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然气气价预计在什么时候调整?

2.多地将掀起新一轮气价调整吗?

3.呼和浩特市天然气收费标准明细

4.开封新奥燃气收费标准

各地区燃气价格_燃气价格调整时间最新公告

1.非居民用天然气

对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实行联动调整,由2.898元/立方米调整为2.988元/立方米。执行时间从2021年11月1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止。联动期内,国家和省对天然气价格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2.居民用天然气

对于居民用天然气,全市仍将实行阶梯气价。具体就是:第一档用气量为0

400(含)立方米,气价为2.52元/立方米;第二档用气量在400

600(含)立方米之间,气价为2.924元/立方米;第三档用气量为600立方米以上,气价为3.68元/立方米。

3.低保困难户

使用天然气的低保困难户优惠仍保留,每年用气240立方米以内的,气价按2.20元/立方米价格执行,超过240立方米的按第一阶梯价格执行。

初装费收费标准为1150元/户,其“一户一表”安装费为2350元/户。天然气安装收费包含初装费、安装费、材料超长费、特殊材料费。其农户需承担费用情况如下:天然气初装费收费标准为1150元/户。农村居民生活用天然气,其“一户一表”安装费为2350元/户。此收费中,含普通气表(型号G2.5)、表前后阀门、气表箱及雨棚、表前后管道各4米。但农村居民安装费不包括安装工程管沟开挖、回填及青苗损失赔偿费用。按实际发生费用由农户承担。

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

(二)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

(三)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

(四)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

(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

(六)盗用燃气;

(七)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

法律依据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燃气用户应当遵守安全用气规则,使用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和气瓶,及时更换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使用年限已届满的燃气燃烧器具、连接管等,并按照约定期限支付燃气费用。单位燃气用户还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操作维护人员燃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

天然气气价预计在什么时候调整?

宜昌天然气价格,居民用气:一档2.61元/立方米,二档2.94元/立方米,三档3.74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气3.31元/立方米:

气居民非居民宜发改管〔2018〕44号一档二档三档3.31宜发改价管〔2022〕125号2.672.943.74

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标准

1.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2.8元/立方米联动调整为3.31元/立方米。

2.宜昌中燃公司转供建投葛洲坝燃气公司天然气价格由2.58元/立方米调整为2.78元/立方米。

3.为鼓励节约用气,合理使用替代能源,对不可中断大用户需要保供时,超过上年用气量95%的额外部分在上述联动价格的基础上实行浮动管理,最高上浮幅度不超过20%,下浮不限,具体价格由燃气企业根据上游市场价格行情,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与用气单位协商确定。

联动价格执行时间

宜昌城区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联动价格,从2022年7月26日零时至2023年7月25日24时止。

多地将掀起新一轮气价调整吗?

近日,有关于气价消息在网上一度引起了市民的热议,不少地区的市民纷纷前往气站抢购。但是现在有消息传出气价不会在六月份作出调账,而气价预计8月底调整,让市民有充足时间购气。

燃气最新价格

气价上涨或者下跌都会关乎到市民的钱包,现在气价一直未作出任何的调整。但是近日气价上涨消息一出,市民坐不定了,纷纷担心气价一下子上涨。根据最新消息得知气价预计8月底调整,我们来了解一下燃气价格调整消息。

居民燃气收费标准

价格方案调整后,我国居民用气将由最高限价管理,改为可浮动的基准门站价格管理。供需双方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改革后,将不再区分居民与非居民用气价格。

通知一出,绵阳市民“闻风而动”,纷纷抢购天然气。今天(5.31)上午,记者走访了城区多家燃气公司营业厅,看到不少市民打着遮阳伞排着长队等待购气。在四川天新燃气园艺东街营业厅,长长的队伍排到了马路上。

