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天然气价格最新价格2021_杭州市天然气价格要上调多少年
1.杭州余杭区住宅是几几年开始通天然气
2.杭州市天然气的来源 解决杭州市天然气紧张问题的方案
3.天然气一立方多少钱
4.费什么时候不用交的
5.杭州市燃气管理条例(2014修订)
6.杭州市民出行将更绿色 三年行动方案来了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燃气管理,规范燃气经营行为,确保燃气生产供应和使用安全,维护用户、供应单位和生产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服务质量,改善大气环境,促进燃气事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燃气,是指供给生活、生产等使用的液化石油气(以下简称液化气)、人工煤气、天然气等气体燃料。第三条 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使用燃气,从事燃气生产、储存、输配、供应和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销售、安装、维修燃气设施、器具以及从事燃气规划、管理的,应遵守本条例。第四条 杭州市人民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市燃气管理工作。县(市)人民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燃气管理工作。市、县(市)燃气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日常管理工作。
公安消防部门负责燃气的消防监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燃气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钢瓶的安全监察;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燃气、燃气设施及燃气器具、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质量检验和监督;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燃气管理工作。第五条 市、县(市)人民应当把燃气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统一管理、安全第一、方便用户的原则发展燃气事业。
对公用燃气事业实行扶持政策,鼓励新技术的开发研究和推广应用。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六条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燃气发展规划和管道燃气建设,经本级人民批准后组织实施。第七条 燃气建设资金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投资、国内外、发行债券等多渠道筹集。第八条 在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时,应当按照燃气发展规划,同时安排燃气设施建设,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
在管道燃气供气规划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居民住宅,应同时设计和安装管道燃气设施。第九条 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必须符合燃气发展规划,经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按基建程序办理有关手续。第十条 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承担,并应执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安装、维修燃气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施工单位还必须取得省级以上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的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资质。
禁止无证或者超越资质证书规定的经营范围承担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任务。第十一条 燃气工程竣工后,应经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规划、公安消防、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的行政主管部门专业验收和建设部门综合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燃气工程竣工后,应当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经批准的公共管道燃气工程项目的施工安装。第三章 燃气设施管理第十三条 本条例所称燃气设施是指燃气生产、储存、灌装、运输、输配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其附属设施。第十四条 管道燃气设施的所有权按以下规定划分:
(一)居民用户:以燃气计量表具为界,表具前(含表具)的供气设施归供气单位所有,表具后的供气设施归用户所有;
(二)工业、公建和其他团体用户:中压管道供气用户以城市燃气中压管道支线阀门为界,自燃气供应厂(站)至支线阀门以前的燃气设施(含支线阀门)归供气单位所有;支线阀门以后的(含调压室、调压器)归用户所有。低压管道供气用户以用户围墙或建筑物外缘为界,围墙或建筑物以内的,归用户所有。第十五条 燃气计量表具及其附属配件由技术监督部门设置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实行检定;液化气钢瓶、储罐等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的检验工作,由省级以上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的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检验单位实施。第十六条 增加、减少、拆除、迁移、改造、维修燃气设施,应事先向供气单位提出申请,由供气单位组织实施。
