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非居民天然气价格2023最新公告_武汉市居民天然气收费标准
1.2022宜昌天然气收费标准是多少宜昌天然气收费标准是多少钱
2.北京电暖电价政策
随着各地的持续降温,供暖也已经早就开始了。对于供暖的地区,冬季要缴纳取暖费。那么,取暖费收取标准是什么?下面,我就整理了与取暖费标准和收费情况有关的内容,跟着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取暖费收取标准是什么
各地规定的取暖费标准不同,以西安为例:
根据相关规定,市民需交纳供暖费用的价格为每月5.80元/平方米。
集中供热价格分居民用热和非居民用热两类价格。其中,幼儿园、学校、院、敬老院、养老院等用热按照居民用热价格执行。集中供热的出厂价格居民用户为每月5.3元/,非居民用户为每月7元/。到居民用户家中的价格也就是销售价格为每月不高于5.8元/,非居民用户每月不高于7.5元/,低保户用热为每月4元/。非暖期集中供热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据最新价格调整,西安非居民用气价格降至2.30元/m3,居民用天然气价格、集中暖用天然气价格保持不变。每户每月1元的维修费取消。
二、供暖时间
2018年11月15日-2019年3月15日(法定供暖时间)。
提示:取暖费收取标准是什么?各地规定的取暖费的收费标准不同,但是大致都是差不多的。以西安的取暖费为例,每月的供暖费为5.80元/平方米。居民用热和非居民用热两类。
2022宜昌天然气收费标准是多少宜昌天然气收费标准是多少钱
北京燃气网上缴费步骤如下:
1、首先进入缴费平台,选择点击生活缴费;
2、进入之后,在页面里选择燃气费;
3、接着输入缴费金额后选择立即缴费;
4、最后选择下方的立即付款,即为缴费成功。
2022年北京居民天然气收费标准如下:
1、第一档:2.61元/立方米
户年用气量:①一般生活用气(炊事、生活热水):0-350(含)立方米;
②壁挂炉暖用气:0-1500(含)立方米;
③农村煤改气暖用气:0-2500(含)立方米。
2、第二档:2.83元/立方米
户年用气量:①一般生活用气(炊事、生活热水):350-500(含)立方米;
②壁挂炉暖用气:1500-2500(含)立方米;
③农村煤改气 暖用气:2500-3000(含)立方米。
3、第三档:4.23元/立方米
户年用气量:①一般生活用气(炊事、生活热水):500立方米以上;
②壁挂炉暖用气:2500立方米以上;
③农村煤改气暖用气:3000立方米以上。
法律依据:《关于调整本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第一条
本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自2022年11月15日至2023年3月15日上浮0.43元/立方米;自2023年3月16日起,取消上浮。
北京电暖电价政策
宜昌天然气价格,居民用气:一档2.61元/立方米,二档2.94元/立方米,三档3.74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气3.31元/立方米:
气居民非居民宜发改管〔2018〕44号一档二档三档3.31宜发改价管〔2022〕125号2.672.943.74
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标准
1.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2.8元/立方米联动调整为3.31元/立方米。
2.宜昌中燃公司转供建投葛洲坝燃气公司天然气价格由2.58元/立方米调整为2.78元/立方米。
3.为鼓励节约用气,合理使用替代能源,对不可中断大用户需要保供时,超过上年用气量95%的额外部分在上述联动价格的基础上实行浮动管理,最高上浮幅度不超过20%,下浮不限,具体价格由燃气企业根据上游市场价格行情,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与用气单位协商确定。
联动价格执行时间
宜昌城区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联动价格,从2022年7月26日零时至2023年7月25日24时止。
居民用能价格保持稳定
今冬供暖季期间,北京市居民用电、气、热价格维持稳定,不作调整;执行居民价格的学校、养老机构、社区居委会等非居民用户价格不作调整。非居民热价不作调整。
(具体价格标准请戳↓↓↓)
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
根据北京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浮动情况,现就调整北京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北京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自2022年11月15日至2023年3月15日上浮0.43元/立方米;自2023年3月16日起,取消上浮。调整后价格具体见附件。
二、各燃气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相关规定,及时做好销售衔接,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障稳定供应。
三、《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京发改〔2022〕196号)自2022年11月15日起废止。
附件:北京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表
注:1.暖季价格执行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至2023年3月15日;
2.非暖季价格自2023年3月16日起执行;
3.压缩天然气加气母站供居民用气价格继续执行2.10元/立方米。
根据北京市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情况,现就北京市燃气电厂热力出厂价格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北京市燃气电厂热力出厂价格,自2022年11月15日至2023年3月15日调整为90.4元/吉焦(含税);自2023年3月16日起调整为77.5元/吉焦(含税)。
二、各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相关规定,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三、《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燃气电厂热力出厂价格的通知》(京发改〔2022〕1号)自2022年11月15日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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