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邮编是多少

2.杭州余杭区住宅是几几年开始通天然气

3.杭州天然气自助抄表时间

4.杭州田园夏意苑可以用天然气吗

5.杭州天然气有限公司是国企吗

2021年杭州天然气阶梯收费标准_杭州市居民天然气价格表查询

问题一:杭州市自来水报修电话 杭水热线87826789

问题二:杭州市自来水费用查询电话 87826789

问题三:请问杭州有多少自来水厂?分别电话是多少? 杭州主城区有五个自来水厂,你可以拨打杭水热线87826789

问题四:杭州我交了水费都好几天了为什么还是停水? 这和自来水公司有关,可以咨询杭州自来水公司 杭州市自来水总公司 地址:中国杭州市建国南路168号供水大厦 邮编:310009 电话:(86)- 571-87815788 传真:(86)-571-87815788 E-Mail:[email protected]

麻烦采纳,谢谢!

问题五:杭州自来水厂急修电话 余杭区水务公司地址:临平藕花洲大街231号 余杭区水务公司地址****:86221299

问题六:杭州水电费在哪个网上查询 1.电费电话查询:可拨打电力客户服务热线95598,根据语音提示操作。

2.自来水费查询: 0571-86046548

3.天然气费查询:全市统一客服热线:96012666(自动台)96012666(人工台)

问题七:杭州水费上涨通告在哪里看? 明年元旦起 杭州自来水费要涨50%以上,原来1.85元一吨的居民生活用水,调价后至少2.9元一吨,未实行“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中高层“二次供水”居民住宅小区用户、居民合表用户,用水执行合表价格每吨1.95元。“城中村”用于出租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可向市水务集团申请不执行阶梯水价,供水执行合表价格每吨1.95元。

此外,根据杭州市区污水处理成本情况、各方面承受能力等因素,居民生活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从每吨0.5元调整为1元。也就是说,调整后按居民用水实际价格将从现在1.85元(包括1.35元供水价格和0.5元污水处理费)涨到至少2.9元一吨,第二阶梯价格为每吨3.85元,第三阶梯价格为每吨6.7元。用水执行合表价格的居民用户每吨2.95元。这意味着居民用水价格要涨50%以上。

另外,本次居民阶梯水价改革,按基本弥补市区供排水成本(每吨3.218元)原则,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有学校、敬老院、物业等,具体实施范围按省物价局水价分类规定),用水价格为每吨3.2元(供水价格每吨2.20元+污水处理费1元)。

低收入家庭用水价格在此次改革中也有所体现。对持有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有效期内《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的城镇、农村低保及困难家庭,在原困难家庭水电煤补贴基础上增加每户每月15元,由市民政局统一发放,自居民阶梯水价实施当月起执行。同时,对杭州市区企业退休人员将通过杭州市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品价格浮动补贴办法增加补贴发放标准。按2013年杭州市区居民家庭年均用水量166立方米测算,每户年增加补贴180元,足以弥补困难家庭因水价上涨而增加的支出。

问题八:萧山城区自来水抢修电话多少 杭州萧山自来水公司第一水厂82677672 杭州萧山自来水公司南片水厂82234121 杭州萧山自来水公司第二水厂82807800 杭州萧山自来水公司第三水厂82676569 你是哪的就打哪的电话

问题九:杭州文晖路停水通知 明天全杭州都会有大范围的停水,新闻报的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邮编是多少

通过修改

(1998年8月22日杭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次会议通过,1998年10月24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8次会议批准;根据2001年11月26日杭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8次会议通过、2001年12月28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批准的《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杭州市燃气管理条例〉的决定》第1次修正;根据2003年6月13日杭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次会议通过、2003年9月4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次会议批准的《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杭州市燃气管理条例〉部分条款的决定》第2次修正;根据2004年4月28日杭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7次会议通过、2004年5月28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批准的《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杭州市燃气管理条例〉的决定》第3次修正;2013年10月31日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5次会议修订,2014年3月27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9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 为了加强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燃气经营与设施管理、燃气使用与安全管理等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燃气,是指供给生活、生产使用的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气体燃料的总称,沼气、秸秆气和作为工业生产原料使用的气体燃料不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燃气设施是指燃气储存充装站、门站、应急气源站、气化站、混气站、加气站、灌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市政燃气管网等的总称,包括市政燃气设施、建筑区划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以及户内燃气设施等。

