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求:燃气公司购部的具体职责?越详细越好。

2.成都市幼儿园燃气安全,工作台账6个百分之百是那六个?

3.燃气工作自查报告

4.2020燃气安全整治工作方案报告

5.气站安全距离不足设置水幕的原因

建立燃气信息台账的意义是什么_燃气公司标准化管理台账

主要是日常的煤气管理巡查巡视,检查记录以及现场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安全知识宣传,监督人员安全作业,整理相关安全资料,说白了就是保证安全,减少消除事故隐患。对外安监局检查要上报文件,要申请经营许可证,制定修正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帮公司处理好安全方面技术方面的对内对外。

求:燃气公司购部的具体职责?越详细越好。

1、负责根据相关数据与信息,草拟部门月度工作及总结、数据指标报表,分解部门考核指标;制定部门月度资金使用;及时更新维护部门费用等台账。

2、负责协助部门领导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做好会前准备、会议记录和会后内容整理工作;跟进培训和培训资料整理;策划组织部门各种活动;负责部门平台的管理和维护;做好部门人员的考勤、办公用品发放等后勤服务工作。

3、负责跟踪制度、流程的评审,建立部门制度台账。

4、负责接待来访,解答咨询;负责各种信息的传递工作。

5、负责SAP系统中部门预算、费用动支与报销、供应商付款等的操作。

这是计统员职位说明书里的内容,日常工作不包括在这边。

成都市幼儿园燃气安全,工作台账6个百分之百是那六个?

购部职责

1.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制定本部门的工作目标;

2. 根据公司制定的年度、月度工作制定部门年度、月度工作并分解实施;

3. 负责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订材料供应和资金需求;

4. 负责项目所需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的考察、询价、比价及招标;

5. 负责项目所需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的购合同的签订与执行。

6. 负责工程项目所需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的出入库管理;

7. 负责建立询价、比价系统,完善材料样品库;

8. 负责完善购数据库,配合造价控制部、财务部办理工程项目材料结算;

9. 负责解决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的售后服务问题;

10. 负责购相关资料的档案管理,并于工程竣工验收之后移交至行政人事部保管;

11. 负责制定本部门管理制度、职务说明书、工作流程、工作程序、工作标准;

12. 定期召开部门工作例会,落实工作的完成情况;

13. 及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燃气工作自查报告

100%查明地下管线分布情况;100%签署地下管线保护协议;100%制定地下管线保护方案;100%配备专职管线工程师;100%实施“动土令”制度;100%做好作业技术交底。根据查询成都是政务公开显示,成都市幼儿园燃气安全,工作台账6个百分之百是100%查明地下管线分布情况;100%签署地下管线保护协议;100%制定地下管线保护方案;100%配备专职管线工程师;100%实施“动土令”制度;100%做好作业技术交底。成都,简称“蓉”,别称蓉城、锦城。成都位于四川省中部,是四川省省会、副省级城市,中国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是西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

2020燃气安全整治工作方案报告

燃气工作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中的文字表述要实事求是,既要肯定成绩,又不能虚报浮夸,凡是用数据来说明的事项,数据必须真实准确。以下是我整理的燃气工作自查报告,欢迎阅读!

 燃气工作自查报告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要求做好辖区内燃气工作,按照县人民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城镇燃气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汉安办函〔20xx〕30号文件要求,吸取2019年10月13日江苏省无锡市燃气爆炸事故教训,我镇立即在本辖区内集中开展燃气行业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治理,及时消除隐患,杜绝燃气事故的发生,确保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工作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镇党委、高度重视,贯彻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分管领导精心组织实施,集中精力抓落实,其他领导协助抓,共同承担安全工作责任。

 我镇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副镇长为副组长,镇安办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镇安办,由王婷婷负责日常事务。

 二、工作落实,排查整治风险隐患

 20xx年11月10日,镇党委、组织召开了镇村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会议就镇辖区内燃气充装钢瓶、燃气经营企业、餐馆、农家乐、学校食堂以及人口密集场所燃气使用单位工作做了详细的安排部署,要求各企事业单位根据自身职责,进行深入细致的宣传,按照相关规定、标砖的要求认真排查隐患。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做到整改措施、责任、登记、建档,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彻底整改安全隐患。