禁止用户擅自安装、拆除、迁移、变更、维修燃气设施。第十七条 生产、储存、输配燃气的储罐、槽车、车用储气罐、液化气钢瓶等压力容器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其安全附件必须齐全、可靠,并定期接受检验、校验。
杭州余杭区住宅是几几年开始通天然气
杭州天然气有限公司是国企。杭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8月6日,是经杭州市人民批准,由原杭州管道煤气公司和杭州煤气公司合并改制组建而成,所以是一家国企。天然气是指天然蕴藏于地层中的烃类和非烃类气体的混合物,在石油地质学中,通常指油田气和气田气。
杭州市天然气的来源 解决杭州市天然气紧张问题的方案
2005年。余杭区,隶属于浙江省杭州市,地处于杭州市西、北部,通过查询该市的资料显示该市从2005年正式开始全面推行了天然气,杭州,简称“杭”,古称临安、钱塘,浙江省辖地级市、省会。
天然气一立方多少钱
一.杭州的天然气目前主要来自“西气东输”一号线,源头在新疆 ,还有少量的东海天然气。
二.解决杭州市天然气紧张的方案:
1.除市民节约用气外,各工业、企业、商业单位都要节约用气,不开或少开天然气空调,减少取暖用气。
2.各工业、企业合理安排轮休,让气给民用。
3.增加上游天然气供应。
费什么时候不用交的
事实上,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天然气是分为民用管道、工业管道和商业管道这三种的,其价格也会存在一定的差异,民用管道的天然气大概在2.28元每立方米左右,工业和商业管道的天然气价格大概在3.23每立方米左右。从最新的天然气行情来看,目前一吨的价格在3000-3500元左右。
下面,我给大家简单地介绍一下天然气。
天然气是指自然界中天然存在的一切气体,包括大气圈、水圈、和岩石圈中各种自然过程形成的气体(包括油田气、气田气、泥火山气、煤层气和生物生成气等)。而人们长期以来通用的“天然气”的定义,是从能量角度出发的狭义定义,是指天然蕴藏于地层中的烃类和非烃类气体的混合物。在石油地质学中,通常指油田气和气田气。其组成以烃类为主,并含有非烃气体。
天然气的优点如下:
事实上,绿色、环保是天然气的最大产品优点,天然气这个产品是洁净而环保的一种优质的能源,是没有任何的硫、粉尘和其他有害物质的,在天然气燃烧的时候所会产生的二氧化碳气体,相对于其它的化学燃料来说也是会少上很多的,天然气在燃烧与使用的时候所造成的温室的效应也是比较低的,因此,天然气的使用是能够从根本上改善环境的质量。
除此之外,天然气也非常的经济、实惠,相对于人工的煤气来说,天然气的热值是一样的好,但是天然气这个产品的使用是更加的清洁与干净的,使用天然气来燃烧的话,是能够更加好的延长灶具的使用寿命的,而且在后期维护保养的时候也会更加的简单,并且购买的价格上面也是比较实惠的。
杭州市燃气管理条例(2014修订)
省物价局出台通知,宣布从今年7月1日起,停止收取管道燃气费、初装费。
杭州市燃气集团随即回应说,目前杭州市1700元/户的民用户管道燃气费等收费政策,一直是执行政策规定。新的燃气收费标准,杭州市尚未出台,出台后集团将对外公布执行。
扩展资料:
截至目前,杭州燃气集团公司拥有管道燃气居民用户数达到60.1万户。
在2004年前,杭州的管道燃气都是人工煤气,之后,开始转为天然气。
杭州收取管道燃气费,最早是为了解决煤气管网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可以追溯到1986年,迄今已收了26年——
1986年起,每户收取500元集资费用(杭政发[1986]114号);
1991年起,收取1100元/户(杭价工[1991]229号);
1993年起,收取1200元/户(杭价工农[1993]040号);
1994年起,收取2000元/户(杭价工农[1994]032号);
1996年起,收取3000元/户(杭价工农[1996]242号);
2000年起,收取1700元/户(杭价工农[2000]048号)。
“费”马上要取消了,省物价局通知中说,另外有两笔费用是允许收的。
一笔是管道燃气设施预埋费。可向新建住宅项目开发企业收取。这笔钱要计入新建住宅开发建设成本,不得在住房销售价格以外向购房者另行收取。不过,今年7月1日前,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对管道燃气建设预埋或费用交纳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另一笔是管道燃气设施改造费。是针对已投入使用但未通气的居民住宅,实施管道燃气设施预埋或改造的费用。向首次申请开通的用户收取。
具体收费标准,由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在杭州,前一笔“预埋费”,实际一直是在收的,已收取多年。后一笔“改造费”,目前不收,但现行的“收费”政策中有一条是:“户内管道燃气设施未通气区域,居民办理模拟表费500元/户,待通气后补足差价1200元。”这类居民用户以老小区居多。截至去年底,杭州还有1万多户老小区居民没有用上管道燃气。他们是否今后需要交纳“改造费”。燃气集团表示,详细规定还要等杭州市出台新的燃气收费标准。
杭州市民出行将更绿色 三年行动方案来了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燃气经营与设施管理、燃气使用与安全管理等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燃气,是指供给生活、生产使用的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气体燃料的总称,沼气、秸秆气和作为工业生产原料使用的气体燃料不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燃气设施是指燃气储存充装站、门站、应急气源站、气化站、混气站、加气站、灌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市政燃气管网等的总称,包括市政燃气设施、建筑区划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以及户内燃气设施等。第四条 燃气工作应当坚持统筹规划、保障安全、确保供应、规范服务、节能高效的原则。