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价格制定_天然气价格改革的目标是哪些呢
1.价格改革攻坚7项任务全面启动,率先考虑电力改革
2.2022年天然气新规定和新标准
3.天然气利用政策
4.2022-2023年绵阳天然气价格收费标准,绵阳天燃气多少钱一立方
阶梯气价是指居民每年或每月超过天然气基本消费量后,执行高气价,对用户消费的气量分段定价。阶梯气价将居民用气划分为三档,各档气价按照1:1.2:1. 5的比价安排,实行超额累计加价方式计费,于2015年全面建立。
为什么要推行居民阶梯气价制度?
(一)国家有明确的政策要求。201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4]467号),明确要求2015年底前所有已通气城市均应建立居民阶梯气价制度,今后凡制定或调整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的城市,必须同步建立起阶梯价格制度。
(二)发挥价格机制的调节作用,体现天然气资源的稀缺性。我国是天然气资源稀缺性国家,人均资源占有量少,我市天然气供应全部依赖输入,在居民用气量占比逐年上升的情况下,对居民用气实行阶梯制度,调节居民消费行为,促进珍惜、节约用气是必要的。天然气作为稀缺资源,价格要反映其稀缺程度,实施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用气多的居民多负担,更能体现社会公平,目前国内已经有许多城市实行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我市建立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顺应了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
为什么要提高销售价格?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天然气价格政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加快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全面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另外,《山东省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天然气价格的制定和调整应遵循补偿成本、法定税金、并有合理利润的原则,反映市场供求、兼顾消费者承受能力,并与其他燃气保持合理比价关系”和第九条 “物价部门应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经营企业成本变动情况适时制定或调整天然气价格”的规定,也为此次居民用气价格调整提供了政策依据。
(二)合理补偿成本,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要求,居民用气价格总体上要逐步反映用气成本。我市居民用气价格已近14年未做调整。期间,居民用气门站价格、运营成本的人工、安全维护等成本因素也发生了较大变化。由于供气成本增加,居民用气价格多年未作调整,与成本出现倒挂,价格矛盾持续积累,经测算,居民用气成本价格为3.32元/立方米,远高于现行销售价格2.40元/立方米。因此,适当调整居民用气价格,有利于缓解企业经营压力,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企业服务质量,为我市提供安全可靠的供气服务。
法律依据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分档气价的安排。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其中:
第一档气价,按照基本补偿供气成本的原则确定,并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
第二档气价,按照合理补偿成本、取得合理收益的原则制定,价格水平原则上与第一档气保持1.2倍左右的比价;
第三档气价,按照充分体现天然气资源稀缺程度、抑制过度消费的原则制定,价格水平原则上与第一档气保持1.5倍左右的比价。
价格改革攻坚7项任务全面启动,率先考虑电力改革
我国天然气价改历史进程 关键时点 相关文件 定价方式 主要内容 1987年以前 NA 政府定价 完全由政府制定国内天然气价格 1987年10月27日 《天然气商品量管理暂行办法》 a.中央政府定价;b.政府指导价;c.协议价 a.计划气:中央政府按不同用途、不同油田定价;b.计划外气和西气东输、忠武线、陕京线等新建管道项目:政府指导价;c.少数采用协议价 2005年12月23日 《关于改革天然气出厂价格形成机制及近期适当提高天然气出厂价格的通知》 价格双轨制下的政府指导价 a.一档气(实际执行价格接近计划内气价且差距不大的油田气的气量以及全部计划内气量,气量占全部的85%):政府指导价,用3-5年过渡到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b.二档气(一档气以外):980元为基准价,与可替代能源(原油、LPG、煤)价格挂钩。 2010年5月30日 《国家发改委关于提高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的通知》 取消价格双轨制,实行政府指导价 各油气田(含西气东输、忠武线、陕京线、川气东送)出厂(或首站)基准价格每千立方米均提高230元。同时将大港、辽河和中原三个油气田一、二档出厂基准价格加权并轨,取消价格“双轨制”。国产陆上天然气一、二档气价并轨后,将出厂基准价格允许浮动的幅度统一改为上浮10%,下浮不限。 2011年12月26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广东省、广西自治区开展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的通知》 在两广地区试点,将成本加成定价改为按市场净回值定价 选取上海市场(中心市场)作为计价基准点,以进口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LPG)作为可替代能源品种,并分别按照60%和40%权重加权计算等热值的可替代能源价格,然后,按照0.9的折价系数,即把中心市场门站价格确定为等热值可替代能源价格的90%。 