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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国际形势影响,各类大宗商品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上涨,其中粮油价格更是掀起了一波上涨浪潮。

其中小麦价格的涨幅就较为明显,近期涨幅已突破了40%,像一些优质的小麦卖给面粉厂价格基本都在1.60元/斤左右,又一次刷新了历史新高。

而进入3月后,各地春耕活动正式启动,受此高价小麦影响,激活了不少麦农的种植积极性,大家都期待着今年能有一个好的收成。

那么后续小麦还会继续吗?走势会怎样发展?小麦现在价格多少钱一斤?下面一起来了解下。

小麦现在多少钱一斤?

河北省:河北石家庄市正定县小麦1.35元/斤;河北唐山市迁安市黑麦5.33元/斤;河北邢台市清河县碎麦1.15元/斤等。

河南省:河南商丘市虞城县小麦1.61元/斤;河南周口市鹿邑县小麦1.73元/斤;河南南阳市宛城区麦仁3.22元/斤;河南洛阳市伊川县青麦4.2元/斤;河南南阳市镇平县瘪小麦0.9元/斤;河南郑州市中牟县黑麦2.4元/斤等。

山东省:山东滨州市沾化区小麦1.39元/斤;山东临沂市郯城县白麦1.08元/斤;山东菏泽市郓城县富硒小麦1.7元/斤;山东菏泽市曹县碎麦1.05元/斤等。

吉林省:吉林松原市乾安县麦仁4.4元/斤;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普通小麦1.6元/斤等。

黑龙江省:黑龙江绥化市绥棱县小麦1.55元/斤;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红麦1.32元/斤等。

湖北省:湖北宜昌市枝江市1.15元/斤;湖北襄阳市襄州区白麦1.24元/斤;湖北天门市天门市红麦1.37元/斤等。

四川省:四川成都市大邑县小麦1.33元/斤;四川成都市金牛区小麦0.97元/斤;四川成都市崇州市白麦1.3元/斤;四川成都市成华区小麦胚芽5元/斤等。

备注:以上价格来源于惠农网产地供应批发价(非市场零售价),仅供参考!

小麦涨价的原因是什么?

1、进口小麦供应受阻

受国际形势影响,导致国际小麦供求平衡,价格上涨,进而影响到国内小麦市场。

另外,叠加疫情的影响,不少小麦主要出口国出口小麦受到限制,国内小麦供应不足,从而促成价格上涨。

2、豆粕及天然气价格暴涨

豆粕价格暴涨,饲料企业不得不寻求其他替代原料,而小麦恰好是不错的选择,小麦需求量不断加大;天然气是生产氮肥的重要原材料,天然气暴涨则会导致肥料成本上涨,小麦种植成本上涨。

在两者的影响之下,小麦价格自然就会水涨船高。

3、中储粮拍卖价格创历史新高

近期各地中储粮连续投放,但拍卖成交价格不断刷新历史高点。

在这高溢价的情形之下,有效提振了市场的看涨情绪,而拍卖成交价上涨的同时,小麦市场价格也就随之跟涨。

2022年3月小麦行情最新走势预测

从目前的市场情况来看,后续小麦的涨势不少人还是比较看好的,市面上甚至有小麦价格涨到1.70元/斤的呼声。

但从另一方面来看,进入3月后天气是越来越暖和了,此时面粉将会进入较长一段时间的销售淡季,因此小麦需求也相对疲软,而且由于小麦价格上涨过快,后续国家会出怎样的调控政策也不好说。

因此,小麦价格不会稳居高位,但总体是易涨难跌,预计短期内小麦价格或将继续冲高。

待今年6-7月新的春小麦收割上市之后,市场供应增加,小麦价格可能会迎来下滑的集中期。

TIPS:各地春小麦最佳种植时间

春小麦的抗旱能力强,株矮穗大,生长期短,适宜当前春季播种。

其产区主要集中在黑龙江、河北、天津、新疆、甘肃和内蒙古等地,现将这些地区的最佳种植时间分享给大家:

