公顷,工矿仓储用地2 609.52公顷,公用设施用地327.21公顷,公共建筑用地601.57公顷,住宅用地451.63公顷),单独选址建设用地447.53公顷(其中交通运输用地9.公顷,水利设施用地278.96公顷)。
2005年全省经省级批准征用农用地2 164.62公顷,其中耕地1 503.99公顷,征地总费用113 279.92万元,安置农业人口34 023人。征用农用地较多的市有武汉、宜昌、荆州、襄樊,征用面积分别为249.98公顷、262.16公顷、231.67公顷和195.14公顷。
3.土地开发整理
2005年共完成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1 385个,其中土地整理项目357个(国家级4个,省级14个、市级100个、县级239个),土地复垦项目204个(省级22个、市级66个、县级116个),土地开发项目824个(省级50个、市级271个、县级503个),共增加土地面积10 432.85公顷(其中,增加农用地12 346.43公顷,耕地11 059.80公顷,建设用地64.84公顷),总投资额57 141.99万元,见表2。
表2 2004~2005年湖北省土地开发整理复垦
与2004年相比,2005年全省土地整理、开发表现出巨大的潜力,农用地增加面积主要集中在土地整理和开发两个方面。
二、矿产
(一)矿产现状
全省矿产总的特点是:矿产总量较丰富,种类较齐全。化工、建材及部分冶金矿产丰富,分布广泛,主要矿产集中度较高,区域特色明显,但矿床规模偏小,能源等支柱性矿产短缺,共、伴生矿床多,贫矿、难选矿多,开发利用难度较大。
截至2005年,全省查明储量矿种中,具有优势、开发条件好、市场前景广阔且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的矿产为磷、盐、石膏、芒硝、铜矿、水泥用灰岩、铁矿和玻璃用硅质原料矿产。此外,金、银、钒、锰、石墨、饰面石材、冶金原料类等矿产也有良好的发展前景,见表3。
表3 湖北省主要矿产储量
注:表中数据均来自湖北省矿产年报,其中,2003、2004年煤的储量数据包含石煤储量。
(二)地质勘查投入与勘查成果
2005年,全省地质勘查共投入地勘费3 839.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拨款2 339万元),其中按矿种投向是:煤145万元,地热185万元,金587万元,铜248万元,铁92万元,铅锌515万元,锶190万元,多金属矿32万元,磷矿472.5万元,岩盐180万元,石墨10万元,石膏185.9万元,方解石10万元,板岩6.1万元,溶剂用灰岩100万元,冶金用白云岩19万元,水泥用灰岩93万元,其他矿种769万元。地质勘查工作有所加强,商业性勘查走出低谷,逐步趋向活跃,地勘企事业投入1 015.50万元。
(三)矿产勘查与开发利用情况
1.颁发勘查许可证和矿许可证情况
2005年,全省有效的勘查许可证和矿许可证发证分别为377个和4 471个,见表4。
表4 2005年湖北省勘查许可证和矿许可证发证情况(有效证)
2.矿产开发利用基本情况
2005年全省有各类矿山企业5 088家,比2004年的4 677家增加了8.79%;工业总产值933 185.43万元,比 2004年的 744 602.41万元增加了 25.33%;矿产品销售收入868 828.15万元,比2004年的678 228.21万元增加28.10%;利润总额83 318.12万元,较2004年的65 421.48万元增加了27.36%,增长幅度较大;从事矿业活动人数为222 577人,较2004年的229 047人减少了2.82%。
根据矿山年报数据分析,2005年全省在石油、天然气未纳入统计的情况下,工业总产值、销售收入、利润总额均有所增加,究其原因主要是矿产品价格的上扬,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矿业市场的快速发展。2005年全省的主导矿产,如磷矿、煤、铁、金、铜等矿产品的销售价格明显上扬,尤其是磷矿、煤矿、铁矿价格增长幅度较大。
2005年,全省开展专项治理整顿工作,严格实施矿产规划,整合了部分不符合规划的矿山,关闭了部分公路、铁路两旁的石场和砖瓦粘土厂。但是,由于大量的石场和砖瓦粘土厂逐一统计数以前未按乡合并统计,因此,2005年统计的矿山总数较2004年有所增加。
三、国土市场
(一)土地市场
1.土地市场建设
2005年,全省取各种措施加强了土地市场规范化建设和土地市场制度建设:①严格土地管理供应管理,制定《湖北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指标(试行)》,并作为国土部门核定工业项目用地规模的重要指标;②专门下发了《进一步加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在重点城市初步建立了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系统;③与省监察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招拍挂出让程序,不断扩大招拍挂出让信息公开度和覆盖面;④各地建立土地收购制度,增强垄断土地市场的能力,同时,有效利用土地储备,盘活存量用地;⑤结合实际,制定全省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标准,加强协议出让土地的管理。
2.土地一级市场
2005年,全省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为5 946公顷,其中,依法出让供地4 791.83公顷,占供地总量的81%;协议出让供地3 109公顷,占出让供地总量的65%,全年土地成交价款164.27亿元,纯收益57.59亿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供地面积1 680.31公顷,成交价款100.亿元,纯收益35.83亿元。按招拍挂出让的土地用途构成,住房用地占招拍挂出让总量50%左右,商服用地占23%,工矿仓储用地占13%。
3.土地二级市场
2005年,全省土地转让面积1 362.09公顷,转让金额31.19亿元;土地出租面积261.01公顷,出租金额3 982万元;土地抵押面积6 495.51公顷,抵押价款324.6亿元,金额144.9亿元。与2004年度相比,抵押土地面积略有增加,但收益有显著增加,抵押土地宗数、出租和转让土地宗数、面积及收益有所减少。
2005年,全省土地转让面积所占比例较大的为工矿仓储用地,面积696.92公顷(占49.69%),其次为住宅用地,面积424.86公顷(占30.29%);转让金所占比例较大的为住宅用地,转让金额 174 021.85万元(占 53.59%),其次为普通商品房,转让金额134 872.47万元(占41.53%)。
(二)探矿权矿权市场
1.探矿权矿权市场建设
2005年是全面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开发秩序工作的第一年,矿产勘查开发秩序进一步好转,省厅出台一系列政策,严格矿业权管理:①实行矿产分类管理,推进矿业权一级市场建设,以风险勘查申报在先,低风险勘查有偿出让探矿权,无风险且无须勘查就直接出让矿权的思路,分类出让矿业权;②加强转让管理,规范矿业权二级市场。通过以上措施,矿业权市场建设取得了新进展:矿产商业性勘查趋向活跃,社会投资显著增加;矿业权有偿使用取得较好的成绩,两权有偿出让金额达3.42亿元。