 三、突出重点,专项治理

 在此次的专项治理中,重点查处取缔存在严重燃气安全隐患、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经多次责令整改仍拒不办理有关证照,继续从事无证无照经营活动的;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群众反映强烈、矛盾突出的小餐饮。此次检查发现大部分的餐饮场所使用燃气还是符合要求,发现所有燃气站的气瓶均在检验周期内,外观标记清晰,用于置换的气瓶均已登记和检验,未发现安全问题。

 四、存在的问题

 在镇党委、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镇的燃气安全使用情况得到了进一步改善,但是在此次的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很多问题和不足:1、餐饮场所绝大多数业主安全防护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特别是小店员工素质低,安全意识薄弱,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缺乏燃气使用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2、部分餐饮场所管理水平不高,存在厨房防火、防爆、泄漏报警及强制排风等安全设施设备不完善,气瓶间与操作间通连、设置不合要求的现象。

 五、下一步 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安全意识。通过网络、微信等公众平台宣传燃气安全使用的重要性,普及燃气防爆安全意识,组织对餐饮场所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教育,提高他们安全使用燃气的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在全镇的餐饮行业中形成了解燃气安全使用知识,都能按规操作,主动搞好安全使用燃气的良好氛围。

 2、督促整改落实,确保问题解决。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我镇相关部门将不定期通过抽查、互查等形式,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以有效促进专项治理工作推进的力度和成效。认真梳理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的各项资料,分门别类加以归档,完善对查出的隐患问题的建档管理。对开展好成效明显的要给予表彰,对开展不力的要给予点名批评,责成其做好落实工作。

 3、认真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研究规范和加强燃气市场管理的意见措施,建立打击非法销售、使用、运输、配送燃气行为的长效工作机制,合理配置燃气供应网点,强化燃气市场秩序整治,加快推行液化气瓶数字化管理,解决餐饮场所燃气供应市场混乱、黑气猖獗等突出问题;要及时分析研究专项治理工作中好的做法,形成经验材料,用于指导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日常管理相关工作;要进一步拓展燃气使用安全治理的范围,向学校、企业及建筑工地等其他餐饮场所的燃气安全使用拓展,确保整个餐饮场所的燃气使用安全。

 燃气工作 自查报告 篇二

 20?年,我局燃气办在市、县业务部门指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紧紧围绕全面工作目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深入开展燃气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及开展燃气安全专项行动工作,加强了行业管理,营造安全的社会氛围,确保了燃气方面的安全。

 一、强化日常监管

 我局要求燃气企业每天都要进行隐患排查并有日巡查记录,月底上报本月隐患排查及治理情况报表,没有上报的给予通报批评,再者给予处罚。建立燃气工作微信群及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布置和解决临时出现的问题。

 二、开展燃气领域安全排查及治理工作

 1.20?年第一季度,燃气办下发了(太建字[20?]3号)即《关于开展20?年第一季度燃气行业安全检查的通知》,第二季度《关于加强高温天气燃气生产安全工作的通知》,第三季度《关于开展全县燃气行业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其中第一季度共检查了13个燃气企业,其中液化气站10个、天然气企业3个,共排查安全隐患43项(其中企业自查隐患32项),下发安全监督检查整改通知书3份,目前已督促各企业全面完成安全隐患整改并回复。第二季度检查出安全隐患20项,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4份,目前全部完成整改并回复。第三季度安全检查共检查了13个燃气企业,发现安全隐患7项,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2份,目前都在整改中,10月底全部整改完毕。

 2.完成了《太和县县域燃气专项规划(20xx--20xx)年》,已在网上公示1个月,下步报审批。

 3.完成了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供气供热建设发展情况现状调查及上报工作;完成城镇燃气?十四五?期间发展与建设规划上报工作。

 4.落实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要求企业管理人员,在思想上重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同时为增强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应急救援建设,积极开展应急演练,组织全县燃气企业在6月底开展应急演练工作,从源头上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5.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20?年共抽查了3个燃气企业,抽查事项6大项16小项,部分企业未建立隐患台账,反恐防范工作未常态化管理,应加强常态化管理工作。