2013年6月28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知》 门站价施行基于市场净回值法的政府指导价 天然气价格管理由出厂环节调整为门站环节,门站价格为政府指导价,实行最高上限价格管理。区分存量气和增量气,增量气一步按“两广试点方案”调整到位,存量气逐步调整,争取在“十二五”末调整到位。 2015年2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自2015年4月1日采暖基本结束后将存量气和增量气门站价格并轨,全面理顺非居民用气价格,同时试点放开直供用户用气价格,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不作调整。
通知指出,2014年下半年以来,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等可替代能源价格随国际市场油价出现较大幅度下降,按照现行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将各省份增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立方米降低0.44元,存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提高0.04元,实现价格并轨。同时,放开直供用户(化肥企业除外)用气门站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记者从多方了解到,最新的天然气调价政策预计于2015年10月底发布,最快或于11月1日执行。此次各省天然气非居民门站降价幅度将不一,将根据目前各省的门站价分别调整。
据政策制定人士透露,此次各省门站价格下调幅度为20%-30%,目前门站价格较低的省份下调价格较小,反之较大。“目前门站价格较低的省份可能下降0.4元/立方米-0.5元/立方米,门站价格较高的省份可能下降0.7元/立方米-0.8元/立方米。”
“新的调价政策将明确提出由政府制定门站指导价格,设定上浮比例,不设下限价格。”相关人士表示,据了解,上浮比例可能为15%左右。
从2014年下半年起原油暴跌,天然气替代燃料价格随之下行,而由于天然气为政府指导定价,相对滞缓的定价模式导致天然气经济性严重丧失。2015年1月份-8月份,国内天然气消费量为1252亿立方米,同比仅增长3.55%。
2022年天然气新规定和新标准
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2016年价格改革重点突破,书写了电力、天然气、医疗服务、交通运输等领域改革的新篇章。改革越向前推进,“硬骨头”越是难啃,2017年是价格改革决战攻坚的一年,新年初始,七项改革任务已经全面启动。
四大领域改革取得新突破,去年为企业减负2500多亿元
去年一年,价格改革啃下了不少“硬骨头”,四大领域改革都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电价改革政策密集出台。去年3月公布第一批5个试点省份的输配电价,9月启动最后一批14个省级改革试点,“管住中间”的输配电价改革推动电力市场化交易,占市场总量23%的电量价格由市场形成。
同样加快“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还有天然气价格改革。占消费总量80%的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已由市场主导形成,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新机制建立,明确储气设施相关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也迈出了攻坚新步伐。出台了《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意见》,全面部署医疗服务价格改革,19个省份已出台了实施意见;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实现全覆盖,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在11个省市全面推开,其他省份在600多家医院开展试点;23个省份开展按病种收费改革试点;15个省份陆续放开特需医疗服务和个性化需求较强、市场竞争比较充分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
交通运输价格市场化程度显著提高。高铁动车组票价、普通旅客列车软座、软卧票价交由铁路运输企业依法自主制定,800公里以下航线及800公里以上与高铁动车组列车平行的航线,民航旅客票价放开。这些票价的市场化对鼓励铁路、民航运输企业适应市场变化,增加有效供给,提升客运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满足旅客出行需求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6年,价格改革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年为企业减负2500亿元以上,其中包括降低企业用电成本1000亿元以上、用气成本约1000亿元,通过清理规范收费定价机制,减轻企业和用户负担565亿元。
“所有的价改举措都是朝着市场决定价格的方向奋力攻坚。”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过30多年的改革,97%左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已经由市场决定,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对保留的政府定价项目,也已全面建立目录清单制度,逐步形成科学、规范、透明的政府定价机制。
今年价改七大任务新目标不少,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改革时间表确定
今年价改改什么?