2.探矿权矿权一级市场
2005年,探矿权出让67宗,合同金额10 416.41万元,其中,煤矿47宗,6 401.21万元,熔剂用石灰岩3宗,1 066.78万元,磷矿3宗,157.39万元。
2005年,矿权共出让1 456宗,出让金额23 766.59万元,其中,拍卖出让2宗,出让金额170.20万元;挂牌出让158宗,出让金额2 947.66万元。招、拍、挂的宗数、金额分别占总数的10.99%、13.12%。主要涉及矿种为煤、石煤、铁、磷、重晶石、硅灰石、方解石、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制灰用灰岩、建筑用白云岩、建筑用砂、砖瓦用粘土、建筑用辉绿岩、大理石、建筑饰面用大理石等。
3.探矿权矿权二级市场
2005年,探矿权转让共6宗,价款1 895万元,其中铁矿1宗,1 400万元;磷矿2宗,375万元;金矿1宗,45万元,铜矿1宗,40万元;钒矿1宗,35万元。
2005年,矿权转让2宗,价款185万元,全部为建筑石料用灰岩。
四、国土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1.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2005年,全省共发现土地违法案件3 687件(历年隐漏619件,本年发生3 068件),涉及土地面积1 991.56公顷,其中耕地939.59公顷。本年立案3 436件,本年结案3 464件(含部分上年未结案件)。土地违法案件与去年相比增加了32%,通过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全省共拆除建筑物120 356.13平方米,没收建筑物98 349平方米,收回土地44.99公顷(其中耕地15.36公顷),罚款2 449.1万元。动态巡查发现3 094件,发现率84%,动态巡查制止2 801件,制止率为91%,挽回经济损失1 016.48万元。
2.地矿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2005年全省共发生各类矿产违法案件284件。按矿产违法案件主体划分:企事业单位58件,集体违法案件34件,个人违法案件192件(占全年矿产违法案件的68%);按矿产违法案件性质划分:无证开217件(占全年矿产违法案件的76%),越界开37件,非法转让矿权11件,其他14件。
在依法查处国土违法案件的过程中,全省处理有关违法责任人15人。其中,行政处分6人,刑事案件移交7人,刑事处罚2人。
五、国土行政复议情况
2005年,全省各级国土行政主管部门收到行政复议共48件,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共35件,占申请总数的72.92%。其中,省厅收到行政复议共12件(其中,受理行政复议案件8件),占申请总数的25%;市(州)国土行政主管部门收到行政复议共36件(其中,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共27件),占申请总数的75%。
2005年,全省各级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共审理行政复议案件52件(包括上年未审结的4件)。今年审结的行政复议案件有32件,结案率61.54%。其中,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占多数,有21件,维持率为65.63%;申请人撤回申请的有5件,占审结案件总数的 15.63%;复议机关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有5件,占审结案件总数的15.63%;此外,尚有7件案件未审结,占今年审理案件总数的13.46%。
从今年的行政复议案件来看,全省今年行政复议主要有以下特点:①申请复议的总数和受理的案件较去年有大幅增加;②申请行政复议案件中因行政处罚引起的呈上升趋势;③申请复议案件无行政收费和行政强制引起的行政复议,不作为的行为引起的行政复议仅为1件;④处理方式多样,仍以维持占主要,但撤销和撤回申请的行政行为明显增加。
六、国土管理机构和人员培训情况
1.管理机构与从业人员情况
2005年全省国土行政管理从业人员5 394人,其中,具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4 053人,占总数的75.14%。另外,全省乡级国土所1 014个,人员10 404人,其中,专职10 260人,兼职114人。人员知识结构构成总体特点是:随着管理机构级别下降,从业人员学历平均水平同步降低,见表5。
表5 2005年湖北省国土管理机构、人员知识结构
注:省直属指仙桃、天门、潜江市、神农架林区国土局、沙洋监狱局国土局。
2.经费来源与使用情况
全省各级国土管理机构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基本经费实行属地化,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日常工作经费由财政根据预算编制人数按规定的预算标准进行核定,不足部分一般由预算外资金弥补;专项项目经费主要来源于专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专项收入等。其使用按规定用途专款专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国土管理部门对其实行监督管理。
3.学历教育和培训情况
2005年,全省国土系统接受培训及学历教育人数分别为1 529人和580人。学历教育主要是大专生和大学生,分别为354人和211人;培训主要是业务培训和党校/行政学院培训,分别为1 040人次、423人次和66人次,其中国外业务培训学习38人次。
七、问题和建议
(1)基层国土管理部门经费不足,体制不顺,职能没有完全到位 ①部分县级国土管理部门未设置矿政管理科室,相应的管理职能未到位;②部分县级国土管理部门核定人员编制过紧,预算经费不足,运转困难。建议国土部组织开展国土管理职能到位情况大检查,促进矿政管理职能到位。
(2)国土管理存在“执法难、难执法” 的问题 应大力改革现行的国土管理体制,尤其是土地监察体制。强化土地监察垂直管理和部门间的联合执法,同时不断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积极推行大要案交叉查处办案的方法。
(3)国土监督体制不健全,监督难度较大 由于缺乏统一的,相对比较完善的监督体系和制度,对矿产开发利用活动和土地利用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举报渠道单一或不畅通,加之其涉及多方利益,致使现有的国土监督体系,特别是矿政监督体制不能适应矿产开发利用活动的后续监督,急需建立健全一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国土开发利用活动的监督体制。
