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乡市人民关于调整建筑工程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取标准的通知

2.河南天然气管道主要有那几条?途经哪里?

3.新乡市新星汽车燃气有限公司怎么样?

4.天然气低保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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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中原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辉县市分公司是2006-11-20在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注册成立的内资分公司,注册地址位于辉县市东环路南延段胡桥乡南冀庄村东北头。

河南省中原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辉县市分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41070079574423XX,企业法人董启超,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河南省中原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辉县市分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辉县市天然气管道建设(不包括生产、储存及长输管道运输)及管道液化气的经营(不包括生产、储存及长输管道运输),以及开展相关技术的科技开发和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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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关于调整建筑工程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取标准的通知

2014年4月22日官方回应:

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计价格〔2001〕585号)文件第三条:“整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凡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取消部分建设项目收费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收费管理的通知》(计价费〔1996〕2922号)颁布前,已按法规的审批权限批准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其他专项配套费的,由省级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对各类专项配套费进行整顿,将其统一归并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取消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重复收取的水、电、气、热、道路以及其他各种名目的专项配套费。”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取暖、燃气等相关开口费应统一归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一次纳,不再分类收取,我省多数城市已经落实,如郑州、新乡等地市,归并后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在每平方米120元--170元之间,实际意义上是归并而不是取消,业主缴纳的总体费用并没有减少。全省还没有归并的有许昌、驻马店、鹤壁等地市。因为许昌市没有将各种费用归并,没有建立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因此业主在使用暖气、燃气时还要按照有关文件缴纳专项配套费用。

目前,许昌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已经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批准,新建房屋每平方米90元。市发改委、财政局等部门,正在按照要求抓紧制定《许昌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办法出台后,许昌市将取消各种开口费,统一归并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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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以下简称城市配套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根据省常务会议纪要〔2007〕21号和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计价格〔2001〕585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城市配套费是指按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为筹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所收取的费用。

第三条 凡在本市新建、扩建和改建建设项目(含临时建设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本办法缴纳城市配套费。

第四条 市委托市城乡规划局负责市区范围内的城市配套费的征收。各县(市)人民开征城市配套费,应向市人民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执行。

第五条 城市配套费按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计征,征收标准为每平方米120元。

对没有供热、供气配套设施的建设项目或只有供热或供气一种配套设施的建设项目,按城市配套费资金分配比例,扣减供热、供气部分后的标准征收。其中:

(一)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建设项目,按建筑面积征收。

(二)原享受减免城市配套费优惠政策的建设项目若发生用途改变,按改变用途后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征收。

(三)经行政执法部门处罚后予以保留的违章建设项目,应当按规定补缴城市配套费。

第六条 城市配套费是征收后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专项资金,本着征收与建设项目审批程序相结合的原则,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按规定缴纳城市配套费。

第七条 城市配套费减免优惠政策及减免申报审批程序。

(一)凡属国家、省人民文件规定减免的建设项目,按国家、省人民的规定执行。

(二)减免申报审批程序:

1.凡属国家、省人民文件规定减免的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和个人提出申请,经市城乡规划局提出审核意见后报市规划委员会审定。

2.其他建设项目原则不予免缴。个别因特殊情况而申请减缴城市配套费的建设项目,由市城乡规划局提出意见后报市规划委员会研究决定。

3.市城乡规划局依据市规划委员会会议纪要办理减免手续。

第八条 市城乡规划局征收城市配套费,应按规定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第九条 市城乡规划局收取城市配套费,应使用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所征收的资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十条 建设项目缴纳的城市配套费,应计入建设工程造价。商品房项目,应计入房屋销售价格,开发商不得在房价外向购房者另行加收。

第十一条 燃气公司、热力公司凭缴纳城市配套费收据办理入网手续。对未缴、少缴城市配套费而申请入网的项目,应通知其按现行标准补缴城市配套费。

第十二条 本办法实施前,项目办理下列手续之一的,仍按《新乡市人民关于调整建筑工程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取标准的通知》(新政〔2004〕50号)规定征收或补缴。

(一)已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包括:已取得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已签订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以及已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建设项目。