 6.督促燃气企业加强内部管理,要求燃气经营企业及时对压力容器、安全阀、压力表、防雷防静电、计量装置等设备申请报检,对设备、电、气及时进行巡检,发现隐患及时维修。

 7.建立健全台账制度,凡是检查出的安全隐患,不论大小一样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建立台账,详细记录隐患所在企业地址,隐患类别,整改责任人,限期整改,待限期整改完成后,企业进行回复,核验后进行销号。

 8.开展燃气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工作,截止目前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活动,共排查隐患数68处,属一般隐患已全部完成整改任务,整改率100%,油气管道保护安全整治排查安全隐患62处,整改率100%。

 三、存在问题

 1.个别燃气企业未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2.部分燃气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记录缺乏问题整改和整改回复,未形成闭环管理。

 3.部分液化气企业未能按照全年教育培训开展培训工作,真实培训内容与存在出入。

 四、20?年第四季度

 1.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继续开展城镇燃气活动,落实隐患整改,压实责任到人,坚持安全隐患?零容忍?。

 2.加强企业安全组织管理机构建设。一是要求企业完善组织机构,任命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生产工作,严禁出现站长兼职安全员的现象。二是要求企业建立并落实各项 规章制度 。

 3.落实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要求企业管理人员,在思想上认识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增强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应急救援建设,积极开展应急演练,从源头上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4.认真落实燃气活动,按太安办20?21号文件要求,7月9日县安委办召开相关职能部门会,会上住建局副局长付金夫解读了县安办20?21号文件精神,县安委办公室主任阮传宇作了强调,并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好上级布置的任务,住建局于7月10日召开全县燃气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上学习了省、市、县相关文件,布置燃气企业开展入户安检工作,建立用户信息档案,8月10日联合旧县镇清理取缔一家非法经营瓶装液化气的商户,没收15kg钢瓶22支,50kg钢瓶1支,10月13日,联合市场监管局取缔李兴镇幼儿园旁边一家非法经营瓶装液化气的商户,没收15kg钢瓶2支,截至到现在已对全县燃气企业进行了两轮全面安全检查,共检查出隐患和问题27项,下发整改通知书7份,目前已完成了20项整改,还有七项正在整改中。

 5.完成燃气专项规划的报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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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站安全距离不足设置水幕的原因

2020燃气安全整治工作方案报告

 为切实加强燃气行业管理,规范燃气市场经营秩序,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我为大家整理的2020燃气安全整治工作方案报告资料,提供参考,欢迎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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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xx省安全生产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和我省工作实际,现将《xx省城镇燃气安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xx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x月xx日

 方案

 为切实加强燃气行业管理,规范燃气市场经营秩序,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特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

 工作目标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坚持标本兼治、条块结合,进一步厘清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健全信息化监管体系,发挥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作用,把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贯穿全过程,着力建立完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消除各类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力争不发生燃气供应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减少燃气安全使用事故总量,有效防范餐饮场所燃气爆炸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切实提升城镇燃气安全水平。

 二

 整治时间

 2020年5月至12月

 三

 整治范围

 全面排查城镇燃气供应场站设施;整治供应违规违法经营、使用环节的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充装非自有钢瓶、超期未检钢瓶、违规检验钢瓶等行为;加强液化石油气、气瓶及调压阀、连接管等配件产品质量管理;全面排查各类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风险隐患;建立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推动燃气泄漏监控信息平台建设提升安全监管能力。

 四

 整治重点

 (一)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1.各类场站、天然气管道等设施设备是否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城镇燃气反恐怖防范工作标准》《xx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关于加强城镇燃气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等规范要求。

 2.是否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制定完善各类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安保防范工作各项要求。

 3.是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员工安全、消防和安保教育培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持证上岗的是否100%持证上岗。

 (二)瓶装液化气市场经营秩序。

 4.瓶装液化气企业是否加强对供应站(点)、送气车辆、送气人员的管理,统一车辆及人员标志标识。

 5.瓶装液化气企业是否落实用户实名制购气登记,建立健全用户服务信息系统,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服务。

 6.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出入道口运送钢瓶车辆的关注和临检布控,依法打击?黑气点?、流动?黑气贩?等违法犯罪行为。