(4)规划在国土管理工作的作用有待进一步深化和强化 目前,虽然全省已经建立了比较系统的土地利用规划体系和矿产规划体系,但是,由于各地规划意识存在较大差异,使得规划在国土管理工作中的宏观调控作用和指导作用未能充分体现,特别是矿产规划未能延伸到矿产开发利用活动的后续管理中,致使矿业权设置后,矿业活动是否完全遵循规划尚不清楚,同时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规划的约束力和权威性。
(5)全省国土市场建设虽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仍存在不少问题 突出表现在四个方面:①土地出让中协议出让多,招标拍卖少,土地资产显化程度不够;②探矿权矿权出让以协议出让居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比重仍然较低;③矿产有偿使用费用过低,利润大,矿业活动中的违规操作现象比较严重,加之矿业活动监督体系不完善,查处难度较大;④现有《矿产法》不能适应矿业市场的发展,与之配套的相关政策、措施以及管理制度不健全,对矿政管理和矿产开发利用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罚力度过轻,约束力不强,严重阻碍了矿业权市场的有偿有序发展。
建议加大国土资产化管理力度,积极促进《矿产法》的修改工作,颁布和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比较明细的处罚措施,逐步完善国土有偿使用制度,同时,大力培育国土市场,建立健全矿产监督有偿举报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公示举报电话、举报渠道等,确保国土有序、有偿、合理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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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燃气管理,规范燃气市场秩序,保障燃气的供应和安全,维护燃气使用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燃气的规划、工程建设、设施保护、经营、使用和燃气器具的销售、安装、维修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天然气的开、液化石油气的生产、沼气的管理以及国家规定不属于燃气管理的事项,不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燃气事业的发展,应当遵循统筹规划、配套建设、安全第一、保障供应、节能环保的原则。第四条 省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的燃气管理工作,市、州、县主管燃气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燃气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燃气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委托燃气管理机构承担燃气管理的相关具体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公安、交通、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环保、物价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燃气管理工作。第五条 各级人民及其有关部门、学校、社区、居民(村民)委员会和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加强燃气安全知识和节约用气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的燃气安全和节能意识,防范各种燃气事故的发生。第六条 鼓励和支持燃气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创新,推广应用安全、节能、高效、环保的燃气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第二章 规划与工程建设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将燃气事业的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燃气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城乡统筹、合理布局的原则,组织编制燃气专业规划,经法定程序批准后实施,并报上一级燃气主管部门备案。
经批准的燃气专业规划,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办理。第八条 城市建设应当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燃气专业规划,配套建设相应的燃气设施或者预留燃气设施配套建设用地。预留的燃气设施配套建设用地,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用途。
城市新区开发、旧区改造工程、市政工程以及新建、扩建、改建的民用建筑,按照燃气专业规划和有关规定,需要配套建设燃气设施的,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
用管道供气的城市商品房,其开发建设单位应当会同燃气经营企业确定管道供气的气种、供气时间等,并在房屋销售时予以公开,确保按约供气。
燃气主管部门应当依据燃气专业规划,严格审查燃气设施建设项目;在燃气管网规划区域内不得擅自兴建瓶组气化等燃气设施。第九条 燃气工程项目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燃气工程应当依法经过安全、环境影响评价。安全、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燃气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法定机构审查不得使用。第十条 燃气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燃气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购进行招标。燃气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活动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
燃气工程建设选用的设备、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新建住宅的燃气计量表和公共配气管道的设置,应当符合省建筑燃气安全技术规程。第十一条 燃气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燃气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和进度的监督。