“我排了一个多小时了,里面只有两个营业员在收钱来不赢。没办法,听说天然气马上要涨价了,我把今年的气都买完。”李阿姨说。

在长虹大道绵阳燃气集团综合营业大厅,这里也排了100多人的队伍。但是记者从工作人员口中得知,目前一阶气价仍然是1.98每方。“我们还没有接到任何涨价的文件和通知,或者绵阳发改委出台相关文件。居民们以为燃气会涨价就来排队了,很多都是把今年的气买完,1.98元每方可以买400多方。”某工作人员透露。

呼和浩特市天然气收费标准明细

7月9日,北京市发改委发布《关于调整本市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和《关于调整本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自7月10日起,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上调0.35元/立方米,下调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其中,工商业用气销售价格下调0.07元/立方米;发电用气销售价格下调0.02元/立方米;其他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下调0.01元/立方米。

这背后是国家发改委天然气改革的落地。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并轨理顺后,近期北京、陕西等多地掀起新一轮的终端销售价格调整。有关部门表示,据测算,对一般市民家庭来说,此次气价调整总体影响不大。

今年以来天然气改革继续推进。5月2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将居民用气由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价格水平按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水平(增值税税率10%)安排。在此之下,全国多省陆续调整公布天然气最新基准门站价格。

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要求,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理顺后,终端销售价格由地方综合考虑居民承受能力、燃气企业经营状况和当地财政状况等因素,自主决策具体调整幅度、调整时间等,调价前须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2018年如调整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原则上应在8月底前完成。

目前多地已经或者酝酿调整终端销售价格。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北京市将启动联动机制,按照联动公式计算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额,居民各档用气价格将统一按照调整额进行调整。此次上调居民天然气门站价格,依照联动公式计算,各档用气价格调整额度为每立方米0.35元。

开封新奥燃气收费标准

按照《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调整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要求,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1.82元/立方米调整为2.06元/立方米,新气价从9月20日抄表气量起执行。

此次燃气价格调整用阶梯用天然气价格的方式,不同阶梯价格不同:第一阶梯:用气价格由1.82元/立方米调整为2.06元/立方米;第二阶梯:用气价格由2.18元/立方米调整为2.47元/立方米;第三阶梯:用气价格由2.73元/立方米调整为3.09元/立方米。第一阶梯用气量每年360立方米及以下;第二阶梯用气量每年360-600立方米(不含360立方米,含600立方米);第三阶梯用气量每年600立方米以上。独立暖用气:第一阶梯用气量每年1800立方米及以下;第二阶梯用气量每年1800-2100立方米(不含1800立方米,含2100立方米);第三阶梯用气量每年2100立方米以上。

市为确保低收入居民生活水平不因价格调整而受影响,其用气价格不作调整,经核实后仍按1.82元/立方米执行。学校、养老机构、城镇社区居委会不执行居民阶梯气价,用气价格按居民第一档和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2.265元/立方米执行。

呼和浩特市居民用气价格今后将实施动态调整机制,具体实施办法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内发改价字20181101号)文件规定执行。

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18]456号)文件精神,根据我省城镇燃气销售价格和上游管道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经市同意,现就进一步疏导我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居民用一档销售价格由现行2.57元/立方米调整为2.64元/立方米,上调0.07元/立方米。学校、幼儿园、养老结构生活用气优惠政策不变,价格相应调整。

二、居民用二档阶梯价格根据省发改委指导意见按照1:1.3比例进行上调,由现行3.35元/立方米调整为3.43元/立方米。

三、低保用户每月用气量30方以下部分依旧按调整前2.22元/立方米标准执行。

四、以上价格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2020年7月抄见气量仍按照调整前价格执行,2020年8月抄见气量按调整前后平均价格执行,2020年9月1日起抄见气量执行调整后价格。”

五、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按照销售价格执行,并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做好好政策解释工作,确保疏导工作平稳实施。各燃气企业要及时调整售气系统,严格执行价格调整时间、气价标准、气价分类等方面的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好气价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