第四条 燃气工作应当坚持统筹规划、保障安全、确保供应、规范服务、节能高效的原则。

第五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燃气工作的领导,将燃气事业的建设和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乡规划。

第六条 市、县(市)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城乡规划、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工商、公安、交通运输、价格、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燃气管理工作。 第七条 市、县(市)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发展和改革、城乡规划等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或者县(市)域总体规划和上一级能源发展规划,编制区域内燃气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备案。

燃气发展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燃气气源、燃气种类、燃气供应方式和规模、燃气设施布局和建设时序、燃气供应保障措施、安全保障措施,以及燃气设施建设用地、燃气设施保护范围的划定原则等。

市燃气发展规划应当明确市行政区域内天然气气源以及与省天然气供气系统衔接、天然气高中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天然气应急保障气源场站和市区城市天然气管网、瓶装燃气供应站点、车船加气站布局等内容。县(市)燃气发展规划应当明确区域内天然气管网、瓶装燃气供应站点和车船加气站布局等内容。

第八条 燃气发展规划确定的燃气设施建设用地应当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落实,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改变用途。

第九条 天然气管道供应项目应当以区域化、规模化统一建设的模式实施。

第十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立燃气应急储备制度。

发展和改革部门应当会同同级燃气管理部门编制燃气应急储备预案,确定燃气应急气源和种类、燃气储备的布局、储备总量、应急供应方式、应急处置程序、应急救援措施和启用要求等内容。

第十一条 市、县(市)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燃气供求状况实施检测、预测和预警。

因气源短缺等原因不能正常供气,造成燃气供求状况重大失衡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优先保证民用原则启动燃气应急储备预案。燃气经营者因执行燃气应急储备预案所增加的成本费用,由市、县(市)人民政府给予适当补贴。 第十二条 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

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具备《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

个人从事瓶装燃气经营活动应当具备《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

第十三条 燃气销售价格应当根据购气成本、经营成本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确定并与上游价格适时联动调整。

第十四条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对其供气范围内的市政燃气设施、建筑区划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承担运行、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的责任。

第十五条 燃气用户对其所有的管道燃气设施承担管理、维护责任。燃气用户委托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维修保养的,双方应当签订维修保养协议。

以下管道燃气设施属于燃气用户所有:

(一)居民用户:以燃气计量表具为界,表具(不含)后的燃气设施归用户所有;

(二)机关、企事业单位用户和其他团体用户:中压管道供气用户以城市燃气中压管道支线阀门为界,支线阀门后的燃气设施(不含支线阀门,含调压室、调压器)归用户所有。低压管道供气用户以用户围墙或者建筑物外缘为界,围墙或者建筑物以内的,归用户所有。

燃气用户需要改装、拆除管道燃气设施的,应当经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同意,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组织施工。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涂改和擅自移动、拆除、覆盖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

在燃气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从事敷设管道、打桩、顶进、挖掘、钻探等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活动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单位施工,会同燃气经营者制定燃气设施安全保护方案,签订安全监护协议书,并在施工中落实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书面通知燃气经营者,燃气经营者应当派专业人员到施工现场指导和监护。

第十七条 对途经各区、县(市)的各类燃气高中压输气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对沿线单位、村(居)民进行管线安全保护的宣传教育,并负责协调解决有关管线设施巡查、维修和事故抢险等事项。

第十八条 燃气计量表具及其附属配件由燃气经营者按国家规定送具备相应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机关、企事业单位用户和其他团体用户的燃气计量表具由用户按国家规定的检验周期送检。 第十九条 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应当通过签订合同等方式达成供气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管道燃气用户变更用户名称、用气量、燃气用途或者停止使用燃气的,应当办理变更、停用手续。

第二十条 管道燃气用量由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定期抄表计量,燃气用户应当按时缴纳燃气费。

一方对计量表具的计量有异议的,可申请具备相应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检定合格的,由申请方缴纳检测费;检定不合格的,由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缴纳检测费并由表具产权所有者维修或者更换计量表具,管道燃气用量按照供气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燃气输配管网上直接接管安装燃气器具或者采用其他方式盗用燃气;