年初,国家发改委就定下了任务书:坚持稳中求进,围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推进电力、医疗、交通运输、石油和天然气、农产品、水资源、行政机关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等7项改革任务。细看具体的改革内容,新目标真不少。
比如医疗服务价格方面,要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进一步扩大按病种收费数量,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区域协调制度。电价方面,根据电力体制改革进程特别是发用电计划放开进程,同步放开竞争性环节上网电价。交通运输价格方面,进一步深化民航国内旅客票价改革,研究放开多家航空公司共同经营航线票价,加强航空公司之间竞争。天然气价格方面,研究制定天然气干线管道价格,加快规范省级以下管网定价。农产品价改方面,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同时研究提出调整完善棉花、大豆目标价格政策的意见。此外,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是近年价格部门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头戏,要进一步缩减经营服务收费政府定价范围,取消一批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进一步放开已经具备市场竞争条件或竞争环节的交易平台、交易市场等收费价格。
改革有没有具体的时间表?
记者从国家发改委了解到,部分改革举措有望年内完成。电力改革仍是今年价格改革的重头戏。据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电力处负责人介绍,一季度前要完成对剩余14个省级电网的成本监审,上半年实现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在省级电网全覆盖,同时要完成一些跨省跨区重要电网的输配电价改革。
此外,面对清洁能源供暖价格较高的现实,今年要研究出台北方地区清洁能源供暖的价格机制。国家发改委正在研究如何创新价格机制,降低采用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供暖的成本,促进北方地区清洁供暖和大气污染治理。
同样与老百姓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改革,在新的一年里也将迈出实质性步伐。“去年11月中下旬,邮政普通包裹寄递资费体系结构改革方案已经公开征求意见,获得普遍支持,为今年正式出台提供了良好基础,邮政普通包裹将参照社会快递,大大简化计费体系结构,促进邮政企业和社会快递企业的竞争。”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服务处负责人表示。
继续推进价改,越深入难度越大,要把功夫下在“稳”和“进”上
价格改革越往后难度越大,具体难在哪里?
难就难在“稳”字上。因为直接关系到老百姓与企业的利益,价格改革往往都需要“稳”字当先。比如电力市场化改革,管住中间自然垄断属性的输配电网环节、实行政府定价之外,也要放开发电侧和售电侧两头,引入竞争。“ 管住中间 啃得差不多了, 放开两头 改革需要更长的时间去推进。”电力处负责人认为,我国目前的电价制度仍然不能很好反映电力的实际供求情况。
“放开两头比管住中间更难,需要更审慎推进。”这位负责人表示,“美国加州曾因市场运作失败而导致大面积停电,我们不能出现那样的情况,必须保证市场稳定有序,改革要事先设计好所有的路线图,市场组建方式、交易规则都要明确。”
求稳之外,价格改革还难在“进”字上。改革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调整,要动奶酪,难度可想而知。比如要跨省跨区域供电,在全国范围内更好地配置电力资源,就需要打破地方保护的藩篱。同时,改革也很复杂。比如仍由政府定价的铁路普通旅客列车硬座和硬卧的成本监审问题,由于大部分铁路是客货混营,如何分摊客运和货运成本是交通领域面临的难题。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服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铁路普通旅客列车的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去年年底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今年要印发出台。
坚持“保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底线不变,完善“大监管”格局
价格改革既有坚定的方向,也有坚固的底线。“推进改革要确保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这是价格改革的底线思维。”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十八大以来,“保基本”的政策框架初步确立。我国先后建立了居民用电、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目前在省级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同时两次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有效缓解了价格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