1、新疆:南疆地区气温较高,可适当早播,2月份即可播种春小麦;而北疆春小麦的适宜播期为4月份。

2、河北和内蒙古:适宜播期一般在3月中旬到4月中旬。

3、宁夏、青海、甘肃:属于西北春麦区,适宜播期一般在3月初左右。

4、黑龙江:黑龙江春小麦可在每年的4月份的时候开始播种,收获期在8月份。

5、天津:每年2月下旬至3月上旬是最适宜播种的季节。

总的来说,近期小麦价格上涨是由多种因素而导致的,而且后续小麦价格大概率还会震荡走强。

而小麦涨价看似是一件好事,但实际上很多种植户年前就已经卖完粮了,现在手里并没有库存,因此并不能从这高价小麦中获益。

相反化肥、农药等物资上涨也较为明显,反而增加了当下春耕的经济负担。

另外,企业方面也不可能自己消化小麦的涨价,只能转嫁给消费者。

但即便小麦市场一团混乱,国家的政策形势还是比较明朗的,而且我国也并不缺粮,大家也不必过于杞人忧天。

做好当下春耕生产工作,为今年的收成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才是首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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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流区天然气升级是8月16日。据查询相关信息显示,四川成都双流区的天然气已经于2022年8月16日升级完毕。双流区是四川省成都市辖区,位于成都市四环路外西南,古称广都,西汉置广都县,隋改双流县,以《蜀都赋》中带二江之双流得名,2015年改置双流区。东连龙泉驿区和简阳市,南接眉山市仁寿县和彭山区,西邻新津县和崇州市,北靠温江区、青羊区、武侯区及锦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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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州市征地补偿安置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征地的顺利进行,维护征地与被征地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参照《成都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凡在我市崇阳镇、羊马镇和街子镇城镇规划区内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补偿、人员安置、住房安置,适用本办法;我市其他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征地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统一征地办公室组织依法实施。市规划、劳动、农业、统计、公安、民政、物价、发改、建设、审计、监察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征地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第四条 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并对当事人依法补偿、安置后,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被征地单位发出交地通知,被征地单位应当按通知规定的期限交付土地,不得拒绝和阻挠。

第二章 征 地 补 偿

第五条 征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并公告后,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在被征收(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社区)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地方案的实施。

第六条 征收土地,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按下列标准给予补偿:

(一)依法征收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计算倍数按照附表一执行。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根据核实的规格、数量,规划区内按本办法附表二、附表三、附表四,规划区外按本办法附表五、附表六、附表七标准进行补偿。同一面积上种有两类以上青苗及其他作物的按实补偿。

(三)有档案的古树名木,按照《成都市古树名木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第七条 乡(镇)企事业单位和部分不具有合法权属的房屋补偿 :

(一)拆迁乡(镇)企事业单位的建(构)筑物规划区内按本办法附表二标准补偿,规划区外按本办法附表五标准补偿,由原建(构)筑物所有权人自行拆除,材料归己。因搬迁造成停工停产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费,但搬迁损失、搬运费及水、电实施迁改费用等,由征地单位按该企业建(构)筑物补偿额的10%-15%补偿。对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采用评估的方法进行补偿。

(二)不具有土地合法权属证书和其他合法权证的建(构)筑物,经调查核实公示后,结合村(社区)议事会决议,本着实事求事的原则,规划区内按附表二、三、四,规划区外按附表五、六、七标准补偿;

第八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补偿:

(一)自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公告之日起,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木。

(二)超过批准使用期限或虽未确定使用期限但已使用两年以上的临时用地(含占地)上的建(构)筑物。

(三)违规修建或非法占用土地修建的建(构)筑物以及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

第九条 土地征收后,按规划需要保留的道路、水利设施由征地单位负责及时恢复或改建,保证水、路畅通。

第十条 征收土地的各项补偿、补助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全额支付,并按规定管理使用。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由该乡(镇)人民政府按照相关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直接用于征地农转非人员的社会保障和生活安置。如征地农转非人员在安置后仍有结余,其结余部分由该乡(镇)人民政府及时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使用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报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支付给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者。

第十一条 依法撤销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制的,由该集体经济组织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办理完毕撤销建制手续。

第三章 拆迁安置对象

第十二条 拆迁安置对象以征地补偿方案批准之日涉及房屋拆迁户的封户人员为准。(以下简称安置对象)

第十三条 安置对象包括以下七类:

(一)在籍常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二)原户口在征地范围内的现役义务兵、二级(含二级)以下士官、在校大中专学生,正在或劳动教养人员;

(三)大中专学生毕业或肄业后自愿回原籍,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入户的;

(四)轮换工人只安置回乡老工人一人;

(五)与被拆迁人关系是夫妻或18周岁以下子女,并且长期共同居住,但未享受在籍分配、国家福利分房、住房补贴的拆迁安置人员;