燃气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对燃气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备案和档案移交手续。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第十二条 市政燃气管道等燃气设施需要进行改动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报燃气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燃气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第三章 经营管理第十三条 从事燃气经营活动,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确定的经营范围、种类、方式、区域、期限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燃气经营企业从事钢瓶充装活动的,应当依法取得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钢瓶充装许可证。第十四条 申请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向其所在城市的市人民燃气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资料。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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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天然气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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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的内容解读
从右边第4位起看。
天然气计量表的右边三个数字是可以不读的,从右边第4位起,代表的是个位,第五位数是十位,从左往右读。
武汉市人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武汉市的国家行政机关,是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
物价问题涉及民生、关系全局、影响稳定,各级党委和都高度关注。价格调节基金,是指县级以上人民依法设立,通过多种方式筹集,用于调控价格、稳定市场的专项资金。2011年4月18日,省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北省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这部地方规章的公布施行是我省价格调控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充分体现了省委、省切实关注和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执政理念。
一、制定《办法》的目的立法目的是立法的价值取向和根本追求。《办法》第一条开宗明义,宣告其目的是规范价格调节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行为,增强价格调控能力,稳定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在省委常委会议讨论《办法》草案时,李鸿忠书记强调,设立价格调节基金的出发点是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扶贫济困,帮助的对象一定是弱势群体。制定这个《办法》的政治性很强,指导思想要十分明确。这一点,在《办法》公布后要取适当的形式广为宣传,解释清楚。
二、制定《办法》的依据、背景和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可以建立重要商品储备制度,设立价格调节基金,调控价格,稳定市场。《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办法》第二十条进一步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可以建立重要商品储备制度,设立价格调节基金。2010年11月19日,《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要求,“各地区要把稳定价格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协调机制,加强监测预警,及时研究制定价格应急预案,依法完善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增强价格调控监管能力。”制定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全省统一的价格调节基金,有助于增强价格调控能力,克服单纯用行政手段调控物价的弊端,保持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稳定,更好地实现宏观调控目标。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推进,国际市场价格波动对国内价格影响日益显著,互联网迅速发展,信息快速传播,引发价格异常波动的因素越来越多,特别是近年来全球气候变化加剧,自然灾害频发,动物疫情增多,加上社会游资投机炒作等因素,对价格调控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制定《办法》,运用价格调节基金平抑价格异常波动,预防和制止社会游资投机炒作,在维护基本生活必需品正常价格秩序,稳定价格,安定人心等方面,将产生积极作用。目前,山西、湖南、广东、内蒙古、重庆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出台了统一的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并设立了省级价格调节基金,在调控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我省已有武汉、黄冈、大冶等多个市、县开征了价格调节基金,并在应对非典、雪灾、洪灾等价格异常波动的非常时期发挥了积极作用,收到了良好效果。但由于缺乏全省统一规定,各市、县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对象、标准、方式等不一致,亟待统一规范。特别是当前宏观调控既需要处理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与管理通胀预期的关系,又要坚定不移地推进性产品价格与环保收费改革,而全国统一的政策尚在调研中,短期内难以出台,在这种情况下,出台全省统一的《办法》,规范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和管理行为,有利于更好地彰显价格调节基金在平抑物价方面“四两拨千斤”的功能,增强稳定社会通胀预期的信心。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和制度创新