(二)擅自安装、拆除、改装、迁移、遮挡、覆盖管道燃气设施或者将计量表具安置于密闭的箱、橱(柜)内,或者在燃气计量表具周围设置影响读数的障碍物;

(三)将燃气设施作为负重支架堆放、悬挂物品或者将燃气管道作为电器设备的接地导体;

(四)违反技术规范要求拆卸、安装、改装燃气燃烧器具;

(五)擅自启封、动用、调整燃气经营企业密闭的管道燃气设施;

(六)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燃气燃烧器具或者与当地燃气气源不相适配的燃气燃烧器具、连接器;

(七)使用明火检查泄漏;

(八)火烤、摔砸、倒卧液化气钢瓶,违反规定倒灌、分装液化气和排放液化气残液,改换钢瓶检验标记或者瓶体漆色,擅自拆修瓶阀等附件;

(九)擅自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

(十)在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使用燃气或者上门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后继续使用燃气;

(十一)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危害用气安全的行为。

燃气用户出现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燃气经营者应当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协助用户落实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管道燃气用户,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可以按照供气合同约定停止供气。申请开户的管道燃气用户存在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拒绝开通燃气,直至上述行为消除。

第二十二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由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公共卫生、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部门参加的重大燃气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按燃气事故分类、事故等级制定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市行政区域内高中压输气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燃气应急保障气源场站统一协调的应急预案。

第二十三条 燃气经营者应当建立包含组织机构、责任分工、事故分类、处置程序、事故分析及上报等内容的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每年定期开展演练。

第二十四条 市、县(市)燃气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燃气安全宣传,对燃气经营者的安全管理、应急处置水平进行监督检查,并制定相应的考核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安全检查、维修维护、事故抢修等制度,健全燃气安全保障体系。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向燃气用户提供安全使用手册,宣传安全使用常识,提供安全使用燃气指导,并每两年对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和燃气燃烧器具进行预约上门免费安全检查。

第二十六条 燃气经营者应当在燃气储配站、门站、调压站、计量站、应急气源站、气化站、加气站、灌装站、供应站、阀室、桥管、市政燃气管网等场所和设施上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并按照规定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定时进行巡回检查。

第二十七条 瓶装燃气充装应当在储灌站内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禁止在储罐和槽车罐体的取样阀上灌装液化气或者用钢瓶相互倒灌液化气。

第二十八条 生产、储存、输配燃气的储罐、槽车、车用储气罐、燃气钢瓶等压力容器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其安全附件应当齐全、可靠。压力容器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燃气经营者应当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登记,并将登记标志置于压力容器设备醒目位置。 第二十九条 市、县(市)燃气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燃气工程建设、燃气经营、燃气设施保护、燃气使用和安全管理等活动的监督检查。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法加强对燃气经营场站、使用燃气的经营性场所以及燃气储存场所等的消防安全检查,监督落实消防安全制度。

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燃气压力容器的充装与使用、供气计量、燃气器具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钢瓶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燃气经营者未及时回收并报废的,由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负责查处。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加强燃气运输安全管理。未依法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从事燃气运输的,以及燃气运输企业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查处。

第三十条 燃气、质量技术监督、交通运输等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属于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管辖的,应当及时书面通报或者移交相关主管部门处理。涉嫌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相关规定向公安机关移送。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关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施工单位未在开工前书面通知燃气经营者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可以处三千元罚款;燃气经营者未指派专业人员到施工现场指导和监护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可以处五千元罚款。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以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将计量表具安置于密闭的箱、橱(柜)内,或者在燃气计量表具周围设置影响读数的障碍物的;

(二)擅自启封、动用、调整燃气经营企业密闭的管道燃气设施的;

(三)擅自拆修瓶阀等附件的。

第三十四条 市、县(市)燃气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不依法作出许可决定或者办理批准文件的;

(二)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后不予查处的;

(三)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

(四)对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或者经批准从事燃气相关经营活动的经营者不履行监管职责的;