(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已在计划生育主管部门领取生育指标并有相关单位出具怀孕证明的未出生婴儿。

(七)已回原籍落户,且它处无住房的非农业人员(包括港、澳、台侨胞)。

第十四条 在拆迁范围内有户不在籍人员,只作补偿不作安置,规划区内按照附表二、三、四,规划区外按照附表五、六、七标准给予补偿。

第四章 规划区内的拆迁安置方式

第十五条 安置方式:统规统建房安置、货币安置。(以户为单位,只能选择一种安置方式)

安置房建筑成本,由国土局会同建设局、房管局、物价局,每年第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第十六条 统建房安置

(一)被拆迁人属于一类(一)、(二)、(三)、(四)项的人员,每人无偿得到35㎡的住房,并允许每人按市场价的建筑成本(2008年按1500元/㎡,以后按每年公布的价格)购买1—5㎡的统建安置房,6—10㎡按市场价的建筑成本(2008年按2000元/㎡,以后按每年公布的价格)购买。若被拆迁户安置住房面积人均不足35㎡,按照上述标准支付安置费。

购买楼房楼层的差价,在上述市场价的基础上一楼+30元/㎡,二楼+20元/㎡,三楼+30元/㎡,四楼0元/㎡,五楼-30元/㎡,六楼-50元/㎡,电梯公寓不补楼层差价,同时统规统建小区用地由安置地所在村组提供。

(二)被拆迁人属于(五)、(六)、(七)项安置对象,允许按照市场建筑成本价购买,面积不超过35㎡/人,并补楼层差价,且每人(户)支付小区土地取得成本:每人(户)购买房屋建筑面积×分摊建筑占地面积×小区取得成本单价[每人(户)分摊建筑占地面积=小区总建筑占地面积÷小区建筑总面积×每人(户)购买房屋建筑面积]

(三)(一)、(二)、(三)、(四)项安置对象,每人无偿获得8㎡的商铺。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由征地实施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若安置对象放弃商铺以货币方式补偿的,按照2300元/㎡以现金方式支付。若安置对象放弃商铺和现金支付方式的可置换12㎡/人统建安置房。

(四)统建房交房标准:外墙装饰完整、室内门窗安装完毕,卫生间安装蹲式大便器,厨卫内墙离地面1.8米以下采用瓷砖装饰,其它墙面抹灰,地面找平抹光,正门安装防盗门。小区能正常通车、通行。

(五)涉及天然气、自来水、照明电和光纤接入住户小区接口。

(六)涉及统建房小区物管费由政府补贴五年,时间从交房之日起计算。

(七)被拆迁户选择统建安置房的顺序按被拆迁户签订拆迁协议并实施拆迁的顺序选择安置房,由征地拆迁实施单位组织实施。

(八)安置户型由征地拆迁实施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有资质的公司规划设计,在征求群众意见后将确定的方案报规委会批准后实施。

第十七条 货币安置补偿方式

(一)按照现行有关房屋产权管理政策,被拆迁户属于(一)、(二)、(三)、(四)、(五)、(六)、(七)类安置对象,首先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无产权证的经公示后,60㎡/人以下按实结算;人均超过60㎡/人以上的按60㎡/人计算,并按下列标准进行补偿,终结产权。

框架结构楼房: 1500元/㎡

砖混楼房: 1300元/㎡

小青瓦: 1000元/㎡

水泥瓦、石棉瓦(在住房): 600元/㎡

草房(在住房): 500元/㎡

第五章 规划区外的拆迁安置方式

第十八条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和统规自建房安置。(以户为单位,只能选择一种安置方式)

第十九条 货币安置补偿方式

1、按照现行有关房屋产权管理政策,被拆迁户属于(一)、(二)、(三)、(四)类安置对象的,首先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无产权证的经公示后,60㎡/人以下按实结算;人均超过60㎡/人以上的按60㎡/人计算,并按照下列标准进行补偿并终结产权。

框架结构楼房: 900元/㎡

砖混楼房: 800元/㎡

小青瓦: 500元/㎡

水泥瓦、石棉瓦(在住房): 300元/㎡

草房(在住房): 100元/㎡

2、被拆迁人的地面附着物按附表五、六标准进行补偿。

第二十条 统规自建房

城市总体规划区以外的征地拆迁户,其家庭未全部农转非,自愿放弃货币安置,可以到符合规划的中心村、居民点就近自建住房。其面积人均为30㎡土地,占用非耕地为每户增加30㎡土地。