把住价格改革的方向和底线,还需要强有力的“大监管”。绝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放开由市场调节,确保“放而活、放而不乱”,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监管制度成为“十三五”价改目标的重要部分。“价格工作已经基本实现了由直接定价向建机制、强监管的转变,今后要更加重视机制、规则建设,更加重视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探索创新市场化、法制化的监管方式。”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价格监管要创新手段,完善制度,克服目前人员不足、经验欠缺等困难。
专家们认为,价格改革不仅要平衡好行业发展和社会利益的“度”,也要掌握好与各个领域改革的协同性。价改要得到财税、收入分配等领域改革的配合,同时又要推进这些领域的改革。新的一年,价改需要进一步优化顶层设计,加强改革协同,共同将改革任务有序落实到位。
天然气利用政策
法律分析:
节能减排
节能减排是当前我国实现碳中和目标的最重要、最经济的手段。其中压减高耗能行业产量、调整生产结构是主要的实现方式,从这个层面上讲,我们认为“碳中和”将带动周期行业展开新一轮的供给侧改革。
作为制造业31个门类中碳排放量最大行业,钢铁产量的压降成为今年“碳中和”行动中的较明确目标。在2020年12月28日召开的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部长表示,“要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节点,实施工业低碳行动和绿色制造工程。钢铁行业作为能源消耗高密集型行业,要坚决压缩粗钢产量,确保粗钢产量同比下降。”2月8日,工信部发表文章《继续奋斗勇往直前开启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新征程》,进一步强调要“确保2021年全国粗钢产量同比下降。”
在全国的号召下,重点地区迅速跟上脚步。唐山在3月初发布了《3月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月方案》,提出3月10日前要“关停燕山钢铁、唐钢不锈钢、华西钢铁、荣信钢铁共7座450立方米高炉”、“关停新宝泰钢铁全部生产设备”等。此后,唐山进一步出台《关于唐山市钢铁行业企业限产减排措施的通知》,要求7家钢铁企业3月20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执行限产50%的减排措施;7月1日0时至12月31日24时执行限产30%的减排措施。其余16家钢铁企业,3月20日0时至12月31日24时执行限产30%的减排措施。直接对全年钢铁行业排放情况作出约束。
除钢铁之外,各地对电解铝、烧碱、水泥、甲醇等高耗能产业的监管和限制措施也正提上日程。例如,内蒙古表示若非必要,2021年起不再审批20种高耗能产业的新增产能项目;山东在2月22日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则提出,将对高耗能行业分类划定加严“标准线”,对达不到标准的产能限期关停,加速落后产能市场出清。
除了直接压降、禁止新增产能外,差别电价改革也是多个省份进一步收紧碳排放的重要措施。比如,江苏直接对钢铁企业进行电价调整。20年10月,江苏印发《关于对钢铁企业实施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政策的通知》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全省未按国家及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要求完成“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清洁方式运输”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的钢铁企业,以及改造后未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钢铁企业,生产用电价格在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或市场交易电价的基础上,实行分阶段分层次加价。
再比如,内蒙古2月4日发布《调整部分行业电价政策和电力市场交易政策》:继续对电解铝、水泥、钢铁行业执行阶梯电价政策;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黄磷、锌冶炼8 个行业实行差别电价政策。
甘肃省2月24日发布《高耗能行业执行差别电价管理办法通知》,要求2021 年3 月31 日前完成本地区首次执行差别电价企业确认工作。对钢铁、铁合金、电解铝、锌冶炼、电石、烧碱、黄磷、水泥等八个高耗能企业,按照允许类、限制类、淘汰类,执行差别化电价。