(五)其他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杭州余杭区住宅是几几年开始通天然气

邮编:310000

余杭,地处浙江省北部,位于杭嘉湖平原和京杭大运河的南端,是长江三角洲的圆心地,是“中华文明曙光”──良渚文化的发祥地,素称“鱼米之乡,丝绸之府,花果之地,文化之邦”。 全区总面积1220平方公里,辖14个镇、1个乡、4个街道,2008年末,全区户籍人口83.74万人。2004年社会经济综合发展指数列全国县(市)第16位。

余杭历史源远流长。早在六七千年前的马家浜文化时期,先民就在余杭这片热土上生息劳作,使这里成为稻作文化起源地之一;四五千年前的良渚文化时期,余杭大地上更是孕育出了辉煌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化,作为“中华文明的曙光”,今天,良渚文化遗址群已成为实证中华五千年文明史最具规模和水平的代表;余杭之名,春秋时已见诸史籍,属吴、越领地,战国中期属楚;南宋时期,余杭作为京畿之地,成为全国经济文化最发达的地区。

和悠久的历史一样灿烂的,是余杭辈出的人才。既有天目诸山的灵秀之气又得东南沿海浩荡之风的余杭,素称文物之邦,人文荟萃之地,古往今来英才辈出,代有其人。传说时代,大禹曾在这里降服了肆虐的水魔,留下了令后人景仰的遗迹;三国名将凌统,宋代政治家、科学家沈括,南宋数学家杨辉名垂青史;近代更是出现了民主革命家、思想家和国学大师章炳麟(号太炎)这样的伟人。

余杭山水如画,钟灵毓秀,自然人文景观极为丰富。有“茶圣”陆羽、大诗人苏东坡、金石书画家吴昌硕等名家留下的踪迹,有江南三大探梅胜地之一的超山、佛教圣地径山、东明山森林公园、黄鹤山天都城等风景名胜,有良渚文化博物馆、杨乃武与小白菜奇案遗迹等人文景观。

撤市设区后,东、西、北三面拱围老杭城的余杭,成了天堂的门户。1228平方公里的区域,其优势凸显。交通便捷,除了沪杭甬、杭宁、杭徽、绕城高速公路外,还有在建的杭浦高速公路,104国道、320国道,01、02、04、09、15省道以及东西大道、塘康公路、文一路延伸等重要道路在区内贯通成网。余杭的区位优势得到大提升,成为杭州大都市的一个副城区。

风光旖旎,环境优美。临平城区和塘栖有山有水,都是依山傍水,适宜人居的好地方。近年来,城区临平绿化面积大幅增加,人民广场、世纪公园的面积均在6公顷以上,加之道路、小区的绿化,已初步成为四季常绿的地方。而古镇余杭、良渚、闲林、瓶窑等地山清水秀、自然生态风光极佳,更是人居佳地。

2004年12月,余杭区被授予“省级文明城区”称号。2003年年初,余杭区提出创建“省级文明城区”。两年来,区文明委先后组织开展“十佳市民”、“十佳下岗再就业明星”、“十佳外来员工”等评选活动;精心设计了“走向城市化”、“诚实立身,信誉兴业”等系列主题教育活动。至年末,全区已有省百佳社区2个、省文明社区3个、省示范社区7个,市、区级文明(特色)社区32个。同时,在创建中,还不断拓展创建特色,着力提升城区品位。在机关效能建设中,在全省率先-《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在打造“平安余杭”活动中,创新了“联防、联勤、联调”三联工作机制;并把文化力培育作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中国江南水乡文化博物馆等一批上规模上档次的文化阵地先后建成,全区各类文化体育场所已达1300多家,文化产业总量已占到全区GDP的5%。经过两年多努力,余杭的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各项指标达到了“文明城区”的标准要求,正成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生态良性循环、城市优美洁净、生活舒适便捷的环境保护模范之城。

2004年,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城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启动实施《生态区规划》,编制完成了《河道整治规划》。大力推进市政设施养护社会化,首次对城区16.83公顷绿地实行养护招标。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加大,疏浚河道35千米,治理关停71家石矿企业, “创模”工作全面达到国家环保总局专家组技术核查要求。全面推进城市绿化建设,城市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建成区全年新增绿地面积22.6公顷,公共绿地面积达112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08%。城区人均占有公共绿地面积7.36平方米。绕城高速余杭段两侧林带被命名为“浙江省重点公益林示范区”。

