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襄阳天然气收费标准明细

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时间是多少啊_居民管道天然气价格拟调整

近日,长沙天然气价格迎来最新消息,官方表示终端价格将上涨,那2022年长沙天然气涨价了吗?多少钱一立方?附调整通知!

2022年长沙天然气涨价了吗?

一:12月1日开始涨价

根据长沙发改委最新消息,表示从2022年12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长沙市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将调整。

二、长沙中心城区价格按湖南终端销售价格调整

根据最新消息,表示长沙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等中心城区的终端气价将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联动调整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规定调整。

三:长沙县、望城区、浏阳调整价格与长沙市中心一致

根据最新消息,长沙沙县星沙城区、望城区城区、宁乡市城区、浏阳市经开区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在调整后,具体价格与调价时间跟长沙市中心城区的终端价格保持一致。

四:低保、特困人员不调整

对于长沙市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终端价格不调整,按之前价格执行。

二、2022年长沙天然气多少钱一立方?

1.一档天然气价格:2.832元每立方米。

2.二档天然气价格:3.398元每立方米。

3.三档天然气价格:4.248元每立方米。

总结:2022年长沙天然气涨价最新消息是从2022年12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长沙市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将调整,调整时长沙中心城区价格按湖南终端销售价格调整,低保、特困人员不调整,调整后一档价格是2.832元每立方米,二档是3.398元每立方米,三档是4.248元每立方米。

襄阳天然气收费标准明细

近日,有关于气价消息在网上一度引起了市民的热议,不少地区的市民纷纷前往气站抢购。但是现在有消息传出气价不会在六月份作出调账,而气价预计8月底调整,让市民有充足时间购气。

燃气最新价格

气价上涨或者下跌都会关乎到市民的钱包,现在气价一直未作出任何的调整。但是近日气价上涨消息一出,市民坐不定了,纷纷担心气价一下子上涨。根据最新消息得知气价预计8月底调整,我们来了解一下燃气价格调整消息。

居民燃气收费标准

价格方案调整后,我国居民用气将由最高限价管理,改为可浮动的基准门站价格管理。供需双方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改革后,将不再区分居民与非居民用气价格。

通知一出,绵阳市民“闻风而动”,纷纷抢购天然气。今天(5.31)上午,记者走访了城区多家燃气公司营业厅,看到不少市民打着遮阳伞排着长队等待购气。在四川天新燃气园艺东街营业厅,长长的队伍排到了马路上。

“我排了一个多小时了,里面只有两个营业员在收钱来不赢。没办法,听说天然气马上要涨价了,我把今年的气都买完。”李阿姨说。

在长虹大道绵阳燃气集团综合营业大厅,这里也排了100多人的队伍。但是记者从工作人员口中得知,目前一阶气价仍然是1.98每方。“我们还没有接到任何涨价的文件和通知,或者绵阳发改委出台相关文件。居民们以为燃气会涨价就来排队了,很多都是把今年的气买完,1.98元每方可以买400多方。”某工作人员透露。

1.非居民用天然气

对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实行联动调整,由2.898元/立方米调整为2.988元/立方米。执行时间从2021年11月1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止。联动期内,国家和省对天然气价格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2.居民用天然气

对于居民用天然气,全市仍将实行阶梯气价。具体就是:第一档用气量为0

400(含)立方米,气价为2.52元/立方米;第二档用气量在400

600(含)立方米之间,气价为2.924元/立方米;第三档用气量为600立方米以上,气价为3.68元/立方米。

3.低保困难户

使用天然气的低保困难户优惠仍保留,每年用气240立方米以内的,气价按2.20元/立方米价格执行,超过240立方米的按第一阶梯价格执行。

初装费收费标准为1150元/户,其“一户一表”安装费为2350元/户。天然气安装收费包含初装费、安装费、材料超长费、特殊材料费。其农户需承担费用情况如下:天然气初装费收费标准为1150元/户。农村居民生活用天然气,其“一户一表”安装费为2350元/户。此收费中,含普通气表(型号G2.5)、表前后阀门、气表箱及雨棚、表前后管道各4米。但农村居民安装费不包括安装工程管沟开挖、回填及青苗损失赔偿费用。按实际发生费用由农户承担。

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

(二)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

(三)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

(四)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

(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

(六)盗用燃气;

(七)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

法律依据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燃气用户应当遵守安全用气规则,使用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和气瓶,及时更换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使用年限已届满的燃气燃烧器具、连接管等,并按照约定期限支付燃气费用。单位燃气用户还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操作维护人员燃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