(二)规划方案已经过市规划委员会或市城乡规划局项目审批委员会审查的建设项目。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未按本办法第六条、第十一条规定缴纳城市配套费,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予以补缴。逾期未补缴的由市城乡规划部门予以追缴。

第十四条 发展改革、财政和审计部门应加强对城市配套费征收、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保证城市配套费专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第十五条 市城乡规划局要严格按规定的收费范围、标准、程序收取城市配套费,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自立收费项目、扩大或缩小收费范围。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批准减免、缓缴城市配套费,或不经办理缴费手续擅自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对有关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按本办法开征城市配套费后,取消对建设项目收取的“建设工程城市设施配套费”、“绿化费”及“集中供热入网费、煤气使用权费和安装费”等配套性收费。收取的城市配套费资金,用于产业化运作的热力、天然气配套资金分配比例另行规定。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本市以前发布的其他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新乡市新星汽车燃气有限公司怎么样?

河南省已建成天然气管道29条(含1条煤制气管道),总里程3528公里,其中:国家骨干管道4条,总里程585公里;正在建设的天然气管道5条,总里程1179.6公里,其中:国家骨干管道2条,总里程576公里。已建成县(市)支线22条,总里程1622公里。河南省天然气及煤制气现有、在建管道一览见表4、表5。

管道途经我省5市14县(区)。主要为郑州、焦作、新乡、鹤壁、济源、许昌、漯河、驻马店、信阳、周口、平顶山等11个市。

天然气低保怎么办理

简介:新乡市新星汽车燃气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05月11日。

法定代表人:张少锋

成立时间:2006-05-24

注册资本:13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41079210000700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地址:和平大道(南)399号

天然气低保怎么办理在实施阶梯气价的同时,市低保家庭每户每月用气量30立方米及以内的部分天然气价格不做调整,即每户每月用气量30立方米及以内部分仍执行郑州市原民用气价格每立方米1.90元。

对于符合优惠条件的低保家庭用户用气价格先按普通用户标准收取,再实行返还的方式,每年对低保类用户统一办理一次退费,退费周期为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

郑州华润燃气负责人介绍,此次退费对象为郑州华润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供气范围内使用天然气的、纳入民政部门管理的郑州市区低保家庭用户,由于情况特殊,不是一个整年的周期,本次退费周期为2011年12月10日至2012年6月30日。

退费仅适用于低保家庭的一套常住住房

据了解,天然气退费办理登记时间一般为每年的7月份(双休及节日除外),2012年登记时间为7月10日至7月31日。

低保家庭用户需凭低保证、月度低保费收入证明(低保用户明细)、、天然气用户证(均需提供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张)去辖区客户服务中心营业大厅进行办理,工作人员将收取资料进行核实并办理登记手续;8月1日至10日,由郑州华润燃气统一审核、计算退费金额;8月11日至8月31日集中办理退费,低保用户需到居住地辖区客户服务中心领取天然气退费。

同时提醒退费的低保用户,天然气退费仅适用于低保家庭用户的一套常住住房;退费周期与低保用户银行账户发放低保费周期一致。

此次最高可退还73.5元

一次退费能退多少钱?

郑州华润燃气的工作人员给举例,一般情况下,用户每月用30立方米,退还的金额就是差价每立方米0.35元×30立方米×12个月。由于此次不是完整的一年,就按照实际的月份来算,“按用户每月用30立方米、7个月来计算,最高可退还73.5元。”

郑东新区郑州绿地新都会项目开工奠基

本报讯 昨天上午,郑州绿地新都会项目开工奠基、开封绿地国际金融城签约、新乡绿地生态新城项目签约和“绿色的使命,时代的跨越”绿地集团20周年大型展开展庆典仪式在郑东新区举行。

此次绿地集团在郑州新区、开封新区和新乡市平原新区等我省三大新区的投资项目投资额为240亿元,超过过去8年在我省累计投资总额。

据悉,郑州绿地新都会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约139亩,规划地上建筑面积约55.5万平方米,总投资约50亿元,规划建设以购物中心、甲级写字楼、商业街及酒店公寓等为主的大型现代服务业项目,建成后将成为我市具有影响力和拉动力的城市新地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