近年来,余杭区政府相继-了一系列政策,扶持房地产业发展。实行“购房入户”政策,允许外地人购房入户;房地产市场的税率调整,降低了商品房的契税和房地产交易手续费,运用税费杠杆培育和拉动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允许房改房提前上市交易,有利于房地产二、三级市场的开发,培育和发展了一批个人购房群体,推动了住房散户市场的发展。与此同时,余杭的金融机构把房地产业作为一个重要的资金投向,为购房者推出了按揭、抵押等贷款方式,解决了购房者融资的困难。

全年完成住宅建设投资52.91亿元,增长23.6%;住宅施工面积631.7万平方米,竣工面积145.4万平方米。据抽样调查,年末城镇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28.1平方米,农民人均住房面积59.1平方米。2004年,临平城区商品房的价格一般在每平方米4500元左右。全年商品房销售面积87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46.2%。不少楼盘获建筑行业的“钱江杯”、“西湖杯”和省、市级优秀住宅小区等荣誉称号。

“居住在杭州,满意在余杭”,根据房地产市场需求,余杭区政府制订科学合理的房地产发展规划,加大宏观调控力度,促进房地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严格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提高产权产籍、房产交易服务质量,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商业贷款规模,满足群众的购房需求;依法加强对房地产企业的管理,强化住宅小区配套工程建设,不断提高物业管理水平。继续推进星桥天都城、乔司新城、闲林生态居住区等规模房地产项目的开发。

城乡居民生活稳步提高。2006年该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870元,增长11.9%;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615元,增长10.8%;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城乡居民收入实际增长11.0%和9.9%,增幅分别比上年提高了0.7个和1.1个百分点。随着收入的增长,居民生活不断得到改善,全年我区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为13295元,增长9.6%;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7790元,增长7.5%。恩格尔系数继续下降,2006年城乡居民的恩格尔系数分别为34.9%和34.4%,分别比上年下降了0.3和1.0个百分点。年末城乡居民储蓄余额213.1亿元,增长21.4%;人均储蓄余额达2.6万元,增长18.2%。

2008数字余杭

经济总量。初步核算,2008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501.9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1.1%,分别快于全省、全市1.0个和0.1个百分点,但增幅与上年相比回落4.8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31.97亿元,下降1.0%;第二产业286.45亿元,增长8.3%;第三产业183.50亿元,增长18.5%。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7.2:58.3:34.5调整为6.4:57.1:36.5。全区按按户籍人口计算的人均GDP为60320元,按国家公布的2008年平均汇率计算,突破8000美元,达到8684美元。

财政收支。全年完成财政总收入82.50亿元,增长25.4%,其中地方财政收入48.20亿元,增长31.0%。全年地方财政支出44.59亿元,增长22.8%。

人口。2008年末,全区户籍人口83.7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05万人。在户籍人口中,农业人口45.57万人,非农业人口38.17万人。人口出生率为8.99‰,自然增长率为2.18‰。

人民生活。据抽样调查,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678元,增长12.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9%。全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2552元,增长14.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9%。

2008年末,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达301.40亿元,增长30.3%。

年末,建成区面积达到22.63平方公里,增长17.6%。

工业生产。2008年,全区实现工业总产值1310.80亿元,增长12.5%。其中,规模企业实现总产值1025.54亿元,增长13.4%,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提升为78.2%。

2008年,全区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44.01亿元,其中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228.77亿元,分别增长16.1%和18.6%。

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8.66亿元,增长21.9%。

2008年,全区实现进出口总额32.56亿美元,其中进口额2.44亿美元,出口额30.12亿美元,增长29.3%,比上年回落了11个百分点。

2008年,全区共新批外商投资项目63个,合同外资6.51亿美元,增长38.4%;到帐外资3.44亿美元,增长86.3%。

地理位置

杭州市余杭区位于杭嘉湖平原南端,西依天目山,南濒钱塘江,是长江三角洲的圆心地。地理坐标为北纬30°09′~30°34′、东经119°40′~120°23′,东西长约63公里,南北宽约30公里,总面积约1220平方公里。余杭区从东、北、西三面成弧形拱卫杭州中心城区,东面与海宁市接壤,东北与桐乡市交界,北面与德清县毗连,西北与安吉县相交,西面与临安市为邻,西南与富阳市相接。

