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深圳天然气价格一览表最新_深圳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
1.天然气是怎么收费的
2.深圳管道天然气居民夏季用气第一档价格
3.深圳管道天然气居民冬季用气第一档标准
4.深圳管道天然气居民冬季用气第二档价格
是罐装液化气,有12kg和14.5kg及49kg 2kg 4kg规格,只不过全是没有足称的,多的相差二斤多,最少的也有一斤左右,我自己也是用的12KG的,来时我都有称,现在都是51斤,12KG连瓶就比前年少了一斤。以前有52斤重,14.5KG有62斤。现在也只有61斤重了。还有瓶有轻重,12KG有的瓶差不多有三十斤,最轻的也有29斤,14.5KG轻的有33斤。重的有35斤。你去算一下气有多少斤。现在买到我们手上就差不多要两万块钱一吨。进价好象只有七千多一吨。听内部人员说,里面不全是进口气。
天然气是怎么收费的
深圳市城中村电费收费标准规定是大概是在0.61元左右一度,水费4.3元/立方米。而房东定价电费大多数是1.3~1.8元/度,水费7~10元/立方米。
深圳城中村是一个庞大的市场体量,外来人员的比较多。然而,城中村房东加价水电气的行为,一直备受市场争议。根据深圳物价局规定收费标准,居民生活用水为2.67元起/立方米,居民生活用电为0.65元起/度,燃气费为3.1元起/立方米。而城中村房东收租客电费大多数是1.3~1.8元/度,水费7~10元/立方米,天然气费是6元~10元/立方米,有的还额外收100元管理费。
针对城中村水电价格过高的问题,据相关媒体报道,早在2016年就有人大代表建议尽快出台《规范城中村水电费相关规定》,呼吁抄表至每一楼栋的分户,减少中间环节,让租客享受供电局实施的居民用电标准。2019年8月,市住建局正式公布《深圳市人民关于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稳定住房租赁价格的意见》,指出城中村开展规模化改造后,租金、水电费参照指导定价。
2022年12月来源于《深圳经济特区居民生活用水用电及燃气价格管理若干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发布者为深圳市司法局,题名为“深圳加价收水电气费最高拟罚20万”。里面明确地提到一点,深圳将通过立法对房东擅自加价收费行为进行规范,表述如下: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高于zf定价向居民消费者收取水电燃气费用,不得违规分摊有关费用,不得在水电燃气费用中擅自加收管理费、服务费、漏损费、代缴费等费用。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通过欺诈、胁迫、强制等方式提高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价格标准;不得通过破坏或者使用不合格、不标准的水电燃气计量器具等方式提高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费用。
以前,房东或许可以无视规章,自由定价水电气费,并且不会因此而受到处罚。但现在不一样了,草案的《若干规定》里白纸黑字写着, 收取费用不得高于定价,禁止违规分摊行为,否则一经投诉、举报,会对房东进行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四十八条 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
向社会公众供电的供电人,不得拒绝用电人合理的订立合同要求。
第六百五十一条 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供电人未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深圳管道天然气居民夏季用气第一档价格
市区居民生活用气实行阶梯价格,有2套定价方案。
方案一:
第一阶梯户年用气量为0~216(含)立方米,含税价格为每立方米2.98元;
第二阶梯户年用气量为216~408(含)立方米,含税价格为每立方米3.58元;
第三阶梯户用气量为408立方米以上,含税价格为每立方米4.47元。
制定理由:据调查,以金华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为例,该公司的管道天然气覆盖到80%的居民用户(不包括已开通未使用的用户)月均用气量为15立方米,覆盖95%的月均用气量为24立方米。
考虑到以后居民用户人口增加的因素,提出了这一套方案。
方案二:
第一阶梯户年用气量为0~300(含)立方米,含税价格为每立方米3.05元;
第二阶梯户年用气量为300~480(含)立方米,含税价格为每立方米3.66元;
第三阶梯户用气量为480立方米以上,含税价格为每立方米4.58元。
制定理由:考虑到今后经济社会发展,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等因素,应该适当扩大居民分档气量,参照嘉兴、衢州等地的阶梯气量标准制定此方案。
两个方案中,居民用户用气地址对应的户籍人口多于4人的,每增加1人,相应增加年用气量60立方米。
在浙江省内,湖州、嘉兴、衢州的天然气收费都已经实行了阶梯气价,第一阶梯的年用气量均在0~300立方米。而每立方米的起价分别为2.92元、2.98元、2.99元,都低于3元。
以下两图是深圳燃气的收费标准:
深圳管道天然气居民冬季用气第一档标准
法律分析:深圳管道天然气居民夏季用气第一档价格:用户月用气量为0-30(含)立方米,收费3.5元/立方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第三条 国家实行并逐步完善宏观经济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价格的制定应当符合价值规律,大多数商品和业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极少数商品和业务价格实行指导价或者定价。
市场调节价,是指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
本法所称经营者是指从事生产、经营商品或者提供有偿业务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指导价,是指依照本法规定,由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
定价,是指依照本法规定,由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制定的价格。
深圳管道天然气居民冬季用气第二档价格
法律分析:夏季(5月-10月): 第一档管道天然气,用户月用气量为0-30(含)立方米时,收费3.5元/立方米;
冬季(11月-次年4月):第一档管道天然气,用户月用气量为0-40(含)立方米时,收费3.5元/立方米;
法律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第五条 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燃气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燃气管理工作。
第六条 国家鼓励、支持燃气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使用安全、节能、高效、环保的燃气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宣传普及燃气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全民的燃气安全意识。
法律分析:深圳管道天然气居民冬(11月-次年4月)季用气第二档价格:户月用气量为30-35(含)立方米时,收费4.0元/立方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四十条 国家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利用。
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应当取措施,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
企业应当优先使用清洁能源,用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设备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第四十二条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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