1、被拆迁户属于(一)、(二)、(三)、(四)项安置对象的,村、组人均划30㎡土地进行统规自建房安置。

2、被拆迁户属于(五)、(六)、(七)安置对象的,由村、组按人均30㎡划地自建,并按人均6000元向市财政缴纳基础设施配套费。

第六章 安置社保就业补贴及其他

第二十一条 安置社保就业补贴及其他

(一)规划区内对实施统规统建的安置对象,被拆迁户地上附着物按照附表三进行补偿,构(建)筑物按附表二标准全额计算,作为安置、社保、就业及其他补偿等补贴的补充。

(二)规划区内拆迁奖励:被拆迁户在拆迁动员会上规定时间内签订拆迁协议并搬迁完毕,每提前1天按400元/人?天给予拆迁奖励,提前时间的计算不超过7天;超过时间未拆迁的被拆迁户不予奖励。涉及企业拆迁, 每提前1天按1000元/户?天给予拆迁奖励,提前时间的计算不超过7天。

(三)规划区内过渡费:

(1)自愿选择货币安置的不发放过渡费。

(2)自愿选择统规统建房安置的人员实行自行过渡,过渡费从房屋拆迁完毕之日起计算,按150元/人?月标准执行,一季领取一次,直到通知交房当月为止,终止过渡;超过一年的过渡费按200元/人?月标准执行。

(四)规划区外拆迁奖励:被拆迁户在拆迁动员会上规定时间内签订拆迁协议并搬迁完毕,每提前1天按400元/人?天给予拆迁奖励,提前时间的计算不超过7天;超过时间未拆迁的被拆迁户不予奖励。涉及企业拆迁, 每提前1天按800元/户?天给予拆迁奖励,提前时间的计算不超过7天。

(五)规划区外过渡费:(1)自愿选择货币安置的不发放过渡费;(2)自愿选择自建房安置的按200元/人?月过渡费,时间为六个月。

(六)规划区内、外均以被拆迁户需要安置的人口计算,按150元/人领取搬家费。

(七)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双方签订合同之后,被拆迁人必须按拆迁协议时间完成建筑物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的搬迁,在该期限搬迁的原房屋残值拆迁人同意归被拆迁人所有,若被拆迁人到期未搬迁完毕,拆迁人将依法实施拆迁。

(八)被拆迁人在拆迁过程中必须按拆迁安全要求进行拆迁,对拆迁全过程实施监督,在拆迁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概由被拆迁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章 结算方式

第二十二条 规划区内费用的结算

(一)选择货币安置方式的被拆迁户,在签订拆迁协议后,领取总金额50%,余下50%待拆迁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结清。

(二)实施统建房屋安置的被拆迁户,楼层补差费用、住房面积差额所涉及的费用,在领取安置房钥匙时一并结清。

(三)实施统规自建安置的被拆迁户,在签订拆迁协议后,领取总金额50%,余下50%及相关费用待拆迁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结清。

成都金汇丰能源有限公司怎么样?

崇州在汉代称蜀川,在唐代称蜀州。

崇州市历史悠久,汉代称蜀川,唐代称蜀州,其建制历史长达4300年,公元316年设立县制,1994年撤县设市。 崇州市政府所在地崇阳街道办事处为中国文化历史名城。

幅员面积1090平方公里,呈“四山一水五分田”格局,是距成都天府广场最近的郊区新城,是四川省首批命名的历史文化名城,是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城市。

扩展资料:

崇州境内矿产资源丰富,现已发现的有14种,其中探明储量的5种:煤、铅、锌、石灰石和泥炭;尚未查明储量的9种:硫铁矿、银、金、云母、雄黄、石膏、铝、盐和天然气。

矿点分布于苟家、万家、毛郎、怀远、街子、公议、王场、道明和隆兴等乡镇。其中,以煤、石灰石储量最多,正开采的矿种有3个:煤、石灰石和金。曾开采过的矿种有6个:泥炭、锌、硫铁矿和石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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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金汇丰能源有限公司是2015-02-04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崇州市崇阳街道升平街258号。