第五条 市、县(市)人民应当加强对燃气工作的领导,将燃气事业的建设和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乡规划。第六条 市、县(市)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城乡规划、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工商、公安、交通运输、价格、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燃气管理工作。第二章 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第七条 市、县(市)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发展和改革、城乡规划等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或者县(市)域总体规划和上一级能源发展规划,编制区域内燃气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燃气管理部门备案。
燃气发展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燃气气源、燃气种类、燃气供应方式和规模、燃气设施布局和建设时序、燃气供应保障措施、安全保障措施,以及燃气设施建设用地、燃气设施保护范围的划定原则等。
市燃气发展规划应当明确市行政区域内天然气气源以及与省天然气供气系统衔接、天然气高中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天然气应急保障气源场站和市区城市天然气管网、瓶装燃气供应站点、车船加气站布局等内容。县(市)燃气发展规划应当明确区域内天然气管网、瓶装燃气供应站点和车船加气站布局等内容。第八条 燃气发展规划确定的燃气设施建设用地应当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落实,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改变用途。第九条 天然气管道供应项目应当以区域化、规模化统一建设的模式实施。第十条 市、县(市)人民应当组织建立燃气应急储备制度。
发展和改革部门应当会同同级燃气管理部门编制燃气应急储备预案,确定燃气应急气源和种类、燃气储备的布局、储备总量、应急供应方式、应急处置程序、应急救援措施和启用要求等内容。第十一条 市、县(市)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燃气供求状况实施检测、预测和预警。
因气源短缺等原因不能正常供气,造成燃气供求状况重大失衡的,市、县(市)人民应当根据优先保证民用原则启动燃气应急储备预案。燃气经营者因执行燃气应急储备预案所增加的成本费用,由市、县(市)人民给予适当补贴。第三章 燃气经营与设施管理第十二条 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
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具备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
个人从事瓶装燃气经营活动应当具备《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第十三条 燃气销售价格应当根据购气成本、经营成本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确定并与上游价格适时联动调整。第十四条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对其供气范围内的市政燃气设施、建筑区划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承担运行、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的责任。第十五条 燃气用户对其所有的管道燃气设施承担管理、维护责任。燃气用户委托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维修保养的,双方应当签订维修保养协议。
以下管道燃气设施属于燃气用户所有:
(一)居民用户:以燃气计量表具为界,表具(不含)后的燃气设施归用户所有;
(二)机关、企事业单位用户和其他团体用户:中压管道供气用户以城市燃气中压管道支线阀门为界,支线阀门后的燃气设施(不含支线阀门,含调压室、调压器)归用户所有。低压管道供气用户以用户围墙或者建筑物外缘为界,围墙或者建筑物以内的,归用户所有。
燃气用户需要改装、拆除管道燃气设施的,应当经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同意,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组织施工。
为深化蓝天保卫战,杭州又有新动作了。目前,针对市政工程、城市物流配送和公共交通领域的机动车清洁化方案——《杭州市机动车清洁化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正在“中国杭州”网站进行听证,大家可在今年11月20日前登录网站提出意见或建议。
三大方面齐头并进
共同推进燃油机动车清洁化
根据征求意见稿,到2023年,全市重点行业车辆清洁化比例要明显提高,充电、加气等基础设施应更加完善,集约、高效、绿色、智能的城市物流配送体系基本形成。
具体表现在三大方面,包括车辆清洁化比例持续提高、配套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以及交通运输模式持续优化。
其中,在车辆清洁化比例上,到2023年,建成区出租车(含网约车)中新能源车辆使用比例要达85%以上,邮政、快递、商贸等城市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比例力争达30%以上,环卫、渣土、混凝土等市政工程车辆使用比例力争达35%以上。
就配套基础设施而言,到2023年,新建公用充电桩需达到3000个以上,此外还要加快充换电站建设。
同时,持续优化交通运输模式。到2023年,建成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项目(含平台)10个以上,水路、铁路货运量占全市货运总量的比例分别达到20%、10%以上。
如何实现机动车清洁化目标?