余杭交通

余杭交通便利,穿境而过的两条铁路(沪杭、宣杭)、两条国道(320、104国道)、五条高速公路(沪杭高速、杭宁高速、杭徽高速、绕城高速以及在建的杭浦高速)、两条主要河流(东苕溪、京杭大运河)和五条省道(01、02、04、09、15省道),把余杭和长江三角洲各大城市紧紧相连。全区公路通车里程达到了1798.6公里。全区等级公路通村率、硬化率达到100%。区境内有航道里程350公里,其中干线43.37公里,支线306.63公里,一个遍布全区镇乡、干支相连、水陆联动的交通运输网络已经形成。

地形地貌

余杭区跨越钱塘江和浙北杭嘉湖平原两个地层分区,宏观构造特征大体可分为西部山地丘陵区和东部平原区。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大致以东苕溪为界,西部山地丘陵河谷,形成于1.3亿年前,长期基本稳定;东部水网平原、滩涂平原几经沧桑,从公元前5世纪起,随文明进步而逐步开拓,形成如今地貌。

区境西北与西南部属天目山东麓和千里岗山脉之余脉。山体顺南、中、北3条苕溪谷地两侧呈马蹄形展布,层峦叠嶂、茂林修竹。海拔1000米以上山峰有窑头山(1095米)、红桃山(1029米),海拔500米~1000米的有鸬鸟山(870米)、峰高岭(708米)、王位山(726米)、红山顶(640米)、径山(616米)等13座。因苕溪而成的河谷平原分布在苕溪谷口。东北部为水网平原,主要分布在京杭大运河流域,平畴一片,塘漾棋布,是闻名的杭嘉湖水乡平原。东南部为滩涂平原,分布于星桥周杨村至亭趾一线以南,是在海积作用为主,冲积、湖积作用为辅条件下形成的,地势略高亢平坦、土层深厚,是境内重要经济作物区。平原面积8.62万公顷,占全区面积的70.31%。

自然资源

境内自然资源丰富。境内已探明的矿物有22种,其中膨润土、白云岩等大型矿床3处,钼铁矿、石英、凝灰岩等中型矿床8处。另有磁铁、锰、铜、锡、萤石、重晶石、天然气等矿藏。

境内多种地貌类型分布,加之亚热带季风性气候调节,为各种植物生长和动物孽生繁衍,提供了良好的自然环境。林木覆盖率为40.1%,森林覆盖率为37.4%,人均森林面积0.04公顷。较高的森林覆盖率,良好的植被,维系着生态环境的良好发展。自然植被有长绿阔叶林、长绿落叶阔叶混交林、针阔叶混交林、针叶林、竹林、灌草等6个类型。野生植物157科629种,主要有:竹类为毛竹、早竹、苦竹、浙江刚竹、浙江淡竹等竹林;树类有495种,分属77科,其中受国家一级保护的有水杉、南方红豆杉,二级保护的有银杏、华东黄杉、水松、鹅掌楸、杜仲、夏腊梅、金钱松、福建柏等12种。野生中草药80余种,人工栽培的20余种。人工栽培的作物中,粮油、经济作物超过100种,蔬菜有30类、120种左右。大型野生真菌36科95种。野生动物120科275种,主要有杜鹃、黄鹂、画眉等32种鸟类,华南兔、豹猫、野猪等23种哺乳类,蝮蛇、大鲵、龟、石蛙、蟾蜍等两栖、爬行类27种,泥鳅、黄鳝、条光唇鱼等鱼虾类23种,昆虫1000余种。其中属国家一级保护的有黑鹿、云豹、金钱豹,二级保护的有灵猫、大鲵、穿山甲和鹗等,属省级保护的有蕲蛇、大杜鹃、鼬獾等。

境内河流纵横、湖荡密布,受山脉走向制约和亚热带季风气候影响,河流具有流量丰富、水位季节变化大的特点。水资源的丰富对航行、灌溉、淡水鱼养殖、发电、生产生活用水乃至旅游都十分有利。因地形差异,形成两个不同水系:西部为天然河流,以东苕溪为主干,支流众多,呈羽状形;东部多属人工开凿的河流,以京杭大运河和上塘河为骨干,河港交错,湖泊棋布,呈网状形。在东苕溪下游和运河两岸,分布众多被称为荡、漾、潭的水域,其中较大的有三白潭、官塘漾等。据测量,在正常年景,地下水总量为1.57亿立方米。

