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燃气价格多少钱立方米_无锡燃气价格调整最新通知文件全文
1.无锡市燃气管理办法
2.燃气费缴过费后是不是还要插卡才能用
3.无锡燃气费多久结算一次
4.无锡天然气初装费多少
一、在现行的106件市规章中,决定继续有效83件、废止和宣布失效19件、修改4件。二、在现行的1017件市规范性文件中,决定继续有效238件、废止和宣布失效778件,修改1件。三、决定继续有效的市规章规范性文件,可以作为行政管理依据。四、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的市规章规范性文件,不得继续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五、建立市规章规范性文件长效清理机制。对决定继续有效的市规章规范性文件,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准,相应的地区和部门应当结合法律法规规定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定期或者适时向市提出清理建议。六、市建立规章规范性文件统一发布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现行有效的市规章规范性文件,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查询服务。
本决定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附件:1.决定继续有效的市规章规范性文件
2.决定修改的市规章规范性文件
3.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的市规章规范性文件
附件1
决定继续有效的市规章规范性文件
序号文件名称文号1无锡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1995年2月市令第19号2无锡市殡葬管理办法1998年3月市令第36号;2004年7月市令第73号修改3决定废止的80件规章规范性文件1998年4月市令第38号4无锡市行政执法责任制暂行规定1998年6月市令第39号;2007年12月市令第号修改5无锡市献血管理办法1999年5月市令第44号6无锡市国旗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9月市令第48号;2007年12月市令第号修改7无锡市人民防空规定2000年4月市令第51号;2004年7月市令第73号修改;2008年11月市令第106号修改;2010年11月市令第116号修改8无锡市统计管理办法2001年12月市令第57号9无锡市城市建筑物和构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规定2002年2月市令第58号;2010年11月市令第116号修改10无锡市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2002年4月市令第59号;2003年8月锡政发〔2003〕195号修改;2010年11月市令第116号修改
11无锡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2002年4月市令第60号;2010年11月市令第116号修改12市关于废止和修改2001年底以前制定的部分市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02年4月市令第61号13无锡市生猪屠宰销售管理办法2002年8月市令第65号;2004年7月市令第73号修改14无锡市燃气管理办法2003年4月市令第68号;2004年7月市令第73号修改15无锡市历史街区保护办法2003年12月市令第70号;2007年9月市令第91号修改16无锡市商品条码管理办法2004年4月市令第72号17市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市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对部分行政许可项目予以取消或改变管理方式的决定2004年7月市令第73号18无锡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2004年11月市令第75号;2010年11月市令第116号修改19无锡硕放机场净空环境保护办法2005年1月市令第76号;2010年11月市令第116号修改20无锡市档案资料征集办法2005年12月市令第79号21无锡市除四害工作管理办法2005年12月市令第80号22无锡市市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2006年4月市令第82号;2012年10月市令第128号修改23无锡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2006年8月市令第85号24无锡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法2006年12月市令第86号25无锡市市区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实施办法2007年8月市令第89号
26无锡市人民关于修改《无锡市历史街区保护办法》的决定2007年9月市令第91号27无锡市市区停车场(库)建设和管理办法2007年9月市令第92号28无锡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暂行办法2007年10月市令第93号;2011年7月市令第122号修改29无锡市粮油流通监督检查办法2007年11月市令第94号;2010年11月市令第116号修改30无锡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办法2007年11月市令第95号31无锡市劳动模范评选和管理工作实施?