成都金汇丰能源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510184321604470T,企业法人庞锋,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成都金汇丰能源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天然气销售;天然气开采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推广服务;贸易代理;矿产开采咨询服务;燃气供应咨询服务;天然气设施及管道施工(凭资质证经营);车用液化天然气(LNG)销售、车用压缩天然气(CNG)销售(仅限票据交易,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12月20日止);汽油、柴油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预包装食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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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时期(2011-2015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是成都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的关键时期,是崇州基本建成“西部轻工名城,田园宜居之都,山地旅游高地”,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2011年初,《崇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经崇州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纲要》主要阐明未来五年发展战略意图,是“十二五”期间崇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总体规划,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是编制和实施各类专项规划、乡镇规划、年度计划以及制定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是全市人民共同奋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一城一都一高地”现代中等城市,为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奠定坚实基础的行动纲领。

一、崇州“十二五”的规划背景

(一)“十一五”取得的巨大成就

“十一五”时期,在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成都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崇州市委、市政府团结和带领全市人民,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实施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紧紧抓住试验区建设重大机遇,积极应对“5.12”地震和金融危机的“双重压力”,实现了城乡统筹和灾后重建的有机结合,加快推进了城乡一体化建设,经济社会取得了显著成绩。

经济发展取得新成就。“十一五”以来,崇州市各项经济指标创历史新高,经济发展取得辉煌成就,综合目标考核进入成都市三圈层先进行列。2010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15.5亿元,是2005年的1.97倍;地方财政收入46.5亿元,是2005年的26.3倍;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10亿元,是2005年的4.78倍;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5亿元,是2005年的2.10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892元,农民人均纯收入7246元,分别是2005年的1.80倍和1.70倍;各项存款余额达到218亿元,是2005年的3.6倍。

灾后重建开创新局面。灾区面貌焕然一新,率先在成都市实现了“灾后重建三年任务两年基本完成”的目标,建设速度和水平列四个重灾市(县)第一。完成了以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和产业恢复为主的589个灾后重建项目,实现投资101.7亿元。全面完成居民住房重建任务,农村永久性安置房完工11917户,灾后居民安置率达到100%,公共服务设施超前建设,水平显著提高。高水平完成实物总量为17亿元的重庆对口援建项目111个。

统筹城乡进入新阶段。城乡一体化进一步完善,“三个集中”顺利推进。已建成以桤泉、羊马、怀远为代表的66个农民集中居住区(含灾后安置点25个),农民居住条件极大改善。农村“四大基础工程”全面实施。确权颁证基本完成,“四证”颁发率达到99.1%,搭建了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完成农村产权流转5000宗;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实现了农村建设用地最大化,实现了资源向资本的转化;形成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五大机制”,推进了村级事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构建了“自主发展”体系;城镇公共配套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

社会事业取得新进步。按照“重建与发展同步、城市与乡村互融”的思路,“十一五”期间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完成46所市、乡(镇)、村(社区)文化站、室和敬老院建设,城乡人民文化生活丰富多彩;高标准完成崇州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医院、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和疾病控制、医疗救治及卫生监督三大体系建设,卫生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基本建立起与城乡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保参保率达95.9%,社会保障福利水平不断提升;综治维稳工作进一步强化,社会治安稳定,社会管理全面加强,荣获了省级“平安先进市”称号。

基础设施上了新台阶。“十一五”以来,崇州市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快速推进,公共服务能力和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向前迈进了“20年”,对经济社会的支撑作用愈发明显。确定了“六纵六横三轨三站”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完成了重庆路、川西旅游新环线、崇怀路、光华大道(崇州段)等省、县级主干道的新改建工程,畅通的内外交通网络体系基本构成;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广电等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全面加强;电网基础设施改造加快,城镇饮水安全工程全面完成,天然气基本实现主城区和乡镇管网建设满覆盖,污染物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城乡环境极大改善,为构建新型田园城乡形态迈出了坚实一步。

环境保护取得新进展。节能减排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显著。截止2010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下降5.2%,关闭了全市所有水泥厂,工业废水、烟尘排放达标率为10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率大袋82.5%,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2.3%,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9.7%,成功创建“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荣获“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先进集体”称号。

(二)“十二五”的发展基础及规划纲要编制的意义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要以科学发观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崇州市立足当前实际,着眼发展,积极应对各种挑战,提高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可持续性,坚持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十一五”主要发展目标全面完成,为“十二五”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为实现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的长远战略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进入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新阶段,将更加注重内需主导、消费驱动,更加注重科学引领、创新驱动,更加注重民生优先、社会公平。崇州市作为成都市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的重要区域,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实现跨越式发展,既面临诸如外部环境的有利变化、平台载体的高起点搭建、发展基础的全面夯实等难得机遇,也面临诸如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协调压力、经济结构调整的压力、区域间的竞争压力等重大挑战。为此,《纲要》的编制和通过,对于指导崇州未来五年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崇州“十二五”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总体发展战略