气候特征

余杭地处北亚热带南缘季风气候区。冬夏长春秋短,温暖湿润,四季分明,光照充足,雨量充沛。年平均气温15.3℃~16.2℃,年平均雨量1391.8毫米。因境内地形不同,小气候差异明显,春、冬、夏季风交替,冷暖空气活动频繁,春雨连绵,风向多变,天气变化较大。常年6月中旬入梅,7月上旬出梅,雨量相对集中,梅雨结束即进入盛夏,受热带高压控制,盛行下沉气流,天气晴热、温度高、日照强、蒸发大,易有伏夏。秋季,秋高气爽,天气比较稳定。冬季,盛吹西北风,寒冷、干燥,如遇北方强冷空气,就出现寒潮。气候特征为气温适中,适宜双、三熟制。雨热同季,有利于叶茎类作物和瓜果生产。地处中亚热带向北亚热带过渡区,适宜栽培种植南北多种作物,具有发展粮食生产和多种经济作物的气候优势。

行政建制

余杭区现辖乔司、运河、塘栖、崇贤、仁和、良渚、闲林、余杭、仓前、径山、瓶窑、黄湖、鸬鸟、百丈14 个镇,中泰1个乡和临平、南苑、东湖、星桥4 个街道。区政府驻临平街道。根据杭州市总体规划,由临平等4 个街道和运河镇组成的临平城为杭州三大副城之一,建成区面积现为13.5平方公里,另有塘栖、良渚和余杭3个组团式城镇。

2006年末,余杭区共有建制村262个;社区54个。

建制沿革

余杭历史源远流长。从境内吴家埠、荀山、小古城等遗迹的发掘表明,早在距今7000年~6000年间的马家浜文化时期,已有先民在此生息繁衍。距今四五千年前,成了良渚文化的发祥地,孕育了“中华文明的曙光”。

余杭之名,春秋时已见诸史籍,彼时属吴、越领地,战国中期属楚。

秦王政二十五年(公元前222年),秦灭楚,在今境内置钱唐(含杭州城区)、余杭两县,属会稽郡(钱唐几经变更,到民国为杭县,今余杭区系由原余杭县和杭县大部地域合并而成)。

西汉时,余杭、钱唐两县仍属会稽郡,钱唐为会稽郡西部都尉治。平帝元始四年(4年),改钱唐县为泉亭县。新王莽始建国元年(9年),改余杭县为进睦县。东汉建武元年(25年),复名余杭、钱唐。

三国时,余杭、钱唐均入吴国版图,属吴郡,隶扬州,钱唐县并为吴郡都尉治。

隋开皇九年(589年),废钱唐郡,改置杭州,州治初设余杭,次年移钱唐。大业三年(607年),又改杭州为余杭郡,钱唐、余杭仍为所属。

唐武德四年(621年)复余杭郡为杭州,为避国号讳,改钱唐为钱塘。五代后梁龙德二年(922年),划钱塘、盐官两县地各半及富春县之两乡地置钱江县,与钱塘县同城设治。

北宋太平兴国四年(979年),改钱江县为仁和县。南宋建炎三年(1129年),升杭州为临安府,属两浙西路。钱塘、仁和升赤,余杭升畿。

元至元十五年(1278年),改临安府为杭州路,钱塘、仁和、余杭属之。至正二十六年(1366年),朱元璋攻下杭州,改杭州路为杭州府。明清延之。

民国元年(1912年)2月,废杭州府,以原钱塘、仁和县地并置杭县,与余杭县同属钱塘道。

949年5月两县解放,余杭、杭县建制未变。1958年4月,杭县被撤销,属杭州市郊区。1960年1月建立钱塘联社(县级)。余杭县亦于1958年10月撤销,并入临安县。1961年3月,从临安县析出原余杭县境与钱塘联社合并,4月,钱塘联社撤销,恢复县建制,定名余杭县,县治设临平镇。1994年4月,撤销余杭县,设立余杭市。2001年3月,撤销余杭市,设立杭州市余杭区。