六大重点任务发布
如何实现上述目标?
针对不同领域,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不同阶段的重点任务和具体要求,并明确了相关牵头单位及协同参与单位,争取早日实现六“化”。
具体为——
●车辆结构清洁化
针对公共交通领域车辆,征求意见稿提出,2020年底前,建成区燃油公交车要全面清零;2021年起,公务用车、出租车等也要开始使用新能源。
而2022年起,全市在举办国内外重大赛事、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期间,除医疗急救、抢险救灾等特殊用途车辆外,其他人员和物资保障车辆原则上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辆。
●物流运输高效化
在物流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要完善物流枢纽布局和城市间配送方式。比如,依托机场、港口、铁路车站等货物集散枢纽,规划建设15个物流枢纽(含国家、区域、城市),推动物流企业进驻物流园区或参与区域性物流集散中心建设。
2021年底前,建成3-5家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项目,推动“物流园区+清洁车辆运输”的城市物流配送方式;试点开展共仓共配、多仓共配、多温车配送等共同配送组织形式,鼓励大型连锁零售企业通过集中购提高统一配送率,推广物流园区配送班车开展城区集中配送、城乡共同配送模式。
●供能设施便利化
供能设施是实现能源清洁化的重要保障,因此,征求意见稿提出,要结合物流园区和配送中心规划建设,将加油、加气和充电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纳入城市基础规划建设内容,并加快嘉兴市域天然气管网与杭州市域天然气管网的连接线建设。
同时,完善充电设施建设,推动具备建设条件的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及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配套建设充电基础设施,鼓励向社会公众错峰开放。2021年起,将已建成小区、大型停车场和物流集散地增容纳入电网改造,满足充换电设施运营需求。
线上还要大力推进“互联网+”建设,探索智慧服务平台,为大家提供充电导航、状态查询、充电预约、远程运营及维护管理、费用结算等便利服务。
●出行方式绿色化
城乡公共交通发展了,便利了,大家就更愿意乘坐了,出行方式自然也更加环保了。
征求意见稿定了目标,到2022年基本实现十城区长途客车站、铁路客站、机场、码头客站与地铁或新能源公交车以及公共自行车全面无缝对接。此外,2020年起每年新增扩容公共自行车服务点80个、新增及更新10000辆自行车。到2023年,主城区绿色出行比例达到60%。
●政策措施差异化
在鼓励使用清洁化车辆的同时,高污染车辆的使用管理也不能松懈。征求意见稿要求,一方面,对在本市范围内使用的清洁化车辆,适时出台路权差异化开放、使用环节(充电、加气、停车、购买保险等)优惠、招投标优先、减排补助等综合性激励性政策,并建立绿色积分制度和信用体制;另一方面,进一步扩大国三柴油货车禁行范围,在主城核心区域试点划定“绿色物流区”,试点区域内禁止柴油货车通行,还要严格柴油车辆准运证、通行证、营运证的发放和管理。
●产业发展多元化
在推动高端汽车制造产业发展时,还要注重清洁车辆后服务市场的发展,否则不但会影响购买者体验感,还容易造成环境污染和浪费。
因此,征求意见稿要求,2021年底前,建成一批具备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统一维修资质的4S店或专业维修企业;研究建立规范化、社会化动力电池回收体系,带动循环利用产业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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