除了对制造业部门碳排放提出要求外,建筑业也是重要的压降对象。根据2020年7月住建部等七部门发布的《关于印发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到2022年,当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70%;装配化建造方式占比稳步提升,绿色建材应用进一步扩大。
在住建部行动方案的框架下,各地也均结合自身条件进一步细化了具体目标,比如山东在2021年住房城乡建设会议上,明确提出“全年新增绿色建筑8000万平方米,新开工钢结构装配式住宅100万平方米。”;河北省要求,2021年,“全省城镇新建绿色建筑占比将达90%以上”。
能源替代
站在当前的时点看,要加快减少碳排放,去除周期行业过剩产能是短期可行高效的选择。但新能源行业目前仍处生命发展周期中的成长期,随着行业走向成熟和扩张,能源替代将有望在中长期成为我国减少碳排放的第一驱动力。
首先,对于减少煤炭消费的重要难题,不少省份立下了“军令状”。比如,煤炭大省山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了要“推动煤矿绿色智能开采,推进煤碳分质分级梯级利用,抓好煤碳消费减量等量替代。”;浙江提出目标,“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比重提高到20.8%,煤电装机占比下降2个百分点”;山东直接要求“2021年,煤炭产量稳定在1.1亿吨左右”;上海则在“十四五规划中”提出,“研究推进吴泾煤电等容量异地替代”。
而新能源的发展已经成为了各省近年来的重点工作。在各省披露的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有超过10个省市把发展新能源作为2021年的工作重点内容。比如辽宁指出要“科学编制并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大力发展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支持氢能规模化应用和装备发展。”;广东“加快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天然气、风能、太阳能、核能等清洁能源,提升天然气在一次能源中占比。”;吉林“加快风电、光伏制氢产业化、规模化应用。推动新能源装备制造企业落地,形成产业集群。”等等,海南更是直接要求“清洁能源装机比重提升至70%,实现分布式电源发电量全额消纳。”
而在最高行动纲领的指导下,多地的清洁能源细化工作方案也陆续出台,尤其是资源禀赋天然具有优势的地区。山西省早在20年11月和12月就先后发布《山西省风电装备制造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和《山西省光伏制造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辽宁也已制定出到2025年风电项目和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工作方案。
与消费端更为相关的新能源汽车发展,也是各地十四五计划、政府工作报告中的重点内容。比如上海在“十四五规划”中明确“到2025年本地新能源汽车产值占汽车行业比重达到35%以上。”;北京的“十四五规划”中制定目标为“推动存量燃油汽车更新为新能源汽车,到2025年,全市新能源汽车累计保有量力争达到200万辆。优化充换电基础设施布局,加快推进氢能源汽车加氢站规划建设。”;江西省两会报告中提出“加快充电桩、换电站等建设,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海南要求“推广清洁能源汽车2.5万辆,启动建设世界新能源汽车体验中心。”等等。
部分发达地区先行一步,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具体发展计划。上海明确到2025年,本地新能源汽车年产量超过120万辆,产值突破3500亿元,占全市汽车制造业产值35%以上;浙江的目标则是,到2025年,实现新能源汽车整车产量占全国比重达到15%左右;北京更是率先制定计划推广更为清洁、高效的氢燃料电池汽车。
技术升级
要实现碳中和,除了节能减排、能源替代等降低碳排放的做法外,还需要增加碳吸收,也就是增加碳汇、发展碳捕集和封存技术等,最终实现碳排放和吸收量的平衡。事实上,短期来看,依靠减少碳排放能够更快实现“碳达峰”,而中长期来看,要实现“碳中和”的目标,增强碳吸收能力才是关键。因而地方政府更需要提前布局,在更长的时间维度里通过科技赋能向最终目标迈进。
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与自治区能源局在今年1月召开协同合作座谈会并签署双方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协议。协议双方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共同提出大规模储能、氢能、碳捕集封存利用等领域前沿技术攻关落实方案,并组织实施。海南则直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了,“十四五”期间海南将“实施碳捕集应用重点工程”。部分企业,如国家电网的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也指出,要“推动氢能利用,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等技术研发”。