行政区划

余杭区现辖乔司、运河、塘栖、崇贤、仁和、良渚、闲林、余杭、仓前、径山、瓶窑、黄湖、鸬鸟、百丈14 个镇,中泰1个乡和临平、南苑、东湖、星桥4 个街道。区政府驻临平街道。根据杭州市总体规划,由临平等4 个街道和运河镇组成的临平城为杭州三大副城之一,建成区面积现为13.5平方公里,另有塘栖、良渚和余杭3个组团式城镇。

2006年末,余杭区共有建制村262个;社区54个。

人口状况

余杭先民,早在新石器时期,于良渚、瓶窑一带形成聚落。秦统一中国后,有大量居民迁徙余杭,以后各朝,尤其在南宋,北方人口大量移入,几经民族融合,已无直接后裔。民国17年(1928年),杭县总人口为39万人,余杭县为12.6万人。1949年,两县共10.71万户,43.99万人。2008年末,全区户籍人口83.7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05万人。在户籍人口中,农业人口45.57万人,非农业人口38.17万人。人口出生率为8.99‰,自然增长率为2.18‰。

2021年3月,余杭区上榜2021中国县域网络购买力百强榜第3名。

2021年2月,余杭区上榜2021中国县域电商竞争力百强榜第5名。

2021年1月,浙江公布“2020年度浙江省产粮大县”名单,余杭区上榜。

2021年1月,余杭区上榜“2020年度中国社会治理百佳示范县市”,位列第5名。

2021年1月,农业农村部推介余杭区为第三批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典型县。

2020年12月,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认定余杭区为全国第五批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市、区)。

2020年9月,阿里研究院发布《2020年淘宝村百强县》,余杭区上榜,排名第17位。

2020年9月,2020年中国城区高质量发展水平百强出炉,余杭区位列第7名。

2020年9月,余杭区上榜2020年中国百强区,名列第7。

2020年9月,2020中国综合生活质量百佳县市榜单发布,余杭区排位第2名。

2020年7月,2020中国县域智慧城市百强榜出炉,余杭区位列第1名。

2019年11月,水利部公布第二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名单,余杭区榜上有名。

2019年10月,余杭区入选2019年度全国科技创新百强区,位列第7名。

2019年10月,余杭区入选2019年度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区,位列第7名。

2018年9月,赛迪顾问发布了2018年中国百强区排名,余杭区名列第38位。

2016年12月,余杭区被农业部命名为“第一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杭州天然气自助抄表时间

2005年。余杭区,隶属于浙江省杭州市,地处于杭州市西、北部,通过查询该市官网的资料显示该市从2005年正式开始全面推行了天然气,杭州,简称“杭”,古称临安、钱塘,浙江省辖地级市、省会。

杭州田园夏意苑可以用天然气吗

2017年7月12日。根据查询杭州市官网得知:在2017年7月12日,杭州天然气公司正式向主城区管道天然气民用户推出自助抄表服务,用户只要关注杭州天然气微信公众号或者通过支付宝登陆“19服务厅”,利用“自助抄表”菜单,先实施身份验证并绑定,再用手机对准家中的燃气表拍照、输入数字、上传,就完成了抄表。

杭州天然气有限公司是国企吗

该小区可以使用天然气。

田园夏意苑位于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街道赵家社区天鹤路1号,是一个住宅小区。天然气作为一种清洁能源,被广泛应用于居民生活、工业和商业等领域。因此,田园夏意苑的居民可以享受使用天然气的便利,以满足日常生活的需要。

在田园夏意苑使用天然气,需要遵循当地天然气公司的规定和要求。一般来说,业主需要向天然气公司申请开通天然气服务,并按照相关流程进行安装和验收。同时,为了保障安全,业主还需要注意天然气的使用安全事项,遵守相关规定和操作要求。

杭州天然气有限公司是国企。杭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8月6日,是经杭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原杭州管道煤气公司和杭州煤气公司合并改制组建而成,所以是一家国企。天然气是指天然蕴藏于地层中的烃类和非烃类气体的混合物,在石油地质学中,通常指油田气和气田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