 7.燃气经营企业是否制定用户安全用气规则,通过向用户发放安全用气手册、公众号推送等方式,对用户进行燃气安全使用宣传和指导。

 (三)气瓶充装、检验单位(机构)行为及产品质量。

 8.气瓶充装单位是否建立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实现充装数据与地方监管部门的实时联网传输。

 9.气瓶检验机构是否建立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建立本单位检验气瓶的电子技术档案,实现检验机构的气瓶检验数据信息与气瓶充装单位、地方监管部门互联互通。

 10.气瓶充装单位是否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超期未检气瓶、非法改装气瓶、报废气瓶和无信息标识气瓶;严厉打击无资质充装二甲醚、擅自在民用液化石油气中掺混二甲醚的行为。

 11.气瓶检验机构是否建立相关制度,检验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按照检验规范标准开展检验工作;是否存在出具虚检验数据、检验报告和检验标志行为;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气瓶、翻新气瓶,或者擅自销售报废气瓶等违法行为;是否冒用其他检验机构名称进行检验。

 12.对辖区内销售的液化石油气钢瓶、角阀、减压阀、灶具、热水器等产品质量开展,依法查处无证经营、销售不合格钢瓶、阀门、灶具和热水器等违法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结果。

 (四)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使用管理。

 13.餐饮用户是否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器具以及连接管、调压阀等配件;

 14.餐饮用户是否每月对户内燃气设施设备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自查内容详见附件1);是否在餐饮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公示燃气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详见附件2)。

 15.餐饮场所是否存在违规储存、使用瓶装液化气的行为;用气场所、燃气设备设施、用气操作是否符合要求。

 五

 整治措施

 (一)严格隐患销号。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建立?滚动排查、清单管理、动态销号?制度;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责令制定详细可操作的整改,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费用、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实行挂牌督办,同时取必要措施,确保安全,有效完成隐患治理的工作闭环。

 (二)明确配送标准。贯彻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办法》,使用货车运送液化气的,应当申请许可;使用三轮车、电动车开展城市内?最后一公里?配送的,可以不申请许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要研究制定本地区瓶装液化气配送服务管理办法,制定钢瓶配送的小型运输工具技术标准和行为规范,确保配送安全。

 (三)严格市场准入。严格安全准入,做好燃气经营许可证和气瓶充装许可证的核发,把好市场准入关。对已经进入市场的液化气企业,要加强充装、销售、配送和入户安检等环节经营检查,对没有健全的经营方案、自有产权气瓶数量与经营规模不匹配的,未建立配送服务体系、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客户服务系统确保产品与服务质量安全责任可溯源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坚决予以清出市场。

 (四)实施智能管控。加快推进非居民用户,特别是餐饮场所安装带有燃气泄漏监测报警及自动切断功能的装置,建立燃气泄漏报警远程监控系统,实时分析集的燃气浓度,及时预警、同步推送,利用手机APP实时动态查看燃气浓度。

 (五)强化监督执法。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和隐患,严格依法责令?三停?、行政拘留和临时查封等处罚和强制措施。定期检查餐饮用户自查情况和隐患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燃气经营企业应取停止供气措施,由属地街镇和餐饮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

 六

 责任分工

 (一)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城镇燃气、城管执法):依据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xx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负责具体实施本地区燃气行业的管理工作,并按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负责督促燃气经营企业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的约定,承担用户燃气设施巡检、燃气使用安全技术指导和宣传责任;负责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瓶装液化石油气实名制销售、建立客户服务平台等工作。负责查处燃气违法经营行为,依法取缔非法经营站(点);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燃气经营企业进行查处。

 (二)市场监管部门: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法律、安全技术规范,对液化气气瓶充装、检验单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实施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对液化气储罐、罐车等压力容器及其它特种设备实施使用登记和安全监管。对充装非自有气瓶、超期未检(报废)钢瓶等行为进行查处,加快建立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确保溯源管理。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对未办理营业执照的餐饮场所进行查处。依据《产品质量法》,对液化石油气、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生产、流通领域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器具及液化石油气、充气过程中缺斤少两、掺混二甲醚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三)商务部门:负责组织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对自查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餐饮场所经营者与合法的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四)公安部门:依法处理阻碍执行公务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配合城镇燃气、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对非法储存、倒罐、销售液化气的行为和窝点进行依法查处;对非法经营、销售伪劣产品、非法储存、运输、携带、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危及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瓶装液化石油气道路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管理;配合城镇燃气、城管执法部门依法打击跨区域运输经营等违法行为。