崇州市委、市政府在认真把握成都市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的历史定位和长远目标,分析判断国内外发展大势和内部条件的基础上,提出崇州市未来五年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二五”期间崇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主题,按照成都市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和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总体要求,深入实施崇州市“一城一都一高地”的总体发展战略。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推动三次产业追赶型跨越式发展,全面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全面加强城乡社会事业协调发展;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全方位推进改革开放;以生态环境为本底,着力推进绿色增长、可持续发展。到2015年,力争基本建成“产业突出、城乡一体、田园宜居、社会和谐”的现代中等城市。

(二)发展目标

《纲要》规划出了崇州“十二五”的发展目标,清晰勾画出了崇州今后五年的城乡发展蓝图。

“十二五”期间,崇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到2015年,基本实现“一城一都一高地”的战略目标,成为统筹城乡和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的样板区,基本建成“现代中等城市”。

经济发展:地区生产总值(GDP)实现翻番达230亿元,地区生产总值(GDP)年均增速达到15%以上,经济发展进入工业化中期后半程阶段。

产业结构:工业化进程加快,服务业快速发展,农业稳步发展,产业高端和高端产业比重稳步上升,三次产业结构优化为14:50:36。

城乡统筹:“三个集中”水平进一步提高,综合城镇化率达到50%,工业集中度达到80%。农村“四大基础工程”深入实施,“六个一体化”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差距进一步缩小。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建成“省级文明城市”。

民生改善: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城乡公共资源配置更趋均衡化,城乡公共服务水平较大提升。城乡居民收入大幅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0%,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2%。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率达90%以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加率达98%以上,年度城镇登记失业率小于4%。

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努力建成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国民经济体系,创建“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万元GDP能耗和万元GDP二氧化碳排放量较2010年均下降16%,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全面完成四川省、成都市下达的减排目标任务,森林覆盖率达到46.5%。

对外开放:主动对准国际化,加强外向型经济发展,招商引资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区域合作进一步深化,对外开放的深度和广度全面提高,投资规模和质量再上新台阶。

(三)总体发展战略

围绕成都市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的发展战略,崇州市提出了“一城一都一高地”发展定位、产业功能区和城镇发展布局的总体发展战略。在总体功能分区上,将全市市域划分为城市功能核心区、城市功能拓展区、城乡功能融合区、生态旅游综合区四个功能区,形成各具特色、功能各异的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功能空间布局。在城镇发展布局上,将构建“1主1新6支点”为主的城镇体系。在产业发展上,瞄准产业高端和高端产业,崇州市产业功能区布局将力求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构建全市“11346”,即:一区、一轴、三走廊、四园区、六节点的产业发展空间布局。

1、崇州“一城一都一高地”发展定位

一城,即西部轻工名城.“十二五”时期,崇州市工业以发展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为主,着力实施“一园一心三基地”战略,建设“西部轻工名城”。

遵循循环经济发展理念,走集约化、集群化发展道路,着力实施“一园、一心、三基地”战略,建设成都市消费类电子信息产业配套基地,建设中国现代家具研发、制造和营销中心,建成“中国女鞋基地”、“西部管材基地” 和“西部装饰装修材料基地”,催动玻璃、蓄电池、食品等传统产业提档升级、集中集约发展,实现建设“西部轻工名城”的目标。

按照“一区一主业”和错位发展的要求,加快编制消费类电子产业发展规划,瞄准“千亿元”园区发展目标,突出“两个高端”(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狠抓招商选资、高端提升、企业培育三个重点,强化规划、要素、金融、人才和软环境五个保障,强力推进工业园区以更快的速度、更好的质量不断赶超跨越。力争到2015年,工业增加值达到105亿元,占GDP比重达到45.6%;园区年产值达到1000亿元,其中家具产业达到500亿元,消费电子及配套产业达到200亿元,园区入库税金达到30亿元。