此外,推动数字化信息化技术在节能、清洁能源领域的创新融合,也能够有效提升减排效率。山西已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开展能源互联网建设试点”。2月2日,山西省朔州市就原则同意《朔州市能源互联网试点建设方案(草案)》。天津更是先行一步,滨海能源互联网综合示范区在去年底已全面进入建设阶段。
而除了传统行业的数字化,科技企业也陆续做出了气候承诺。比如,腾讯在今年1月宣布启动碳中和规划。“腾讯也已加快推进碳中和规划。我们还将加大探索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前沿科技在应对地球重大挑战上的潜力,大步推进科技在产业节能减排方面的应用。”
生态碳汇
另外,提升生态碳汇能力,也可以增加碳吸收。具体来说,就是要不断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增强绿地、湖泊、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的吸碳固碳能力。对此,部分省份也已提出了植树造林、生态修复等目标,比如北京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十四五”要使森林覆盖率达到45%,平原地区森林覆盖率达到32%“;辽宁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称要”营造林202万亩,提升森林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实施山水林田湖草修复治理,全面推行林长制,加强生态环境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等。
健全配套
此外,还有部分省份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加快建设碳交易市场。我们认为,要更好地实现“碳中和”目标,搭牢碳中和配套设施,推动并完善碳交易市场、输电设备等基础设施建设,也是不可或缺的。
全国碳交易将于6月底前启动。2017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与9省市政府签署了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建设和运维工作的合作协议,明确由上海市牵头承担全国碳交易系统建设,目前各项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开展过程中,计划于2021年6月底前启动全国碳交易。
多地明确将加快碳交易市场建设。2月1日,生态环境部颁布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正式施行,宣告了中国碳市场进入“第一个履约周期”。目前我国的碳交易试点中,上海、天津、湖北、重庆在2021年政府报告中均提及要加快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广东则强调深化碳交易试点。同时天津在2020年新修订《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将进一步严格对于碳交易市场的管理。
国家电网发布行动方案,将完善输电设备建设以适应能源结构的优化。3月1日,国家电网公司发布“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该方案提到将加强输电通道建设,提升已建输电通道利用效率,推动建立跨省区输电长效机制,优化送端配套电源结构,提高输送清洁能源比重。国网规划,到2025年,公司经营区跨省跨区输电能力达到3.0亿千瓦,输送清洁能源占比达到50%。
2、我国碳中和推进路线特点
总结各地各部门出台的政策来看,碳中和在我国的推进将呈现出以下的特点:
首先,碳中和作为全国性的中长期的重要工作目标,在推进上必然存在节奏的前后。从各地政府政策重心看,近两年为实现“碳达峰”,节能减排领域的政策力度明显更大,比如工信部今年要求压降钢铁产量,多地严禁新增高耗能产能,可以说对于传统周期行业的影响类似一轮供给侧改革。而能源替代也在同步推进,风电、光伏等有望在未来五年迎来加速发展期,但由于目前新能源产业仍在成长期,能源替代或将在更长的时间维度上发挥作用。新能源汽车的加速发展则主要从几个较发达省份开始,逐步拓展到更多地区。相比之下,技术升级才是长期能不能实现目标的关键,但从政策上看,布局仍在初期,需要进一步加大政策出台的速度和力度。
其次,由于各地区的碳排放现状差异较大,各省乃至各城区预计将分批次、分行业实现目标。比如上海、海南、江苏等地宣布,要在全国计划表前率先实现碳达峰;而北京的十四五目标已提前定位为“碳排放稳中有降”;天津则提出推动钢铁等重点行业率先达峰和煤炭消费尽早达峰;还有部分省份,如福建已经开始探索试点先行,要求部分城市率先实现碳达峰。
再者,受资源禀赋以及产业结构等多重因素差异的影响,各省当前的政策重心也各有不同。比如,煤炭大省山西大量笔墨着色在煤炭行业,抓好煤炭消费是其当前的“碳达峰”行动重心;东北地区则拥有一定资源优势,也较早地为风电光伏行业发展定下具体发展目标;汽车消费大省北京、上海等均制定了更细化的新能源汽车行业实践方案,甚至开始推广氢燃料汽车;浙江则是首个提出“开展低碳工业园区建设和零碳体系试点”的省份等等。