 (五)应急管理部门:依据有关部门申请,对在燃气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隐患的场所以安委办名义实行挂牌督办。对于有关燃气安全的举报,依据《xx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有关规定依法处理。对涉及燃气安全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个人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

 (六)消防部门:依据《消防法》《xx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燃气企业、餐饮单位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餐饮场所的消防安全实施专项监管;依法查处餐饮场所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七)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负责道路、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船只、从业人员、港区装卸管理人员、申报人员的资质管理,对危化品运输车辆非法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等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八)教育、民政、旅游、卫生部门:负责组织本行业管理的燃气用户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对自查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其与合法的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鼓励引导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逐步改用天然气。

 (九)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燃气安全管理工作。

 七

 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5月31日前)。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明确相关部门、单位燃气管理工作职责,全面动员部署各级各单位迅速开展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6月至10月)。一是开展全面排查。组织燃气经营企业、充装单位、钢瓶检验机构、餐饮用户等单位及其他燃气用户自行组织排查治理,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列出清单、逐项整改。6月15日前完成排查工作。二是集中检查约谈曝光。组成联合检查组依法开展督查,对燃气经营企业、气瓶检验机构、餐饮用户等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督促落实安全责任措施。三是实施综合治理。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隐患进行分析研判,完善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11月至12月)。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情况纳入2020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考核内容。

 八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各地、各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工作。

 请省直各有关部门于2020年5月20日前将本部门工作负责人、联络员名单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全链条监管和跨区域打击力度,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三)广泛发动群众,加大查处力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引导社会公众、企业职工全面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充分用好《xx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通过12345热线,xx省安全生产举报平台,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热线和119消防举报电话等,及时举报各类风险隐患。加大对发生事故的企业的责任追究力度,依法严肃追究事故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作的时间节点要求,及时收集、汇总并报送有关工作信息。请各地、各有关部门于2020年12月30日前将 工作总结 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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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华时报讯(记者文静)前天,北京市市政市容委通报近期燃气检查状况称,北京存在液化气场站安全间距不足,正督促企业对场站内自行建设不符合安全间距要求的各类建、构筑物,在9月30日前一律拆除、改移或停用。逾期未拆除、改移或停用的,责令企业停用并清空储罐、瓶库。

为汲取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近期,市容委实施安全大检查,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液化气场站安全间距不足,有液化气企业在场站内自行建设了建、构筑物,与储罐、瓶库、充装间和围墙的安全距离不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要求。同时,由于历史原因,场站外的社会单位搭建了各类建、构筑物,导致与场站内液化气储罐、瓶库和充装间的安全距离不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要求等等安全隐患问题。

对此,市容委要求,液化气企业对场站内自行建设不符合安全间距要求的各类建、构筑物,在9月30日前一律拆除、改移或停用。逾期未拆除、改移或停用的,责令企业停用并清空储罐、瓶库。督促企业对场站外社会单位建设的不符合安全间距要求的各类建、构筑物,逐一登记造册,说明情况,取治理措施。各区县市政市容委9月30日前召集规划、国土等部门及有关乡镇对场站外的建、构筑物是否属于违法建设予以认定。对属于违法建设的,由区县治理违法建设的牵头部门组织拆除。

违法建设拆除前,区县市政市容委会同有关单位和部门责令建、构筑物权属人与燃气场站签订安全联防协议,并清空建、构筑物内的人员,停用火源、电源。区县市政市容委同时要求燃气场站停用并清空储罐、瓶库等,以满足安全要求,违法建设拆除前不得恢复使用。对违法建设无法拆除的,有关部门和单位报区县批准后,可取拆除或迁移场站、长久停用储罐、减少储罐、压缩库存等措施,以满足安全间距要求。

此外,全市建立燃气场站安全间距隐患治理动态台账。按照“一场站、一档案、一方案”的要求,各燃气场站对站内及周边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要建立档案,以及禁止擅自转包(租)燃气经营业务。

市容委称,将随时对各区县落实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发现在规定时限内未落实工作要求或落实不到位的,将提请区县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