(一)界定了价格调节基金的主要来源。《办法》第四条规定,价格调节基金的主要来源有四种:一是纳入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额的2%;二是实行价格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因特殊价格政策形成的加价收入,其中车用天然气为加价收入用于补贴支出后的结余部分;三是向社会征收部分;四是经省同意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
(二)规定了价格调节基金向社会征收部分的征收范围、征收标准及征收方式。鉴于我省的实际情况,《办法》没有完全照搬其他省市做法,而是将普遍征收改为了部分征收。对于向社会征收的价格调节基金,《办法》第五条将征收范围确定为四类:业;旅店业、饮食业;烟草、酒类、化妆品行业;成品油、电力、燃气、热力、通信等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必要时,经省同意可以对磷矿石等性产品单独计征。征收标准为上述行业的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的1%。征收方式统一为同级地方税务机关在征税环节一并征收,并按规定缴入国库,这样有利于节约征管成本,提高效率,保证应收尽收。
(三)明确了价格调节基金的使用范围。设立价格调节基金主要是为了稳定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应当把有限的资金集中用于关键部分,避免“撒胡椒面”式的做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并参考国家部委有关规定,《办法》第八条明确了价格调节基金的使用范围,主要用于平抑粮油食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对生活困难群体的动态价格救助,以及重要商品储备等。一是当粮油食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剧烈波动时,根据价格波动的原因、影响的环节等因素综合考量,可以适时使用价格调节基金进行适当补贴。二是当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大幅上涨,或者提价影响到低收入群体等生活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时,可以使用价格调节基金向这部分困难群体提供生活必需品动态价格补贴。三是对基本生活必需品等重要商品储备给予补贴,以保证适时收购或者投放,平衡市场供求,稳定市场价格。另外,对本省范围内跨行政区域或者重大突发引发的价格异常波动,省人民也应当运用价格调节基金予以应对。
(四)完善了价格调节基金的监管制度。价格调节基金是依法设立的用于调控价格、稳定市场的专项资金,要加强监督管理,真正造福于民。《办法》着重从下列几个方面完善了制度:一是分工负责,《办法》第三条明确了价格主管部门、地方税务机关和财政部门各自的责任;二是规范使用程序,《办法》第九条规定使用价格调节基金,应当由价格主管部门根据重要商品价格形势的监测分析情况,商有关部门提出使用方案,并经本级人民审批;三是强化审计监督,《办法》第十二条专门规定审计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价格调节基金征缴和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四是突出社会监督,除了财政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办法》第十三条还规定县级以上人民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价格调节基金的使用情况,并组织绩效评估,突出社会监督,向人民群众交出一份明白账、廉洁账、放心账;五是严格法律责任,《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价格调节基金使用单位不按照规定用途使用的,要责令限期改正,终止拨款并追回已拨付资金,逾期仍不改正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第十六条规定在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工作人员,要视具体情形承担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六是制定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加强价格调节基金的管理工作,增强可操作性,《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由相关部门制定实施细则,具体细化各项管理制度。四、保证《办法》贯彻实施取措施积极有效地稳定物价,抑制通胀,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是摆在各级党委和面前的重要任务,躲不过、绕不开。全省法制部门应当积极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办法》的学习宣传教育,推动《办法》的贯彻实施,对《办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做好法制协调和执法监督工作,做到从严监管,让价格调节基金在阳光下运行。同时,还应当做好价格调节基金管理活动中可能出现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省法制办相信各有关部门一定会牢固树立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涵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支持,密切配合,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认真组织实施《办法》,承担起维护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稳定的重任,将有关安民、惠民政策尽快落到实处。同时也希望承担筹集、缴纳价格调节基金义务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能够顾全大局,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积极主动地申报、缴纳价格调节基金,切实履行法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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