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家帮帮忙请问青州、临朐 、沂水、罗庄、苍山、徐州、淮北、萧县、淄博、莱芜、新泰的货车ing加气站

2.莱芜长运公司是国企吗

3.济南市壁挂炉补贴最新政策

莱芜区天然气价格_莱芜天然气价格是多少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气化山东”战略重要组成部分的淄博—莱芜天然气管道工程近日全线动工。5月11日,中原油田和淄博市联合召开工程建设协调会,对淄博市区域内工程建设的有关工作进行了部署。

淄博—莱芜天然气管道工程是继中原油田至济南—青岛输气大干线贯通后又一条重要的干线管道工程,是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发展和巩固山东天然气市场的战略工程之一。淄博—莱芜天然气管道工程北起济南—淄博输气管道周村分输站,南至莱芜市区傅家庄以北分输站,全长91公里。作为山东省天然气管网整体规划中的一部分,这一工程建成后,将成为已经投入运行的济南—青岛管线和规划建设的东明—日照管线的连接线,对保证山东市场平稳供气具有积极意义。工程本月内全线开焊,年内为山东省中部地区传输源源不断的清洁能源。

经过工程建设方中原油田济南天然气管输处的精心组织,目前莱芜段已经开工建设,淄博段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具备了开工条件。

为搞好这条天然气管线的建设,中原油田要求油田有关单位加强与淄博市各级的沟通与联系,同心协力、密切配合,克服地理情况复杂、雨季建设难度大等困难,严格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合理保护土地,全力打造优质工程,早日造福沿线群众

大家帮帮忙请问青州、临朐 、沂水、罗庄、苍山、徐州、淮北、萧县、淄博、莱芜、新泰的货车ing加气站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莱芜销售分公司东姜庄加油加气站是2009-12-15在山东省济南市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国有控股),注册地址位于济南市莱芜高新区汇源大街以北、铜山路以西。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莱芜销售分公司东姜庄加油加气站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712006980811478,企业法人徐强,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莱芜销售分公司东姜庄加油加气站的经营范围是:柴油、汽油零售,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压缩天然气销售,零售卷烟、雪茄烟,餐饮 (以上范围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汽车修理,汽车美容,洗车,办公用品、日用百货、劳保用品、润滑油、纺织品、服装、汽车配件、五金及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充值卡、计生用品、文具及体育用品、花卉、建材、农用物资(农药、农膜除外)、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销售;国内版图书、期刊零售;音像制品零售;房屋及机械设备租赁;广告业务;**代理销售;地磅服务;票务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在山东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2008630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100-1000万 和 1000-5000万 规模的企业中,共51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通过百度企业信用查看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莱芜销售分公司东姜庄加油加气站更多信息和资讯。

莱芜长运公司是国企吗

青州:1尧王山东路与益王府中路(原工业中路)交口的华通加气站。

2.东方中路东侧。高新路299号 青州新能天然气加气站

3.尧王山东路东首向北 东环路路东的加气站。

临朐: S327,即临朐南环路 卢家庄加气站。

沂水: 1.沂水城西湖埠西村,奥德加气站。

2.S227十里铺村前程加气站。

3.S335 沂水县城东于家旺金奥加气站。

罗庄:1.通达路与清河南路交口中石油加气站。

2、沂河路(G327)与沂州路交口中石油十里堡加气站。

3.蒙山大道与化武路交口加气站。

苍山:苍山县北环路与西环路交汇处荣源加气站

徐州:加气站挺多的,不一一列举。大多集中在徐州的三环路上。

淮北:1.淮海西路与栖凤路路口加气站。

2.宋疃镇中学北(S101)加气站。

3.溪河路向西至上阳北路梁庙孜加气站。4.城外白杨路华润加气站。

萧县:城南教育路桥东加气站。

淄博:加气站比较多。309国道,张周路,昌国路,宝沣路上都有N个加气站。

莱芜:1.莱城区城东凤凰路(G205)前宋村加气站。

2.开发区花园路北首,赢牟路交口加气站。

3.莱城区凤城西大街(新甫南路)交口,两个加气站。

新泰:新泰城西北G205泉林冷库正对过向里100米,

目前了解就这么多……希望能帮助老乡了!

济南市壁挂炉补贴最新政策

不是。查询莱芜长运能源有限公司地址,其不是国企。该公司是一家受认证法律保护的正规公司,经营范围也都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十分靠谱,该公司主要经营燃气经营LNG加气站,天然气CNG、LNG气瓶充装等。

济南市壁挂炉补贴最新政策具体如下:

1、壁挂炉取暖。对用壁挂炉取暖的用户,按照每户1200元的标准,在暖期前一个月内,以村(居)为单位,统一购天然气,并充入用户天然气卡内。购价格执行当地城镇居民用气价格的第一档价格;

2、电取暖。对用空气源热泵、家用电锅炉、发热电缆、碳晶板等电取暖的用户,按照每户1200元的标准,在暖期前一个月内,以村(居)为单位,统一购电量,并充入用户电卡内。购价格执行当地城镇居民用电价格的第一档价格;

3、补贴天然气、电量在当个暖期未使用完的,结余部分转入下一个暖期,抵扣下一个暖期的补贴天然气、电量;使用完后超出的,由用户按照当地城镇居民用气、用电价格的第一档价格自行购买。

天然气用户用气量于每年11月1日至14日和次年的3月16日至31日抄表(核算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用气量),由镇(街道)组织,供气企业负责完成。电取暖用户于每年12月1日至15日和次年4月1日至15日抄表(核算当年11—12月、次年1—3月的用电量),由镇(街道)组织,供电企业负责完成。抄表数据在村(居)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以镇(街道)为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报区县(含济南高新区、市南部山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莱芜高新区管委会,下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区县财政部门。

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核汇总各区县天然气、电用量等相关数据后,报市财政部门拨付市级承担的运行补贴资金。

法律法规

《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

第五条 城市燃气的生产、储存、输配、经营和使用,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高度重视燃气安全工作。第二十九条 民用燃具的销售,必须经销售地城市人民城建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检测中心(站)进行检测,经检测符合销售地燃气使用要求,并在销售地城市人民城建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城市燃气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督下方可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