无锡市燃气管理办法
无锡华润燃气1十月的费用12号交费。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华润燃气双月扣费一次,10号查表12号后扣费。华润燃气缴费周期一般情况下是每两个月徼费一次,快要到天燃气缴费的时候,天燃气公司都会提前几天在小区楼栋门口贴出缴费通知,上面很详细的说了每个门栋的天燃气抄表时间,包括日期,几点钟上门抄表,让用户提前在家等抄表员进屋抄表。不过现在新的天燃气用户釆用的是远程控制抄表,不用上门去了。
燃气费缴过费后是不是还要插卡才能用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燃气管理,保障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用户和燃气生产、
销售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的发展,根据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江苏省液化石油气管理办法》,参照建设部《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发展的规划,燃气工程的建设,燃气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燃气设施的保护,燃气器具的销售、安装、维修以及相关的安全管理活动。第三条 无锡市市政公用事业局是本市燃气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燃气管理机构接受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燃气行业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
市(县)、区人民确定的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在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辖区内燃气行业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经贸、公安、质量技术监督、规划、环境保护、工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第四条 燃气事业应当贯彻统一规划、协调发展、建设和管理并重的发展方针,遵循安全第一、保障供应、规范服务、有序竞争的管理原则。第五条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新闻单位、燃气销售企业应当进行安全与节约使用燃气的公益性宣传。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六条 市人民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 组织、规划、燃气行政主管等部门编制全市燃气发展规划。第七条 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项目以及经营网点的布局,应当符合燃气发展规划,有关部门在审批项目时必须征求市、市(县)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第八条 新建住宅小区和旧城成片改造以及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建设项目,必须按照城市规划和燃气发展规划的要求,配套建设相应的燃气设施。
住宅建设项目的燃气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第九条 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应当由持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禁止无资质或者超越资质证书规定范围而承担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任务。
建设单位应当将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市、市(县)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住宅建设项目设计时,应当将燃气公用管道及燃气计量表设计在住宅单元外。第十条 燃气工程竣工后,应当根据工程规模,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规定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燃气工程不 得投入使用。第三章 企业设立条件第十一条 设立燃气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有关标准的生产、净化、储存、输配燃气设备和燃气质量检测、计量、消防、安全保护、环境保护等设施;
(二)有持续、稳定生产符合有关标准的燃气的能力;
(三)有防泄漏、防火、防爆等安全管理制度;
(四)有与燃气生产规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第十二条 设立燃气销售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有关标准的储存、充装、输配燃气的设备和燃气质量检测、计量、消防、安全保护等设施;
(二)有来源稳定和符合标准的燃气气源;
(三)有一定规模的经营能力;
(四)有防泄漏、防火、防爆等安全管理制度;
(五)有与燃气供应规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第十三条 设立燃气供气站点(含燃气机动车加气站)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有关标准的固定站点设施;
(二)有符合有关标准的燃气计量、消防、报警、安全保护等设施;
(三)有防泄漏、防火、防爆等安全管理制度;
(四)有符合规定的营业制度;
(五)有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的操作人员。
燃气机动车加气站还应当有符合标准的燃气储存、充装等设备。
燃气供气站点工程竣工后,设立燃气供气站点的燃气销售企业向所在地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所在地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报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发给《江苏省燃气工程设施使用许可证》。第十四条 燃气生产、销售企业歇业停业的,必须提前60日向所在地燃气行
政主管部门申报歇业停业的理由和用户利益处理方案,落实保护用户合法权益的相关措施后,方能办理歇业停业手续。
无锡燃气费多久结算一次
需要的,缴费后需要插卡才可以使用的。
以无锡市为例,依据《无锡市燃气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燃气价格及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应当按照物价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不符合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行为,燃气用户可以向物价管理部门或者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用户应当按时支付燃气使用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支付的,燃气销售企业可以按日加收千分之三的滞纳金,经过二次书面催缴,逾期二个月不缴费的,燃气销售企业可以中止供气,但应当在中止供气的七天前书面通知用户。用户交清欠费及滞纳金后,应当及时恢复供气。
扩展资料:
燃气费的相关要求规定:
1、燃气销售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在重要燃气设施所在地设置统一、 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人员进行巡回检查。
2、在燃气输配管道的周围埋设其他地下管线的,应当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遵守管线工程规划和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
3、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向燃气销售企业查明地下燃气设施的相关情况,燃气销售企业应当在三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百度百科-无锡市燃气管理办法
无锡天然气初装费多少
无锡燃气费是二个月一次结算。居民普表用户:抄表人员入户抄表,每2个月抄一次。若遇无人,需用户按照缴费单中的抄表员电话与抄表员联系,预约抄表时间。
1、居民IC卡用户:抄表人员入户抄表,每6个月抄一次。若遇无人,需用户按照缴费单中的抄表员电话与抄表员联系,预约抄表时间。
2、工商用户:实行每周抄表,每周、月结算的方式。抄表员送达燃气(费用查询营业网点)缴费通知单。
无锡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收取燃气设施工程安装费的请示》(锡华润燃气[2005]14号)收悉。
为规范燃气管道安装过程中的收费行为,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按照不高于周边城市标准的原则,现就我市市区管道燃气设施工程安装费的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管道燃气设施工程安装费为经营性收费,主要用于燃气工程的建设、安装和维护。
二、管道燃气设施工程安装费按不同的住宅种类执行相应的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为:
1、普通多层住宅按每户2800元收取;
2、三层及三层以下住宅、分散住宅、自建房按普通多层住宅标准加收每户200元;
3、高层及小高层按普通多层住宅标准加收每户500元;
三、零星用户管道改造,参照上述收费标准。商住楼、联排别墅、别墅的收费标准由开发商与燃气公司协商制定,若有争议,由市物价局进行认证。
四、已实施商品房销售“一价清”的住宅,燃气设施工程安装费进入住宅建设成本,不向业主单独收取。
五、本通知自2006年3月10日起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执行期间,若国家和省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二○○六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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