法律依据:
《欧洲气候法》 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提出2030年新目标;到2021年6月,评估并在必要时建议修订所有相关政策,以实现2030年的额外减排量;从2023年9月开始,此后每5年评估欧盟和各成员国采取的措施是否与气候中性目标和2030年—2050年行动路线保持一致。此外,欧盟委员会将有权向行动不符合气候中性目标的成员国提出建议,成员国将有义务适当考虑这些建议或提出解释;各成员国也应制定和实施适应战略,增强气候防御能力并降低气候变化带来的影响。
2022-2023年绵阳天然气价格收费标准,绵阳天燃气多少钱一立方
一、基本原则和政策目标
(一)基本原则。坚持统筹兼顾,整体考虑全国天然气利用的方向和领域,优化配置国内外资源;坚持区别对待,明确天然气利用顺序,保民生、保重点、保发展,并考虑不同地区的差异化政策;坚持量入为出,根据资源落实情况,有序发展天然气市场。
(二)政策目标。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优化能源结构、发展低碳经济、促进节能减排、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统筹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提高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优化天然气消费结构,提高利用效率,促进节约使用。二、天然气利用领域和顺序
(一)天然气利用领域
根据不同用气特点,天然气用户分为城市燃气、工业燃料、天然气发电、天然气化工和其他用户。
(二)天然气利用顺序
综合考虑天然气利用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以及不同用户的用气特点等各方面因素,天然气用户分为优先类、允许类、限制类和禁止类。
第一类:优先类
城市燃气:
1、城镇(尤其是大中城市)居民炊事、生活热水等用气;
2、公共服务设施(机场、政府机关、职工食堂、幼儿园、学校、医院、宾馆、酒店、餐饮业、商场、写字楼、火车站、福利院、养老院、港口、码头客运站、汽车客运站等 )用气;
3、天然气汽车(尤其是双燃料及液化天然气汽车),包括城市公交车、出租车、物流配送车、载客汽车、环卫车和载货汽车等以天然气为燃料的运输车辆。
4、集中式采暖用户(指中心城区、新区的中心地带) ;
5、燃气空调;
工业燃料:
6、建材、机电、轻纺、石化、冶金等工业领域中可中断的用户;
7、作为可中断用户的天然气制氢项目;
其他用户:
8、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综合能源利用效率 70% 以上,包括与可再生能源的综合利用);
9、在内河、湖泊和沿海航运的以天然气(尤其是液化天然气 )为燃料的运输船舶(含双燃料和单一天然气燃料运输船舶) ;
10、城镇中具有应急和调峰功能的天然气储存设施;
11、煤层气(煤矿瓦斯)发电项目;
12、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
第二类:允许类
城市燃气:
1、分户式采暖用户;
工业燃料:
2、建材、机电、轻纺、石化、冶金等工业领域中以天然气代油、液化石油气项目;
3、建材、机电、轻纺、石化、冶金等工业领域中以天然气为燃料的新建项目;
4、建材、机电、轻纺、石化、冶金等工业领域中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较好的以天然气代煤项目;
5、城镇(尤其是特大、大型城市)中心城区的工业锅炉燃料天然气置换项目;
天然气发电:
6、除第一类第12项、第四类第1项以外的天然气发电项目;
天然气化工:
7、除第一类第7项以外的天然气制氢项目;
其他用户::
8、用于调峰和储备的小型天然气液化设施。
第三类:限制类
天然气化工:
1、已建的合成氨厂以天然气为原料的扩建项目、合成氨厂煤改气项目;
2、以甲烷为原料,一次产品包括乙炔、氯甲烷等小宗碳一化工项目;
3、新建以天然气为原料的氮肥项目。
第四类:禁止类
天然气发电:
1、陕、蒙、晋、皖等十三个大型煤炭基地所在地区建设基荷燃气发电项目(煤层气(煤矿瓦斯)发电项目除外 );
天然气化工:
2、新建或扩建以天然气为原料生产甲醇及甲醇生产下游产品装置;
3、以天然气代煤制甲醇项目。三、保障措施
(一)做好供需平衡。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统筹协调各企业加快推进天然气资源勘探开发,促进天然气高效利用,调控供需总量基本平衡,推动资源、运输、市场有序协调发展。
(二)制定利用规划。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要根据天然气资源落实和地区管网规划建设情况,结合节能减排目标,认真做好天然气利用规划,确保供需平衡。同时,要按照天然气利用优先顺序加强需求侧管理,鼓励优先类、支持允许类天然气利用项目发展,对限制类项目的核准和审批要从严把握,列入禁止类的利用项目不予安排气量。优化用气结构,合理安排增量,做好年度用气计划安排 。
(三)高效节约使用。在严格遵循天然气利用顺序基础上,鼓励应用先进工艺、 技术和设备,加快淘汰天然气利用落后产能,发展高效利用项目。鼓励用天然气生产化肥等企业实施由气改煤技术。高含 CO 2 的天然气可根据其特点实施综合开发利用。鼓励页岩气、煤层气(煤矿瓦斯)就近利用(用于民用、发电)和在符合国家商品天然气质量标准条件下就近接入管网或者加工成 LNG、 CNG 外输。提高天然气商品率,增加外供商品气量,严禁排空浪费。
