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商业天然气价格表_重庆天然气价格查询
1.重庆居民燃气怎么划分一二三档
2.重庆主城天然气的价格是多少?
有标准,具体要咨询当地物价局,以下为重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天然气安装收费标准明细表
安装类 居民用气 1150元/户 1000元/户
安装工程每户标准为户内5米,户外调压箱后低压埋地管3米。热水器安装每台标准为管材3米,烟道1.5米。超过部分加收超长费。商业用气起点气量为5立方米/日,集体用气起点气量为3立方米/日。
商业、集体用气 200元/立方米.日 700元/立方米.日
锅炉、空调、热水器机组 全免 按实结算
直排式热水器 180元/台
烟道式热水器 250元/台
容积式热水器 350元/台
场镇居民用气 3500元/户 定额包干
接口费(低压) 250元/口
∮108以下(含∮108)1000元/口;∮108-∮159 2000元/口;∮219以上 3000元/口。
接口费
(次高压) 1000~3000元/口
放空费 2元/户.小时
次高压、高压接口
10元/户 已用天然气管道新装
天然气安
装超长费 按实际长度及国家
规定的安装定额结算
热水器安
装超长费 管材15元/米,
烟道25元/米
特殊材料费 按进价加收5%管理费
设计类 居民用气设计费 20元/户
商业、集体
用气设计费 燃气工程总造价的1.8%
主、支干管设计费 燃气工程总造价的1.8%
重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服务收费标准明细表
居民户外迁装安装费 1000元/户 免初装费
商业、集体迁装安装费 700元/立方米、日 免初装费
居民户内拆除 60元/户
商业、集体用气拆除 60元/立方米.日
户外埋地管拆除 按实际长度及国家
规定的安装定额结算
拆迁调压箱 进场费1000元、材料费按进价加收15%
拆除调压箱 进场费500元、材料
费按进价加收15%
换表校表类 换表费(J2.5表) 145元/只
换表费(G25表) 3000元/只
换表费(其它类型表) 进价加20%
校表费(J2.5表) 10元/只
校表费(G25表) 50元/只
校表费(G25表以上) 按国家有关规定的
计量部门收费标准
维修类 维修费(居民用气) 10元/具
维修商业、集体用气单眼灶 20元/具
维修商业、集体用气多眼灶 工时费5元/头、
材料费按进价加15%
其它 单独申请热水器安装的查勘费、
验收费、手续费、工本费 25元/台
过户工本费 5元/户
直排式热水器换烟道式热水器 90元/台 含安装费、
验收费
重庆居民燃气怎么划分一二三档
收费标准如下:
1、居民用天然气一、二、三阶梯价格分别为一点九七元每立方米、二点一四元每立方米、二点四九元每立方米。
2、非居民用气(含工业用气、CNG原料气、商业用气、集体用气)最高销售价格调整为二点三二元/立方米;车用CNG最高销售价格由三点四三元每立方米。
3、行居民类用气价格的学校、养老机构和部队食堂等非居民用户用气价格二点零二元每立方米。
重庆主城天然气的价格是多少?
法律分析
1.居民用气。淡季居民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仍按现行一、二、三阶梯价格执行;旺季居民天然气一、二、三阶梯最高销售价格分别由现行1.96元/立方米、2.13元/立方米、2.48元/立方米调整为2.13元/立方米、2.30元/立方米、2.65元/立方米。
2.非居民用气。淡季非居民天然气(包括工业、商业、集体、CNG原料气,下同)最高销售价格由现行2.374元/立方米调整为2.074元/立方米;淡季车用CNG最高销售价格由现行3.484元/立方米调整为3.184元/立方米(按质量计算,由现行5.12元/公斤调整为4.68元/公斤)。旺季非居民天然气以及车用CNG最高销售价格另行文通知。
3.执行居民类用气价格的学校、养老机构和部队食堂等非居民用气。淡季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仍按现行价格执行;旺季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由现行2.01元/立方米调整为2.18_元/立方米。
4.低保用户和特困人员生活用气。淡、旺季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仍按现行居民天然气第一阶梯价格1.96元/立方米执行。
法律依据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第二条 城镇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燃气经营与服务、燃气使用、燃气设施保护、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生产和进口,城市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燃气作为工业生产原料的使用,沼气、秸秆气的生产和使用,不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燃气,是指作为燃料使用并符合一定要求的气体燃料,包括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
第十四条 投资建设的燃气设施,应当通过招标投标方式选择燃气经营者。
社会资金投资建设的燃气设施,投资方可以自行经营,也可以另行选择燃气经营者。
主城区不同用途的天然气价格不一样.详细价格见下面:
重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天然气销售价格明细表
1 工业用气
专用管线 0.983 渝价[2006]74号
城市公用管网 1.243 渝价[2006]74号
2 锅炉用气
集体锅炉 1.91 渝价[2006]74号 (鉴于市办公厅[2000]69号文件规定的煤改气工程中锅炉用气价格给予3年优惠的政策已执行到期,现将集体锅炉、商业锅炉用气分别并入集体、商业用气类别价格执行。)
商业锅炉 2.21
3 集体用气 学校(含幼儿园)学生食堂 1.40 渝价[2006]228号 按渝[2006]228号文件规定,学校学生食堂、澡堂及部队食堂用气并入居民用气类别
其他集体用气 1.91 渝价[2006]74号
4 商业用气 2.21 渝价[2006]74号
5 居民住宅用气 1.40 渝价[2006]2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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