“一园”即电子信息产业园。建设富士康重大项目配套产业,发挥塑料光纤在该领域的技术领先优势,大力引进高端电子信息企业,培育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壮大,带动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形成崇州工业高端产业增长极。力争到2015年,完成5平方公里的电子信息产业园建设,引进规模以上企业50家,产值达到100亿元。

“一心”即中国现代家具研发、制造和营销中心。着力引进一批全国知名企业入驻,打造崇州家具区域性品牌。力争到2015年,家具年总产值达到150亿元,年均增速达到40%。

“三基地”即“中国女鞋生产基地”、“西部管材基地”和“西部装饰装修材料基地”。力争到2015年,建成“西部管材基地”,初步形成品牌装饰装修材料产业链,建成“西部装饰装修材料基地”。

一都,即田园宜居之都。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这是成都市今后一段时间发展的总体目标。主动对接‘西部第一、全国一流’的总体要求,崇州市将深化完善全域规划,规范城乡空间开发,着力优化发展布局,提升统筹发展层级,加快构建以城市为核心,以重点镇、区域中心镇为节点,以路网为纽带的网络化空间结构,推进繁华城镇和优美田园有机融合,打造‘自然之美、社会公正、城乡一体’的田园宜居之都。

围绕建设现代中等城市的目标,崇州市将在“十二五”期间加快主城区升级,建设“滨江新城”、“湿地新城”,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水平,基本建成具有较强辐射和聚集能力的西部“田园宜居之都”。力争到2015年,城市人口达到25 万以上,建成区面积达到30平方公里以上,综合城镇化率达到50%以上;同时,以生态田园理念为统领,围绕“城在田中、园在城中”的目标,推进街子、元通、桤泉3个重点镇和怀远、三江、鸡冠山3个特色镇及其他17个一般乡镇建设,力争到2015年,城镇人口规模达到11万人,基本建成现代田园城镇雏形。

一高地,即山地旅游高地。崇州旅游资源丰富、历史人文厚重,具有山水相融、生态宜居的自然资源优势,已被成都市纳入龙门山脉整体发展的核心区域。尤其是2010年街子古镇成功创建国家AAAA级景区,更增强了‘北部崇州’区域发展动力。按照崇州市委确定的打造“山地旅游高地”发展定位,我们将结合成都龙门山脉国际生态旅游综合发展区的规划,深度挖掘崇州的旅游资源,高水平、高档次开发打造集会议会展、山地运动、疗养度假、休闲观光、生态体验等为一体的山地旅游产业,使崇州成为西部一流、全国知名的旅游高地。

按照崇州市委“山地旅游高地”的发展定位,崇州市将通过打造以鸡冠山、文井江为主的“高端会议度假区”、以街子、元通、怀远为主的“古镇文化体验区”和以重庆路沿线7镇1乡黄金走廊为主的“生态观光休闲区”,着力推进旅游产业向“高端”路线发展。在北部片区,重点推动琉璃坝“蜀山论坛”项目建设,加快实施凤栖山居、西源豪庭、成都美村等重大旅游项目,完成重庆路沿线旅游开发策划,促进2个起步区项目开工,完成三郎“意境区”一期项目建设,抓好街子古镇文化大院建设和核心区立面风貌改造、重要路段路面改造。在中部和南部片区,加快打造羊马新城,重点推进嘉裕五星级酒店、湿地公园等重大项目,深度打造羊马北部现代农业创意园;实施桤泉林盘群打造,加速建设桤泉农产品加工聚集点;尽快启动花果山“天府颐和”项目,配套建设旅游服务设施,综合提升花果山观光农业档次。

2、城市总体功能区和城镇发展布局

在总体功能分区上,将全市市域划分为四大功能区:城市功能核心区、城市功能拓展区、城乡功能融合区、生态旅游综合区,形成各具特色、功能各异的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功能空间布局。

城市功能核心区,主要包括崇阳镇和羊马镇,以新型工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导,打造“西部轻工名城”和“田园宜居之都”主板块;城市功能拓展区主要包括锦江乡、济协乡、集贤乡和大划镇,以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城乡功能融合区包括梓潼镇、元通镇、观胜镇、廖家镇、崇平镇、白头镇、隆兴镇、燎原乡、桤泉镇、江源镇和三江镇区域,以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导,推进一三产业互动;生态旅游综合区包括鸡冠山乡、文井江镇、街子镇、三郎镇、怀远镇、公议乡、道明镇、王场镇的山区和浅丘,以生态保护与旅游开发并重,推进国际知名的山地度假旅游胜地建设,打造“山地旅游高地”。