(四)安全稳定保供。国家通过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鼓励建设调峰储气设施。天然气销售企业、天然气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和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共同保障安全供气,减少事故性供应中断对用户造成的影响。
(五)合理调控价格。完善价格机制。继续深化天然气价格改革,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加快理顺天然气价格与可替代能源比价关系;建立并完善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鼓励天然气用气量季节差异较大的地区,研究推行天然气季节差价和可中断气价等差别性气价政策,引导天然气合理消费,提高天然气利用效率;支持天然气贸易机制创新。
(六)配套相关政策。对优先类用气项目,地方各级政府可在规划、用地、融资、收费等方面出台扶持政策。鼓励天然气利用项目有关技术和装备自主化,鼓励和支持汽车、船舶天然气加注设施和设备的建设。鼓励地方政府出台如财政、收费、热价等具体支持政策,鼓励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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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实行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 第一档用气量为420立方米/户·年及其以下,价格为1.98元/立方米; 第二档用气量为420-660立方米/户·年(含660立方米),价格为2.38元/立方米; 第三档用气量为660立方米/户·年以上,价格为2.97元/立方米。 低保户、低收入户,每月用气量15立方米按1.70元/立方米执行。 近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为贯彻落实和省政府关于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决策部署,引导居民合理用气、节约用气,从2016年1月1日起,绵阳市中心城市实行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此次调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以及国家、省发改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同时,10月20日,市发改委组织召开了绵阳市中心城市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对中心城市建立居民阶梯气价制度方案进行了公开听证,最终确定该方案。 据悉,根据居民不同用气需求,我市中心城市居民生活用气量将分为三档,各档气价按1:1.2:1.5的比价实行超额累进加价。第一档用气量为420立方米/户·年及其以下,价格为1.98元/立方米;第二档用气量为420-660立方米/户·年(含660立方米),价格为2.38元/立方米;第三档用气量为660立方米/户·年以上,价格为2.97元/立方米。阶梯价格实施范围为绵阳市中心城市,包括绵阳燃气集团公司、绵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四川天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3家城市燃气企业供区内的所有居民家庭用户。 阶梯气价方案实施后,燃气费用会不会增加?记者从发改委了解到,按照目前居民家庭用气情况来看,根据职能部门测算,我市中心城市90%的居民家庭年生活用气量保持在阶梯价格第一档以内,所以基本不会增加燃气费用支出。用气量在第二档的有6.20%的居民家庭,平均每月最高增加燃气费用支出7.92元,涨幅不大。 实施方案还提到,执行阶梯气价的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一个居民户;没房产证明的,则以管道燃气企业为居民用户安装的气表为单位。对于“一户多人”家庭用气量,家庭用户(含出租户)人口超过4人的,凭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籍证明或暂住证,向供气企业提出申请,经确认后,按每增加1人,在第一档气量上限基础上增加84立方米/年·人、第二档气量上限基础上增加66立方米/年·人计量。 对于困难群众燃气费问题,方案也专门进行了规定。1月1日阶梯气价实施后,对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户、低收入户,每月用气量15立方米按1.70元/立方米执行;对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户中的“三无”户和总工会认定的特困户,每月由城市燃气企业全额补贴使用15立方米。困难居民家庭的超出部分用气,按对应各档气价计费。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