在城镇发展布局上,构建“1主1新6支点” 为主的城镇体系。“一主”,即崇阳镇城市主城区;“一新”,即羊马“湿地新城”;“六支点”,即桤泉、街子、元通三个重点乡镇和三江、鸡冠山、怀远三个特色乡镇。全面完成一般乡镇的升级改造,引导人口聚集,扩大城镇规模,提高城镇化水平。

3、崇州“11346”产业发展布局

“十二五”期间,崇州市将以提升核心竞争力为动力,以产业融合发展为理念,瞄准产业高端和高端产业,实现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提出“11346”发展布局,构建全市“一区一轴三走廊四园区六节点”的产业发展空间布局。

“一区”,即为成都崇州市经济开发区,以电子信息高端产业和家具产业高端为核心,打造电子信息产业园,建设中国现代家具研发、制造和营销中心,实现崇州工业向高端产业、产业高端发展,建成“富士康配套产业基地”。

“一轴”,即为城乡统筹特色示范轴,以贯穿全市南北全境的怀鸡路、崇怀路、崇双货运大道为轴线,统筹崇州北部生态旅游资源、传统特色手工业,中部工业产业、城市建设,南部现代农业生产加工基地有机链接,整体打造崇州产业、城市、文化和环境特色,带动和促进轴线两侧区域互动发展、整体提升。

“三走廊”,即以街子—鸡冠山为走向的北部山区旅游产业发展走廊,以重庆路沿线6镇2乡为走向的浅丘休闲观光、度假养生等乡村旅游产业发展走廊,以羊马“湿地新城”—崇阳“滨江新城”为走向的城市和服务业发展走廊,通过打造三大走廊,全面提升“田园宜居之都”、“山地旅游高地”品牌。

“四园区”,即桤泉现代高新农业、花果山生态观光农业、羊马都市农业、白头循环农业“四大现代农业园区”。通过四大园区建设,带动全市农业规模化、市场化发展,建成成都市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核心示范片。

“六节点”,即把崇阳镇、羊马镇、街子镇、桤泉镇和三郎起步区、琉璃坝景区作为重点区域打造,促进人口和资源要素向重点区域集聚,提升综合实力和服务带动能力,使其成为辐射带动全市追赶跨越发展的重要节点。

三、推进《纲要》实施需要把握的关键问题

在“十二五”期间,根据崇州市当前面临的形势和省委、成都市委的战略决策部署,按照崇州市“十二五”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全市上下必须把握全局,狠抓关键,强化组织保障,强化规划体系支撑和项目支撑,着力在事关全局的重点难点工作上,攻坚克难、科学推进,确保完成规划纲要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努力在新的起点上推进崇州更好更快发展,全力确保实现崇州“十二五”发展新跨越。

一要努力实现产业优化发展新跨越。要紧紧围绕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以发展“两个高端”为主攻方向,遵循循环经济发展理念,走集约化、集群化发展道路。要优先发展新型工业,以富士康消费类电子配套产业为代表,着力实施“一园一心两基地”战略,努力建设“西部轻工名城”;积极发展房地产、现代商贸、现代物流等现代服务业,全力打造“山地旅游高地”和“田园宜居之都”;坚持农业高端化发展,构建现代农业科技发展新机制,着力发展有机农业,打造农产品公共品牌,建设有机农业强市,推动农业“市场化、品牌化、规模化”,把崇州市建成成都市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核心示范片。

二要努力实现扩大改革开放新跨越。要继续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以农村工作“四大基础工程”、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创新、投融资体制改革为重点,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取得突破,力争将崇州市建设成为深化改革的先行样板。要以国际化视野和现代化理念,积极开展区域营销,推进现代投资促进活动,加强多层次区域合作,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营造内外联动、互利共赢的开放型经济社会环境,大力提升崇州市对外开放的质量和水平。

三要努力实现新型城乡形态新跨越。要围绕“一城一都一高地”发展目标,加快构建现代城市与现代农村和谐相融、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新型城乡形态,快速推进崇州市现代田园城市建设。要高标准高质量抓好示范线建设打造,加速新型城镇化进程,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现代田园城镇。要加快完善交通、信息、保障性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要不断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以就业创业为重点的各项社会保障事业,促进城乡居民共创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要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完善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切实发挥社会组织、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不断促进社会和谐。要注重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增强要素保障能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努力实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